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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

2022-09-03刘烽杰

大科技 2022年35期
关键词:安全检查海事船舶

刘烽杰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山东 临沂 276000)

0 引言

船舶安全是水上运输安全性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船舶水上运输作业顺利性的重要前提。在进行安全检查时,首先要对船舶自身做出全面细微的检查,尤其是在船舶出行之前,更需要对船舶做出严格的检查,以避免船舶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将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检验相结合,以此来充分发挥二者优势,推动水上运输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在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会采用多样化的技术手段对船舶展开安全检查,包含驾驶系统、应急设备系统、操作系统等多方面的细致检查,以此来规避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而船舶检验则是指对船舶总体展开检验,以此来判断船舶是否具备相适应的适航能力。随着水上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其对于船舶安全检验的要求也将越来越严格。

1 概念阐述

1.1 船舶安全检查

主要涉及各项关乎船舶安全性的检查工作,以海事管理机构为主导定期检验船舶安全程度、船员适配性、防污染效果、海事劳工状况,还需按照规定展开港口国、船旗国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图借助全方位安全检查作业,确保船舶能够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对船舶安全检查内容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船舶配员适任情况。②船员及船舶的法定文书证书资料。③船舶整体配套情况,如设施设备及结构。④船舶货物绑扎状况及客货载运条件。⑤相关安保措施的落实情况。⑥船舶各岗位的职责执行情况,船员的设施设备实践操作水平及维护保养能力。⑦船舶海事劳工状况。⑧船舶整体安全体系的构建及实施状况。⑨基本法律规章及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所涉及的其他船舶安全检查内容。

1.2 船舶检验

船舶检验机构以国家法规、国际公约、专业规范为依据,检验检查船舶货物集装箱、船用产品、水上设施的行为被称之为船舶检验,该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船舶安全性,使船舶可安全航行,并对水域污染情况进行控制,以此保护水域环境,保障水上财产安全及人员安全。在实质性船舶检验工作中,其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入级检验、法定检验:①入级检验。由船舶经营者自主申请,按照拟入级检验要求对船舶设施进行检验,待入级检验通过后,船舶可获得入级标识。②法定检验。顾名思义,法定检验是指检验机构以规章规定、法律制度为依据确定船舶技术规范,对船舶货物集装箱、船用产品等规定内容进行安全性强制检验的工作,主要涉及定期检验、建造检验、临时检验、初次检验、试航检验、拖航检验等,此外,为保障法定检验结果可靠性,执行法定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需获得政府认可。

2 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间的关系

船舶安全检查是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船舶安全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从海事监督方面对船舶航行安全进行规范。船舶检验属于法定航行条件,即船舶检验合格后方可航行,可通过船舶检验工作了解航行要求,继而确保船舶能够实现安全航行。整体而言,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之间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两者的目的均为防止水域污染,提高船舶安全性[1]。

2.1 船舶检验能够补充安全检查内容

船舶初次检验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需要对船舶开展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临时附加检验除外),那么在这12 个月中如何对船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判断,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是海事管理机构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船舶安全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在国家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针对特定水域、特定安全事项、特定船舶需要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的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对存在的问题缺陷进行整改,确保船舶定期检验期间船舶技术状况良好。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可以完成信息与工作之间的有效对接,那么则会呈现出较好的补充效果,但是从当前船舶检验工作情况来看,无法确保每次检验均可做到查无遗漏。因此在当前阶段所展开的船舶检查,与其说是“检查”,更可将其称之为的“监控”。基于以上信息,可得出两者相互扶持,船舶检验可补充安全检查内容,全方位了解船舶安全情况[2]。

结合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工作内容来看,两者存在共同点,部分船舶检验内容同样存在于安全检查工作中,如果船舶存在质量缺陷,那么充分的安全检查则会发现这些问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就可通过管理机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展开追究。此外,在进行船舶检验时,也需要将《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纳入检验范围,以构建起优良的监督约束系统,为船舶安全稳定航行创造良好条件。

2.2 船舶安全检查能够有效监督船舶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明确规定“海事管理机构若发现船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滞留隐患,要求机构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船舶检验机构及航运公司”。现在的船舶检验受到诸多方面的因素限制,如时间、人员等,难以对具体船舶做出仔细的检查,因此在现阶段,船舶检验难以实现全方位无遗漏检验,此时可依靠船舶安全检查进行一定监督监管,从这一层面上来看,两者不仅存在相互扶持关系,还具有互相监督关系,详细的安检范围可以对船舶的全部检验内容进行全覆盖,一旦船舶检验出现遗漏现象,在常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对这些问题作出充分展示,并依托于船舶检验机构寻找到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从而完成溯源管理的目的。一般来说,安全管理部门应细致化掌握船舶所有安全状态,但我国船舶系统庞大,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产生纰漏。此时海事部门应细致化检查船舶安全性能,立足于船舶实际情况透彻了解其安全性,不断总结积累安全检查经验,归纳技术规范的根源本质,一般来说,船舶检验相关机构及人员通常会直接参与到检验规范修订完善过程中,能够更为了解船舶检验细节,更易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两者都具有自身的优劣性,同时二者相辅相成。在船舶实施检验过程中,也可以对船舶安全检查人员的检验记录簿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查找,以此也将构建起较为有效的制约机制,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3]。

2.3 船舶安全检查以船舶检验为技术支持

就我国当前状况来说,船舶检验人员为制定船舶技术标准的主力,船舶检验机构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有针对性、有价值的经验。而船舶安全检查主要是由取得安全检查资格的人员执行实施,此外,船舶安全检查对经验具有一定要求,安全检查人员需掌握特定检验技术。但是从基础资料来说,船舶检验相比安全检查更加全面,这是因为验船师是专业的,而安全检查员往往是兼职的。因此存在一个共识,即专家是验船师,杂家是安检员。结合船舶检验实际情况来看,其检验作业主要分为三部分,即电机、轮机、船体,每个不同的部分都由验船师分工负责,但安全检查工作受到专业性限制,难以完成协同配合。因此船舶安全检查员需要对船舶的每一个方面都有正确认识,而对于验船师而言,只需要精通或者认识自己所负责的方面即可,从这角度来看,船舶安全检查以船舶检验为技术支持而开展的。

3 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及检验质量的相关建议

3.1 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完成资源共享

船舶检验机构与海事部门随着长时间的信息搜集与整理,已经构建起由自身工作经验总结起来的完整数据库,如果船舶检验机构与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实施检验资料的共享,那么将同时提高两者的监测能力与监测水平,完成质的飞跃。比如在我国海事管理机构现阶段的使用的海事协同管理平台中,仅有部分基础性的数据,包括船舶主尺度、船舶吨位、功率等。由于相关人员对于船舶确切的技术情况及结构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因此船舶安全检查员在进行型号选择时,就需要去现场展开一对一的筛选,即使如此,也不是每次都能获得最好的结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可以从国家相关的船舶检验机构获取相关数据资料,那么将对船舶安全检查员在船舶选择以及针对性检查中提供较大帮助。与此同时,如果船舶检验部门可以提前从海事部门获取船舶的安全检验数据,那么其在检查前就可以进行船舶维护,在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时,将会更具有针对性[4]。

3.2 验船师和安检员的培训对接

从技术角度来说,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具有共同的技术基础,所采用的检测措施也具有较大相似性,因此在其内容与目的训练上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如果将其结合起来展开同步检验,那么就可以在对资源的科学应用与信息化共享中完成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工作。首先来说海事主管的相关部门拥有权利对类似内容的学生展开相关培训,这将有效节约人力与物力资源,同时也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两者对人员专业技术素养的要求存在较大不同,但是在实际培训过程中,其基础内容与目标存在相似性,因此可以共享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他们可以基于自身的工作实际来探讨问题并采用新标准实施工作,这可以使其在工作中避免工作地点的差别,有效提升船舶安全管理与船舶检验的能力与管理水平。

3.3 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对接

将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定期检验深度融合,船舶进行实际航行之前,海事管理机构选定船舶安全监督目标船舶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船舶实际情况及时通知船舶检验机构,船舶检验机构派出验船师与船舶安全检验员作出联合检查,或者将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告知船舶检验机构,缺陷整改验收与船舶检验合并进行,检验结果计入监督检查报告中,这将有效规避资源浪费,也能避免重复性检查的问题,这使得船舶检验的时间有效缩短,实现较好的效果。此外,对于安全员的检查模式也要做出合理使用,使安全员可以依据整改期与信息共享内容展开针对性的选择,对船舶检查结果做出及时跟踪。相信在不远的未来,随着检查系统的不断优化与完善,船舶检查与船舶安全检验工作将实现全面对接,二者可同时进行工作,从而实现船舶情况的动态监控,以确保航行安全[5]。

3.4 增强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与相关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GPS、电子图等航运新技术也开始全面应用在实际中,这为船舶检验与安全管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我国各地区的船舶检验员与安全检查人员需要不断加强沟通渠道如图1 所示,针对于现阶段存在的新技术与新问题做出及时有效的沟通,进行勘探与研究,从而提升对新技术应用的认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构建起良好规则,提高船舶检验与安全管理水平。

图1 船舶检验员与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沟通

4 结语

上文对船舶安全检查与检验工作进行了分析,并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提出了一定的建议。船舶安全检查与检验工作是我国船舶安全与航运发展得以保障的重要举措,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优化当前工作模式及工作结构,搭建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船舶检验工作可良好对接安全检查工作,这将进一步推动水上安全监测的发展,同时也将推动我国水上运输的进一步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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