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与“辩”:城市规划虚拟社群的公众参与*
2022-09-02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漆建武
文/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张 凯 李 巍 漆建武
0 引言
社会网络化和网络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网民数量激增,网络空间成为庞杂信息活跃的舞台。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跨越地域边界和时空距离的个体以互联网为媒介彼此关联。随着公民可在政府机构控制的信息网络之外公开交流,公众参与正在发生变化[1]。随着智能设备和“网络化”身份的普及与转变,人与人的交互和信息传递逐渐转向各种社交媒体平台。使用微信、微博、小红书等具有交互功能的媒体平台成为虚拟群体组织化的一种方式。城市规划需关注虚拟社群的参与,新技术环境下的公众参与具有多种参与逻辑、交互方式和运作模式,应被视为一种多形式的互动,在这种互动中,公民和其他参与者以正式和非正式的方式工作和交谈,以影响公共领域的行动[2]。因此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需探究新技术环境下的公众参与方式,为针对性施策、精准化管理、智慧化管治探寻路径。
1 公众参与公共讨论
理解城市这一复杂系统中公众参与的发展脉络,有助于理解公众参与权利实现方式的变化。传统公众参与方式,如问卷调查、会议咨询、投票表决,都可一定程度上保证公众参与权利的实现。互联网时代来临后,期待已久的民主“乌托邦”看似将可实现,然而技术进步带来了权利结构的变化,同时也建构出一套新的公众参与运行逻辑。互联网在便利生活的同时,并未建构公平有效的公共讨论空间,反而在这一虚拟空间中,人为设计的参与逻辑降低了公共讨论和公众参与的可能。工具理性在制度层面的意义逐渐丧失,发声者的声音被程序正义和泛滥信息掩盖。同时,代际数字鸿沟使公众在虚拟空间的话语影响进一步弱化。在可接入性、上网技能逐渐均等化的当下,提高网络环境中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社会建设、政治进程的意愿,是弥合数字鸿沟的重要方向。
1.1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随民主社会进程不断发展衍生而来的必要准则,既是民主治理的必要环节,也是健全决策机制、完善民意集中、赋予公众民主参与和决策权的基础,并与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民主化程度有关。当讨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时,这一抽象概念可更具体地呈现。公众参与被视为市民民主权利的一部分,始终在城市规划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不同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公众参与适应于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民主形式,以不同的参与方式出现在公众参与的权利系统中。我国历来将公众参与作为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并在新的技术环境下衍生出多种基于Web、GIS等专业数据分析平台的公众参与方式。但在社交媒体普及、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基于多种媒体平台的公众参与方式仍缺乏理论和实践支撑。
1.2 公共讨论
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出发,公共人群或公共意识集聚的地方往往会发生公共讨论,线下的咖啡馆、线上的互联网都可作为信息交流和对话发生的地方。实际交流和网络交互中的公共讨论产生了线上和线下两种不同的交流模式,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信息的多向传递,不同之处在于网络公共讨论的可参与性、互动性更为多元和即时。新时代,通过各网络交流平台的兴起和没落可窥见线上公共讨论的发展流变及其背后的行为逻辑,行政权力、商业资本和互联网规则导致线上公共讨论受多种内外环境的限制,公共话语权往往受制于资本力量和不同平台的规则。然而,线上公共讨论随着自媒体和多媒体平台的繁荣而兴起,个体既是信息的接收单元也是信息的制造和生产单元。如果平台中的引导足够明确、公共讨论的方向足够清晰,公众便可作为理性人纳入话语体系,每个参与者都可以理性人的身份参与公共讨论中,最终形成集体的声音和选择。
2 观念之变:由代表参与到人人参与
2.1 社群之变
技术发展和通信传媒的普及使虚拟社群成为社区治理中公众参与的主体之一。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为社区治理参与提供了规则和制度层面的保障,也为治理主体提供了更多样的参与方式选择。从线下会议到网络会议,从专业交流会到微信群信息传递,虚拟社群成为规划设计中信息获取、知识普及、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其参与性也得到广泛关注。在城市规划领域,关注虚拟社群已成为新形势下社区治理的基本方式,多通过对虚拟社群意见的收集和分析为规划管理提供支撑。通过网络问卷、线上问题反馈平台、规划宣讲视频等多种参与形式,使参与者便捷、及时地了解规划治理的相关讯息,并通过通信工具、社交平台实现广泛参与。
2.2 参与之变
没有公众参与的行为过程、没有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和信息交互的通道便易产生错误的规划决策,甚至产生灾难性的后果[3]。过度简单化通常是“自上而下”规划制度的标志。公众参与是一个有目的地进行设计的过程,以便使需要参与的人参与进来,从而确保决策正确有效。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其他决策过程,公众参与从来都是有计划和有目标的,并对参与过程和结果有相应的预期和准备。社区或当地居民对自身的生活环境有深入、全面的了解,故公众参与可使规划团队获取大量的地方信息,改进规划决策。公众参与既需要观念上的转变也需要有效的参与方式和平台。智慧城市、数字政务及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均应关注公众话语权,为虚拟社群营造公开包容、积极讨论的虚拟公共空间。
2.3 工具之变
决策过程的复杂性来自对信息的不了解和决策情景之间的依赖性,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具有不同专业知识背景的决策者参与其中,规划成果势必存在局限性。但当下参与工具已发生转变,社区个体成为虚拟社区中的一部分,具有实名身份的社交账号将其通信工具变为信息汇集的工具之一,分散在不同社交媒体的公众成为互联互通的单元。网络环境中的个体之间存在强弱不同的关联,仅需通过话题汇集不同的虚拟个体,公共讨论和个体言论产生的数据(留言、评论等)便可作为大数据分析的基础资料。
3 技术之变:线上和线下的交互
3.1 转变始于细末之间
随着时代变迁,高速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社交网络、通信工具的激增使新的公众参与形式和过程出现,真正改变了城市规划工作的方式(见图1)。泛媒体平台的出现使信息的传播和展示出现新态势,互联互通的技术不断将幕后工作者带到幕前,人们有了跨越时空地域进行交流的可能。这种交流方式突破了单点扩散的机制,成为网络中互相联系的单元。贾鹤鹏从传播学领域对公众参与的模型进行阐述,并引申到城市规划领域,即赋予公众、规划者和决策者对城市规划事项同等的参与权,便可弥补规划实践需要但目前工作欠缺的规划信息。为有效实现公众参与,应拉近与公众之间的距离,提供双方都可理解和可接受的媒介,实现新交互体系中话语能力的重构。
1 2013-2020年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统计(图片来源:《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3.2 意识起于细微之处
线下公众参与向线上公众参与的转变,提升公众参与的意愿和可行性。媒体的技术工具价值早已存在,只是未被开发和合理运用,而在智能手机逐渐普及的同时,各种易操作、易实现交互的应用和小程序逐渐被大众接受(见图2)。媒体重构了信息活动的格局,个体之间的信息传递以自我为中心多向扩散,在互联网环境中形成了具有主体影响力的圈层结构。点对点即时的信息交互扩展了公众参与的边界,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壁垒。技术赋权的可能性在多媒体环境中得以实现,人们以真实身份参与公共事务的可行性有了技术保障。技术赋权的方式放大了本就存在的参与权、监督权,使公众在参与中有了反馈意见和表达诉求的通道。公众自身的主体参与意识、成就感、幸福感均随着便利的参与方式得到提升,以往的被动参与、消极参与已逐渐向主动参与、积极参与转变。
22013-2020年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整体网民比例(图片来源:《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3.3 风险隐于表象之里
在线上公众参与过程中,一元的主流意识受到冲击,多元话语主体出现并开始在公共讨论中发挥主体作用。而目前舆论成为主导、无意识的集体参与成为公众参与的常态,表象繁荣背后具有潜在风险,滞后的规则和多元化的主体行为给互联网带来安全隐患。在社会治理走向细末之时,基本的价值原则和参与行为需要正确引导,而过度管控又易影响参与意愿,因此,城市规划中虚拟社群的公众参与既需给予自由、充足的空间,又需对其加以适度、理性地引导。
4 结语
公众参与既是公民权利实现的基本路径,也是公共讨论助力社会治理的有效突破。随着网络化进程的推进和新治理体系的迅速发展,应关注互联网讨论中的行为和参与逻辑,为公共讨论创造条件,为实现治理能力的提升创造路径。虚拟社群的公众参与路径走向成熟需经过实践和时间的反复检验。互联网虚拟社群通过多种社交媒介参与公共讨论实现公众参与,既需“自上而下”的行政革新,也需“自下而上”的实践验证,是未来城市规划的重要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