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现状与发展建议
2022-09-01房川军
房川军
(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上海 200001)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措施的产物。《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明确提出,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科研项目,具体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管理中的作用。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建成,新的五类科技计划布局和有关配套制度及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政府部门定方向,专业机构管项目”的科技计划管理新模式。首批7家专业机构基本构建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功能,建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管理机制,高素质的职业科技管理团队发展壮大,为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 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现状
2016年,在充分考虑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现状,以及科技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等7家单位通过遴选,成为我国首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1]。各地方根据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也纷纷出台政策文件,开展专业机构建设探索,推动新型科技管理模式的落实落地[2]。
1.1 工作内容
科技项目管理环节众多,内容涉及方方面面[3-4]。一是战略咨询研究。跟踪国内外重点领域最新进展、技术方向、产业态势和政策规划,提出对策与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撑。二是项目立项评审。开展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培训、任务书审核等工作。三是项目过程管理。跟踪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情况,落实相关科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项目结题验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梳理项目科技成果,归档项目资料,以及后续的相关工作,如组织有关技术对接、成果宣传和普及、服务产业发展等。
1.2 建设成效
按照国务院和科技部有关文件要求,7家专业机构经过几年的建设,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优化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1.2.1 治理结构
目前,各家专业机构基本完成了以理事会、监事会和专业机构领导班子为核心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现代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理事会、监事会主要由相关部委、科技界、产业界、专业机构等相关方组成,理事会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责,监事会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对理事会决策和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组建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在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项目管理中的咨询和支撑作用,提高专业机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积极探索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的实施路径,例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权责对等的内部管理架构,领导班子会行使决策职能。按照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要求,科技专项的执行由各分管副主任牵头推进,中心主任负责监督。
1.2.2 规章制度
坚持制度先行,围绕项目管理、质量管理、风险防控、保密管理等工作需求,建立了覆盖面广、比较完整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结合专业机构建设中涉及的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防控、绩效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修订了50余项规章制度[5]。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围绕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科研诚信、绩效评价、专家管理、信息公开等相关管理关键环节制定印发了10余项制度。针对人员、资料、会议管理等制定保密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规范。聚焦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制定管理细则,实行分级管理、抓好监督,筑牢风险防控预警防线。7家专业机构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3 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各专业机构在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将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流程交由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分别负责,按照专项任务、项目和课题三个层级,建立由主管主任牵头,综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组成的管理团队以及相应的专家团队进行分层管理,项目专业化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实现责权一致、分段分级管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高校院所为主承担的技术创新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突出产学研用结合,在技术实现突破的同时加快与产业对接。对于企业为主承担的重大产品研发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鼓励相关优势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并主动联系注册审批部门提早介入,推动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于以医疗机构为主承担的解决方案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发挥临床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的积极性,统筹装备、方法、手段的集成应用,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解决方案。
1.2.4 发展战略研究
在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同时,各专业机构加强科技发展趋势、重大科技需求和技术问题、协同创新机制等的研究,推动形成领域“硬”科技研究和发展战略“软”科学研究之间协同发展、相互支撑的态势。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积极组织优势力量,开展海洋、公共安全、碳中和等领域前沿热点跟踪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建议,为推进国家技术预测、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按照科技部关于种业科技创新有关部署,积极推动种业科技创新战略研究,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为支撑引领种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扎实基础。
通过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加快根除科技计划项目多头管理、重复投入和科技项目“碎片化”布局、取向聚焦不够等顽疾。政府部门从具体的项目管理中退出后,可以集中精力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做好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各专业机构围绕承担的项目管理任务,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有关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专心致志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业机构管理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其建设、发展到功能完备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6-11]。从具体实践来看,专业机构建设和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有待加快落地。各专业机构基本完成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制度设计,应按照64号文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情况,抓紧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理事会、监事会在实际决策和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动态调整机制有待优化。2018年完成专业机构建设验收评估后,探索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工作至今尚未破题。现有专业机构都是政府部门剥离出来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容易形成“二政府”[7],内生活力、竞争意识不足。
三是项目管理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与国外专业机构相比,我国的项目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面对项目申报、公众舆论等环节公平公正的要求,更多关注项目过程管理程序上的合法合规,战略研究、任务研判、质量控制等专业化管理优势难以有效发挥[8]。
3 对策建议
3.1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进一步明确专业机构职能定位、治理机制、管理规范、专业化能力建设要求等,如强化专业机构项目管理和战略研究职能的融合,深度参与指南编制等关键环节。完善专业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和经费支持政策,优化人力资源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参与项目管理,充分激发机构发展活力[9]。结合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总结广东等地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经验做法,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3.2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科技项目管理全流程。明确监督主体和问责机制,完善监督内容和监督方法。通过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绩效评估等方式,对科技专业管理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管理能力、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评估,将监督评估结果纳入科研信用体系[10]。完善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
3.3 构建专业机构培育和调整机制
进一步优化遴选机制、扩大遴选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纳入备选目录清单,形成多元化专业机构体系。扩大专业机构规模,优化布局和结构。通过择优选择、市场化激励等手段,加快提升其社会化竞争力。建立完善专业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将评价结果作为专业机构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4 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落实
围绕重要产业链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前沿热点,持续开展战略研究,研判重大创新方向,形成独立决策能力,依靠而不依赖专家,为科技发展大方向和改革新举措提供思路和建议[11]。完善科技计划指南与科技规划的衔接机制,使科技计划项目成为落实规划任务部署的重要载体。
4 未来展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科技创新日益呈现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传统的“跟随式研究”“集成式创新”模式难以应对内外部发展风险。科技创新的使命定位和科研范式的转变,对科技创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重大科学问题和科研项目如何遴选、创新资源如何整合、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如何优化等,都需要专业机构不断努力探索、发挥积极作用,用发展的思维持续完善规章制度、优化治理体系、抓好条件建设,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机构,支撑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赢得国家未来发展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