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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专业法律素养培养教学探索
——基于涵摄演绎推理方法

2022-08-30张江涛

法制博览 2022年25期
关键词:演绎推理法学专业法学

张江涛

河南科技大学,河南 洛阳 471000

一、研究背景

我国已经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普通高等学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人才培养的前沿阵地,理应肩负起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公民的重任。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得到专业法学师资队伍的系统性培养和训练。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就没有这个条件了,虽然为了加强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我国各大高校普遍开设有法律通识课、选修课等。但是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师资不足,这个是客观存在的困难。做好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需要一大批既精通相应专业知识、又精通法学知识的优秀师资力量。二是法学教育在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学时安排较少,教材建设也较为落后。三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法律实践的锻炼。这会导致无论从深度还是数量上,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均无法接受到足够的具有相应专业特色的法学教育,难以真正培养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自身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工作者理应具有高度的使命担当意识,努力探索提升本专业的法学教育水平。下面本文以工程管理专业为例,进行该专业法学素养提升教学探索。

我国工程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在土木工程及其他工程领域从事全过程建设工程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该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学素养,拥有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建设法规、经济法、国内外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系统知识。法学知识是工程管理专业学科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方面,我国各大高校工程管理专业都开设有建设法规、法律基础、经济法等相关课程。

因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特点,实践中比较重视对学生技术素养的培养,同时也会兼顾管理素养、经济素养,但是对学生法学素养的培养重视程度则远远不够。这将导致学生在未来职业发展中对自身法学素养的训练重视不够,进而对现代社会中无处不在的法律风险准备不足。长期以来,教育界为产业界输送了大量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才,但是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法律纠纷仍然层出不穷,可能与我们在人才培养源头对学生的法学素养重视不够有关。[1]

有鉴于此,我们需要反思工程管理专业的教育培养理念、研究更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教育实践工作中探索如何提升人才法学素养培养效果。这对于提升工程管理专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出发提升工程建设行业从业者法律素养,促进行业合规、减少法律纠纷,都具有重要价值。

二、在工程管理专业法学教育中适用涵摄演绎推理方法的合理性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成文法表达。我国的法律条文是从我国大量的、具体的社会实践中高度抽象出来的。当我们应用法律条文时,则需要将这些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鲜活的社会实践中去。我们需要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推导,得出具体的结论。这时,我们就会用到涵摄演绎推理的方法。首先用涵摄的方法,将具体的社会事件纳入法律规范中,然后使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完成从一般到特殊的分析过程。因此,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最重要且常用的方法就是涵摄演绎推理方法。涵摄演绎推理方法不仅在社会法律实践中广泛应用,也在我国法学专业高等教育教学实践中广泛应用。

工程管理专业的开设初衷是为我国培养高级工程管理人才。在毕业生素质方面,要求其具有严谨务实的工科思维、灵活变通的管理思维、理性客观的经济思维和规范严谨的法律思维。涵摄演绎推理方法则天然具有较强的严谨性和逻辑性。[2]由于涵摄演绎推理方法的特性和工程管理对于毕业生素质的要求天然的高度契合,出于对教育教学规律普适性的信赖,本文尝试将涵摄演绎推理方法适用于工程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实践就有了较高的合理性。

具体来看,涵摄演绎推理方法系指将特定社会事实置于法律规范之下,以获得一定结论的思维过程。该方法首先确定社会事实,然后寻找与社会事实相符的法律规范,最后推导出法律决定。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出发点尽可能的客观公正,考察具体社会事实需要从中立者的视角出发。因为中立者没有直接目击案例事实,故而需要从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出发,按照客观的证据来寻找与发生的社会事实最接近的法律规范。一方面需要从法律规范去认定社会事实;另一方面也需要从社会事实去探寻法律规范、剖析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要件。将这个过程不断循环往复,直至完全确信推导出妥当的法律决定为止(见图1)。

图1 涵摄演绎推理方法

在工程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较好的适用涵摄演绎逻辑推理方法的基础。工程管理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在该专业的教育过程的工程背景。在具体的教学工作中,会使用大量的工程案例来创设教育场景。案例教学法是工程管理专业各环节教学工作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在教师教授新课时,首先通过导入工程案例创设教学背景,使得学生在学习时有较强的代入感。其次由教师主导,分析工程案例,帮助学生提出问题,使学生带着好奇心进入学习状态。再次开展互动学习,在师生互动中完成新知识的学习,提高学习新知识的效率。最后,用学习到的新知识解决前面提出的问题,带领学生学以致用,完成新知识巩固提升(见图2)。

图2 工程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法

三、工程管理专业法学素养培养教学设计

下面本文举例示范涵摄演绎推理方法在工程管理专业教学研究实践中的应用。详见如下工程法律纠纷案例教学设计。

(一)案例导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乙公司开发的丙工程。随后,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将其承包丙工程中的外墙保温工程转包给丁公司施工。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丙工程竣工后,乙公司接收了丙工程并投入使用。但是甲公司却不对丁公司办理验收手续,也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法律问题:丁公司获得工程款的权利该如何保障?或丁公司该找谁讨要工程款?

(二)第一轮涵摄演绎推理

在经验丰富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只需要经过一轮涵摄即可完成法律规范对案例事实的适用过程。但是这样并不能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向学生展示涵摄演绎推理方法的详细思维过程。因此我们可以从初学者的角度出发,演示通过多轮涵摄获得法律决定的过程,以便更好地向学生展示涵摄演绎推理方法在工程案例法律纠纷中的应用过程。

寻找上述案例有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即从案例事实出发探寻法律规范,由法律规范认定事实,初步确定案例事实最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

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是:上述案例事实很可能适用《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①

按照前述法条的规定,甲公司和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其双方间具有约束力,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全部施工后,如果甲公司既不给丁公司办理验收手续,也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丁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通过第一轮涵摄演绎推理,丁公司明确了其维权对象是甲公司。但是丁公司何时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三)第二轮涵摄演绎推理

鉴于第一轮涵摄演绎推理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行第二轮涵摄演绎推理,对案例进一步挖掘。

我们继续从案例事实出发探寻法律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丙工程已经为乙公司占有并使用,丙工程自乙公司占有使用之日起即视为丁公司已经完成向甲公司的竣工交付,同时甲公司完成向乙公司的竣工交付。虽然乙公司没有就丙工程给甲公司或丁公司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丁公司仍然可以自乙公司占有使用丙工程之日起,向甲公司主张自己的工程价款受偿权。

经过两轮涵摄演绎推理分析,似乎案例分析到此就可以结束了。但是我们继续进行思考,会发现新的问题,例如:如果甲公司在丁公司向其维权时,抗辩说因为乙公司还没有向其付款,所以其没有向丁公司付款。这时丁公司有没有救济途径呢?

(四)第三轮涵摄演绎推理

第二轮涵摄演绎推理也没有解决全部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行第三轮涵摄演绎推理。我们继续结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第四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为了更加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丁公司可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乙公司、分包人甲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乙公司已经全额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那么乙公司可以不对丁公司承担责任,甲公司需要承担向丁公司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如果乙公司没有向甲公司付清工程款,那么乙公司需要在其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经过上述三轮涵摄演绎推理,终于将丁公司的维权方案分析完毕。

上述工程法律纠纷案例教学设计显示,涵摄演绎推理可以较好地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涵摄演绎推理可以应用于案例教学中,也可以应用于其他教学情景中。由于涵摄演绎推理方法天然的严谨性、逻辑性,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它可以较好地提升学生法学素养,进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相信将涵摄演绎推理方法适用于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必将带来较高的教育教学价值。

四、总结

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公民,是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重任。高等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非法学专业的高等教育工作者,应具有使命担当意识,通过提升师资法学素养、改进法治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等途径,积极进行教学探索,努力在相应专业教育中融入法学教育,提升具有相应专业特色的法学素养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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