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实效夯实民生之本
2022-08-26曹卫霞
曹卫霞 林 蔚
2022年7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的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4月25日,杭州市西湖区灵活就业服务中心、西湖区浙大科技园、余杭区余杭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地,迎来了一群特别的访客。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赴杭州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现场,执法检查组了解“就业招聘—课程培训—政策兑现—权益保障”一条龙数字化就业支持机制运作情况和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情况,听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场景汇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杭州市政府和西湖区、余杭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与部分人大代表、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交流意见建议。
梁黎明强调,要紧扣中央、省委部署,切实担负起促进就业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进一步促进和保障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把贯彻就业促进法作为重要抓手,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赋予人民的劳动权利。
时间回拨到4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就业促进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梁黎明强调,要强化协同联动、扩大各方参与,凝聚推进法律有效实施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尔后,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赴7 个设区的市开展检查,委托其他4 个设区的市进行检查,人社等14 个部门积极配合自查。
医院是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良好的财务预算管理事关医院整体发展,传统的财务预算管理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消耗、高成本的财务管理现状对医院良好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与阻碍,因此,必须要加强医院成本控制,减少资金方面的消耗与浪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效益。
与此同时,市、县(市、区)人大积极响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专项审议重点,开展座谈调研。一时间,形成了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的可喜局面,实现了11 个设区的市及县(市、区)检查基本覆盖。
“目前,民营企业招工用工难,对生产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虽然成因比较复杂,但有些负面因素是可以妥善解决的,如:劳务派遣纠纷对企业用工的不利影响、工业园区无法解决外地职工住宿对企业用工的不利影响等。”在代表网络交流群中,联络员收到了省人大代表张卫东的意见建议。
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四级人大八万代表助力八大攻坚行动”,这样的意见建议在代表网络交流群中并不罕见,为人大执法检查报告提供了宝贵的素材。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省人大全流程监督系统,执法检查组征集了2800 份调查问卷,数字赋能为此次监督工作注入活力。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执法检查报告认为,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特别是应对疫情防控,坚决落实中央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结合实际,我省创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2020年2月16日22时7分,载有近300名贵州籍旅客的G4138 次列车到达杭州东站。这是铁路部门为服务企业外地员工返程而开行的首趟定制专列。而这只是疫情之下,我省助力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
根据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部署,第一时间开展省际劳务合作,接返员工百万人;第一时间出台减负稳岗等措施,全力以赴助企纾困。
除了及时援企稳岗,我省把“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列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扩中提低行动的根本前提,高标准确立浙江就业工作目标。同时,根据浙江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法定政策,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等综合举措,实现就业人数稳步增长。
依法强化创业能力建设。出台“双创”升级版实施意见,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强化孵化平台建设。支持乡村创业就业,带动640 万农民就业。此外,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国试点,完善工作机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促进法以专门一章强调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政府、企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一方面发展职业教育,另一方面重视技能培训,以实施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工程为抓手,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时,应对疫情防控,大力开发线上培训。
就业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千方百计增加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招聘,近几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居全国前列。加强困难人员援助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创业,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加强残疾人多措安置,完善残疾人就业格局。
在开展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同样可圈可点。在全国率先出台优化新业态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贯彻《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积极探索新业态劳动用工权责、薪酬待遇、社会保障等举措。
此外,加强平台、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就业服务基层全覆盖。建设“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实行失业保险金申领无感智办,打造推广重点群体帮扶、灵活就业等应用场景,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完善用工监测机制,实行重点缺工企业和计划裁员企业清单式管理。
7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平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蔡荣章 屠轶钦 摄
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当前,我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但从执法检查看,面临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依然存在不同性质、不同阶段、不同方面的挑战和问题。
为贯彻中央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更好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目标,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提高认识,进一步形成共富就业政策体系。要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聚力打造社会全面进步高地,构建更加完整的就业优先政策和制度体系。要全面提升就业战略地位,推进各项政策协同发力,加强政策效果群众评估。
发展经济,进一步夯实就业基石。要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以发展促就业。要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要提升创新创业,研究就业布局,建设一批特色化、功能化的创业平台载体,提升就业质量。要在拓展乡村就业的同时,开辟社区就业。
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要坚持把加强职业能力建设,作为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主要途径。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健全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提升职业培训实效,紧盯市场用工需求,统筹优化培训资源,完善终身技能培训制度。弘扬劳动光荣风尚,依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打造“浙派工匠”名片,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精准施策,进一步营造就业和谐环境。立足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关注重点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就业问题。推进毕业生顺利就业,保障困难群体持续就业,促进特殊群体有效就业。
数字赋能,进一步优化就业公共服务。要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就业服务向智慧化、便民化发展,加强就业数字治理。在推进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的同时,应用大数据,监测劳动力流动、就业质量等情况,加强失业预警研判,防范风险。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打通就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执法检查组认为,要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完善就业促进相关法规体系。鉴于近几年长三角地区其他两省一市均出台了就业促进地方法规,建议我省尽快出台条例。要凸显就业优先战略,围绕我省数字经济大力发展、创业就业氛围较好、乡村振兴带动就业经验丰富等特色,依法强化就业制度支撑。
此外,执法检查组表示,完善法规制度刚性举措,联动推进现有法律法规落实同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