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与苏北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困境与突破路径
2022-08-25陈建兰张春光
□陈建兰,张春光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1)
1 文献回顾
随着网络技术不断提升以及政府政策的推进,陈旧的金融模式已不足以拉动乡村经济增长。数字金融作为现代信息传递的重要工具,依靠其迅速、高效和开放的特点,将传统的金融业务与现代化信息技术融合,解决了传统金融的时空限制,不仅从技术上化解金融机构与乡村经济融合的问题,也从经济上拉动农业、农民和乡村经济发展。但从数字金融融合乡村经济发展实践成果看,数字金融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产业转型的同时,也给农业多元化、农民思维数字化、农村现代化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1.1 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优势
以人工智能为特征的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离不开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数字金融作为一种新型智能信息金融,在提升乡村经济水平、农业产业升级、农民收入增长等方面发挥了数字化发展高效且快速的优势。众多学者在对数字金融融合乡村经济发展中,集中对数字金融发展经济的优势进行研究。黄益平等(2018)将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进行比较,定义数字金融是在传统金融基础上融入数字技术,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化平台对客户投放融资、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服务,这种数字化金融凭借其高效、共享、低成本的服务优势,改进了传统金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借贷业务。王瑶佩和郭峰(2019)对不同区域数字金融效应进行研究,数字金融高效、平等、全覆盖共享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间金融发展差距,增大城乡间金融资金供需数量和规模。Kapoor(2013)认为数字金融在城乡经济发展中具有资源分配均等、增加就业和缓解社会压力的优势,对促进资本化经济自由发展起着一定作用。温涛和陈一明(2020)将国内外数字金融与产业融合模式进行对比,国外乡村经济发展较早,将数字金融融合农业订单模式、金融服务模式、农业保险模式及“三农”智慧化模式等方面,有效将信息化技术融入农业、农村及农民主体,形成多元一体的智慧化乡村经济发展体系。金融服务多元化的创新,使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经济增长,更快地促进了乡村振兴的步伐。
1.2 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现状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将“数字金融”纳入发展乡村经济的关键词,为增强数字化与乡村经济的融合,鼓励支持乡镇一级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乡村经济,村镇干部支持构建数字化金融共享数据库,试点数字金融信用系统,保障乡村金融借贷安全性。肖旭和戚聿东(2019)在对数字金融进行约束性研究时发现,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依赖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规模,数字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数字化平台的信息传播、信息共享及金融体系运用,而乡村地区金融发展不具备数字化条件,很大程度上限制乡村经济与数字金融融合。杨儒楷(2021)通过对乡村振兴实践项目的研究发现,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过程中存在老百姓意识薄弱、农业经营方式分散、抵押担保模式陈旧、金融体系不完善、数字金融缺失、服务方式粗放、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章成等(2021)对农业现代化与数字金融进行线性关系研究,数字金融与农村产业并非简单的数学线性关系,而是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呈现非线性特征。因此,要充分利用数字金融优势,使农村金融向农业多元化、农民思维数字化、农村现代化方向发展。
2 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随着乡村振兴政策推进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各大互联网平台开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陆续在农村地区涌现,具有共享性和全覆盖性的金融服务平台为苏北农村地区的农业规模、农民收入及农村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大量资源和资金。但数字金融融入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传统实体金融、乡村农业改革、乡镇监管体系带来巨大挑战。由于苏北地区村民数字金融意识薄弱、数字信息共享设施欠缺、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面临着新的发展困境。
2.1 乡镇村民倾向于传统金融机构,数字金融意识弱
2022 年1 月,为进一步发展数字金融,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联合农业农村部等10 个部委发布《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文件,旨在通过互联网技术拉动苏北地区农村、农业及农民的发展,缩小苏南与苏北、城市与乡镇间经济差距。从调查结果看,传统金融和数字金融利用率相比,乡镇村民更倾向于将积蓄投入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及各大信用社等实体机构,数字金融在乡村储蓄中占比极低,这一趋势阻碍了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的步伐。究其原因,乡镇村民对数字金融认知较浅,对数字金融的内涵及实用性认知度低。目前,针对苏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特色,乡村民居多以种植业及养殖业为主,产业性质较单一,农民对产业要素需求和资金需求较低,难以形成产业资金链。乡村产业性质及农民收入来源特征使村民大多借贷于稳健的传统实体金融机构。
走访苏北样本农村地区,乡镇多是年纪大、劳动力弱、受教育水平较低的村民,劳动力强的年轻人迫于社会压力大多外出打工,农村流出人口较多。针对这些农村主体,数字金融宣传推广受限,难以发挥其在乡镇各大网点的作用。融合主体受限,高风险、高收益的数字金融产品很难得到乡村网点的支持,进一步限制了农村个体户资金需求,循环往复,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面临信息不对称和供给不对称的困境。
2.2 数字信息共享设施欠缺,乡村农业改革慢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导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地区产业改革。数字金融的发展依赖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较偏远的农村地区,村民对村镇数据网络的需求低。通过调查苏北农村地区移动及电信网络宽带发现,村民对网络宽带的使用率较低,增加了数字金融的推广难度。数字信息共享系统欠缺,不仅影响着数字金融对乡镇企业和个体户的资金供给问题,还影响着乡村农业产业链的形成。乡镇数字信息共享设施建设基本是由各大银行下派营业网点,服务人员较少或存在专业问题,使村民对数字金融设施的应用性较差,阻碍乡村农业发展。
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长期劳动力、资金及生产机器的投入,加上农业回报率存在风险高和收益低两大因素,导致各大乡镇网点推广的数字金融服务农业产品种类稀少,村民可获得的贷款类别不完善。数字金融已成为振兴乡村经济的重点发展对象,苏北地区虽位置偏僻,但土地资源较多,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融合数字共享系统,不断创新农村产业改革,将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数字化产业结构转型。
2.3 乡镇监管体系不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数字金融已在乡镇企业投融资领域形成快速通道,增强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体户的资金力量和生产压力,但数字金融携带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增加了农民信用风险和收益风险。数字金融以及数字保险、网上信贷及数字化担保业务纷纷受到农场主和个体户青睐。但实际农场主利益受损时,网络自身虚拟化的特征却呈现出来,特别是天灾人祸时,网络虚拟性弊端使农场主农保受益险难以在较快时间进行补偿。数字金融融合乡村经济还需要乡镇监管部门构建相应的风控及信用体系。
苏北地区的乡村经济融合发展还处于不完善阶段。在产业融合方面,受限于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在信用体系方面,受限于借贷主体的信息不对称;在投资方面,受限于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同时在风险控制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信息技术成本和法律监管问题。
3 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的突破路径研究
3.1 强化苏北农民数字金融教育,提高数字金融利用率
数字金融的发展不仅需要政策鼓励,还需要对苏北农村地区村民进行思想教育。鉴于乡镇地区农村教育水平较低,可通过多元化数字金融教育方式,加强对苏北农村地区数字化网络及金融产品的宣传。教育宣传离不开政府、金融服务主体及村民参与,政府部门可加大对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为各大金融机构提供宣传场地和推广平台;金融服务主体可借助各大网络平台、媒体机构或者村镇网点,对数字金融体系进行介绍和讲解;村民要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资源,将数字化利好资源运用到自家农业生产过程中,节省生活和生产成本。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可借助数字化平台优势,宣传各行贷款业务、存款业务及其他投融资业务,扩大传统银行业务范围,增强数字金融利用率。为提高数字金融利用率,苏北地区金融机构应采取多元化、针对性的教育模式解决数字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贫困户,应相应宣传基础存贷款业务,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积蓄收益;对于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民个体户,应适当宣传数字金融投融资业务,扩大个体户农业生产结构,增加数字金融资金供给量,增强数字金融在收入水平高人群中的使用率。专业化、针对性的数字金融宣传教育对提高数字金融使用率、促进乡村经济融合有重要作用。
3.2 建设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扩大苏北地区数字金融覆盖面
数字金融融合乡村经济发展需要依赖网络技术,数字基础设施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影响着数字金融在苏北农村地区的发展。针对苏北地区农民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可增加各乡镇金融服务网点,完善网点数字化服务平台,引进教育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网购服务、银行金融产品服务等多元化APP 系统。通过多元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数字金融共享平台的开放,使村民可以更快、更高效地获取数字金融信息,降低村民基本生活成本,间接增加村民收入。
苏北地区数字金融设施水平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苏北地区经济水平,结合苏北各乡镇地区位置特征,各地政府需加强对“数字金融下乡”文件的执行力度,从政策方面推动数字金融融合苏北各乡镇经济发展。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在政策补贴方面支持,还需金融机构发挥其数字化功能的服务优势。人们生活和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对金融投资的能力和需求也在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可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订不同的金融投资决策和设计相应的投资软件,既解决了客户信息与需求不对称问题,也保证了投资的成功率。在扩大数字金融覆盖面的同时,通过创建信息安全机制,使村民既能享受数字金融的信息化优势,也能保证自身的财产安全。
3.3 加强苏北地区数字金融监管,构建数字金融征信平台
数字金融的虚拟化使村民对数字金融的安全性存在担忧,各地政府部门应针对数字金融现状实时制订数字金融监管政策,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安全。
在对数字金融案例的调查中发现,苏北地区数字金融监管力度较弱,监管存在人浮于事、权责不明的现象,同时村民对数字金融普法知识欠缺,故需要对苏北地区数字金融体系建设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数字金融监管需要加强数字金融征信平台建设,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及村民个人信用纳入数字金融平台,以便村民选购数字金融时对机构和产品进行信用查询。同时完善行业信用进出金融市场机制,从制度层面保证村民权益。数字网络的自由和共享特性使“数字金融下乡”离不开政府部门政策和机制的监管,苏北地区各级政府部门需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对数字金融推广工作进行监管和改革。
信用保障体系平台的建立需考虑多方利益,将金融机构、农民及乡镇企业三方利益综合纳入系统,同时将抵押、违法行为及个人家庭征信融入信用保障平台,使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在发生借贷交易时,根据各方征信情况考虑其投融资的风险和收益。
数字金融监管从制度层面需要政府部门的约束和保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数字金融的安全性,需金融机构、企业及村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构建真实、准确的数字金融征信平台,使数字金融能够高效服务乡村经济。
4 结束语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回顾和苏北农村地区数字金融的研究发现,苏北乡村金融发展落后的很大原因是地理位置偏僻。完善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实现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先决条件。同时数字金融对苏北农村地区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的融合发展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数字金融助推苏北乡村经济发展,需加强数字金融风险防控,优化法律法规配套措施,促进数字金融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