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政策的异质性研究
——基于关键词频数统计的经验证据
2022-08-17吕久琴惠丰廷
吕久琴,惠丰廷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浙江科技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一、 引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指示我们,高质量发展要重视结构问题,推进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的财税政策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工具。为了更好地评估财税政策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学者们对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分析了增值税改革以及涉企费用的降低对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活力、投资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本产出率等的影响[1-2],探讨了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原因[3-4],指出减税降费的传导机制存在问题,但并没有进一步说明传导机制中存在哪些问题,也较少探讨地方政府行为、地区差异和企业特征等对政策执行力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致的政策异质性问题,导致十多年来对减税降费缺乏综合性的评价,从而使得政策改进建议靶向不明,影响了共同富裕的推进。
本文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探讨2008年以来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减税降费政策的长期税费降低效应,从传导机制中的地方政府效率及其财政压力状况、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管理能力、产权性质等方面,探讨减税降费效果的异质性。本研究为改进政策效果提供了思路,为降低制造业企业税费提供了经验证据,对于推进共同富裕具有政策意义。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应用关键词频数统计方法,测算了2008—2017年305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力度,研究了政策力度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长期税费降低效果,为推进共同富裕战略提供了财税政策视角的经验证据,便于有关政府部门对未来政策效果做出预判。(2)从地方政府效率以及财政压力的视角,剖析了政策效果差异的原因。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验证了共同富裕实现中的地区企业税费负担差异在不断缩小的事实。(3)研究了不同管理能力、产权性质等企业特性对政策效果的异质性,挖掘了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效果的作用。(4)探讨了政策效果的异质性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从减税降费视角提供了制造业企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经验证据。
二、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发展
(一) 减税降费政策的演变
自2004年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但首次提及“结构性减税”是在2008年底的经济工作会议中,这是一种“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税改方案。当年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共发布了32项与制造业有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增值税相关的有11项,所得税相关的有9项。2011年为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改结构、调分配、促和谐中的作用,国务院及各部委发布了40项针对制造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所得税、增值税的政策分别达到了15项,政策总量是2008—2018年间最高的。2012年,“营改增”试点扩围,成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路径。201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讨论减税时,没有提及“结构性减税”,这意味着减税的规模更大。2015年继续实施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是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的关键措施,当年发布针对制造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达到了36项。在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减税”与“降费”被并列提出,由此,“减税降费”成为供给侧降成本的关键一环,减税和降费也并列成为自1994年以来规模最大的制度性减税[5]。2018年经济出现下行压力,在“稳中有变”的形势下,减税降费有助于释放企业活力。国务院及各部委发布了34项针对制造业的减税降费政策,比2016、2017年有所上升。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减税降费提出了较高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的原则[6],实质性减税降费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我国连续发布7批28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使399万户纳税人延期缴税292亿元[7]。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1)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全文公告,http://www.china-cer.com.cn/guwen/2021121016039.html。。
综观十多年来的政策演变,减税降费经历了从“结构性减税”“定向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到“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的演变过程,制度性减税降费已成趋势,减税降费在推进共同富裕战略方面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图1 减税降费政策异质性的传导路径及经济后果
减税降费通过不同的传导机制传递给相关的制造业企业,图1列示了传导机制。首先,政策的推广与执行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包括税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政策忠实、完美的执行,主观上取决于执行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客观上取决于拥有执行的能力、权力和充分的资源[8]。其次,地方政府行政效率决定了各级地方政府、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与协调的成本。财政压力的大小影响了地方政府对政策的传递和监督力度。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地区市场要素的成熟状态与流动性以及政府干预企业的程度。其三,管理能力决定了企业应对风险和内部治理的能力。国有企业独特的产权特性,使得其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重。
(二) 地方政府效率与财政压力对减税降费效果的影响
政府效率是地方政府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制度产品来科学地配置资源的效率,它影响着政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9]。较低的地方政府效率表现为:部门之间界限不明、权限模糊、职责不清;行政机构臃肿,办事不力,推卸责任;行政审批环节多、程序繁、时间长;监管能力缺位、不当。较低效率的地方政府为当地企业提供服务的质量较差,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10];不仅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及协调成本增加,还容易出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谋或寻租[11],发生向企业摊派各种税费的现象,造成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减税降费政策颁发后,低行政效率的地方政府,尽管不敢违背中央的政策宗旨,但也不会持久地保障和监督政策的贯彻实施。故而推测,减税降费在低行政效率地区有短期的税费降低效应,而且这种效应对制造业企业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
假说1a:减税降费效果在不同行政效率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对行政效率较低地区企业的短期税费降低效果更好。
“减税降费”具有中国特色,旨在调节政府与企业之间资源分配的格局与方式,目的是以地方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制造业企业经济效益的“加法”以及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减税降费不仅需要地方政府支持,还需要地方财力做支撑[12]。
从收入角度来看,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央地分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少量的地方税种等。“营改增”之后,由于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减少;再加上近几年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以及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方式和规模的限制,地方财政面临着“减收”的压力。从支出角度来看,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基建、保民生、维稳等责任。“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底线对地方政府造成的压力空前。从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不断增大,支出基数不断增高。众多的职能使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积累着财政压力[13]。财政压力容易引起地方政府通过变相手段增加企业负担[14],比如过度强化税收征管和稽查,巧立名目征收过头税费[15],这与共同富裕需要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手段相背离。中央的减税降费更可能在较短的时间段内缓解财政压力较大地区企业的税费负担,对这些企业起着“雪中送炭”的作用。
假说1b:减税降费效果在不同财政压力地区的制造业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对财政压力较大地区企业的短期税费降低效果更好。
(三)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减税降费效果的影响
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代表着可供分配资源的充足程度,也意味着差异化的地方市场发育程度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状态,这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战略必经的阶段。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税源也较为充足[16],企业的税费负担相对较轻。即使东部地区政府加强税收征管以及税务稽查,由于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企业的税费感也不会太强。对于中西部等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差的地区而言,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相对缓慢,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因此,这些地区企业的税费负担相对较重[17-18]。减税降费对于这些地区的制造业企业而言,可能效果更好。
假说2:减税降费效果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对欠发达地区企业的短期税费降低效果更好。
(四) 企业管理能力与产权性质对减税降费效果的影响
企业管理层对政策的深刻认识与理解是政策得以贯彻的最后保障。企业管理能力是一种综合实力,包括文化管理能力、制度管理能力、流程管理能力等,代表着公司的治理机制[19]。良好的管理能力能够帮助企业捕捉外部环境的变化与风险因素,便于企业调整经营方针与策略,加强内部治理,营造适应形势发展、快速应对各种风险的机制。反之,较弱管理能力的企业,可能不能快速地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内部管理与治理的水平相对较低;管理层不太注重税务筹划,税费支出的节约意识较弱,企业上交了相对较多的税费。中央的减税降费政策,对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可能具有“锦上添花”的作用;而对于管理能力较弱的企业,鉴于其上交的税费较多,税费感更为强烈,减税降费可能更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
假说3a:减税降费效果在不同管理能力的企业间存在显著差异,对管理能力较弱企业的税费降低效果更好。
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与政府的政治关联度不同,受到政府的干预程度也有差异,这种差异可能会影响到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20]。一方面,严重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国有企业占有和享受的资源颇多,税收的筹划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不太重要。国有企业也较少采取避税措施,故其税费负担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尤其是地方国企承担了较多的政治、社会责任和义务,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排头兵”。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国有企业可能会更加重视税收贡献率,更容易向政府转移财富,使得企业实际税率随着国有股份比例的上升而上升[21]。有时地方政府甚至依赖国有企业增加税收收入、稳定社会以及维持就业秩序[22]。较重的税负可能导致国有企业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营环境时较为吃力,不利于国企的转型升级,妨碍了先进制造业国企的快速成长。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国企尤其是地方国企,更可能获得短期减税降费的利益。
假说3b:减税降费效果在不同产权性质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的短期税费降低效果更好。
三、 研究设计
(一) 数据来源与样本收集
首先,手工收集了2008年至2017年国务院及各部委关于制造业企业的305项减税降费政策,政策数量呈现三个V字形的波动态势。其次,参考刘兰剑等[23]的做法,将手工收集的305项政策进行频数统计。根据政策性质(Ph)、政策颁发部门数(Dh)、政策主题词频数(PGh)等因素,计算每个年度各政策主题词(2)政策主题词包括退税、免征、减半征收、不征收、不征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出口退税、下调、调整、优惠、扣除、抵扣、减征、抵免、减按、退还、即征即退、留抵、免予补缴、免税、减免、简易办法、暂免征收、不分征收、免除、免费、降费、暂不(征税)、延长(时间)等,共计32个。分值,汇总后作为政策自身效果的分值,其中,分值越大,政策力度越强。公式(1)中,t表示年份,N表示政策数目,h表示第h项政策。政策性质的赋分按照5、4、3、2、1计算(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纲要、决议、报告”“国务院颁布的条例、指令、规定,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和规定、报告、方案、决定、建议、意见、办法、标准”“各部委的命令,各部委及其委员会颁布的条例、规定、决定”“各部委及其委员会颁布的意见、办法、方案、指南、暂行规定、细则、条件、标准、批复”“协会颁布的通知、公告、规划、通告”等分别计5、4、3、2、1分。。根据公式(1)计算各政策的力度分值,按照年度进行加总。其中,最高分值的是2017年,有4625分;最低分值的是2010年,有798分。其三,按照各个政策所涉及的制造业分行业(4)证监会2012年行业分类标准。,将政策力度对应到不同的样本公司,获取各个样本公司对应年度的政策影响值,即政策力度。
(1)
收集的样本中,剔除ST与*ST公司、双重上市公司、变量中数据缺失的样本、极端值的样本。最终获得第t+1、t+2、t+3期13530、11463和9696个企业年数据。
(二) 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设计模型(2)至模型(6)检验假设,变量定义见表1。由于减税降费政策所计时间大都是三年及以上的,因此将检验连续三年的政策效果。被解释变量“总税费”的计算参见李旭红和杨武[24]与曹越等[25]的文章,采用现金流量表中数据。“减税降费力度”见上述描述。“行政效率”使用上市公司注册地(直辖市、地级市、县或者自治州)的效率,用[1-(行政管理费/GDP)]衡量,其中,行政管理费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财政压力”计算参见卢洪友等[26]与张训常等[27]的文章。“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划分借鉴储德银等[28]的做法(5)发达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欠发达地区为山西、内蒙古、吉林等其余22个省、市与自治区(除西藏外)。。“企业管理能力”采用“管理费用”来衡量。“产权性质”按照实际控制人的性质来界定。
表1 变量的定义及计算
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资本结构、资本密集度、存货等对税费有影响[29],实控人、管理层持股比例等也可能会通过企业绩效、经营活动安排等影响税费,故控制变量中包含了这些变量。
TAXt+1/t+2/t+3=β0+β1JSJFt+β2XZXLt+β3JSJFt×XZXLt+Control+ε
(2)
TAXt+1/t+2/t+3=β0+β1JSJFt+β2LFPRt+β3JSJFt×LFPRt+Control+ε
(3)
TAXt+1/t+2/t+3=β0+β1JSJFt+β2UNDEt+β3JSJFt×UNDEt+Control+ε
(4)
TAXt+1/t+2/t+3=β0+β1JSJFt+β2GCAPt+β3JSJFt×GCAPt+Control+ε
(5)
TAXt+1/t+2/t+3=β0+β1JSJFt+β2OWNt+β3JSJFt×OWNt+Control+ε
(6)
表2 描述性统计
(三) 描述性统计
各变量的描述见表2,制造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TAX的最大值差异较小,最小值差异较大且为负数,说明少部分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超过了其上交的实际税费。JSJF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不大,说明各行业减税降费政策差异较小。UNDE、OWN1与OWN2的均值较小,说明来自欠发达地区的企业样本较少,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样本也相对较少。
四、 实证检验
(一) 减税降费由地方政府效率与财政压力引致的异质性
由于因变量取第t+1、t+2、t+3年的数据,自变量取第t年的数据,模型(2)至模型(6)能够更好地避免内生性的问题,也将自变量JSJF的外生性显现了出来。利用模型(2)、模型(3)检验假说1a和1b。表3给出了回归结果。JSJF连续三年的回归系数为-0.024、-0.033、-0.032,t检验值为-14.996、-16.264、-15.435,说明减税降费在1%的水平下显著地降低了公司第t+1、t+2、t+3年的税费。
在行政效率较低的地区,XZXL的回归系数连续三年显著为正,表明公司连续三年上交了较多的税费;交乘项XZXL×JSJF的回归系数只在第t+1年显著为负,说明减税降费显著降低了第t+1年的实际税费,对第t+2与t+3年税费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行政效率较低的特质又显现出来了,从而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就被政府效率低下引致的各种经济后果掩盖了,其异质性随着时间推移减弱了。
表3 减税降费在地区行政效率与财政压力方面的异质性
在财政压力较大的地区,LFPR的回归系数只在第t+1年显著为正,说明公司第t+1年上交了较多税费;交乘项LFPR×JSJF的回归系数第t+1年显著为负,说明减税降费显著降低了公司第t+1年的税费,对第t+2、t+3年的税费没有显著影响。可能的原因是,在中央的减税降费政策颁布之后,财政压力较大地区的地方政府不敢明目张胆地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其努力敛财的行为有所收敛,之后,随着减税降费政策受关注程度的减弱,加上地方财政尚未缓解的压力,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税务机构,可能就会恢复其原来征税与税务稽查的手段,导致减税降费效果在第t+2、t+3年大大降低了。假说1a与1b得到了验证。
上述结论具有较为重要的政策意义,与我国共同富裕的发展战略完全吻合。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由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颁发的减税降费政策,在短期内显著地降低了上缴税费较多企业的负担,政策具有公平税费负担、缓解压力较大企业负担的积极作用。当然,政策时效不具有长期性,说明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将减税降费化作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
(二) 减税降费由经济发展水平引致的异质性
利用模型(4)验证假说2,回归结果见表4。在欠发达地区,UNDE回归系数在第t+1年、t+2年显著为正,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第t+1年、t+2年上交了较多的税费;交乘项UNDE×JSJF的回归系数只在第t+1年、t+2年显著为负,说明减税降费降低了公司第t+1、t+2年的税费负担,对第t+3年的税费负担没有显著影响。可能的理由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税源匮乏,地方税务机构为了完成税收目标,可能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企业的税费负担;当中央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时,迫于压力,地方政府部门包括各级税务机构原有变相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行为可能会有所收敛,导致这些地区减税降费效果较好,但这种情况不会持久下去,政策效果最多能够持续两年。
表4 减税降费在地区发展水平与企业特征方面的异质性
上述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与我国共同富裕发展战略完全吻合。共同富裕虽然强调发展过程的地区间非平衡,但也有“度”的要求,它不允许“两极分化”的出现[30]。减税降费政策在欠发达地区的效应可以持续两年,对于缩小地区间制造业企业的税费负担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该结论证实了减税降费具有缩小地区间企业税费负担差异的功能,也从减税降费视角提供了共同富裕战略在地区间推进的经验证据。
(三) 减税降费由企业特征引致的异质性
模型(5)的回归结果见表4。GCAP的回归系数连续三年显著为正,说明管理能力较弱企业连续三年上交了较多的税费;交乘项GCAP×JSJF回归系数连续三年显著为负,表明减税降费连续三年显著地降低了管理能力较弱企业的税费负担。假说3a得到了验证。
模型(6)的回归结果列示于表4。OWN1的回归系数在第t+1年显著为正,表明国有企业上交了较多的税费;交乘项OWN1×JSJF的回归系数第t+1年显著为负,说明减税降费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第t+1的税费,对第t+2、t+3年的税费没有显著影响。政策的效果只在短期内有效。进一步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地方国企时,回归结果见表5。OWN2的回归系数连续三年显著为正,说明地方国企承担了较重的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了更多的税费。交乘项OWN2×JSJF的回归系数连续三年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减税降费的实施为地方国有企业税费的降低提供了便利,显著降低了其税费负担,假说3b得到了验证。
表5 减税降费在产权性质方面的异质性
企业特征决定了其享受减税降费优惠的程度,从而企业的税费负担有所差异。对于税费较多以及税费感较强的企业,减税降费的效果更好。上述结论与我国共同富裕发展战略的思想完全一致。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了管理能力较弱、国有以及地方国有等上交税费较多企业的负担,对于公平税负、缓解这些企业的压力具有现实意义;有利于缩小企业间的税费负担差异,便于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发挥“排头兵”的作用。该结论从企业特征视角提供了减税降费推进共同富裕战略实现的经验证据。
五、 进一步研究
上述已验证,减税降费使行政效率较低、财政压力较大、欠发达等地区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税费在短期内显著下降,使管理能力较弱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的税费连续三年均显著下降。税费的降低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现金流,缓解了融资约束,便利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或者进行长期投资,为未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奠定现金流基础。因此,减税降费的异质性最终有可能体现在全要素生产率上。设计模型(7)检验该推论。依据半参数法中的LP方法[31]测算全要素生产率TFP。税费TAX进行了去中心化处理,其他变量的界定见表2。
TFPt+1/t+2/t+3=β0+β1TAXt+1+β2XZXLt+β3TAXt+1×XZXLt+Control+ε
(7)
模型(7)的回归结果显示,税费的降低显著地提升了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全要素生产率。在行政效率较低的地区,交乘项TAX×XZXL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说明减税降费的异质性并没有表现在生产率的提高上,即降低的税费没有提高制造业公司全要素生产率。可能的原因是,尽管税费的降低为该地区企业提供了短期的现金流,暂时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但毕竟是杯水车薪,构不成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因素。
将LFPR代入模型(7),发现在财政压力较大的地区,交乘项TAX×LFPR的回归系数第t+1年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但第t+2、t+3年的系数并不显著,说明减税降费在不同财政压力地区的异质性只显现在第t+1年的全要素生产率上。同理,将UNDE代入模型(7),发现减税降费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异质性并没有体现在全要素生产率上。
将GCAP代入模型(7),发现对于管理能力较弱的企业,降低的税费能够显著提升制造业上市公司第t+2、t+3年的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性水平分别为5%和1%。同理,将OWN1、OWN2分别代入模型(7),发现税费的降低显著提升了国有、地方国有企业第t+1年的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性水平都为1%。税费对国有、地方国有企业第t+2年的生产率提升没有显著影响,反而降低了它们第t+3年的全要素生产率。说明减税降费对国有、地方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只在短期内有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与政府之间通过“减税降费”相互寻租的可能性增大,减税降费不仅不能提升反而会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六、 稳健性检验
(一) 剔除税费为负的样本
由于少部分样本“支付的税费”小于其收到的“税费返还”,导致其税费金额为负数。将这部分样本剔除之后,第t+1、t+2、t+3年分别获得了12314、10487和8864个企业年样本,重复上述检验步骤,仍然支持上述结论。
(二) 改变地区的划分标准
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国的地区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与湖南;西部地区含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当企业注册地在中部、西部地区时,赋值1,否则赋值0。重复上述回归步骤,仍然支持上述结论。
七、 研究结论及启示
本文以2008—2017年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立足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近10年的305项针对制造业的减税降费政策,采取关键词频数统计的方法对政策进行量化,发现减税降费实施后至少连续三年内,显著地降低了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总税费,对制造业企业的长期税负降低起到了作用,对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增强企业活力具有积极作用。
减税降费在1%的水平下显著降低了地方行政效率较低、财政压力较大地区制造业上市公司第t+1年的税费,在10%的水平下显著降低了欠发达地区制造业公司第t+1、t+2年的税费,在1%的水平下降低了管理能力较弱、地方国有企业第t+1、t+2、t+3年的税费,在5%的水平下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税费。进一步地,发现政策的异质性体现在财政压力较大地区的企业以及国有包括地方国有企业第t+1年的全要素生产率上,体现在企业管理能力较弱企业第t+2、t+3年的生产率上。研究结论从减税降费视角提供了我国共同富裕战略不断推进的经验证据,验证了共同富裕战略思想对公平税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重大意义。
上述结论启示我们,减税降费对于地方行政效率较低、财政压力较大、欠发达地区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包括地方国有企业,具有短期的税费降低效应,而短期的税费降低仅仅提升了财政压力较大地区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说明现有政策对公平税负、增强企业活力以及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使政策具有长期效应,必须从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入手,通过制度形成对制造业企业长久的支持,为制造强国战略以及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减税降费对管理能力较弱企业具有三年的效应,说明政策具有治理效应,不仅能够缓解管理能力较弱企业的税费负担,还能促进这些企业改善内部治理机制,而内部治理机制的改善则提升了企业未来两年的全要素生产率。这一结论从减税降费的视角提供了公司治理的新路径,也为减税降费政策作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机制研究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