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马甲或者脱掉它你还认得出我吗
——读丁小宁小说《我以为我是人》
2022-08-12钟小骏
○钟小骏
《我以为我是人》这个名字一开始就吸引了我,所以在2022 年第2 期《收获》中虽然它只是短篇的头条,我还是第一个开始看它。但看到大约一千字的时候,我发现它果然值得我的喜欢,但喜欢它的原因,却和我的预判不一致。
中文小说发展到现在,虽然早已经脱离“说书”的原始框架,但基于对“故事”的讲述,那些调动读者兴奋点的技巧和经验,仍然构成了“叙事”的基本伦理。也就是说,我们在开始创作的时候,会去思考的那些关于“讲述”的问题,与前辈们并无本质不同:该从哪里开始讲起?采取什么样的语气?用什么样的口吻来说?要突出哪些情节?围绕什么核心?达到什么意图?等等等等。这些换成专业的词语,就是切入点、视角、叙事者姿态、故事核、节奏、主题了。
这其中,任何一点有了突破,或曰“新意”,都是了不得的成功。有了加缪的世界观,人物只要说话,世界就不再“必然”。而有了一个坚定的主题,奥威尔就让一个冗长的单线叙事变得引人入胜,心有戚戚。契诃夫让人能够切实地感受到“情绪”,而欧·亨利让人切实感受到“戏剧”。
但经典之作汗牛充栋,形式上的“创意”越来越难以出现,卡夫卡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感情的本质才让格里高利变成甲虫,但也让安德森的《小城畸人》确实难出其右,泼洛尽管死去,却让“叙诡”不得不承认祖师爷都是阿加莎……生长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写作者,幸运的是有足够的前辈们给我们留下了足够丰富的道标,不幸的是几乎所有的道路都有了前行者。
于是有了很危险的局面——在创作时,要么没有了野心,大家在精心雕琢“故事”本身,不再试图搞花样,因为珠玉在前,怠惰自生;要么,就是唯恐不极致,刻奇到语不惊人死不休。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些平常的故事,我们换一种角度去观察,或者说换一种角度去“叙述”,它就会呈现“文学”的样子呢?这不是在说单纯的“视角”或者说《竹林中》那样的“不可靠叙事”,而是说,基于创作者本人的审美、理念、学识,把日常经历的某个画面、某种触动,依靠“思考”和“技巧”升华成一种“氛围”一个“议题”,并让读者感受到,体味到。
丁小宁肯定是做到了。
“一天傍晚,我在小区楼下散步,有只柯基站姿很是挺拔,正冷眼瞧着其他狗,其他狗向它跑来,或蹭蹭,或吠叫,那柯基总是无动于衷。主人说,它以为它是人。
这句话好,好到可以写成一篇小说。那之后,我便开始想,该怎样写这只狗,想写得容易,有好多条路,比如写得科幻一些,直接把狗拟人化,只在前面加上‘狗说’‘狗想’就可以了,又或者,通篇都在写人,只用狗作象征物,点缀在段落里变成一个对照,再上升为隐喻,在关键地方点一下题,结尾虚虚实实一些,一篇小说总可以交差,可是这样实在太容易,这么容易的小说,我不要写。”
创作谈中的这段话很重要,“很容易的小说,不要写”当然不意味着要极力添加狗血或是刻意深挖人性,那同样太“容易”了些,在一个明知有“味道”的画面前,要去思考怎么去把故事“揭开”,像是“夹宣分层”,之后才是涂抹,实际上,要做到这一步,本身就要求创作者已经掌握了扎实的技巧功底,并不满足于“完成小说”这一目的才行。
它的核心仍然是主题,它的故事也并未脱离故事核,它的节奏也是通常节奏,它的视角,却明显地脱离了素材发生时在场的所有人,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这之后,它的叙述者,就显然变成了丁小宁。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给别人讲这个故事,那么这个故事还是那天傍晚那些人看到的那个画面。可如果我们是“看”这篇小说,故事却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把惯常的场景打碎,甚至搅拌,按照自己的语言重新凝结出一个“小说”,这过程,挺“文学”的。
看到名字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喜欢它的主题,可最后,是“技巧”打动了我,也许不是,是“态度”,或者,是“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