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编制过程和作用意义
——让电动自行车更安全、更适用
2022-08-09陆金龙
文/陆金龙
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秘书处将此团体标准陆续授权给相关整车企业、锂电池企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采用,扩大使用范围,扩大其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与高品质。
一、团标修订任务来源
电动车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电动车先期治理,既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目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抢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抓手。近2 年,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杭州、南京等多地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燃爆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更规范化地管理无锡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安全使用,2021 年8 月起,无锡市市政府多次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经销商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研讨电动自行车生产与管理事宜。并且组团前往浙江参观考察“浙品码”的运用情况,提出无锡市《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确定电动车电气系统“通信协议互认”防篡改技术要求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作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并于2022年3 月8 日正式发布(锡政办发 〔2022〕 30 号文件)。
无锡市《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的主要目标是:2022 年4 月1 日开始,上线运行无锡市电动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凡是无锡市生产和进入无锡市销售的电动车及企业相关信息均需在平台备案,初步建立电动车和蓄电池数字身份追溯体系;2022 年5 月1 日起,凡是在无锡市销售上牌的电动车均需符合电气系统“通信协议互认”防篡改技术要求,电动车违规销售、非法改装、非法换装及安全事故等将得到有效遏制,存量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2 年6 月1 日起,凡是无锡市生产的电动车均需符合电气系统“通信协议互认”防篡改技术要求,并指定由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市工信局指导,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牵头,联合主要生产厂家、认证机构、质检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快制修订《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
二、团标修订工作过程
2021 年12 月10 日下午,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召集相关单位首次召开制修订《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起草小组筹备工作会议。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市公安局车管所、中国质量中心(CQC)、中国质量中心南京分中心、国家轻型电动车电池检测中心检测室(无锡国检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江苏省电子质检院、江苏集萃集成电路应用技术创新中心、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新日、雅迪、爱玛、台铃、小刀、星恒、晶汇、赛盈、聚源、泰比特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合计30 人与会,会议由陆金龙主持。会议结论为:坚决贯彻执行无锡市《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成立起草小组,按照无锡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保证标准起草质量与技术水平。
经过起草小组4 个多月的努力,大小30多次会议研究论证及实验,除以上单位之外,另有小牛、九号、捷安特、金箭、天能、超威、江苏大学等单位加入,共计38 家单位的45 位技术专家参与研讨。起草小组技术专家多次前往市场监管局汇报演示标准制订情况,交流修订意见,听取无锡市政府、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市锡山区相关领导以及头部企业负责人意见。统一会议精神为:此次标准制订技术上要得到省内企业的认可,可复制、可移植、可延伸至全国执行,同时适者生存,验证方法要简捷,宣贯推广使用此团体标准、按此标准执行的车就是安全可靠的车,打造“无锡电动车,安全适用车”理念,抢占新的市场卖点与宣传亮点,最终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22 年3 月18 日下午,起草小组最终确定了此次团标的修订范围为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而且符合此次《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的车辆应粘贴统一标签,以及标签应显示的内容。
2022 年3 月25 日,《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与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官网(http://www.jsbeva.cn/)进行公示,征求社会与行业专家意见。
2022 年4 月18 日,起草小组召开线上与线下反馈意见讨论会,对收集的24 条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讨与修正,并对有争议的标签图案等进行了投票,根据会议讨论再次对团标进行完善。
2022 年4 月22 日下午,由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名誉理事长陆金龙,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张崇舜理事长、邱伯新秘书长,无锡市公安局车管所朱毅坚科长,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方政部长,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表等进行了审查。审查专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小组按照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审批发布。
2022 年4 月25 日,《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与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官网(http://www.jsbeva.cn/)正式发布。此团体标准适用于GB 17761-2018 所定义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数据通信,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锂电池、充电器等部件;重点提出了防篡改策略,如果控制器、锂电池、充电器等部件与通信协议不相符合,车辆将禁止行驶或最高时速不超过15 km,并禁止或中断充电等。
三、团标实施的作用意义
1.从目前情况来看,新日、雅迪、爱玛、台铃、小刀、金箭等企业已有样车出来,做好了批量生产、3C 认证以及市场切换准备。星恒、天能、超威、晶汇、赛盈、聚源、泰比特等锂电池、充电器、控制器、电机等相关配件企业已经在根据这个团标研发产品。
2.产品研发、3C 认证增项变更、产品检测等必不可少的时间周期最快预计需要6 个月左右,因此经过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秘书处充分考虑,此团体标准正式实施日期定为2022 年10 月25 日。
3.目前已有100 多家企业上传相关数据到无锡市智慧管理平台,除无锡本地的生产企业之外,浙江绿源、常州小牛、常州九号、苏州捷安特等企业,也已经完成了相关数据的采集上传。
4.锡山区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落地初步方案。
5.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秘书处将此团体标准陆续授权给相关整车企业、锂电池企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采用,扩大使用范围,扩大其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与高品质。
6.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将配合无锡市政府、锡山区政府、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落地方案,在全无锡市推广实施,进而争取在全省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