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外出就业状况调查研究
——基于四川省南部县Y村的个案分析
2022-08-08鲜益明
鲜益明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四川成都 610031)
0 引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亿人,比上一年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超1.7亿人,增长1.3%。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老人留守家中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普遍现象。由于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的原因,他们的就业状况和待遇与城市居民相比仍有所差异,所遇到的问题更加突出。为了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就业状况和就业中面临的问题,2022年2月,笔者参加了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左停教授主持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问卷调查工作,对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Y村的农民工进行抽样问卷调查。
1 研究方法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1.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外出农民工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对象仅限于16~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且受访者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之一。本研究主要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法、结构访谈法以及实地观察法等调研方法。调查对象的选取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调查问卷的填报采用无记名的方式,每次访问时间大约持续30~45分钟。
1.2 研究个案详情
1.2.1 调查地基本情况。Y村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大桥镇,距离镇上3 km,距离南部县城56 km。目前,大桥镇总人口为20 337人。其中,Y村现有418户人家,总人口为1 13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5.56%。Y村的基础设施薄弱,暂无工业企业,农业生产技能比较缺乏。村里青壮年靠外出务工谋生,留守在家的中老年人、妇女以种植少量的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等农作物来维持生计。
1.2.2 个案基本情况。为了研究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状况,在初步了解受访者家庭的情况后,结合课题组的要求,最终选择了Y村10位农民工进行调研(见表1),其中,有7名受访者为外出务工者,3名受访者未外出务工。基于本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对7名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女性3名,男性4名。他们的年龄分布在25~44周岁之间,受教育程度集中在中等教育。外出务工年限最短的在1年以内,最长的在10年以上。
表1 受访者的基本信息
2 外出农民工就业状况分析
结合问卷内容、访谈笔记以及录音资料,本研究主要从就业结构、就业质量、就业强度三个方面来分析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就业状况。
2.1 外出农民工就业结构
就业结构是指劳动力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分布和构成[1]。就业结构涵盖的内容比较广泛,按照不同的维度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就业的城乡、地域和产业结构等等[2]。除此之外,就业结构还可具体分为就业的所有制、知识结构以及就业的职业结构、技术结构等。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域结构来看,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的地域大多在外省,如深圳、宁波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只有少数农民工在省内中等及省会城市就业,如成都、宜宾等地。从就业产业结构来看,由于自身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比较匮乏,导致他们就业范围受限,就业的产业结构集中在第二、三产业中,这些产业具有进入门槛较低、技术技能要求不高、工作劳动强度高等特点。从就业单位性质来看,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主要在个体经营和民营企业就业,而进入稳定性较强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占极少数(见表2)。
表2 受访者的就业结构
2.2 外出农民工就业质量
就业质量的好坏是农民工就业状况的重要衡量指标。国内有学者认为就业质量是对劳动者就业状况的综合评价,其中包括一些客观因素,例如工资收入、医疗保障等,也有学者添加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主观感受例如工作满意度等指标[3]。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就业质量应该包含工作条件、劳动权益、职业发展、劳动关系四个衡量指标[4]。基于前人的研究,本研究中的就业质量主要包括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务工年收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所从事的职业满意度、公共保障服务。
在务工收入方面,国家统计局2021年4月公布的《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3 485元,其中,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 918元。与此对比而言,被访者的务工收入总体上比较乐观。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多数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相应的公共保障服务,少数农民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可见,仍然有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在就业满意度方面,由于许多行业的工作岗位对农民工的技能要求高,导致他们“被迫”从事和理想职业差别较大的工作,自然对所从事的职业满意度不高(见表3)。
表3 受访者的就业质量
2.3 外出农民工就业强度
就业强度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具有重大的影响,一般而言,适量的劳动有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而超出劳动者自身能承受的劳动强度,对其身体和心理会产生负面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
从工作时长来看,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每月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长(除了A4)均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最长的超过12小时,每月工作天数最多的达29天,可见他们的就业强度较大。从劳动强度来看,结合务工收入分析可知,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工需要牺牲休息时间,通过加班来获得更高的收入(见表4)。
表4 受访者的就业强度
3 外出农民工就业面临的问题
3.1 就业范围有限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只有自身条件和能力强,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赢得竞争优势。从被调查的农民工的自身情况来看,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停留在中等教育,文化水平低以及缺乏专业技能,迫使他们从事门槛低、技术要求不高的工作。以他们目前的人力资本来说,想要进入有编制的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几乎是不可能的。被访者A6谈到,我在工地上班的时候,每天工作很辛苦,时间也很长。有时候老板为了赶工程进度,需要加班到深夜。之前本来想考个二级建造师的,每个月可以额外多几百块,但是学历达不到报考要求。像我这样文化水平不高,又没有什么专业技术,在工地上只能干一些下体力的杂活。我还很年轻,并不想在工地上干这个苦力活。要是还有机会读书,我一定要上个大学……
3.2 劳动权益易受损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双方均有约束作用。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利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约束条款对员工进行管理,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劳资关系;另一方面,员工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障条款,避免自己的劳动权益遭到非法的侵害。当双方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就成为解决双方纠纷的最有效的法律文件。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仍然有少部分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访者A2就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权益受损时,她会选择自己先忍受。她说,老板只要能发工资,其他的事,能忍就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访者A3谈到,反正我就是临时的长工,签不签都无所谓。老板口头上说了会发工资,我也比较相信他。要是他哪天真没有按时发工资,我肯定要去他家里闹。
3.3 就业强度高
关于“休息权”,《法学词典》的解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使劳动者的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休息权被规定为一项人权。在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有对休息权的规定。因此,劳动者的休息权神圣不可侵犯,必须得到应有的保障。从受访者的就业强度来看,他们的休息权被严重侵害。受访者A6谈到,他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个小时左右,每天还要加班1小时,这1小时会有40元的加班费,工地上是没有那些法定节假日的,也不会调休。受访者A1也谈到,他目前在某快递公司工作,平均每天工作9~10个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5天。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平均每日工作都在12小时以上,比如遇到购物节、春节前等这样的节日,这期间基本是没有休息的时间。但会给加班费,无论半天加班几小时,都按130元来算。
4 对策建议
4.1 持续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
著名的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体力投资,即对营养和健康的投资;二是智力投资,即广义的教育投资[5]。已有研究表明,人力资本是促进农民工正规就业、改善就业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提高受教育程度,则农村的劳动力到工业部门工作的机会就会增加,进而家庭人均年收入也会增加[6]。此外,人力资本对于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具有显著的、积极的作用,人力资本存量较高的农民工,特别是受教育程度高并且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获得正式劳动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并且工资水平也相对较高[7]。从被调查的农民工受教育的情况来看,由于家庭和自身的原因,他们大多数只接受了中等教育,并且职业技能也很缺乏,这是造成他们就业渠道狭小、就业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外出务工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是拓宽他们就业渠道的有效途径。就农民工自身层面而言,他们正处于青壮年时期,正是处于体力和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因此,他们要积极主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比如,他们可以通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成人教育提升自己的学历。此外,面对优质职业高学历门槛的约束条件,技能培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不足,从而提高其外出务工的工资水平,尤其是长期培训的弥补作用更强[8]。因此,就企业层面而言,企业应该结合员工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通过培训,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工掌握工作相关的技能,而且也有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2 保障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外出务工农民工有部分人员从事的是工期较短的小项目,由于这种工作具有流动性,导致用人单位大多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协议,更不愿意为其购买相关社会保障。虽然这类工作周期短、流动性强,但也不能因此而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外出务工农民工对社会保障服务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损害农民工权益这类案件的办案率,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其次,企业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最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要提高保障自己权益的意识。主动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掌握里面涉及自己核心利益的条款。一旦发现企业有侵害到自己权利的行为,应当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等寻求帮助。
4.3 减少加班次数,降低劳动强度
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上的各项规定。遵从国家的法定休假日,依法给予劳动者休息时间。减少加班次数,让农民工有闲暇时间兼顾家庭和个人生活。若是确实工作需要加班的,在征得农民工同意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法定倍数的加班报酬。
在劳动强度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引进先进的设备或者改良现有的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农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适当增加他们的休息时间,降低他们的劳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