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水资源供需平衡预测分析
2022-08-05李治军景安琳
李治军 侯 岳 景安琳
(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桦川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隶属于佳木斯市。东邻富锦市,西接佳木斯市,南与桦南县、集贤县接壤,北临松花江,区域狭长呈L形。桦川县行政区划分为9个乡镇及江川农场、宝山农场,全县行政区总面积2268km2。桦川县为佳木斯市的粮食主产区。近年来,随着农田灌溉面积的增加,该县水资源开采量逐年增加。2019年,桦川县地下水开采量已达4.46亿m3,严重超过全县2020年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2.47亿m3和2030年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2.06亿m3,属严重超载地区。
本研究对桦川县现状产业结构、各行业用水水平进行分析,在充分考虑桦川县地下水资源量、补给量、可利用量及桦川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特别考虑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确立2020年为现状年,202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分别对区内水资源的需求量和可供水量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议。
1 水资源概况
桦川县境内河流主要有“一江三河”,“一江”是指松花江,属过境河流;“三河”指玲珰麦河、安邦河和丰收沟,都是境内松花江干流的小支流。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中多年平均径流深等值线图,采用等值线法可知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06.00mm。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地下水资源计算成果,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04亿m3。区域内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38亿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2.26亿m3,扣除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0.77亿m3,分析区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87亿m3。2020年,桦川县总供水量6.61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2.14亿m3,占总供水量的32.3%;地下水供水4.47亿m3,占总供水量的67.6%。扣除使用的过境水量后,桦川县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5.4%,地下水开采率219%,地下水严重超采。
2 供用水现状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统计年鉴(2020)》,桦川县2020年共有机电井13768眼,其中规模以上10016眼,规模以下3752眼,取水主要用于生产和生活。根据桦川县2016—2020年水资源利用统计数据可知,该县地下水年平均实际开采量52080.81万m3,全部为浅层地下水。近5年平均用水量中,农田灌溉占总用水量的97.7%,林牧渔畜用水占0.89%,工业用水占0.23%,城镇公共用水占0.21%,居民生活用水占1.06%,生态环境用水占0.05%。根据全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结果,除去已划走的“二九一农场”后,桦川县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2186.75万m3、2019年实际开采量为44594.96万m3,实际开采量大于可开采量;桦川县2019年用水总量6.59亿m3,其中地表水用水量2.14亿m3,地下水用水量4.45亿m3,超2020年用水总量3.56亿m3,地下水用水量2.79亿m3。现状年总用水量及地下水用水量均超过2020年“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桦川县水资源总体处于超载状态。
3 需水预测
根据《桦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统计年鉴及产业特点,本文对相关指标进行预测。工业增加值按年均增长率9%预测,工业用水重复率由现状60%提高至65%,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按4‰预测,不发展新的水田井灌面积,牲畜数量保持不变。桦川县规划水平年经济指标预测见表1。
表1 桦川县规划水平年经济指标预测
水田井灌亩均用量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 727—2021)预测,桦川县位于水田灌溉分区中的Ⅱ-2-3区,多年平均情况下水田灌溉净定额取370m3/亩,先进值为335m3/亩;75%保证率情况下水田灌溉净定额取400m3/亩,先进值为370m3/亩。本次灌溉水利用系数取0.85,考虑到届时将全面推进水田控制灌溉技术,故净灌溉用水定额指标采用先进值。据此计算,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水田毛灌溉用水定额为390m3/亩,75%保证率情况下水田毛灌溉用水定额为435m3/亩。
人均生活用水指标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预测,桦川县位于二区,人口不满50万,属中小城市,综合人均生活用水定额范围为70~150L/d,本次预测城镇人均生活用水指标用110L/d,农村生活用水指标采用现状年用水指标。牲畜用水指标同样采用现状年用水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采用式(1)进行计算,求得规划水平年需水定额为22.58m3/万元,规划年用水指标详见表2。根据规划年社会经济指标预测与用水指标规定,采用定额法计算规划年各用水部门需水量。
表2 桦川县规划年用水指标
(1)
式中:Q1、Q2为万元工业增加值需水定额,m3;α为综合影响因子(包括科技进步、产品结构等因素),取0.025;n为年份长度;η1、η2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η1取60%,η2取65%。
从近年来《佳木斯水资源公报》生态环境用水量的数据分析,与同类地区生态用水标准进行比较后,根据桦川县内生态发展规划对生态需水量进行预测,预计2025年桦川县生态需水量为31.2万m3,2030年生态需水量为71.2万m3。
根据规划年的发展指标和需水定额,依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管网漏损水量取城镇居民综合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及城镇绿地道路用水之和的10%计算;未预见水量取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城镇绿地道路用水和管网漏损水量之和的8%~12%。在考虑不同设计灌溉保证率情况下,分别预测规划水平年各业需水量。
4 水资源供需分析
4.1 可供水量分析
根据《佳木斯市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佳木斯市分配给桦川县用水总量、地表水和地下水用量指标,确定规划水平年2025年、2030年桦川县水资源可利用量分别为3.56亿m3和3.34亿m3,其中最大可利用地表水量均为1.28亿m3,浅层地下水开采量分别为2.22亿m3和2.06亿m3,地下水开发利用指标分为别2.01亿m3和1.89亿m3。
4.2 供需平衡分析
4.2.1 一次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桦川县近远期规划水平年的各行业需水量,并结合最大可利用地表水量、地下水控制指标进行供需平衡,桦川县2025年、2030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不同水平年一次供需平衡分析和结果 单位:万m3
由表3可知,按地下水管控指标计算,2025年保证率由50%变为75%,全县缺水总量增加了4074.62m3,缺水率分别为18%和26%;2030年保证率由50%变为75%,全县缺水总量增加了3879.08m3,缺水率分别为0.04%和14.00%。
4.2.1 二次供需平衡分析
二次供需平衡分析是在一次平衡的基础上,降低用水定额,从而得到节水方案;供水侧根据桦川县水源工程现状和水源规划,到2025年,新增地表水水源工程悦来灌区、新城灌区、新河宫灌区,兼顾改善桦川县供水、农田灌溉用水和环境用水。由表4可知,桦川县2025年、2030年不同保证率下的缺水程度均有所缓解,按地下水管控指标计算,2025年50%、75%保证率下缺水率分别从18%和26%下降至0.07%和19.00%;2030年在50%保证率情况下,由一次平衡的缺水状态变为余水状态,余水量达2755.95万m3,2030年75%保证率下,缺水率从14.00%下降至0.03%。
表4 不同水平年二次供需平衡结果 单位:万m3
二次供需平衡分析结果表明:根据远期规划,桦川县将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模式,推进三江连通等引调水和重点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开源节流措施的实行,以上措施虽有效地缓解了缺水问题,但桦川县仍面临着提高用水效率、抑制农业用水需求和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一系列的挑战。
5 结 语
本文根据社会经济指标及生产生活用水指标,结合桦川县水资源现状,地区水资源管控和相关政府政策文件,以2020年为现状年,对规划年2025年、2030年的需水量和地表可供水量进行预测,并从用水管控的角度出发,对地区水资源供需两端做深入计算,主要结论如下:
a.从本研究的预测结果来看,桦川县供水仍处于紧缺状态,在两次供需平衡分析中,仅在第二次分析中,保证率为50%的情况下,2030年可供水量大于需水量,盈余2755.95万m3,其余情况下均为缺水状态,最大缺水量达11068.15万m3。
b.结合地区水源工程规划和节水方案设想,在第一次供需平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二次供需平衡分析,结果显示各水平年水资源失衡状态有所缓解,供需水量差值减小,缺水率进一步下降。
为此,桦川县应积极落实综合节水措施,落实“三条红线”用水指标,推广抗旱作物种植,采用滴灌等节水措施,开源节流,加快推进地表水利工程建设,坚持节水优先,供需两侧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