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还能说清道理吗
2022-08-05☉陈赛
☉陈 赛
公开的羞辱
网络暴力(以下简称“网暴”),以一种最为直接的方式,让我们意识到,网络可以给你力量,也可以剥夺你的力量;网络能够给你声音,也能够剥夺你的声音。
一个青春期的无知少年,可以成为“网暴”事件中战斗力超群的施害者,谈笑间轻轻松松毁掉一个陌生人的人生,然后全身而退,毫发无伤;而一个人沦为“网暴”的对象,也许是真的犯了不可饶恕的恶行,也可能只是因为一个不高明的笑话、一句不正确的评论。
正如英国记者乔恩·罗森所言,社交媒体时代,道德制裁的问题在于,行为的严重性与惩罚的野蛮性之间常常是断裂的。他认为,羞耻是世界上最被低估的情感,而公开羞辱是一种威力无穷的工具。19世纪早期,这种古老的刑罚因为过于残酷而被废止,如今却又在社交媒体时代大行其道。只不过,在社交媒体时代,所有的杀伐都发生在文字和图片里,所有的羞辱都发生在隐形的众目睽睽之下。
在“网暴”事件中,我们有很多问题可以问。比如,如何定义大众正义的边界?“网暴”者的动机是什么?他们对于陌生人的如此强烈的恶意从何而来?社交媒体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作为“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让我们试着从“网暴”者的画像入手,也许会有一些有趣的发现。
1.他们的现实生活与网络生活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化名“原子”的男子,34岁,在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做工程师,上有父母,下有妻儿,周末会开车带一家人去附近的公园玩,不加班的时候,他亲自下厨给全家人做饭。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上网后,会在社交媒体上的女生照片下留言“荡妇”“杀猪盘”,以及更多带有侮辱性的词,然后十分满意地下线。为什么一个人会呈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面孔?仅仅是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让他无所顾忌吗?
2.他们的行为具有某种强烈的表演性。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就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指出,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戏院,而我们每个人就是这偌大舞台上一个小小的表演者,我们戴上不同的面具,尝试不同的身份,引导和控制他人对自己的印象,确立某种让我们自我感觉良好的身份。
社交媒体深刻地重塑了现代人构建身份和寻求社会认同的方式。首先,社交媒体给予我们极大的灵活性,使我们能呈现不同版本的自己。我们可以选择性地分享关于自己的信息,也可以完全保持匿名。其次,社交媒体给予我们强大的工具,以监控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你在社交媒体上有多少粉丝,得到多少点赞,都与你的自我价值感息息相关。那么,这些“网暴”者在网络上表现出来的冷酷、狂热和固执,是否也是一场与身份相关的表演?他们是否在这种表演中找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获得的某种归属感和价值感?
3.他们有很强的道德优越感。一个人何以对自身的正义性如此深信不疑?这可能与某种黑暗的人格特质或某些惨痛的过往经历有关。心理学家认为,每一个羞辱别人的人,都亲身体验过被羞辱的滋味,所以会本能地用羞辱惩罚羞辱。在电影《致命礼物》中,杰森·贝特曼扮演一个成功人士,遇到高中时他欺凌过的同学。他的妻子发现后,质问他当年为什么要折磨那个同学,他回答说:“我父亲当年把我打得半死,我不也挺过来了,他为什么不行?”
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优越感是一种很讨人嫌的特质,但为什么在社交媒体上却似乎一呼百应?
按照美国心理学家莫莉·克罗凯特的说法,道德义愤的表达常常是双向的。一个人在谴责他人的同时,也在宣示自己的美德、智慧和忠诚。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表达道德义愤,你需要计算一下成本和收益。这种计算能力是进化赋予我们的生存本能之一。而社交媒体所做的,是将表达道德义愤的成本降为零,而将收益调至最高——很多研究显示,在社交媒体上,道德义愤是最能收获点赞和分享的一种情绪。从行为主义的视角来看,长此以往,很容易形成一种心理上的正面强化,即极端者更容易走极端,时时以道德义愤博出位。所以,克罗凯特说:“如果道德义愤是火,那互联网就是汽油桶。”
但是,我们是否应该将这些强烈的道德情感交付给算法,以及算法背后的商业力量?
结构性的愚蠢
不久前,美国社会心理学学者乔纳森·海特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一篇流传极广的封面文章,探讨了为什么本该促进交流的社交媒体,却让美国人陷入无止境的争吵。他认为,美国过去10年社会矛盾的激化、阶级鸿沟的扩大,以及民主和共和两党及其拥护者之间尖锐的对立状态,让人们仿佛生活在巴别塔已经倒塌的废墟之中,而社交媒体的崛起和壮大则是罪魁祸首。
他认为,关键的转变发生在2009年。这一年,脸书(2021年,更名为“Meta”)推出了“点赞”按钮,从此每个人都可以用拇指轻轻一点,来表示认可或者否定另一个人。推特在同年推出了转发功能,一个人的愤怒与不满可以在转瞬之间传播给成千上万的人。据称,为推特研发出“转推”按钮的工程师事后非常后悔,他说该功能堪比“给了4岁孩子一把上膛的武器”。
在“点赞”按钮之后,脸书再一次修改了算法,开始按热门程度——而不是原来的按时间顺序——对内容进行重新排序。研究显示,网民最乐于分享的,恰恰是那些情绪激烈的内容。
之后,全世界各个社交媒体纷纷效仿——点赞、分享、热搜。在随后呼啸而至的移动互联网中,社交媒体成为每一部手机的标配。再之后,主流媒体半自愿半被胁迫地卷入其中,全世界的新闻议程设置随之发生剧变。由此,社交媒体也终于从自我展示的平台变成一个可在全球范围之内、可在瞬息之间,散播情绪(尤其是道德义愤)的机器。
乔纳森·海特指出,在这样的机器面前,质疑变得非常困难。哪怕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很多人也会因为担心被“网暴”而选择不发声。这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互联网曾经自诩给予那些没有声音的人以声音,但现在最安全的方法是做一个没有声音的人。但是,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要真正理解任何一件事情,都势必要依赖多重视角的对质和直言不讳的争论。在质疑声消失之后,海特悲叹,美国陷入“结构性的愚蠢”。
在前文中,我一直用“他们”来形容“网暴”者。这也许并不公平。是的,我们并没有像他们一样,跑到别人的帖子下去说污言秽语,去攻击陌生人,去随意曝光他人的隐私,甚至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但是,在一个建立在持续的自我展示与观察基础之上的世界里,被认可、被接纳的渴望有多强烈,被拒绝、被排斥、被羞辱的恐惧就有多深。我们同样活在“后真相时代”,同样受制于“信息茧房”,同样每天在情绪的过山车中起起伏伏,也同样渴望在人前呈现自己的善良、忠诚和正义感。在这些事关网络生存环境的深层心理需求方面,我们与“网暴”者并无本质区别。
更重要的是,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确保自己了解真相?如果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基本事实都无法达成共识,我们面对的甚至不再是同一个事实,那么,我们如何确保道德生活的基础是建立在对错的判断之上,而不是在被接纳与被拒绝的取舍之间?
每个人都可能作恶
在一组很有趣的实验里,美国心理学家罗伊·F.鲍迈斯特让实验对象回想别人曾经对他们做的最糟糕的事情,描述发生了什么、作为受害者有何感受等。然后,他让实验对象回想他们对别人做过的最可怕的事情。
他发现,实验对象对这两件事情的描述是完全不同的。当你是受害者时,你视之为可怕的非正义,而且它对你的影响是长久的。但当你描述自己对别人做过的坏事时,你总是有各种不得已的理由。比如你是被迫的,你处在某些巨大的压力之下,而且,事情没有受害者说的那么严重。
所以,鲍迈斯特说,理解邪恶的第一步,是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作恶。事实上,历史上很多邪恶的事情是普通人做出来的——为了钱,为了权力,或者为了挽回受伤的自尊,甚至为了追求某种看似高尚的理想主义。与其笃定地说,我绝对不会干这种事情,不如试试问自己,在什么情况下,我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在“网暴”事件中,无论暴戾冷酷的“网暴”者,还是被千夫所指的受害者,他们绝大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只是普通人。而作为“沉默的大多数”,我们是否也应该问问自己,在什么情况下,我也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我是否已经无意中为其贡献了一点“绵薄之力”,通过一次不置可否的转发,一句幸灾乐祸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