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爆在监狱内大吃大喝
2022-08-01叶蓝
叶蓝
身处监狱内,还能像“度假”一样吃好喝好?乱港分子、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还押期间的做派,在香港社会引发争议。
黄之锋因参与非法“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3月转到赤柱监狱还押。7月28日,他在社交媒体上晒出'每日餐单,一早、午、枣饭分别祯费48港元、78港元和168港元,估算他一个月的餐费约需要9000港元(约合人民币7733元)。黄之锋对此声称,“吃私饭”是还押人士享有权利,可向茶餐厅订购一日三餐。他还“卖惨”称,每月数千港元的费用不便宜,吃得心痛,但“吃了15个月淡而无味的监房公家饭后,再度尝到首杯咖啡及出前一丁(方便面品牌) 的那刻于味觉上的冲击与震撼”。他还向外界称,在“墙(指监狱)内承受不少精神压力”,进食外面的港式食物能给自 己“一点微弱的安慰”。
根据香港《监狱规则》,尚未定罪的还押者有权自备食物,即吃“私饭”。实际上,在还押期间嚷嚷要“吃私饭”的不止黄之锋一人。“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涉嫌在网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以及两项洗黑钱罪,被还押在壁屋监狱期间,被爆因“吃私饭”体重从50公斤增加到60公斤。因参与非法“初选”被拒保释、在罗湖惩教所还押的袁嘉蔚,早前被指为支付每月上万港元的“私饭”,需要退租房屋还变卖物品。
黄之锋在文章中称,“多谢每个素未谋面却_直愿意分担我每月还押膳食开支的朋友……”暗示他每月餐费少不了“手足”的“奉献”。但与黄之锋这些乱港头目相比,不少窜逃“手足”其实过得很惨。上月13日,曾志健等4名乱港分子企图从香港一个码头乘快艇逃往台湾,被香港警方拘捕。警方透露,这4人在转移藏匿地点时,曾被封在纸箱中当作货物运走。其间,4人还被有关团伙索要了超过40万港元的“偷渡费”,今年起更不再给他们提供食物。他们被捕时长发披肩、身体消瘦,有香港网民嘲讽他们是“披头四”。有评论感叹,黄之锋“比大部分(给他)捐钱的人还有钱”。
据香港中通社早前报道,香港“黄丝”争相移民英国,却在当地沦为“二等公民”的故事屡见不鲜。一个名叫“迈克”的乱港分子曾在”修例风波”期间在香港理工大学被捕,被控暴动罪。获保释后,他窜逃至英国,去年企图申请"诺丁汉特伦特大学辅助医疗科学硕士课程。结果在开学前一天,校方要求他完成英国及海外无罪证明申请,否则就没有就读资格。迈克顿时傻眼了,因为他的犯罪污点早已被记录在案,绝不可能从香港警务处获得无罪证明。他开始向英国多方卖惨求助,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他只能放弃就读。有香港网民称,乱港分子窜逃英国被要求出示无罪证明,摆明是被英国政府“玩弄”。中通社评论称,乱港分子反中乱港、向外国势力“献媚"后,满心以为能在所谓“自由”国度拥抱“民主”新生活,却未料作奸犯科者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受欢迎、遭人唾弃的。现在拿不到无罪证明的他们只能在异国他乡从事不入流的工作,让人哀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叶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