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历程视角下我国居民时间分配模式及其影响机制
2022-07-29赵晨飞陈雅洁
韩 中,赵晨飞,陈雅洁,吴 琼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南京 210023)
一、引 言
“时间分配”与人类生活密不可分,它记录了个体的生活活动范围,刻画了生活状态,衡量了生活质量。当然,社会发展离不开所有个体的共同努力,对个人生活活动范围的测量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过程(王琪延,2000)[1]。至此,“时间分配”因其具有的客观性和完整性的特征而逐渐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缩影。
在整个生命历程中,所有个体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时间分配(王琪延等,2018)[2]。然而,居民时间分配情况总是与其所处的生命阶段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处于什么阶段,做什么样的事”,这也与西方学者提出的“角色不相容”学说相吻合。从生命周期视角出发,在将人生路径与相关活动参与率结合的基础之上,生命周期主要被分为三个阶段:主要从事教育活动的青年人群、主要从事有偿工作的中年人群以及主要从事休闲活动的老年人群(Heniz等,2003[3];Uhlennberg等,2000[4];Moon,2010[5];Park,2013[6])。由于各类人群的职业状况、家庭角色、社会责任都具有差异性(Chung等,2017)[7],因此,在生命历程视角下研究我国居民时间分配模式,无论是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另外,无论处于何种人生阶段,都不难发现“性别鸿沟”的存在。性别不平等主要产生于相对资源、性别角色意识形态及时间可利用性假设的共同作用(Calasanti等,1991)[8]。在我国固有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下,时间分配也产生了不平等现象。从性别出发研究时间分配反映了我国男女在家庭及社会中的角色地位定位,对促进社会男女平等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此外,学历、工作状态、地区分布及家庭规模等一系列人口特征变量也会对时间分配产生影响,从多角度出发研究时间分配情况更完整地衡量了各因素作用下我国居民的生活结构状况。
国内外学者便对不同生命阶段的时间分配展开过相关研究。在三个特征性人生阶段的基础上,各学者也根据研究重点对人生阶段进行更细致的不同程度的划分。从现有的各学者的研究结论来看,尽管学者们在其文献中对人生阶段及主要活动的划分并不完全一致,但总体上来说却大同小异。从整个生命历程对相关活动的时间分配情况来看,个人活动是各类人群的主要活动,几乎所有个体分配于个人活动的时间最长,因此在各类研究中并不作重点考虑。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学校,学习培训成为其主体活动,分配于其他各类活动的时间相对较为短暂,小于其他各类人群。有酬劳动的主体是工作状态为全职或兼职的中青年群体,除个人活动之外,工作日平均分配于有酬劳动的时间最长。处于退休阶段的老年人每天以休闲社交为主,活动时长仅次于个人活动。此外,对于已婚群体中的有学龄前子女的父母而言,照顾子女很大程度上占据了他们原本分配于其他活动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分配于家务活动的时间以婚姻状况的改变为转折点,个体步入已婚阶段之后,分配于家务活动的时间会显著提升,且该活动时间在已婚群体的多类阶段人群中差异不大,其受生命阶段的影响程度小于性别因素(Chung等,2017)[7]。
分性别来看,男性从事有酬工作及休闲社交时间大于女性,而无酬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是女性群体。所有阶段中,已婚阶段个体的时间分配受到较大的影响。Carlson等(2000)[9]研究发现相较于已婚男性,已婚女性面临着更大的家庭—工作冲突。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受到外界和自身两大因素的影响。其中,外界因素主要与国家政治背景及相关政权政策有关(App,2005)[10]。但与之相比之下,自身因素对其影响更为显著,且对女性的影响显著大于男性(Baxter等,1995)[11]。如今,随着经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落实,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已有所提升。然而,从时间分配的角度来说,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未曾减少,这导致女性需要牺牲一定的休闲娱乐时间来加以弥补(Kamo,1994[12];Mencinii等,2013[13])。因此不难发现,女性的休闲社交时间普遍小于男性。其中,对女性时间分配影响最大的是子女的诞生。子女出生前,家庭成员分配于有酬工作和休闲社交的时间较长。随着子女的出生,夫妻双方角色发生改变,迈入人生下一阶段。与此同时,Janeen等(2008)[14]研究发现父亲会适量从事一些基础性家务劳动,但女性在家庭内部的劳动将会大幅度增加。此时,“性别鸿沟”达到最大(Bianchi等,2000[15];Dominique等,2011[16])。由于母亲背负的家庭责任过重,因此其往往会减少相应的有酬劳动时间来加以支撑。但长此以往,这种行为对劳动力市场及个人发展都会带来一定的危害(Ericson,2008)[17]。随着子女的长大,为了增强子女独立性,改善家庭经济条件(Lyn等,2009)[18],女性的劳动率会有所回升,分配于有酬劳动的时间也会随之增长。另外,随着女性就业率的提升,隔代照料已成为了学历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年轻母亲的第一选择。这种现象在子女处于学龄前儿童阶段尤为普遍。而陶艳兰(2011)[19]提出在祖父母照料未成年子女的过程中,性别差异也依然存在且较为显著,这使得祖母的休闲娱乐时间减少,福利受到削减。
从其他人口学特征变量来看,不同的工作状态会对同一阶段个体的时间分配情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临时工作者离开岗位的可能性大于正式工作者(Palihe,2006)[20],当然,这种现象在女性群体中更为普遍,而离职也会使得其奉献于家庭内部的劳动时间增多。相关研究显示,受教育程度也会通过改变性别差异从而对男女性在家庭分工中的劳务分配产生影响(Elizabeth等,2007)[21]。同时,家庭规模、地区分布等因素也会通过不同机制对时间分配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现有文献研究对象主要为某一特定人生阶段的人群(如已婚人群),重点研究有酬工作、无酬工作和休闲社交时间的性别差异,定量分析了年龄、受教育程度、工作、子女等变量对居民时间分配性别差异的影响程度。而本文则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整个生命历程视角研究我国居民时间分配模式及其影响机制,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实际情况(Li等,2016)[22],位处不同的人生阶段扮演着不同的社会和家庭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和家庭义务,从而表现为比较明显的时间分配阶段性特征,不同人生阶段居民的时间分配模式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为此,本文依据婚姻与生育两个重要事件将人生划分为不同生命历程,并探讨不同人生阶段居民时间分配模式及其性别差异。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本文数据来源于我国首次开展的居民时间利用调查(China Time Use Survey,CTUS)。CTUS采用国际通用的时间利用调查日志表,以每10分钟时间段对我国北京等10省市居民工作日和休息日一天24小时的时间利用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不同于美国等国家的时间利用调查仅对调查户中一位成员进行调查,CTUS以抽中调查户中15~74岁所有成员为调查对象,调查户为10省市现有城乡住户收支调查网点的全部城镇国家样本和抽取的部分农村国家样本,总计调查了16 661个家庭户,共37 142人。所获取的信息更为丰富,既能反映被调查对象自身的时间分配模式,同时也可以为研究家庭成员之间时间分配差异及其相互影响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撑。
CTUS将个体每天从事的活动分为九类,分别为个人活动、就业活动、家庭初级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制造与建筑活动、家庭服务经营活动、为自己和家人最终消费提供的无酬家务劳动、照顾家人和对外提供帮助、学习培训、娱乐休闲与社会交往。现有文献依据各类活动的特点和内涵,通常将其分为个人活动、有酬工作、无酬劳动、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其中,个人活动主要指睡眠、用餐、个人卫生活动等满足个人生理需要而无法由他人代替完成的活动;有酬工作包括就业活动、家庭初级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制造与建筑活动和家庭服务经营活动四类,指以获得报酬或收入为目的,在法人单位等正规部门从事的就业活动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无酬劳动包括为自己和家人最终消费提供的无酬家务劳动、照顾家人和对外提供帮助,指为自己和家人消费进行的准备食物、整理衣物等无酬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以外人员提供的无酬照料与帮助活动。区别于有酬工作,无酬劳动最显著的特征是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且在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被排除在生产核算范围之外;学习培训主要指参加大中小学正规教育和业余大学等非正规教育的学习培训活动,不包括与就业有关的上岗培训、脱产学习等;休闲社交指可以由个人自由支配的休闲娱乐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考虑到照料成年人、对家庭以外人员提供的无酬照料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无酬活动时间普遍较少,在研究居民不同生命历程阶段时间分配特点及差异中,并未考虑此类活动。本文研究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个人必要活动(下文简称“必要活动”)、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六类活动。
从人生生命历程视角来看,婚姻和生育是人生的两个重要事件。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结合,双方共同生活并组建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婚姻意味着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维系家庭生活的家庭日常事务,相比于婚前的单身生活,婚后需要从事更多无酬家务劳动,家务劳动时间会明显增加;生育是婚姻状态的一种持续和延伸,此阶段夫妻双方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承担着养儿育女的父母角色,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照料小孩,照料孩子时间显著增加;随着子女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父母因年岁已高逐渐退出了有酬工作岗位,处于离退休或无业状态,其有酬工作时间和照料小孩显著减少。可见,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个体所扮演的家庭和社会角色会随之发生变化,日常生活所从事的主要活动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个体时间分配模式也相应改变。
表1 活动类型及解释
为了研究个体生命历程不同阶段时间分配的特点及其变动趋势,本文将个体人生阶段分为婚前、已婚和退休三个重要阶段。其中,婚前又分为学生和未婚两个阶段,学生主要指正在接受大中小学正规教育的个体,其所从事的主要活动是学习培训;未婚主要是指已经进入社会但尚未结婚组建家庭的个体,其主要活动是有酬工作;同时,考虑到家中子女年龄对父母所从事的活动及其时间分配模式的影响,家中子女年龄越小,尤其是学龄前儿童(0~6岁)会显著增加父母照料小孩时间和家务劳动时间,且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这一影响会逐渐减弱。于是,本文将已婚阶段又分为已婚、已婚(<6)、已婚(0~6+15~18)、已婚(15~18)、已婚(>18)五个阶段,分别代表已婚无子女、已婚仅有0~6岁子女、已婚有0~6岁和15~18岁子女、已婚仅有15~18岁子女、已婚仅有18岁以上成年子女。经过筛选,本文最终选择的样本数为36 199人(具体分布见表2)。
表2 各人生阶段对应的样本数及比例
本文主要研究生命历程中不同人生阶段居民时间分配模式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在研究过程中,将处于不同人生阶段个体在必要活动、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六类活动中的时间投入作为被解释变量。CTUS分别调查了个体在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时间利用数据,而在休息日,个体由于受有酬工作时间约束较小,时间分配模式显著不同于工作日,为了反映这一差异,本文分别对工作日和休息日个体时间分配模式进行分析和比较;人生阶段作为本文研究的重要解释变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个体时间分配的差异,但在人生阶段界定中,本文主要以婚姻和生育两个重要事件来进行划分,并未考虑工作状态,而工作状态对个体的时间利用也有显著的影响,本文利用CTUS中工作日和休息日日志表,通过对个体工作日和休息日有酬工作时间加权得到每周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长,若每天工作时长大于35小时,则为全职工作,若工作时长小于等于1小时,则为没有工作,其他情形则为兼职工作。
此外,本文还设置了性别、教育程度、城乡、所在地区和家庭规模控制变量。大量研究表明个体时间分配模式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尤其是在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和休闲社交中,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依然明显,将性别分为男性和女性;随着女性教育程度的提升,市场有酬工作参与率明显增加,日益主张社会公共领域和家庭私人领域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积极改变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进而影响自身和家庭成员的时间分配,本文将受教育程度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初等教育包括未上过学、小学、初中,中等教育包括高中(中专中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家庭规模反映了家庭人口数对个体时间分配的影响,特别是对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的影响,一方面,家庭人口数越多,个体需要从事更多的家务劳动和照料活动,无酬劳动时间越长;另一方面,随着家庭人口数的增加,对个体时间分配的影响可能存在着某种替代效应,尤其是家中同住的父母或年长子女可以帮助个体分担部分无酬劳动,本文按家庭人口数将家庭规模分为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及以上。同时,为了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居民时间分配的影响,考虑到我国城乡和地区差异,本文将家庭所在地分为城镇和农村,并依据家庭所在省份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三、不同人生阶段居民时间分配模式差异及其影响机制
(一)居民时间分配模式的阶段性差异描述统计
表3和表4分别给出了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个体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必要活动等各类活动中的时间分配。表中结果显示由于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从事不同类型的主要活动,时间分配模式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差异。由图1可知,个体必要劳动时间和学习培训时间性别差异并不显著,但是在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和休闲社交活动中的时间分配却表现为显著的性别差异,这一性别差异在已婚夫妻中尤为明显,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妻子有酬工作时间、休闲社交时间显著低于丈夫,而花费于家务劳动、照料小孩的时间明显高于女性,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性别角色观念依然对个体的行为及其时间分配产生一定的影响。
表3 不同人生阶段的群体在工作日的活动时间分配(分钟)
表4 不同人生阶段的群体在休息日的活动时间分配(分钟)
从不同人生阶段来看,个体为满足自身生理需要而进行的必要活动时间差异相对较小,退休个体由于退出了劳动力市场,不再从事有酬工作,其时间分配受有酬工作时间制约较少,且家中子女基本都成家立业,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的家庭需求随之减少,从而能够分配更多的时间用于睡眠、个人卫生活动等必要活动,个人必要活动时间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均高于其他人生阶段,工作日、休息日的必要活动时间分别为724.28分钟、739.54分钟;个体有酬工作时间在整个生命历程中呈现为典型的倒“U”型,学生和退休人群的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少于其他人生阶段,随着个体逐渐步入社会,有酬工作时间随之增加,未婚人群的有酬工作时间显著高于学生,未婚人群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有酬工作时间分别比学生多394.53分钟、191.14分钟。随着个体通过婚姻组建家庭进入已婚阶段,除了有酬工作之外,个体还需承担起其应尽的家庭责任,婚姻对于夫妻双方有酬工作时间的影响方向完全相反,男性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增加,而女性则为了兼顾家庭,往往选择从事时间较为灵活的兼职工作或者退出劳动力市场,从而表现为有酬工作时间的减少,已婚男性工作日有酬工作时间比未婚男性多50.83分钟,而已婚女性则相应减少16.04分钟;生育对于女性有酬工作时间的变化同样较为显著,而男性所受家中子女的影响较少,图1显示已婚(<6)女性工作日的有酬工作时间比已婚无子女女性减少了约75分钟,说明子女年龄(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对女性有酬工作时间的影响较为显著,除了家务劳动之外,女性所扮演的母亲角色需要承担更多的照料小孩责任,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照料小孩时间相应减少,女性有酬工作时间有所增加。
同样,在个体生命历程中,家务劳动时间也表现出显著的性别差异,且婚姻和生育对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影响更为明显。随着女性进入婚姻和生育阶段,家务劳动时间明显增加,而男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变化则相对平缓,表明在家庭事务分工中仍然存在着“性别鸿沟”,婚后家庭中家务劳动的性别差异比较显著,女性依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女性家务劳动时间明显高于男性;家中学龄前儿童使得女性照料小孩时间明显增加,已婚(<6)女性工作日、休息日照料小孩时间比已婚无子女女性分别增加约73分钟、83分钟,比已婚(15~18)女性则分别多约89分钟、102分钟,而已婚(0~6+15~18)女性照料小孩时间则显著减少,可能是由于家中15~18岁子女帮助母亲承担了部分力所能及的照料家中年幼子女的活动,减轻了父母(尤其是母亲)的照料负担;同时,由于无需承担婚姻和生育所带来的家庭责任和照料义务,未婚人群的休闲社交时间明显高于已婚人群,退休人群有酬工作时间几乎为零,能够更加自由地安排个人时间从事各类休闲活动,从而表现为较高的休闲社交时间,退休人群工作日、休息日的休闲社交时间分别为422.76分钟、425.24分钟,比未婚人群分别多194.45分钟、95.18分钟;此外,学生人群的主要活动是接受各类大中小学的正规教育,其学习培训时间显著高于其他人生阶段的个体,学习培训时间呈现为“L”型分布,学生群体工作日、休息日的学习培训时间分别为637.10分钟和346.75分钟。
(二)居民时间分配模式的影响因素及机制
由前文分析可知,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的时间分配模式存在着显著差异,不同阶段所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决定了个体如何分配个人时间。除了所处人生阶段这一变量外,性别、教育程度、工作状态、城乡、所在地区、家庭规模等个体和家庭变量也是影响个体时间分配的重要因素。考虑到必要活动时间在整个生命历程中的变化相对较小,下文将主要对有酬工作等其他五类活动的时间分配进行定量分析。表5和表6分别给出了个体工作日和休息日各类活动时间回归分析的边际效应。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居民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时间。由于个体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时间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零值,属于受限因变量,故采用Tobit模型来进行定量分析,模型如下所示:
式(1)中,Y为潜在因变量,当Y大于0时被观察到,小于或等于0时则在0处截尾;式(2)中x i为解释变量,μi为误差项。根据μi的分布特征,构造出的似然函数为:
根据式(3)即可估计出β系数的值,并得到Tobit回归的边际效应。
由表5和表6可知,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除了学习培训,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的时间分配均表现为显著的性别差异,且在休息日这一性别差异更加明显。表5显示,工作日,男性有酬工作和休闲社交时间显著多于女性,分别约多21分钟和48分钟,而在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无酬劳动时间投入上正好相反,女性的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时间分别高于男性约73分钟和15分钟,而由表6可知,在休息日,休闲社交时间和家务劳动时间的性别差异进一步扩大,分别增加至63分钟和89分钟,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而无暇从事休闲社交活动。可见,在社会公共领域和家庭私人领域,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现象依然存在,男性的有酬工作时间显著高于女性,是家庭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女性则相对更多地承担和从事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等无酬劳动,且往往承受着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责任”,“时间贫困”现象尤为突出,无暇进行各类休闲社交活动,休闲社交时间明显少于男性。
从不同人生阶段来看,学生的主要活动是从事各类在校学习和课后学习,学业任务比较繁重,同时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较高,尽可能为其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能够专注于学习,很少要求子女从事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由表5和表6可知,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学生的学习培训时间显著高于其他人生阶段的人群,休息日这一差异有所减小,而在有酬工作、家务劳动、照料小孩活动中时间投入很少,休闲社交时间则明显少于其他阶段;不同于学生,未婚人群开始步入社会但还未结婚组建家庭,其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增加,工作日有酬工作时间比学生多约90分钟,但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时间明显低于已婚或已婚且有子女人群,家庭责任和照料义务较少,个人休闲社交时间相对较多。婚姻状态意味着需要家庭事务处理需求的增加,需要从事繁琐的家务劳动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其对个体时间分配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已婚女性为了兼顾家庭往往牺牲自我的有酬工作来实现,从事时间相对自由灵活的兼职工作或退出劳动力市场,有酬工作时间显著低于未婚女性,而通常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婚姻对于男性更多的是一种养家糊口的压力,表现为有酬工作时间的增加。
表6 休息日居民时间分配Tobit回归的边际效应
随着家中子女的出生,女性除了操持家务扮演好妻子的角色,同时也需要扮演好母亲的角色,母亲这一角色赋予女性更多的照料子女责任和义务,从而显著增加其照料子女的时间,导致个人时间资源严重不足,相比于已婚无子女的女性,其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减少。由表5可知,家中学龄前儿童(0~6岁)对女性有酬工作时间的影响尤其显著,已婚(<6)女性工作日有酬工作时间比已婚女性显著减少12分钟。随着子女年龄的增加,子女对女性照料活动的依赖有所减小,女性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有酬工作时间有所提升;为了履行养育子女的义务,已婚夫妇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时间均显著增加,但养育子女对女性时间的挤占更为明显,女性在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活动所投入的个人时间远多于男性;同时,家中小孩的年龄显著影响父母照料小孩的时间,子女的年龄越小越需要投入更多的个人时间和精力来全身心照料,已婚(<6)夫妇工作日照料小孩的时间比已婚夫妇分别多出16分钟、34分钟,休息日分别多出22分钟、40分钟。随着子女年龄的增加,其生活自理能力明显提升,对父母的依赖显著降低,已婚夫妇的家务劳动时间和照料小孩时间显著减少,能够用于个人自由支配的休闲社交时间明显增加。退休人群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减少,从而可以分配更多的时间来进行体育锻炼、旅游观光等休闲社交活动,丰富自身的退休生活。当然,我国现有家庭类型中很多是父母与子女同住,退休人群为减轻子女的工作负担和生活压力,会主动选择帮助承担家务劳动和隔代照料。
表5 工作日居民时间分配Tobit回归的边际效应
续表
此外,从表中结果可知,教育程度和工作状态也是影响个人时间分配的重要因素。教育程度反映了个体人力资本的积累,个体受教育程度越高,有酬工作所获收入越多,从事有酬工作之外活动的机会成本较高,从而会将更多的个人时间投入工作中。表5显示,在工作日,随着教育程度的提升,个体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增加,然而在休息日却表现为完全相反的趋势,有酬工作时间随着教育程度的提升而明显减少,这可能是由于为了调整工作日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所带来的身心疲惫,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状态迎接新一周的工作,受过高等教育人群休息日往往选择各类休闲社交活动放松自己紧绷的工作神经。同时,教育程度的提升能够显著改善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特别是对于女性,随着其学历的提高,越主张和践行家庭事务男女平等理念,家务劳动时间显著减少,在工作日,受过高等教育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比初等教育女性显著减少了30分钟。当然,教育程度对家务劳动时间的影响也可能是通过家务劳动市场外包来实现,高等教育人群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从而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将日常的家务劳动外包给市场上专业的家政公司,使得自己能够专注于效率更高、回报更大的有酬工作。
教育程度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家务劳动上,同时也能显著影响已婚夫妇的照料小孩时间。教育程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的育儿观念及其在育儿活动中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受过高等教育的个体深刻体会到人力资本的积累对于自身未来发展的重要性,而子女成长初期是智力发育、行为塑造、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对子女未来的个人发展至关重要,他们更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来从事照料小孩活动,照料小孩时间相对更多。工作状态主要衡量了个体有酬工作的时长,反映了个体进行工作以外其他活动的时间资源约束程度,有酬工作时间越长,个体其他活动时间则越少。表中结果显示,不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从事全职工作或兼职工作的在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学习培训和休闲社交活动中的时间投入均明显少于没有工作的个体。
续表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我国首次居民时间利用调查数据(CTUS),从生命历程的视角,依据婚姻和生育两个人生阶段所经历的重要事件,将人这一生划分为学生、未婚、已婚等八个阶段,系统分析并比较了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在必要活动、有酬工作等各类活动时间分配模式的差异,并采用Tobit回归模型定量研究了个体时间分配模式的影响因素及其机制。研究发现:
1.个体时间分配模式具有显著的性别差异。男性的有酬工作时间显著高于女性,在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分配中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而女性则相对更多地承担和从事家务劳动和照料小孩等无酬劳动,且往往承受着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责任”休闲社交时间明显少于男性;此外,教育程度和工作状态也是个体时间分配的重要影响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越认同性别平等观念,越主张家庭事务男女均等分工,认为男性应相应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以减少自身的家务劳动时间;教育程度还能够影响已婚夫妇的育儿观念,高学历父母更能意识到子女年幼阶段人力资本积累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陪伴和照料子女,以帮助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价值观念。此外,工作状态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个体进行工作以外其他活动的时间资源禀赋,从事全职工作的个体在家务劳动、照料小孩和休闲社交中的时间投入显著少于没有工作的人。
2.个体时间分配模式具有明显的人生阶段性特征。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个体的时间投入表现出显著的差异。学生阶段主要接受各类大中小学的正规教育,学习培训时间显著多于其他人生阶段,学习培训时间呈现为“L”型分布;随着个体步入社会,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增加,个体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配伴随着婚姻状态的改变差异较大,婚姻对夫妻双方意味着更多的家庭责任和义务,但对夫妻双方时间分配的影响截然不同,按照传统的性别分工理论,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已婚男性将更多的时间投入于有酬工作,而女性则为了兼顾家庭,往往选择时间相对自由的兼职工作或退出就业市场,婚后女性的有酬工作时间显著减少,家务劳动时间明显增加;随着子女的出生,夫妇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养育子女,照料小孩时间随之增加,同时,子女年龄对女性照料时间的影响尤为显著,家中学龄前儿童(0~6岁)使得女性的照料小孩时间显著增加,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已婚女性照料小孩时间减少并选择重返劳动就业市场,有酬工作时间有所增加,有酬工作时间在整个人生阶段表现为典型的倒“U”型。退休之后,没有工作时间的约束,个体可以更加自主地安排个人时间,从而表现为更多的必要活动时间和休闲社交时间。
(二)政策启示
研究结论对缓解现代社会女性繁重的家务劳动和照料义务,构建幸福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实现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性别平等提供了几点启示:(1)灵活选择工作方式。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试点实施弹性工作制,突破传统的固定地点和时间的工作模式,分地区、分行业试点居家办公方式,有效减少工作通勤时间,从而使女性能够有更多时间来同时兼顾事业与家庭;(2)改变传统性别观念。继续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宣传落实。在家庭事务分工中,大力倡导男性更多地参与并承担家务劳动,将女性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解脱,缩小家务劳动分工的“性别鸿沟”,促进家庭关系的幸福和睦。同时,市场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女性婚育假政策,减少对婚育女性的职业性别歧视,为女性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3)政府应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减少学龄前儿童对女性时间资源分配的制约,降低女性照料小孩的时间,有效缓解女性“时间贫困”,同时有利于减少已婚女性的后顾之忧,提高我国人口的生育率,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