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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持续行动广东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2022-07-28

大社会 2022年6期

6月22日,社会组织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动员社会组织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参与乡村振兴,并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美好家园”——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指出,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责任所在、担当所在,更是社会组织展现风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历史机遇。一直以来,我省广大社会组织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捐赠物资超过1.5亿元。今年是第十三个“广东扶贫济困日”,主题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希望各社会组织一如既往,继续参与“6·30”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庄侃强调,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参与“6·30”活动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赓续传承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宏伟事业,建功新时代、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展现参与“6·30”活动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作为,必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多作出贡献,切实发挥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要大力弘扬参与“6·30”活动和乡村振兴的善行义举,强化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情况反馈等机制,共同凝聚大爱引领向上向善新风尚,汇聚参与“6·30”活动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持续加强参与“6·30”活动和乡村振兴的行为规范,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要及时举报。要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规范管理制度,主动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公开项目帮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推动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6·30”广东扶贫济日活动是我省乡村振兴社会帮扶主要抓手之一,活动的前九年是在省民政系统成长与发展的,有今天的成就与民政系统的栽树、种花分不开,与社会组织的深情参与分不开的。“6·30”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省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扎实办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倾情支持,吸引了广大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累计募集社会资金420.8亿元,成功对接慈善项目近5000个,对接帮扶4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希望各地继续开展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开展东西部协作,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继续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拓展活动参与面,不断创新、巩固提升,擦亮“6·30”金字招牌,持续为全国社会帮扶工作提供广东经验,贡献广东智慧。

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印发的《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参与专项行动的社会组织要立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

搭建参与东西部协作和援藏援疆平台。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的工作部署,建立省内以及广东与新疆、西藏、贵州、广西等地信息沟通对接机制,做好农村养老、社区服务、基础建设等项目与社会组织资源供需对接,实现精准对接、有效落地,体现广东社会组织在全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责任和担当。

把高质量的公益服务延伸到乡村,让农民成为公益服务的受益群体。《行动方案》指出,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聚焦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发展品牌。

广东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积极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打造多项活动品牌。一是搭建参与广东民政五大体系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广东民政的“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体系建设,助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4年,推进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持续大力推进“社工双百计划”升级为“广东兜底民政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面提升广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水平。二是搭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持续12年,省民政厅联合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召开座谈会、省内主流媒体发出倡议,引导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慷慨解囊,2021年各级社会组织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捐赠物资超过1.5亿元。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助力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的有效培育,帮助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

广东每年的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书记轮训班上,将乡村振兴作为重要培训内容,邀请相关方面专家进行授课,引导动员社会组织规范参与乡村振兴。2021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投入450万元资金,实施广东省社会组织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促进各地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