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乡失衡”到“城乡均衡”: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业产业化与就地城镇化实践
2022-07-25邱婷
邱 婷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已久,城市和乡村不仅在空间结构上形成了不同的聚居形态,还在社会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地位差异。农业社会中,城乡在政治、军事、商业以及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且城市发展依赖于乡村,进入工业社会,城市实现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1],乡村被裹挟进工业化、现代化以及城市发展的洪流之中,一种新型城乡“二元”关系逐渐形成。市场体系下的各要素在城乡之间高度流动,大量乡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推动了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然而在城市发展的另一端则是乡村的快速衰落。大量农村人口向非农转移,在城市聚集,导致了乡村聚落的“空心化”,其中,农村年轻人进入城市,老年人普遍留在村庄,不得不靠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维系基本生存。而相比城市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业发展缓慢且贡献率低[2],城乡协调发展的难题逐渐涌现。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要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新城乡“二元”结构下的问题以及城乡均衡发展的构想开始得以系统表述;2013年,中央在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强调,中国要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此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提高我国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以及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目标,着力解决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过程中的城乡失衡和工农失衡问题,为城乡关系协调发展提供了具体路径指导。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创造性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塑城乡关系,从国家发展层面重申并进一步阐述城乡发展的方向、路径及其意义。在这一宏观政策背景下,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部分农村探索出了独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对这些发展经验进行及时呈现和进一步地探讨,将丰富和提升对新时期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解。
一、“城镇化”的相关研究
“城镇化”的相关议题一直备受学界关注,但在较长时期内,“城镇化”一直是作为理解和解释“城市化”的注脚而加以讨论的。首先,在关于城市化概念及其实践内涵的理论辨析中,研究关注“城市化”的所指及其适用情境,“城镇化”被视为“城市化”和“都市化”的历史形态及其发展基础。城市化通常被视作为人口聚居城市化、产业发展非农化与社会生活现代化的“三化”合一,诸多学者认为城市化的演进应当以非农化为先导,城市化的实现在于实现人口从业属性的身份转变[3]。而也有学者认为,城市化、城市经济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等城市化理论反映了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共同规律,但带有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特点,中国无法照搬[4];同时指出中国的城市化是一种渐近式的发展过程,近四十年来经历了城镇发展、城市发展和都市发展三个阶段,各个发展阶段所依托的经济社会条件完全不同,而以县域经济发展为依托的城镇发展构成了城市化、都市化发展的基础[5]。其次,在关于城市化发展动力的比较研究上,研究围绕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而与西方城市化理论展开对话,城镇化被视为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有学者认为,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化主导的城市化,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存在着耦合与错位[6],城市化率上升主要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变化有关[7],而要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不仅要提升工业化发展质量,还要调整城市发展政策、转变城市发展机制,将城镇化建设纳入现代产业循环与城市发展中来[8]。再次,在关于城市化发展路径的批判分析中,对传统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及其理论进行反思,新型城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化路径,其发展优势得到了肯定。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城市化演进过程中,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产生了诸多问题,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空间迁移与非农化转移形成了城乡失调、区域差异、资源过度消耗、环境破坏等诸多弊端[9];但同时指出中国的城市化实践实际存在大量乡村人口没有经过大规模空间转移而实现城镇化转化的事实[10]。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理论进入制度研究的视野[11],小城镇化,尤其是就地城镇化作为一种与传统城市化相连且相异的城市化实践引发了广泛讨论。小城镇建设通过均衡、合理地配置生产力,吸纳农业剩余劳力,有序地改造经济落后地区,缩小了城乡差别[12];而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在原住地一定空间半径内近距离迁移并就地、就近实现了非农就业和市民化[13],它一般包括迁徙到家乡附近市镇且以地级市和县级城镇为核心实现的“就近”城镇化,以及农村完成就地改造、农民不迁徙到其他地方而在其世代居住乡村完成向城镇化、现代化转型的“就地”城镇化[14],正是这些研究将学界关注焦点转移到了对城镇化问题本身的探讨。
大量关于城镇化问题的探究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的话语体系。一部分学者对城镇化发展经验及其形成机制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分析了不同主体、不同类型城镇化的社会基础与实践过程。有学者指出,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社会保障、乡土观念及教育等共同推动了农民的城镇化进程[15],其中,产业化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6],也是农村就地城镇化建设的基础[17];农村在地化产业通过产业规模扩张与产业配套完善吸引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实现了农民家庭增收和城镇化目标[18],缓解了农村人口迁移进城的弊端[19]。还有学者认为,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化发展的过程,农民始终是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主体[20],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目标,就需协调好城镇化建设中政府、资本与农民三者之间关系[21],要注重经济、社会和个体价值的均衡发展[22]。另一部分学者对城镇化发展影响及其构成要素展开了分析,这些研究大多通过定量的方法分析城镇化发展的相关因素及其社会效应。产业转型[23]、土地供给[24]以及人口流动[25]等诸多要素与城镇化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同时城镇化发展亦对社会形成了显著影响,比如,适度发展的城镇化能够刺激消费经济与城市生产能力的增长[26],但过快的城镇化往往导致了制造业产能过剩[27],而过多的人口向城镇集聚则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承载压力[28],并且还会形成城镇内部的新二元分割结构[29]。
既有研究从城市化模式的理论探讨到城镇化道路的经验分析,丰富了对中国城镇化现象的认识,为理解就地城镇化提供了坚实基础,但对于就地城镇化的研究也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视角上,以往研究从不同视角解读了中国城市化发展理论及城镇化实践道路,但从家庭视角考察农民就地城镇化的研究则相对缺乏。二是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多关注乡村工业化地区的就地城镇化,而较少关注非工业型乡村地区,尤其是农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就地城镇化现象,缺乏对就地城镇化现象的整体性探讨。因此,本文将从两个部分拓展研究:一是在考察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征的基础上讨论农业产业振兴的社会溢出效应,即农业产业振兴对农民家庭和村庄的影响。二是进一步将产业振兴、家庭转型与村庄发展放在就地城镇化的互动体系中考察,探讨三者良性互动并实现有机统一的过程。基于此,笔者将主要以山东农村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聚焦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就地城镇化实践,试图探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就地城镇化及其均衡发展何以可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乡村产业振兴对于农民家庭转型及村庄发展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城镇化道路探索
山东工业化发展起步早,同时也是最早开始探索农业产业化道路的区域,不同地区逐步发展出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多样化产业发展模式[30],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W村位于山东西南,该区域主要发展旅游业和农业产业,县域工业有一定发展,涉及食品、木材、皮毛、条编、人发、地毯等。近年来,W村手工藤编、假发编织、手工毛毡、五金组装等产品加工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稳定的副业经济形态;同时,中药材产业大力发展,已成为村中支柱产业,现全村400多户,2000多人,其中60%以上农民在村从事药材种植、加工及门店经营。笔者于2019年4月在当地农村开展调查,全面了解了农民家庭、生计模式、农业生产等内容,并且重点关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城镇化现象。
1.产业发展类型与城镇化路径比较
在绝大多数中西部地区农村,农村人口异地迁移是城市拉力与农村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乡村工业经济发达和社会福利快速增长的农村,比如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农村,农民往往就地实现了非农就业与城镇化目标。与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型村庄及东部沿海的工业化村庄不同,W村存在着一定的轻手工业发展,但主要是“低门槛、低技术含量”的产业链低端环节,是农民家庭主要的副业收入来源,本质上讲,这些轻手工业的低端环节是城市产业策略性转移的结果,乡村工业本身的发育和发展并不突出。但是,在W村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农民也实现了就业和生活形态转变,村庄呈现出的农业产业活力与转型发展面貌,与中西部地区人口异地迁移而形成的留守村、空心村截然不同,同时也与东部沿海工业化地区的人口城镇化存在显著差异。结合以往在山西Y村①源于笔者2017年7月在山西忻州Y村的调研,该村全村106户,共170口人,是一个传统农业型村庄,主要种植玉米和小米,村中中青年男性基本在外打工,大多从事煤炭运输有关的工作,有50%以上的农户家庭当中的子代在县城买房生活,其中以年轻妇女在县城陪读最为突出,老年人在村从事农业生产,为子代的进城提供基本生活的支持。和山东L村②源于笔者2018年4月在山东胶州L村的调研,该村全村164户,共874口人,是一个发展转型中的近郊村庄,近10年来,当地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大量外企投资,服装和机械制造企业在乡村迅速发展,L村90%的农民家庭就近进入邻村工业园区就业,家庭年收入一般10万~20万,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该村已经完成旧村的现代化改造并转向发展乡村旅游业,农民全部就地完成“上楼”。的调查经验,笔者对这三类村庄中农民的城镇化路径进行了简要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三种不同产业类型村庄农民的城镇化路径
Y村属于传统农业型村庄,由于受到城市更高收入机会的吸引,农村劳动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在向城市迁移的过程中,逐渐转化为二、三产业劳动力;其中,少数农民家庭在城市工作并定居,而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策略性地选择了折中道路,即在大城市工作,而在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在家乡县市买房定居生活,实现就近城市化[31];在这个过程中,老年人往往成为村庄留守主体,他们从事农业生产而自养,同时支持子代进城,村庄发展趋向“老龄化”。L村处在经济区位优越的沿海地带,乡村工业化大力发展,提供了相对较优的就业机会,同时,得益于集体经济统筹下的福利供给、社会保障及城乡一体化服务,农民扎根乡村发展,大量青年群体通过就近非农就业和就地“上楼”实现了城镇化目标,村庄较有活力,基本维持平稳发展。与前两类村庄不同,W村正向现代农业迈进,村中在地化产业全面发展,且农业产业化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这不仅使农民留在农村,也使农民留在农业产业领域并实现了身份转型,其中,非农产业的发展最终亦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的现代生活。
通过简要比较三类不同村庄的产业发展基础及其城镇化路径可以发现,不同于传统的异地城镇化,以及乡村工业化发展模式下的农民就地城镇化,W村探索出了城镇化的新道路。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村庄从普通的农业型乡村逐步发展成为“生产+交易集散+生活服务”一体化、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共同发展的现代化社区;农民基本在村生产、生活并完成子女的基础教育,农民在村庄全面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了就地城镇化。
2.农业产业化推动下的就地城镇化实践
20世纪70年代末,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W村开始推广药材种植;80年代,收入相对较高的中药材种植逐渐成为农民家庭最主要的副业经济;90年代初期,W村的部分村民开始到外地贩运药材,带回到农村集市上售卖,并带动其他村民一起发展,而随着药材贩售生意的规模扩大,以定期集市为基础的固定药材市场逐渐形成。2000年,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建设了400多间门面房,其中50%的门面房由W村村民经营,其他由周边农户及外来人口经营,这些商户的共同点在于,他们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经营活动,且经营规模不大;2009年,市场管委会设立,药材市场迈向正规化。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展开,当地的中药材产业不断扩大发展,药材种植和药材经营由W村向周边村扩散,且药材产业链不断延伸,涵盖药材种植、加工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形成了包括农户、合作社以及企业在内的多元产业经营体系,现已成为本地乃至全国的药材产地与交易集散地。以中药材为发展主导的农业产业振兴给村庄以及农民家庭发展带来了重要影响:
(1)农业产业振兴加速了乡村城镇化进程。第一,农业产业集聚推动了乡村人口集聚与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在中药材产业规模化发展和药材市场的持续扩张中,W村吸引了大量下游加工企业入驻,目前有2家大型中药饮片加工厂,8家中药材公司,400多家家庭经营门店,产业集聚发展的必要设施,尤其相关产业配套服务持续推进。W村的餐饮商超、零售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管理监管等生活服务设施正在逐步发展完善,其中,大量服务性岗位的出现使农民的就业机会大为增加,吸引了本地及周边农民流入就业。第二,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了乡村的产业结构升级,奠定了乡村城镇化的产业基础。借助中药材生产基地的优势,W村的农民合作社、中药门店和药材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继续推动药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增强了工农业间的联系,提升了中药材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社会服务显现,乡村产业结构逐渐优化,为乡村城镇化提供了产业支撑。第三,产业经济发展加速了村庄的发展转型。W村药材产业对劳动力的高度吸附从生产领域延伸至服务领域,以W村为中心的专业小镇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一过程中,产业发展与村庄发展深度互嵌,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了对土地、人口及公共服务资源的需求,而生产规模扩张、人口集聚与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则巩固了产业发展基础,现代农业产业社区的营造不仅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还推动了传统村庄向乡村城镇化的发展。
(2)农业产业振兴推动了普通农民家庭的就地城镇化。首先,绝大多数农民家庭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业。W村60%以上的农民家庭从事药材产业经营,少数在外做生意,或是家庭中有公职人员,还有部分农民家庭主要种植粮食、从事家庭手工,或是外出务工,其中,青年人多在市、县进厂,中年人主要在附近建筑工地打短工,老年人和妇女主要在村从事手工艺品加工与产品组装。从人口特征来看,W村的家庭劳动力就业分布十分多样,但整体呈现出就地就业的突出特征,就业范围从村镇至市县,就业形式包含长期固定工与流动短工,就业领域涵盖了农业、手工业与服务业。
其次,农民家庭的经营活动实现了组织化整合。中药材产业规模化集聚,促成了中药材基地的形成,其中,中药材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经营,推动了农民家庭生存形态的转变。农民分散的家庭经营活动得以整合,不仅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的经济合作组织,也实现了家庭发展的资源共享和社区管理民主,还推动了农民家庭的市民化。
再次,农民家庭完成了职业化转型。随着中药材产业分工细化,从业人员的岗位专业化进一步发展,但总体上对于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不高,农民不仅可以适应,还可以向职业化发展。当下W村从事药材经营的农户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单种植药材的农户,占比30%,家庭年收入接近10万;二是自产自销的农户,占比40%,一般家庭年收入达到20万;三是单从事药材贩卖与门店经营的农户,占比30%,家庭年收入达30万,从事药材经营的农户家庭构成了村庄产业发展的稳定主体。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与快速扩张之下,村中基本形成了以农业产业为主导,农业与服务业相结合,轻手工业相辅助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农民在村从事各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交易,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推动了商品化、市场化与规模化的在地化产业发展。在地化产业就地吸附大量劳动力,并对劳动力的技术、管理等综合能力提出新要求,极大推动了农民及其家庭转型,传统小农家庭转变为“社会化小农”[32],并逐渐成长为“职业化”农民。
从W村城镇化进程来看,在地化产业尤其是农业产业振兴构成了乡村城镇化和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基础,而从城镇化的主体来看,农民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主体,在向职业化转型的同时,也成为了就地城镇化的主要实践群体。农业产业振兴、人口城镇化与村庄发展转型之间联系紧密又存在张力。人口不外流是在村产业发展的基础,产业振兴则构成了村庄社会发展转型的推动力。
(3)农业产业化推动下的就地城镇化维持了乡村社会传统。一来农民家庭伦理的厚重感以及家庭价值的完整性得以维持。W村的药材产业发展不仅为农民提供了与外出务工农民大致相同的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它保持了家庭生活的完整性,可以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在这一家计模式下,乡村留守问题得以缓解。此外,农业产业还提供了一部分非正规就业机会,一部分尚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能够从中获得数量不等的货币收入,这对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意义重大。总之,农村产业保持了家庭结构和日常生活的完整性,也强化了农民家庭生活幸福感的体验。
另者,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传统仍然延续。家庭经营推动的农村产业化保持了家庭结构的完整,这意味着大部分农民留在世居地生活,同时乡村社会内部的人际关系网络、社会秩序和公共生活等面向也得以保持,社会具有一定的活力。在W村,大部分农民留在村庄发展,他们通过家庭经营中药材生意,但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上延续着传统时期的规则和秩序。比如,面子依然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因素,各种社会自组织依然存在,且社会公共物品供给在一定程度能够实现自给等等。
人口的本地化就业还维持了传统时期的各种经济与社会生活。W村传统的街道和定期集市仍在维持,街道拥有电动车售卖店、快餐店、美容店和儿童游乐园等各种店面,每月举办6次“三八”大集。同时,在村生活推动了各种休闲娱乐团体的发展,W村的篮球队和书法协会等娱乐团体发展了起来。本地药材产业保持了家庭生活和村庄社会的完整性,而中药材产业的经济收入又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农民的家庭生活和村庄社会生活,甚至还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比如农民通过自发捐赠集资修建道路和村庙等。
在中药材产业的振兴发展中,人口在村、生活在村和价值在村共同形塑了当地独特的就地城镇化路径。W村农民的就地城镇化受益于本地产业的发展,其生产和生活的转变呈现了乡村城镇生活崛起的风貌,农民家庭可以就地就行享受一定程度的现代城市生活。
三、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实践机制与均衡发展
W村药材产业发展较早,农民形成了一定的经验积累,而在乡村振兴的总体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从政策、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经济合作组织、市场监管等全面支持农业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化和集中化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打破了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限制和门槛,给农民提供了高收益机会,使得农民得以在农业领域寻找发展空间,为农民养家糊口和安身立命提供了空间,也为乡村全面建设打下了基础,对农民的迁移、城镇化路径与聚居形态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民就地完成城镇化和生活转型,是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上,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建设与农民家庭有主体性选择的实践结果,这一结果的达成,离不开有效产业经营活动的支持,也离不开稳定的公共品要素供给,更离不开农民自身的参与,正是围绕着三者的实践过程推动了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实现。
1.组织机制:产业经营与经营家庭的过程同构
同二、三产业不同,农业产品生产具有明显的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规律,尤其是在种植环节,它对自然条件的要求极为苛刻,但现代农业与传统小农生产不同之处在于,面向市场的农业产业以规模化和组织化发展为基本特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对土地、技术、资本等提出要求,还需要尽可能地规避市场风险,建立组织有效的产业经营模式。从W村的调查来看,家庭在参与产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家庭组织的灵活性得以充分激发,降低了经营活动的组织、监督和交易成本。比如,经营门店的农户基本上形成了以夫妻分工为基础的“夫妻店”经营模式,即通常妻子负责照看门店生意,丈夫负责在外收药材或是跑订单,老年人负责做饭,并接送小孩日常上、下学;种植户和自产自销的药材经营户都涉及种植,而种植环节对劳动力投入的质和量都有较高要求,这些经营户往往在家庭内部形成了密切的分工协作,比如老年人从事种植,年轻人跑市场。对于不从事药材经营的农户而言,家庭经济活动的优化安排亦十分突出,年轻人进厂打工,中年男性农闲就近打零工,老年人尤其是妇女在村照顾孩子,并从事家庭手工活动,家庭成员无私且最大化地投入到整个家庭的各种活动中。
农民在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经济活动中都存在着一个共性特征,也即对家庭成员以及家庭经济活动作出弹性化的安排,以此适应产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农民对农业产业的高度投入,不仅仅是投入-收益预期下的主体-对象式关系,其产业经营活动实际上融入了家庭生活。家庭经营通过灵活的成员分工、不计人力成本的劳动投入以及极强的内部信任,支持并协调家庭生活与产业生产的需要,而产业经营的效益也满足了家庭创收、积累和发展的需要。总之,产业经营和经营家庭组织过程同构的双重经营模式,为在地化产业发展与农业现代转型提供了组织支撑,同时也延续了农民的生活传统,为其就地城镇化提供了完整的价值体验。
2.服务机制:产业配套与日常生活的需求契合
农业产业化推动了乡村产业升级,也进一步推动了乡村经济发展与乡村社会的全面建设,促进了空间城镇化。空间城镇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特质,其与经济发展、土地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密不可分,三者皆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和政策支持,政府依靠公共财政能力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品的均等化供给。中药材产业规模扩大与人口流动集聚对市场与生活服务体系完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尽管人口集聚形成了产业规模扩大化发展的基础,但产业集聚发展还需要高质量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人口集聚本身也产生了大量生活化需求。随着W村药材市场正规化,药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周边村陆续加入药材产业的各个环节,大面积土地开始转向种植中药材,集中规划的标准化门面房得以建造并投入使用;当地农民以及外来人口陆续加入中药材产业的经营活动,大量客商从全国各地进入W村药材市场采购,促使正式的市场监管以及其他服务机构逐渐成立。
W村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通过统筹调整发展规划,支持产业小镇建设,包括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吸引企业投资开发市场,建设与药材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居民社区、产业园区并相继投入运营,使得社区内的教育金融、交通餐宿、服务管理及娱乐等公共服务内容逐渐建设完善,推动了区域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总之,政府在土地、资金及政策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满足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也即产业发展与农民公共服务上的共性需求,使得人们在村就可以享受到便利就业以及与大中城市同样便利的生活服务,奠定了就地城镇化的物质基础。
3.动力机制:农民转型与村庄发展目标整合
在人口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城市劳动收入的比较优势及充足的就业机会对农村人口形成强大吸引力,但在城乡二元结构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结构张力下,农村人口向城市异地迁移的意愿和行为往往受到抑制。对于倾向本地就业的农民而言,县域内非农产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其对农民的吸纳限度。在鲁西南地区,农村人口尤其是中老年人面临着市场筛选与劳动竞争的巨大压力。尽管绝大多数农民倾向于在县域范围内就业,但县域内工业基础薄弱,非农就业吸纳能力有限,且随着市场开放和正规化发展,劳动力市场竞争愈益激烈,学历、年龄、性别等门槛的设立减少了农民非农化谋生的机会,相反,现代农业发展为农民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巨大空间。非农就业包含着农民的多重城镇化目标,即乡-城流动与职业流动;然而,城乡空间结构和职业流动所带来的双重结构压力使农民的非农就业预期大为减弱。年轻人通常是劳动力市场中的优质劳动力,他们更倾向于进入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就业,或是更容易在本地劳动力市场获得非农就业机会,同时他们也更容易在正规就业中实现职业流动;而绝大多数的中老年人则是进入外部市场没有优势的劳动力,甚至是农村社会中的边缘劳动力,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通过俘获本地低端产业的就业机会,在产业的市场外溢环节取得收入,另一部分人继续在农业产业领域内谋求发展。在城-乡结构边界逐渐打破的情形下,农业产业化所缔造的职业农民,不仅作为相对平等的市场参与主体,获得了独立的话语权,还通过专业化能力的提升与组织化建设,强化了其在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可以认为,职业化不仅是支持家庭经济生活改善的手段,也构成了农民家庭社会流动的城镇化目标,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与村庄实现现代转型的关键。农民职业化发展与村庄转型目标及路径的高度协同与整合,构成了就地城镇化的深层动力。不同乡村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城镇化路径呈现出明显差异。以农民家庭为核心的农业产业化与就地城镇化,通过在地化空间的实践活动,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笔者将农民的这一就地城镇化实践机制概述为“主体与空间在地化”,如图1所示。
图1 主体与空间在地化: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实践机制
主体的“在地化”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既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就地城镇化的实践主体,空间的“在地化”意味着村庄既提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也构成了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目标的载体。在家庭组织、政府服务以及职业化动力的三重实践机制下,农民形成了产业经营与经营家庭的统一,政府完成了满足产业配套和农民需求的协调,农村实现了人的城镇化与乡村城镇化的融合。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的就地城镇化,对于城乡均衡发展产生了重要意义。首先,在就地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户、企业和政府等多个主体之间实现了良性互动。以农民家庭为主体的产业经营、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以农民职业化为核心的家庭与村庄发展转型,实现了农民、产业与村庄的均衡发展。其次,农业产业化推动的就地城镇化,从三个层面促进了城乡失衡到城乡均衡的转变:一是传统农业完成了向现代农业的转化,由单一产业向产业体系化发展,并且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的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生长和协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在地方经济中的边缘地位。二是农民未与家庭和村庄分隔,家庭经济的扩大、承继有序进行,农村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各方面保持了活力。三是农民实现了在地化生产与生活的统一,这使得乡村聚落空间不仅能够继续为农民提供价值实现的空间,还能激发出农民价值生产的能力。总之,农业产业化下的就地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城乡失调,同时实现了内部协同发展,达成了一种“内外均衡”。
四、结论与讨论
城市空间和职业流动的结构压力减弱了农民对城市迁移的预期,产业振兴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与农村整体发展面貌改善则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就业与生活选择,其中,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推动就地城镇化上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就鲁西南的实践经验来看,农业产业化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即在于它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在地化实践,实现了农民生产与生活的统合,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的协同,农民就地城镇化与农村发展转型的统一。总之,只有真正以农民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化才能带动村庄的转型发展,同时也只有以农村发展为目标的农业产业化才能激发农民就地城镇化的预期和行为实践。W村立足于村庄自身发展,留住了农民,真正激发了农民建设农村的主体性,相对于农村人口异地进城的高额成本、空间分隔以及就近进城的生活分割,实现了低成本的、均衡的城镇化目标。
农业产业化推动下的就地城镇化实践为城镇化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缓解了传统城镇化模式下的城乡失衡问题,满足了绝大多数普通农民的相对较低预期的城镇化生活需要,同时,它还加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然而,当下阶段这一发展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民就地城镇化奠定了基础,但也限制了农民家庭的发展空间,实际上成为农民家庭实现渐近城镇化目标的替代选择。在家庭发展需求的持续刺激下,农民向往“体面”就业的向上职业流动期待并未消失,这一目标正在家庭中向成长中的子代转移,然而,这并不影响农业产业化与就地城镇化的意义表达。本质上讲,对于农业产业化和就地城镇化各自的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需要放置乡村振兴的总体战略上来思考,也即,要跳出农民和村庄本身,从更广阔、更长远和更宏大的视野中理解当下就地城镇化的基础性和阶段性,认识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然,在继续推进二者的过程中,不仅要将村庄发展和农民实践放在产业推进的主体地位,还要通过政策支持、公共建设和秩序引导,继续完善农业产业体系,强化产业振兴发展对农民家庭经济的贡献力与村庄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以此深化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逐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更高层次和整体意义上的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