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陈氏家规:礼义廉耻,为忠为良
2022-07-25许然
│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许然
“礼义廉耻、四维毕张;仕于朝也,为忠为良。”提起资阳市乐至县的陈氏家族家规,不少乐至当地人都很熟悉。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要有礼义廉耻这四种品格,做官要当一个忠良之官”。近日,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走进陈氏故居与陈毅纪念馆,对上述家规也有了更加真切的感受。
律己亦律亲,依法依规办事
陈氏故居位于距离资阳市乐至县城北10多公里的劳动乡正沟湾,兴建于清代乾隆初年,是陈毅的太祖于乾隆丁卯年(1747年)买下的基业。19世纪末20世纪初,陈毅元帅和他的兄弟姊妹诞生于此,在这里度过了童年时代。
故居的正堂屋里面供奉着陈氏五代祖宗的牌位。每年的清明节,阖族老幼都要在这里聆听族长宣示祖训,进行一年一度的总结和家教。若有违犯族规者,便要在这里接受处罚,并当着祖宗和族人的面悔过自新。
陈毅纪念馆工作人员唐铭泽向记者介绍,陈氏家族恪守礼义,保持气节,代代践行着礼义廉耻、忠孝仁爱、勤俭节约、耕读为本的优良传统。良好的家风家教让这个家族在同一时期培育出了“一帅三将军”——除了陈毅元帅,陈家还出了3个将军。
陈修和是陈毅的堂兄。在国民政府时期,他担任沈阳兵工厂中将厂长等职。1948年沈阳解放前夕,陈修和冒着生命危险,毅然脱离国民党阵营,保护了中国最大的兵工厂,为解放战争做出了突出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沈阳兵工厂厂长,政务院、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等职。
此外,陈毅的胞兄陈孟熙、胞弟陈季让也都为新中国成立做出过贡献——国民政府时期,陈孟熙官至少将司令。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在乐山冒着生命危险率部起义,加入革命阵营。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重庆文史馆研究员、四川省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国民政府时期,陈季让官至少将副师长。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
清廉始于慎微。陈毅及其家族成员的清正廉明,主要表现在律己亦律亲,依法依规办事。
1938年,陈孟熙任西昌行署禁烟专员。当时他因不贪污、不行贿受贿受到打击。一次,他查获了一桩兵匪合谋贩运3000斤鸦片的大案。对方一面说情请求通融,一面派一团兵力拟强行夺回。陈孟熙据理力争,却未得支持,一气之下他借了3000元债带着随从离开西昌。
离职时,陈孟熙题写了一副对联:“八月专员三千债,两袖清风一菩提。”横批:“乐在苦中”。后来,陈毅得知此事,十分赞赏哥哥此举,特在一封信中赠送一副对联:“佛不收债鬼,民当敬清贤。”横批:“乐得其所”。
两次与父母“约法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陈毅在上海任市长。他秉公办事,曾同父母有过两次“约法三章”。一次是他父母在上海时,约定“一不用公车,二不借用市长名义办事,三不随意外出”。二次是他父母在北京回川前约定“一是自食其力,不惊动政府;二是做普通公民,不惊动邻里;三是不为亲友牵线搭桥办私事”。两位老人支持儿子的工作,终生都遵守了约定。
在陈毅担任要职期间,想找他办私事的亲友也很多,可他统统拒绝。侄女陈德珍请求到上海深造,他写信教她应有志气,在基层为人民多作贡献。另一侄女陈德琦曾想通过当元帅的叔叔实现当兵的愿望,陈毅也没帮这个忙,只叫她凭自己的本事去兵役局报名考核,结果未能如愿。
1951年4月16日,陈毅给父母写了一封长信,信中强调:“儿为一工作人员,更不能破格办事。这方面均要求知我谅我,不以为罪。”又称“一切均从人民出发,儿窃愿勿愧于此”。
“陈毅所言的‘一切均从人民出发’,也就是我党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唐铭泽介绍,陈毅在任上海市长时,为渡过经济难关,在增产节约大会上,他表示带头节俭。他改小灶为吃大锅饭,硬把警卫班16人减为4人,还指示财委制定了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制度。
任上海市长的同时,陈毅还主持华东军区的工作,在南京有住房。为此,他主动退了上海的住房,为“干部不占两地房”带了个好头。当时实行供给制,为给公家省钱,他甚至还把一件旧羊毛大衣改成两件给父母穿。
对子女,陈毅的要求更是严格。他曾多次作书以示儿女,教导他们敬畏人民,感恩人民。1961年7月,陈毅次子陈丹淮,考上了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入学的时候,正赶上陈毅要去南方参加外事活动。匆忙之间,来不及多交流,于是陈毅写下了一首诗《示丹淮,并告昊苏、小鲁、小珊》。这既是对子女的告诫,也是表达父子离别之情。
第一首写道“汝是党之子,革命是吾风。汝是无产者,勤俭是吾宗。汝要学马列,政治多用功。汝要学技术,专业应精通。”“人民培养汝,报答立事功。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这让人看到了一个雷厉风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姿态,对自己的儿女提出殷切的期望与要求。
正人必先正己,治国必先治家。家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一党、一国之兴衰。对此,陈毅以及家族成员以廉洁治家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陈氏家规发扬光大,也为后人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