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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现实主义浓与淡

2022-07-23陈德中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威廉斯现实主义

〔摘要〕以威廉斯为代表的当代政治现实主义不仅批评理性主义与道德主义,而且特别批评“理性的善”这样一个特殊主题。遵循尼采式的严格求实精神,现实主义致力于回答“此时此地”问题。它既需要关注权力竞争这样的永恒主题,同时需要敏感于权力配置的时代约束。但威廉斯最终选择了启蒙立场,其政治哲学的分析主体因而只能囿于个体,“价值域”和“政治国家”这样的政治行动体则被他加以消极处理。威廉斯的政治現实主义过于聚焦于个人,其政治正当性主张也因而收窄为一种自由主义的正当性主张。当代政治现实主义者理论包袱过重,相关论证失去了经验内容的实质性支撑,因而更趋形式化,现实感多有减损。

〔关键词〕威廉斯;现实主义;现实感;此时此地;理性的善;权力竞争

〔中图分类号〕B5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2)04-0059-10

近四分之一世纪以来,以威廉斯、高伊斯等为代表的政治现实主义渐成焦点,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开辟了新路径。但学界晚近时期的相关研究,焦点多集中在威廉斯的反道德主义主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于政治正当性的辩护问题上。这样的研究缺少一种威廉斯所推崇的厚薄浓淡感,因而与政治现实主义的现实感和历史感追求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反差。

本文认为,以谱系学的方法浓墨淡写政治现实主义的主题,不但有助于我们恰如其分地勾勒和把握当代政治现实主义在观念史上的位置,而且有利于我们深化理解相关主题与现时代之间的关系。威廉斯的工作推进了我们对于现实主义永恒性主题的理解,但其本身存在着囿于启蒙进路的缺陷。

一、威廉斯与尼采的共同主题

学界都知道政治现实主义拒绝伦理优先主张,或者说威廉斯反对“道德主义”,反对“道德为政治奠基”。但是鲜有人关注到,威廉斯的这种主张,在哲学方法论上的直接来源,乃是诉诸尼采的谱系学,诉诸其谱系学所衍生出来的道德极简主义。威廉斯的方法最终收敛于尼采式的谱系学,他与尼采因此而共享现实主义主题。这样一个学理关联迄今未能被相关研究者所足够重视,或者说并没有被学界所特别关注。在这里,二人坚持的方法和主题同时并行,一枝各表。要现实地面对问题,我们就需要诉诸现实主义,批评学院派主张。

论及威廉斯的政治现实主义,目前的研究大多仅限于援引威廉斯的名篇《政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与道德主义》该文较早收录于威廉斯《泰初有为》(B. Williams,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Deed,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1-18),晚近收录于《当代政治哲学文选》(R.E.Goodin, & P. Pettit,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An Anthology, WileyBlackwell, 2019, pp.3-12)。,在那里,威廉斯对于政治哲学研究中的道德主义进行了严肃批评。而实际上,早在其名著《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一书中间,威廉斯就已经同时批评了伦理学研究中间的理性主义。他批评康德“认为道德行为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理性行为者,且只是理性行为者”。威廉斯:《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陈嘉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0页。在威廉斯看来,人的行动能力包括了理性能力,但远不限于理性能力。

正如其《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一书所提醒的那样,威廉斯对于哲学的反思总是“特别地”应用于伦理学,“一般地”应用于整个哲学。因此,批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此乃威廉斯对于伦理学的批评,也是他对于整个哲学的批评。也就是说,威廉斯其实是双主题并行,而非学界通常所简单地引用的单一的道德主义的主题。这一点我们随后就可以在他所激赏的尼采那里得到支持。

威廉斯自己并没有将两个主题并置处理,他只是在不同的地方分别陈述之。对应于这种批评,他将自己的研究目光投向古代希腊。在这样的研究旨趣引导之下,退休之后的威廉斯越来越多地与尼采共享对于哲学的看法。他为尼采《快乐的科学》英译本撰写了导言,并写下了《尼采极小化的道德心理学》一文。在该文中间,他要言不烦地指出,尼采绝非一个简单的自然主义者,他实乃一个现实主义者。参见B. Williams,Making Sense of Humanity,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 p.68.威廉斯在其后期的一次访谈中间曾经兴奋地说:“我每隔那么一刻钟都忍不住要引用一下尼采。”

实际上,威廉斯晚年最后一部专著《真理与真诚》的副标题就是“一种谱系学的论述”。在这本书中,像尼采一样,威廉斯将目光投向了修昔底德。他夸赞修昔底德乃是“真正历史的开始”,因为他遵循的乃是政治的现实主义。参见威廉斯:《真理与真诚》,徐向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194页。 针对威廉斯对于修昔底德的援引,高伊斯称赞说,威廉斯在这里构造了一副“哲学化的修昔底德”。参见R. Geuss, “Thucydides, Nietzsche, and Williams,” in Outside Ethics,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 p.233.

回到尼采的名言:“我的修养,我的偏爱,我对一切柏拉图主义的治疗,始终是修昔底德。修昔底德,也许还有马基雅维里的学说,因其毫不自欺的以及在实在中、而不是在‘理性’中、更不是在‘道德’中发现理性的绝对意愿,而与我血缘最近。”尼采:《偶像的黄昏》,周国平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20—121页。

尼采的这段名言,典型地代表了他对于西方思想传统中间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的批评,以及他对于政治现实主义的尊敬。我们有理由推断,如果尼采再多活二十年,他一定会在他的这段名言中间再增加一位他所致敬的对象,那就是韦伯。原因在于,韦伯典型地代表了一个全新时代(现代性、现代国家意义上)的政治现实主义立场,深化了政治现实主义的相关主题。征诸福柯,我们就可以发现尼采与韦伯思想之间的这种深刻的内在关联。

这段名言中被引号所引用的“理性”和“道德”,对应于尼采对于西方哲学史和基督教伦理的批评。我们可以简称其为“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以尼采之深邃,他当然不反对“理性”和“道德”。他所反对的,只是那种在学理上被冠以系统性的主义学说,或者说反对的是流布已久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

熟悉威廉斯和尼采著作的学者都知道,两个人完成的是同一个事业。有了尼采思想作背景,我們就可以确知威廉斯的不同工作乃属于一个完整事业的一部分。需要再次申明的是,威廉斯自己并没有将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并置,这导致了目前的威廉斯研究只关注他对道德主义的批评,而没有能够同时关注他对理性主义的批评。高伊斯的文章《修昔底德、尼采与威廉斯》注意到了威廉斯思想与前两位思想家的关系,不过他并没有特别注意到上述尼采的表述。参见R. Geuss, “Thucydides, Nietzsche, and Williams,” in Outside Ethics, pp.230-244.有了尼采的上述名言,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完整勾勒威廉斯向着尼采的回归,向着政治现实主义以及谱系学的回归。

需要补充一点的就是,尽管我们说尼采的上述名言非常精彩,也非常精炼,尼采以及尼采之后的威廉斯仍然忽略了另外半个主题:理性的善。我们在本文第二部分将特别讨论之。

尼采的谱系学,其提出的初衷是要反对以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为代表的西方理性主义传统和基督教道德主义传统,或者说反对本质主义的传统。如后来的福柯所阐释的那样,谱系学的目的旨在彰显差异,彰显事件中间的个人。在《真理与真诚》的叙述中间,尼采的谱系学被奉为一种彰显我们的理智诚实的现实主义研究纲领。遵循尼采及其谱系学的方法,我们在对于人的道德相关项的研究中间,需要的是一种更小化的道德,我们需要更多地回到人的行动。原因在于,我们的出场方式,极为不确定地依赖于他人的出场方式,而非依赖于我们对于他人的伦理评价和价值主张。现代哲学将秉持这种极小化的道德主张来从事与道德关联项相关的人的行为的研究称作“道德心理学”研究。一本《道德的谱系》,展示的正是尼采的这样一种谱系学方法,而这种谱系学的方法内在地凝聚着尼采对于上面提到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的批评。

威廉斯在《尼采极小化的道德心理学》一文中提出,尼采的研究乃是一种“道德心理学的极小化(或极简主义)”。威廉斯突出地强调了“更多地依赖心理学,更少地依赖道德”的极简主义主张。参见B. Williams,Making Sense of Humanity, p.68.威廉斯的这篇论文为我们的尼采研究划出了两条界线。第一,道德哲学的研究要尽可能依赖心理学(即依赖对于人的行为的“类型学”考察),即尼采式的道德心理学,而非依赖程式化的道德主张,要实现道德的最小化。第二,一般认为尼采的道德哲学是自然主义的。威廉斯修正说,尼采的学说更应该被认为是“现实的”,而非简单的自然主义。尼采的目的是要“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参见B. Williams,Making Sense of Humanity, p.68.在这个意义上,尼采不是简单的自然主义者,他(就其如其所是地对待问题而言)更应该说是一个现实主义者。

谱系学追求“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这是一种现实主义,也是对于人的行为恰如其分的观察、描述与刻画。威廉斯以其对于尼采谱系学的反思,提出了尼采反对“道德主义”,主张现实主义的道德极小化研究的主张。我们因此说,威廉斯是在越来越有意识地将尼采的那段名言中间所凸显的对于“道德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主题,与尼采关于道德哲学研究的谱系学方法关联起来。这种关联的结果,就是主张道德的最小化(极简主义)。而道德的最小化(极简主义)的主张,体现的就是“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现实主义。这种精神在政治哲学研究中间的表现,就是威廉斯的“政治现实主义”。尼采是这么认为的,威廉斯也是这么认为的。威廉斯对于尼采的评价即“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也只能通过谱系学的方法,反本质主义的方法来加以呈示。

我们对于当代政治现实主义的研究,仍然需要这样一种追求。我们现在的研究太过简化,以至于并不能够准确地刻画现实主义在观念谱系中间的恰当位置。秉承着这样一种追求,第二部分我们将回溯尼采名言中的两个主题,进一步主张尼采-威廉斯所批评的那些主张应该更为准确地被表述为两个半主题。第三部分我们勾勒现实主义的刚性主题(永恒不变的硬核)与柔性主题(敏感于时代问题而产生的特殊主题)。第四部分我们将进一步指出威廉斯为代表的当代政治现实主义的时代局限性。凡此种种,均旨在贯彻“严格的求实的”精神,实现我们对于当代政治现实主义的厚薄浓淡勾勒与理解。

二、现实主义所批评的两个半主题

政治现实主义在理论上批评政治的理想主义。理想主义的经验表现形式有很多,而理想主义在哲学上表现为这样三个主题:理性主义、道德主义与理性的善主张。或者更为准确地说,理想主义包含的是理性主义、道德主义这样两个主题,外加二者的联姻形式(作为半个主题的)“理性的善”主题。佩蒂特认为政治现实主义对于当代政治哲学有着如下五个批评:反道德主义、反义务论、反先验主义、反乌托邦、反先锋主张。(参见P. Pettit, “Political Realism Meets Civic Republicanism,”Critical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vol.20,2017)他因此提出,他所指出的意大利-大西洋传统的共和主义可在理论上符合政治现实主义的要义。实际上,政治现实主义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并不只是与共和主义相匹配。说理性的善主题为半个主题,是因为这个主题既是理性主义的,又是道德主义的,并且最终首先是理性主义的。当然,它们都是理想主义的。作为理想主义,它们得以与现实主义区别开来的一个重要试金石就是“此时此地(here and around now)”问题。

要理解现实主义支持什么,不妨从它批评什么开始。 这也表明,现实主义在理论上所要反对的,只是某些类型的观念主张。自现代而反观之,我们可以说现实主义要批评的正是理想主义。威廉斯批评美国理论界出现摩门教式的分裂。政治学系谈论的是赤裸裸的权力,而哲学与法学则谈论道德。威廉斯在此处用道德主义来指涉这样一种理想主义。而在另外一些地方,他又坚持不懈地批评哲学研究中的理想主义。

理想主义的经验表现,在主观上,会导致理想持有者“无生育力的亢奋”,在客观上,会导致人们为了所设定的未来目标而藐视当下问题的解决。如果当下问题是一个需要人负起责任来的生存问题时,藐视当下问题就是一种极端的不负责任。理想主义在理论上的表现,典型的以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为代表,并且最终体现为两种理论形式的联姻即“理性的善”主张。我们发现,理想主义的哲学版本,就表现为这样三种形式的主张。

理性主义相信“理性为人类立法”,认为某些单纯的人类能力如理性可以为人类树立法则,或者可以指导人类建立秩序、遵守秩序。道德主义认为人类合群生活的基本价值和理由可以从某些道德理论中间得出,从而假定并接受了“道德为政治奠基”这样的命题。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任何一个都有着悠久的传统。批评其中任何一个,也都意味着对于既有传统中的哲学基本概念的否定,同时意味着对于替代性方案的呼唤。而两个主题又经常联姻,并且以“理性的善”这样的主题形式得到表现。

理性主义及其早期版本理智主义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命题。在各种变体形式中间,我们可以在理念论、自然法、自然之光等主张中间觅到其踪迹。同样,道德主义也可以是一个独立命题。有些文化形式并没有很强的理性传统,但是却有着很强的道德要求。有些宗教形式如基督教,其绝大多数时候,是将道德与信仰捆绑的。在漫长的基督教发展过程中间,理性与信仰在相互角力,理性主义的胜出并非必然。因此,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与道德主义的联姻,以及因此而出现的理性指导善的“理性的善”主题,乃是一个特别的哲学事件。这三个命题,均有其各自的表现形式与历史线索。

因此,在实际的理解层面,“政治的自主性”命题,就其提出的目的而言,是要与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以及二者的联姻形式“理性的善”竞争哲学解释。这是政治现实主义在哲学上需要做的否定性的工作或负面性的工作。而其竞争哲学解释的正面工作或肯定工作,就是要解释和说明政治何以是可以自主的,又是如何自主的。具体地说,就是回答“政治的正当性何以内在”这样的问题。

我们这里再次强调说,批评“道德主义”不是不要“道德”,批评“理性主义”不是不谈“理性”的恰当作用。有了这个补充,我们就可以总结说,哲学地说,威廉斯是在批评学院派政治哲学研究中间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主张政治的现实主义。

尼采对于柏拉图之后西方哲学的批评,以及他对基督教道德和其他各种道德观念的批评,体现的的确是他在上述引号中间特别提示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我们前边已经说过,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是两个可以相互分离的独立主题。而事实上,这样两个主题又经常是可以联姻的。二者的联姻形式就是主张一种“理性的善”。所谓“理性的善”,就是以理性来整理和指导善观念、善价值。这个主题并未被政治哲学研究者所特别关注。原因之一就在于,“理性的善”终归是一种形式的理性主义。这个主题在哲学史上的一个主题,就是中世纪以来经院哲学关于理性和意志关系的讨论。在后面的这场讨论中,为现代人所接受的理性引导意志的主张只是诸多主张中的一种,后一主张在近代的胜出乃是一种特定的历史性的事件。“理性的善”主题的当代表现,就是罗尔斯对于康德主义改造之后的主张。“理性的善”乃是罗尔斯《正义论》第七章的主题。引入理性的善主题,可以反过来强调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主题的可分离特性。这种可分离性,有利于我们理解人类观念类型的复杂性。

那么理想主义呢?威廉斯有过这样一段表述:“从柏拉图那里继承下来的好人的概念产生了好人根本上如何才能有所作为的问题,而马基雅维里的现实世界的概念则提出了任何人面对这个世界如何才能有所作为的问题。(‘现实主义’的一个流行含义就是从如下事实中得到了其力量的:即使第一个问题没有答案,但第二个问题是有某些答案的。)”威廉斯:《道德运气》,徐向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第96页。

在其他一些地方,威廉斯把这样一个马基雅维利主题概括为一个“此时此地”的问题。“此时此地”问题,直接与理想主义构成了反对。因为这个问题中间包含了“时间”概念,同时也包含了空间概念。广义的理想主义,正是那种将问题的解决可能置于明天,置于超越当下实际的一揽子方案的倾向。在政治哲学的发展历史上,这些理想主义秉持“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的立场,尤其构成“理性的善”主张的理论趋势。

政治现实主义与罗尔斯的区别在于,政治现实主义承认多样性,并且基于多样性而面对和解决政治问题,罗尔斯则是承认多样性但意图克服多样性带来的稳定性或一致性问题。或者换句话说,现实主义认为政治的问题是“此时此地”的问题,而罗尔斯则认为这是一个“你和我,此时此地”的问题。罗尔斯因而主张将一个现实的问题留给未来来加以解决。

作为理想主义的一个变种,罗尔斯的思想贡献了这样两个洞见和信念。第一,罗尔斯认为基于基本人性,人有能力就正义的原则达成一致。第二,罗尔斯认为,制度能够起到限制人和改变人的作用。这两点既是洞见,也是信念。針对第一点,政治现实主义会认为人的两种能力乃是一种对于人的过度信心,这种信心没有根据,也没有可能真正达成。因为理性能力、道德感和理性的善,都是基于我们对于人发挥其积极面的一种未来期待。针对第二点,现实主义者会认为制度不过是权宜之计,却被人们夸大成了稳固的东西。当然,最为重要的是,现实主义者会用“此时此地”问题来质疑承诺在未来达成一致性的可能性。从“此时此地”的纷争现状出发,要求当下问题的当下解决,这是现实主义者拷问理想主义者的核心要点。

时间性和空间性并置的想法,典型地表现在现实主义对于“此时此地”问题的关注上。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有着几个关键要素。而对这些关键要素的取舍决定性地区分开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比如罗尔斯也强调“此时此地”问题,但是他的表述是“你和我,此时此地”。他之所以要加上“你和我”,乃是因为他要强调在交互性意义上,平等的个体运用自己的两种道德能力,来就正义的原则达成一致的可能性。首先,罗尔斯是理性论的。因为他最终的答案是,因为人有两种道德能力,因而人们有望达成理性的善。其次,罗尔斯是和谐论的。他承认人们有个人利益考量,并且因而出现了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原则的“一致性问题”。尽管如此,罗尔斯承认人们最终可以就正义原则达成一致。而在这样两个假设中间,理性论预设了将问题投射到未来来解决这样一个前提,而和谐论则预设了人们可以就公共正义如何排序达成一致意见。前一点决定了罗尔斯的主张是投向未来的,后一点决定了罗尔斯的主张是谋求一致与和谐的。面对同样的问题,现实主义的主张则是当下的和冲突论的。

在时间上关注于此时,在空间上关注于此地(here and around now)。不许诺明天,不寄希望于彼地(then and around there)。这是政治现实主义区别于政治理想主义的地方。罗尔斯的“理性的善”有现实关怀,但是他是以人的理性能力将现实问题投射于将来。威廉斯单挑马基雅维利主题:“任何人面对这个世界如何才能有所作为”。威廉斯的主题凸显着韦伯的责任伦理,与他自己对于古代希腊勇士战场互竞模式的熟悉和赞赏一脉相承。“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之别,完全可以体现政治现实主义与政治的理想主义的区别。这种区别广而延之,体现的是对于分歧和冲突的看法差别,是“和谐论”政治和“冲突论”政治的差别。故事很多,世界观渐异。当然,我们也都知道,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世界。

对于理想主义这样三个主题的批评意味着,现实主义谋求政治哲学解决的替代性方案。凡是“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不足的地方,都是现实主义要突围的方向。在理性主义中,理性之外的情感、欲望、利益等均是需要待被我们理性地运用并加以克服的问题。在道德主义中,事务的判别已经有了基本的标准。现实主义的问题是,事情当下发生,并且仍将继续如此不断地发生,裹挟其中的情感、欲望和利益等在何种程度上是可以被理性能力单独地加以克服的呢?事务如此呈现,道德标准何时相干,何时又是一种不当的规范呢?

三、现实主义的刚性主张与柔性主张

现实主义有其悠久传统。如尼采的名言所示,我们可以将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远溯至修昔底德。尼采提到的马基雅维利,也是观念史上无可争议的政治现实主义者。我们甚至在前文已经补充说,如果尼采再多活二十年,他一定会将韦伯列入其致敬名单。

上述的修昔底德、马基雅维利以及韦伯都是基本无争议的现实主义者。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也将修昔底德的那段名言视为政治现实主义的宣言。总体来说,政治现实主义有其显明的传统,也就意味着有其理论主张的硬核,或者说有其刚性主张。这些刚性主张在政治哲学中间的表达,就是视权力、冲突、分歧和竞争为政治不可消除的构成性特征,视政治乃是权力的争夺(struggle for)、配置(allocation)与分派(assignment)。或者说,政治现实主义乃是一种“权力中心”的政治观。它们强调政治的自主性,起码强调政治的特殊性。为了捍卫这些硬核主张,他们视政治秩序和稳定优先于正义(或者起码,拒斥正义优先于其他政治价值的绝对性主张),反对观念上的乌托邦主义和道德主义。参见A. McQueen, “Political Realism and the Realist ‘Tradition’,”Critical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vol.20, no.3, 2017, p.297. “权力中心”乃是政治现实主义的硬核。由此衍生出“政治的自主性”命题,也即对于政治的特殊性的肯定。

现实主义认为,政治就是权力及围绕权力而展开的现实竞争。权力与权力竞争是现实主义考察政治问题的核心,因而,竞争模式是现实主义考察政治的核心模式。权力竞争的不可避免性,以及人类由此而不得不处于这样一种竞争结构当中,这一点所体现出的人类的无奈现实,被现实主义认为是“人类永恒的悲剧”。 汉斯·摩根索把冲突看作政治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并且从不讳言他对人性的悲观看法。K·汤普森将摩根索的这一人性论假设称作“现实主义的悲剧血统”。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徐昕、郝望、李保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导论第2页。

对于现实主义的这种血统接续既为现实主义者自己所乐道,也为其反对者所认肯。原因在于,追溯传统意味着身份划定,意味着一种宽泛意义上的正当性证明。但是这种追溯在理论上违反谱系学精神,在实践中也导致了对于当代政治现实主义的当代性的模糊。因为,这种追溯会将我们的注意力静态化,从而让我们误以为现实主义只有一种刚性的主张和不变的“悲剧血统”,不再有其时代的差别。这种错误知觉当然是反谱系学方法的。从来就不存在一成不变之物。谱系学要求于我们的,乃是“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它因而也是模糊的,因为它让不同的政治现实主义理论失去了分辨度与区别度。因为,尽管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者一再宣誓自己的刚性主张,其本身其实并不是一种典范形态。

在当代,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政治现实主义,是在晚近四分之一世纪左右出现在英语世界当中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以威廉斯、高伊斯等人为代表,旨在反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哲学领域的道德主义。或者说,政治现实主义是对罗尔斯《正义论》发表以来当代西方规范进路政治哲学的一种反动。

我们可以发现,当代政治现实主义的核心主题如政治正当性命题,乃是在近代国家纷纷建立的基础上,适应近代政治形态的变化而出现的。这一变化可以追溯至韦伯的国家理论,以及韦伯对于政治正当性的类型划分。“权力中心”的主题可以远溯至古代希腊,用virtù对抗(基督教的)virtue可以在馬基雅维利那里得到典型体现。但是现代大生产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框架、官僚制度以及其实体表现形式“国家”,则只能是近代以来的事情。正当性的概念可以回溯至古代,但是对于正当性的真正思考乃是韦伯及其以后的事情。诉诸历史叙述,我们会发现近代国家的形成实乃多重因素的“选择性亲和”的结果,具有高度的偶然性。它并非天生就有(此前西方已经经历了城邦政治时代、世界主义时期),也非必然如此,同样也没有对于其明天存废的逻辑保证。它是当代世界的客观存在,但是它又只是一系列近代事件偶然聚合之结果。

同样的,在哲学方法论层面对于西方主流传统的批评,乃是尼采以后的事情。尼采的权力意志的提出,以及展开其权力意志思想的谱系学方法,后来被福柯加以更加激进的利用,并且成了晚年威廉斯考察政治哲学问题所推崇的方法。当代政治现实主义在哲学形而上学层面的工作,其现实来源实乃尼采。此前的思考,都是基于学科未加分化的背景,或者是对思想家的工作的“哲学化”(比如,本文前述高伊斯对于威廉斯眼中的修昔底德的评价)。

可以说,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极大地受惠于上述后面两种思想。威廉斯本人晚年对于韦伯的激赏和其对于尼采的青睐,表明这个传统存在着共同分享的知识背景。

我们这里是想说,现实主义既古今同理,又各有其命。现实主义的同理,就是权力及权力竞争模式。现实主义的各有其命,天然就应该是“现实感”和“现状”。时代不同,现实主义在观念上、理论上要甄别和批评的内容就不同,因此不同时代的现实主义者的主题表达就会不同。我们可以说后者是现实主义应时代问题而给出的柔性回答。

追寻韦伯,我们视政治为权力的争夺(struggle for)、配置(allocation)与分派(assignment)。或者说,政治就是人们为了权力和权力的分配而竞争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客观化表现,就是各种形式的权力架构。比如中国秦朝以来的中央集权制、中亚的东方化权力体制、希腊城邦的不同政制,或近代西方的议会民主制。但是我们也承认,近代以来,在西方主导的社会内部,产生了不同的权利观念,以及权利与权力关系的观念。这些权利观念越来越成体系地对于现代政治形成了追溯與约束。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者必然要对这些新的体系有所回应,也不可能不对这些新体系有所回应。在当代政治现实主义者那里,政治拥有了更为复合的含义。以韦伯对于现代平等观念为基础的民主制的态度为例,我们可以说韦伯的主张接近于一种精英主义。在韦伯基础上,我们会认为,用“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精英统治不可避免”这样的表述来表达韦伯的复杂矛盾心态,或许更接近韦伯这样的现实主义者的当代主张。

韦伯及其后来者右翼的卡尔·施密特与激进的福柯等,都对“权力中心”主题有过系统深入的阐述。在这样一个主题下,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界才越来越多地关注到了“政治的(the political)”这样一个领域。事实上,英语世界“政治的(the political)”这样一个词汇,就是为了翻译欧陆思想家如施密特等人的思想而被特意发明并被固定使用的,其被频繁使用不早于20世纪70年代。参见J. Wiley, Politics and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 The Political Imagination, New York:Routledge Press, 2016, pp.3-6. 政治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更多的是在权力中心主题激发下,被思想家们所特别聚焦并阐发而产生的。“政治的自主性”乃是上述主张的必然假设。甚至持自由主义立场的罗尔斯也注意到了不同领域的自主性,尤其注意到了政治哲学的讨论应该是“政治的而非整全的”。

这里歧出的两个问题就是,何以立场或左或右,或国家主义、或自由主义的不同思想家都可以是现实主义者,以及何以非现实主义者也都可以分享“政治的自主性”命题。对于前一个问题,我们的答案是,政治现实主义主要反对理论上的理想主义,它本身在意识形态和政体形式上持有相对中立的立场。我们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即便生活在同一个国度,或青睐威廉斯,或欣赏韦伯,或援引施密特,或折服于福柯,他们都可能自称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们可能会在心底互不接受对方的理论倾向。现实主义自古就有,但人类政体模式却几经变幻。现实主义兼容于诸多意识形态、政体类型和政治实践,这是一个醒目的事实。我们不妨称现实主义的这样一个特点为“现实主义的兼容性事实”。对于第二个问题,典型的如罗尔斯,他甚至在其晚年设计出了“现实乌托邦”的矛盾词汇,让部分跟随者认定他毕竟还是现实的,甚至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本文这里的回答是,深入辨析罗尔斯的理论进路,我们可以断定他的正义理论始于乌托邦,终于乌托邦。差别在于,他比简单的乌托邦主义者多出了现实的关照,但这并不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政治的现实主义者。

本文的看法是,我们既需要看到政治现实主义的恒常坚守,又需要看到他们对于变化时代的回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将政治现实主义在实际活动中间所遗失的“历史感”和“时间感”寻找回来。因为,“生活于一定的约定之下乃是人的本性”参见B. Williams, The Sense of the Past,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6, p.60.,“只有那些知道如何依时代要求而活之人方有‘人格’。”参见W. Hennis,“Personality and Life Orders: Max Webers Theme,” in S. Lash&S. Whimster eds., Max Weber, Rationality and Modernity, Allen & Unwin Ltd., 1987,p.52.现有的政治现实主义研究的一大缺陷,就是一方面强调要有关联于审慎的时间感和看待观念问题的历史感,另一方面却抱着彻底脱离了时间感的“永恒的权力竞争模式”来看待世界。究其原因,就是过于强调了现实主义的刚性主题,忘掉了现实主义的柔性应对之能力。而后者,才是现实主义面对僵化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据以自傲之优势所在。

四、威廉斯的现代特征及其不足

以谱系学的方法观之,政治现实主义有其刚性主张,也有其因应时代的柔性回应之能力。在当代,作为政治现实主义的旗帜性人物,威廉斯对于政治现实主义的刚性主题的坚守我们已经所知甚多,但是对于威廉斯的政治现实主义主张的时代特征我们谈论相对较少。事实上,威廉斯的政治现实主义主张,其本身存在着不少的遗憾和不足。

威廉斯晚年介入政治正当性的考量,并且给出了“正当性+现代性=自由主义”的公式。参见B. Williams,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Deed, p.9.威廉斯的政治正当性,自然是一种坚持“政治的自主性”的主张。其初始用意是反对当代自由主义刚性的正当性的二分主张(正当/不正当)。而上述公式提出的用意,则是回溯性地给自由主义的政治正当性提供一个历史性的解释。正因为如此,他的政治正当性论证是反对道德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他对“政治自主性”的青睐,决定了他在论证政治正当性时持有一种内在论主张,也就是主张正当性的论证要与政治的“构成性特征”相一致,也即要内在于政治而去考虑正当性。

这里的问题是,一方面,政治正当性问题优先于正义问题(高伊斯),霍布斯问题(秩序问题)乃是政治的首要问题(威廉斯),另一方面,国家被认为是一个需要面对个体对于其发出的正当性质疑的行为体,其本身并没有绝对独立的政治存在之意义。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在政治行动者问题上面临着一种含混和矛盾。

威廉斯认为,简单的权力压迫并不能够证明支配正当。要想得到政治的正当性,我们需要比简单的权力压迫多出一点什么。威廉斯后来给出了一个“批判理论检测”原则。他在其《真理与真诚》一书第九章给出了对于这个原则的详尽说明。这一原则主张将我们对于权力架构的觉知引入反思,并主张我们关于正义等的判断高度依赖于这种觉知,我们的反思需要考虑权力结构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在反思性的批判中关注权力,关注权力的不平等分配结构,以及由此结构而产生的对于其他优势的分配,并将处于劣势者所关心的解放诉求纳入考量,不屈从任何未经考量而简单强加的权力。参见威廉斯:《真理与真诚》,徐向东译,第291頁。

威廉斯的批判理论检验接纳了批判理论对于权力支配结构的敏感性,从而较好地将权力的静态结构纳入到了对于政治正当性的考量。这是其理论的优点。但是纳入了对于权力结构的敏感性的政治正当性考量何以就能够更好地回答政治正当化问题,威廉斯却并没有能够给出进一步的回答,因而留下了理论上的缺憾和不足。

威廉斯对于政治正当性的论证缺陷,关联于他对现代国家的暧昧和模糊态度。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他的理论必然需要预设对于作为既定状态存在的现代国家,需要对现代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行动体有正面的积极的承认。但是作为一个当代学者,他所做的诸多假设和考量对他构成了限制,从而使得他不可能像一些晚近的现实主义者如韦伯那样正面对待该问题。

在百年之前的韦伯那里,价值域(作为宗教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文化单元)、国家和个体,都是内涵外延明晰的政治行动体(actor,agent)当代学者已经注意到:“政治哲学本质上是关于多重行动体的。”(D. Enoch, “Against Utopianism: Noncompliance and Multiple Agents,” Philosophers Imprint, no.16, 2018,p.4)设若其他行动者已定,政治哲学需要讨论一个行动者或一套行动者如何行动的问题。(also cf. D. Estlund, Utopophobia: On the Limits (If An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p.23.),韦伯也主动将它们均视作意义的分析单位。三种行动体在现代社会中间均有其表现,均有其对应的行为现象。三个行为体各自的表现特点迥异。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在韦伯论及多元主义的时候,他会同时预设两套形式的多元竞争,一套是韦伯以价值域为特征的诸域并存的多元主义,另外一套是基于个人主义的对于不同价值加以选择的价值多元主义。前者乃是一种集体性的域的现象,后者则奠基在近代以来的个人主义假设基础之上。在韦伯那里,作为讨论对象的行为体有三种:价值(文化)域、政治国家与个体。韦伯的多元主义因此被区分为域的多元主义和(价值选择意义上的)基于个人的价值多元主义。两套多元主义之间的关系当然需要加以协调。韦伯自己秉承社会科学价值无涉的立场,将其并行地加以描述,因而为我们留下了需要进一步处理的问题。不但如此,在三个彼此分立的政治行动体面前,现代国家其实是同时需要面对价值域的多元主义和价值选择的多元主义。这是现代国家不得不长期面对的多态冲突的事实。面对两种不同形态的多元主义冲突,政治现实主义者需要以现代国家这样的一个基本行为体作为参照框架,来决定对于两种不同形式的多元主义冲突的应对之道。

后来(作为韦伯理论右翼)施密特单向地强化了国家单元的重要性,当然他同时也弱化了作为文化单元的多元主义和作为个体的价值多元主义在政治中间的适当位置。韦伯则明智地将两种形式的多元主义并置,并且强调了现代国家需要同时面对和安排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多元主义。我们可以把施密特和韦伯都关注到的现代国家称作“政治国家”,以区别于作为价值域的文化共同体和参与现代生活方式的个人。

在当代,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乃是价值域的多元主义的一种典型表现。而事涉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威廉斯则将其转化为“想象的面对”和“真实的面对”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样一种处理是想回避理论上的相对主义,但是其背后暗含了这样一个假设。这个假设就是,在“真实的面对”中间,我们必须在不同的价值及价值体系中间做出选择,而无论这种价值或价值体系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这个假设的基础,实际上是将历史地形成的价值域的冲突问题转化为现实的价值选择的问题。或者说,威廉斯其实是将历史地形成的价值域做了虚化处理。事涉当代和当下,威廉斯认为我们有且只有个人的价值选择。而这样一种转化尽管可能很好地处理了相对主义的问题,但是却并不能够现实地面对价值域之间的冲突在当代继续存在这样一个基本的现象事实。

政治现实主义与现代国家的结合,使得它表现为对于一国范围之内政治的接受与肯定。基于韦伯的国家定义,我们可以说现代国家是在一定疆域之内对于所垄断的暴力权的正当使用。这种看法肯定不会为世界主义的基督教所接受,也不会为思想史上世界主义的斯多亚学派所接受。但是就政治现实主义而言,对于现代国家的疆域性、至上性和正当性的承认,乃是其承认现实政治的应有之义。传统的现实主义者对于权力的集中使用、权力的正当使用和权力在一定疆域之内的使用是模糊的,他们只是在宽泛的意义上承认均势,承认权力的具体运用与互动造成的“既定状态”。这也就表明,现代国家赋予了现实主义特定含义。

当代的现实主义者对于价值(文化)域和政治国家均持有一种晦暗的或者说暧昧的态度。他们比一般的自由主义者更多地接受价值域和政治国家的存在,但是他们的接受又是消极的。单就其中的代表威廉斯而言,他的哲学立场最终是一种版本的启蒙立场。只有近代以来为启蒙思想所塑造的个人才被他真正地接受,而价值域和政治国家在他那里,或者近似于一种不够实在的虚体,或者仅仅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实体。有鉴于此,当代政治现实主义者的多元主义,其最终所接受的,只有基于个人的价值多元主义。域的多元主义,起码在威廉斯那里,被当作了一种“想象的面对”的对应物。这个区别也表明,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已经过于收窄了“政治自主性”命题的诸多内涵。

威廉斯的政治哲学立场最终是启蒙的。他对国家是一种消极的接受,他视价值多元主义为现代核心,对于价值域的多元主义持有一种化解性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威廉斯那里,个人选择占据核心,价值域与政治国家的既定存在,只是一个消极意义上的需要被接受的现实。在真实的面对里边,个人选择占据主要位置。或者说,威廉斯不认为价值域和政治国家具有根本的真实性。因此,价值域的多元主义只是一种既定状态意义下的多元主义。

威廉斯在论及政治正当性问题时将注意力转向了韦伯。但是两相对照,韦伯乃是一种典型的政治现实主义。在韦伯那里,权力服从自身的运行逻辑。韦伯预设了作为权力单元的国家有其自我保存其权力存在的目的。而这样一种大国生存的逻辑,成了一种“国家理由”,也成了德国的大国责任。为了这样一种国家理由,政治需要遵守其内在的权力维护或改变的法则。权力运行的内在逻辑决定了政治的自主性,否定了以不适当的价值理想指导权力的主张。权力平衡,权力运行单元的自我保存,决定了权力的现实要求和运行法则。参见J. Wiley, Politics and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 The Political Imagination, p.29.当韦伯表述说:“暴力和威胁使用暴力不可避免地孕育着更多的暴力。‘国家理由’因而遵守着其自身的内外法则。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成功,最终依赖于权力关系,而非伦理‘正确’——即便曾经有人相信有可能发现这种‘正确’的客观标准。”参见M. Weber, “Religious Rejections of the World and Their Directions,” in H. Gerwith and C. Wright Mills, eds, 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6, p.334.韦伯是在痛切地反对现实政治生活中的“道德主义”,呼吁我们对于现实的回归。

韦伯的思想中具有一种民族国家观念。作为一个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在韦伯那里,民族国家的生存及其在与其他国家竞争中的“权力均衡”内在地成为权力运行的目标,权力成为民族国家的宿命。韦伯甚至主张,为了国家生存,我们需要战争,需要以暴抗恶,需要直面世界性的战争。我们因此发现,一种更加强调特殊性的韦伯式现实主义,其政治的自主性自然地遵循着一种现实的逻辑。

与之相对照,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者,典型的如威廉斯,已经将民族国家这样的政治单元做了消极化的处理,即便是需要遵照现实主义的现实感来承认和接受之,那也完全是被动性的。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者,已经不再像韦伯那样将作为权力单位的现代国家,将其追求权力以自保看作是政治运行的一个积极的内在目标了。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当代英语世界的政治现实主义不再可能是韦伯那样一种典型的现实主义。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面临着理论内涵上的张力。他们对现实主义的“政治自主性”命题的诸多内涵已经做了很多置换。当然,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者依然遵守“政治中心”的刚性主题,依然反对各种道德主义和理性主义,但是这种反对已经更加形式化了。

威廉斯对于启蒙思想确有很好的批评,但是他是在启蒙阵营内部的自我批评。威廉斯相信“源于反思,沒有回路”,主张“启蒙的理智不可逆”参见B. Williams, Truth and Truthfulness,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2, p.254.,表明他自己最终留在了启蒙阵营内部。这种立场的一个结果,就是其政治正当性是有预期的,他的预期就是最终仍然回到自由主义,目的是以一种迂回(discursive)之严谨,重新给出自由主义政治正当性的合理解释。他的“正当性+现代性=自由主义”,给出的就是这样一种全新版本的自由主义政治正当性说明。他的理论研究洞开了历史,他因而接受了尼采的“有历史的哲学”的主张。但是他最终留在了现代启蒙阵营之内,接受了以全面反思为其基本特征的现代性主张,从而决定性地使得他的自由主义正当性主张区别于其他各种不同的正当性主张类型。与威廉斯相对照,尼采、韦伯,乃至福柯,他们的理论都可以相容于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他们的思想“在启蒙之前,在启蒙之中,在启蒙之后”。而威廉斯则在经过了艰辛的哲学工作之后,最终仍将自己留在了启蒙阵营之内。威廉斯曾经这样比较自己与同时代的泰勒和麦金泰尔的立场差异:“泰勒和麦金泰尔是天主教徒,而我不是;泰勒和我是自由主义者,而麦金泰尔不是;麦金泰尔和我是悲观主义者,而泰勒(并)不(真的)是。”(B. Williams, “Replies”, in J. E. J. Altham & R. Harrison eds., World, Mind, and Ethics,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222,n19)

因此,我的判断是,威廉斯的研究为当代政治哲学开启了思考不同类型的政治正当性的可能性。但是威廉斯自己的政治正当性主张,即便他以一种现实主义的取向来表达,也仍然失去了诸多经验内容的支撑,缺少了一些实质性的考量,其论证本身显得过于形式化。与现实主义的浓重表达相对照,当代的政治现实主义包袱过重,主张渐淡。当此时刻,重温“现实的,诚实的、精妙准确的研究”主旨,意义非凡。

〔作者简介〕陈德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西方哲学中的‘政治现实主义’流派研究”(18AZX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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