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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2-07-22毛菲,孙熙国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马克思

毛菲,孙熙国

摘要:作为马克思批判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引发了学界的廣泛关注。进一步深化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剖析来理解财产权概念的实质;二是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置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核心逻辑中进行考察;三是对关涉马克思财产权批判思想的重要文本进行整合研究,以进一步剖析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的理论实质,挖掘其思想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财产权理论;马克思批判理论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22)04-0018-05

财产权批判理论是马克思批判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产权的批判贯穿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始终。目前,学界主要就财产权的内涵、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性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结论。本文梳理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研究现状以期进一步探究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的理论实质,挖掘其思想价值。

一、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的现状

在正式探讨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现状之前,需要对财产权概念和产权概念的关系进行简要说明,从而进一步明确本文的核心概念,更清晰地界定本文的讨论范围。事实上,财产权和产权概念的关系问题曾引发众多学者的热烈讨论。于光远、刘诗白等认为二者内涵相同[1-2];程承坪、崔世春等认为这两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虽有交集但并不相同[3-4];还有学者认为,不能就概念来单一地谈概念,而应该将其放置于马克思对财产关系及其运动的剖析中进行系统理解,从而认为马克思是以其所有制、所有权理论来解释整个财产权利关系及其运动的,故马克思本人并未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严格区分[5]。本文认同第三种观点,即马克思是通过对财产关系及其运动过程的系统性剖析和阐发,具体而言是对其自身所处时代的特殊财产形态——资本主义社会财产关系及其运行机理进行深入剖析,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财产的实质,由此探索到了一条正确认识财产权和产权问题的科学路径。由此可知,马克思对财产问题的探究,着眼点并非在财产权和产权概念的区分上,而是通过剖析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财产关系及其运动过程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财产实质的科学认识。这一视角也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方法——历史唯物主义的主旨相契合。有鉴于此,本文对财产权概念和产权概念不作区分。

对于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目前学界研究的焦点主要包括:马克思财产权概念的内涵实质、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性质等。

(一)对财产权概念的相关研究

科学界定财产权概念的内涵是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首要问题。目前学界对马克思财产权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两类方法,并由此形成五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类方法是从独立学科角度如经济学、法学等学科对财产权进行直接定义,代表性观点有经济范畴说、法律范畴说、实体说。经济范畴说认为,财产权概念是一个经济范畴。吴易风认为,马克思的财产权概念是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是历史的产物和范畴,具有历史形式[6]。法律范畴说认为财产权是一个法律概念。莫凡认为,财产权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人们之间关于物质资料的所有、使用、支配、分配等一系列关系的法律表现[7]。何召鹏认为马克思阐述的所有制是经济范畴,反映人类从事生产活动历史形成的经济关系;而财产权是法律范畴,是财产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8]实体说从哲学视角来定义财产权概念,认为财产权是一个实体概念。如魏小萍提出,财产指的是实体性的事物,代表了一种“物”[9]。

第二类方法是基于不同学科对财产权概念的理解,并对其进行整合定义。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关系说和总和性范畴说。关系说认为财产权概念本质指人与人的关系。路红芳认为,马克思把财产归结为关系,财产的社会性质是指在劳动中结成的“人和人的关系”[10]。产权不是指人对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产权的本质,产权“是物的存在及由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11]。总和性范畴说认为财产权概念是一个需要综合理解的总和性范畴。龚唯平指出,只有以马克思辩证法与唯物论为方法论原则,从历史和逻辑两方面认识,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全部关系整体之中才能把握财产权概念的内涵,财产权是一个联系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各方面的总合性范畴,它是占有与所有权的有机统一,其本身具有历史性。[12]42

(二)对财产权批判理论形成过程的研究

财产权批判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始终,对财产权批判理论形成过程的研究是学界探讨的又一热点。曹之虎将马克思财产权理论的发展划分为六阶段:一是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阶段,马克思把财产权归结为经济关系;二是从《哲学的贫困》到《共产党宣言》阶段,马克思从主客体方面考察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含义;三是《雇佣劳动与资本》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阶段,马克思考察了财产权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到《资本论》之前的阶段,马克思将财产权理解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体系;五是《资本论》阶段,马克思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前提和基础,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有制理论的运用;六是以《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系列著作为标志的阶段,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阐释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根本特征。[13]

龚唯平认为,马克思对财产权问题的认识有过两次飞跃,这恰好体现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理论认识过程。因此是从法学范畴到经济范畴的飞跃,其发轫于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时期,完成于1844年在巴黎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时期,这一次飞跃确立了两个理论基本点:一是从各种财产具体形式中抽象出生产资料所有制一般概念;二是从财产的法权关系中抽象出生产关系本质。这是马克思理论表述的科学起点。接下来马克思则对所有制范畴的抽象规定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呈现出来,由此形成第二次飞跃——把所有制放到资本这一具体层次,区分了财产权的抽象范畴和具体范畴,论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生、发展、灭亡规律。这次飞跃始于1850年,完成于《资本论》。[12]64

高广旭则用“从权利到资本的批判重心的转移”来概括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认为马克思通过把财产权批判诉诸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得以剖析法权正义的社会存在基础,把财产权批判的重心从“权利”转移到“资本”,开启了在资本批判中批判和超越法权正义的逻辑进路[14]。

(三)关于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性质研究

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性质如何界定是学界关注的又一热点。林进平认为马克思的私有财产权批判分为两个阶段,早期是异化批判,后期则是历史唯物主义批判。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为界,此前马克思批判的关键词是“异化”,其理论性质是哲学批判,此后马克思对财产权的批判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即更为具体地揭示了私有财产权的历史真相和诸多悖谬,并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透过对生命和劳动力何以沦为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分析,揭开了附着在私有财产权之上的普遍性面纱。[15]张守奎则认为马克思理解的财产权问题并非单纯自由意志实现的问题,而是重大的经济与社会问题。马克思不是把财产权问题仅仅看作自然权利或自由意志或人格外化和实现的问题,而是看作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人类解放”问题)[16]。路红芳则指出,马克思对财产权批判的实质在于,他发现了财产权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一种“关系批判”,即把“财产”归结为“关系”。[10]二、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研究现状来看,学界对该问题的探讨已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重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马克思财产权概念的定义不够明确;机械理解马克思的财产权批判理论,低估了其在马克思整体思想中的意义;一些研究局限于对马克思个别文本的诠释,存在“孤立式研究”的现象。

(一)未对马克思财产权概念的内涵进行清晰界定

学界对财产权的理解和定义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从某一学科出发做出的定义,可称为直接定义法;另一种从不同学科出发做出的综合阐释,可称为整合定义法。

就直接定义法来说,学者多是从经济学、法学、哲学等学科的角度对财产权作出了界定,这些界定强化了某一专门学科视角下的理解,但往往又造成了对财产权概念的“肢解”。正如李大钊先生所说:“科学界过重分类的结果,几乎忘却他们只是一个全体的部分而轻视他们相互间的关系。”[17]216马克思财产权批判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若只基于某一角度对其进行定义,就会把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认识局限在个别学科、个别角度、个别问题上,最终“肢解”了马克思的财产权概念。

对财产权概念进行综合理解的整合定义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直接定义的弊端,但仍未能完整认识财产权概念的实质。“研究各种科学,与其重在区分,毋宁重在关系;说明形成各种科学基础的社会制度,与其为解析的观察,不如为综合的观察”[17]217。一方面,整合定义法的确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财产权的定义,由此揭示出马克思和他之前的思想家对财产权概念界定的区别。但另一方面 “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这类表述依旧是不够明确和清晰,因“关系”一词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具体。研究只有深入到人与人关系的内容实质,才可能深入到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内核,从而真正厘清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的理论实质。

总而言之,现有研究或者从各自学科对财产权概念进行直接定义,或者尝试基于关系维度整合理解财产权的内涵,但都仍未实现对财产权概念的实质进行完整的解读。由此,有必要进一步准确、系统地理解马克思的财产权概念。

(二)机械理解马克思的财产权批判理论,低估了其在马克思整体思想中的意义

机械解读马克思对财产权批判的例证之一,是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称《手稿》)存在循环论证。循环论证说认为,马克思在《手稿》中分析了私有财产推动了异化劳动的产生后,同时又指出异化劳动决定私有财产,由此马克思陷入了“循环论证”。这样的责问其实是未能从根本上理解马克思的思想逻辑。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研究和考察人类社會的基本出发点,马克思正是从劳动出发找到了理解全部人类社会历史的钥匙。可以说,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最终原因,但在异化劳动基础上产生的私有财产又加剧了异化劳动。从这一意义上说,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原因。但这并不是循环论证,而就是二者的逻辑关系:在前一过程中是结果的东西,到了后一过程中变成原因;同理,后一过程的原因,对于前一过程来说恰恰是结果。

循环论证说的错误根源在于,未能将马克思对财产权的批判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这一核心线索中去考察,而对其进行机械解读,这造成财产权批判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理论意义被低估。由前文可知,私有财产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地位不仅仅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它实质上是和异化劳动互相推动的能动主体,对马克思财产权概念的机械解读导致了仅仅将它看作是“异化劳动”的产物。事实上,马克思财产权批判就是把财产权归结为具有历史性的所有制形式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逻辑即是对私有财产权的科学认识,即马克思正是通过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把辩证法贯穿到历史中,实现了对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具有内在统一性,要真正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结合马克思对财产权的批判。遗憾的是,目前学界还未能完全将马克思对财产权的批判置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中心线索中进行考察,未能清晰准确地阐释出财产权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紧密逻辑关联,由此导致财产权批判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地位被低估了。

总之,现有研究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思想大多还是在阐释马克思对财产权问题的具体论断,而未将其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这一核心线索中去考察,这导致对财产权问题的机械解读,由此削弱了其在马克思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三)局限于个别文本的“孤立式研究”,削弱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价值

目前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研究的局限还表现在:将研究局限在个别文本范围,未从马克思思想整体逻辑发展的视野来综合考察和阐释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由此导致“孤立式研究”,从而削弱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价值。

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孤立式研究”体现在,现有研究多侧重分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文本,而对《穆勒笔记》《评李斯特》等文本的拓展式研究则关注不够,因而也就不能基于完整文本群来系统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事实上,马克思在《穆勒笔记》中详细讨论了财产权的历史起源问题,在《评李斯特》中对李斯特“生产力”概念进行了改造,从而完善了生产力概念。在这两本著作中马克思拓展和完善了对财产权的研究。遗憾的是,这些文本对于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意义在一些学者那里被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进行简单孤立式研究,将削弱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理论价值。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实质上承载了马克思整体思想发展体系的核心要点,因此,上述文本对于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体系有着重大意义。若忽视部分重要文本,将马克思对财产权的批判局限在各自领域的个别问题、个别角度,就会导致难以挖掘出财产权批判的完整理论价值。只有对关涉财产权批判的全部文本进行连贯性、系统性地研究,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实质和理论价值。三、对进一步深化马克思财产权批判思想研究的再思考基于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研究现状,笔者认为,应当从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剖析来理解财产权概念的实质,将财产权批判理论置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核心逻辑中进行考察,整合研究马克思财产权批判思想的重要文本,以进一步剖析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的理论实质,呈现其理论与现实意义。

首先,从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剖析入手来理解财产权的实质。“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术语的革命”[18],马克思对财产权概念进行“术语革命”。不同于将财产权问题看作法权问题或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首次突破了从法权意义上理解财产权的理论范式,从生产关系来解读财产权,并提出财产权概念实质是被一定的社会劳动方式(即具有历史性的社会劳动方式)所规定的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因而其本质是社会劳动方式的历史性质决定的、自身具有一系列历史形式的生产关系。可见,对财产权概念的内涵研究,应该结合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解读来进一步剖析财产权的本质内涵,由此完整、彻底地理解马克思对财产权概念的定义。

其次,针对目前部分研究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思想进行机械解读、低估财产权批判在马克思整体思想中的地位。笔者认为有必要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置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与核心逻辑中进行考察,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问题的系统性阐释。如前所述,财产权批判与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联,而现有研究大多不能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呈现和阐释这种二者之间的逻辑关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认识这种关联并非易事,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唯物史观本身进行更深入的考察,深刻理解和把握“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9]以及“全部社会生活的机制和结构这样极端复杂的问题”[20]。理论的深刻性和复杂性,使认识的确具有相当难度,这造成“这类问题不用说在上世纪40年代(指19世纪40年代——笔者注),即事实上没有任何前人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极难解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已经问世一百多年的今天,许多西方学者仍然感到莫名其妙”[20]。由此可见,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根本性视角来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是不容易的。只有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将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置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和核心线索中进行考察,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理论实质。

最后,对关涉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重要文本进行整合研究。针对把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局限在个别文本进行“孤立式研究”的现状,需要进一步整合关涉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文本,在完整学科视野下综合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由此深入完整地理解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价值。一方面,应拓展对涉及财产权批判理论相关文本的研究。如进一步阐发《穆勒笔记》对私有财产历史起源問题的探讨,应该就其理论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和挖掘。又如进一步挖掘《评李斯特》的理论价值,将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与财产权批判理论进行逻辑关照,揭示马克思对李斯特“生产力”概念进行改造并创立科学的生产力概念,实现对生产力概念实现的“术语革命”,以进一步挖掘财产权批判理论的思想价值,等等。总的来说,马克思的众多文本对于研究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都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不仅需要具体把握每一组成部分的含义、思想或观点,还要力图在马克思的叙述过程中深入领会其思想的展开过程及其理论逻辑”[21],即基于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发展历程的系统性视野,对上述文本进行再研究,由此对其财产权批判理论进行深度挖掘。另一方面,要重新审视和深入研究部分文本曾被忽视的重要内容。如手稿中马克思因循财产权批判逻辑,通过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关系的论证中得到了财产权的科学规定,这是《手稿》中阐发财产权问题的重要内容,却在过去研究中被一定程度地忽视了。因此需要对被忽视的重要内容进行重新审视、阐释和定位,以拓展财产权批判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对马克思财产权批判理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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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玲玲

The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arx's Critical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Mao Fei1,Sun Xiguo2

(1.School of Marxism,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Beijing 102401,China;

2.School of Marxism,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080,China)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Marx's critical theory, Marx's critical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has aro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To further deepen the study of Marx's critical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we should focus on three aspects.Firstly, confirm the essence of the concept of property rights from Marx's analysis of relations of production.Secondly,put Marx's critique of property rights in the core logic of Marx's ideological development.The third is to integrate the important texts related to Marx's property right criticism, so as to further analyze the theoretical essence of Marx's property right criticism and tap its ideological value.

Key words:Marx; property right theory; Marx's critical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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