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的构建
2022-07-21李运华赖可欣
李运华,赖可欣
(嘉应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
“学习品质”是研究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一个新兴领域,它是在儿童学习活动中表现的思想品质、非智力因素”.[1]美国学者把学习品质描述为“能反映儿童自己以多种方式进行学习的倾向、态度、习惯、风格等”,国内众多学者认为学习品质是个体在学习行为中表现出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学习意志等心理特征,2012 年教育部颁布的《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学习品质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行为倾向.[2]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我们把学习品质归纳为“个体在后天获得知识、技法等过程中所表现的认识、情感和品性等心理特征”,其核心要素包括学习动力品质、学习毅力品质、学习思维品质和学习行为品质.
1 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
1.1 量规的界定
量规是英文“rubic”翻译而来,“rubic”是表现性评价的专门术语,量规也称为评价表或者评分细则.量规是一种结构化的定量评价工具,主要用于评价、指导、管控和改善学习行为,是教师评价学生学习的有效工具.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是指在课堂数学学习活动中,教师用来量化小学生的数学学习品质的可操作化的评价工具.
1.2 量规的构建原则
量规评价等级通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等级的具体内容划分遵行四个准则,即独立性、全面性、描述性和清晰性.本研究中,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的等级及其指标,是在参考众多评价表的基础上,通过4 名教育理论专家和8 名小学数学教学一线教师充分讨论而确定的.
评价量规中的权重指某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绩效水平的高低,在权重设计方面,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遵循三个原则.首先,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反映了教学目标的侧重点以及评价的目的,即某一评价指标越能够反映主要的考察目的,其权重应当越大;其次,在设计指标权重时,保证每个一级评价指标的所有二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应等于该一级指标的权重,且评价量规水平尽可能接近等距离,即每一个二级评价等级内的计分差距是大致相同的.最后,为简化评价过程的复杂性,与大多数他人的评价量规一样,评价量规的权重分配采用百分制或者十分制.
1.3 量规的评价等级与权重分配
考虑到评价量规的等级、权重和二级指标,小学儿童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共设4 个一级指标,20 个二级指标.小学数学学习品质分为动力品质、毅力品质、思维品质和行为品质,其权重分别为动力品质20%、毅力品质25%、思维品质25%和行为品质30%.
1.3.1 学习动力品质的评价等级与权重分配
学习者拥有良好的学习动力品质,学习活动才能有效、持久、稳固,才能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学习动力萌生于兴趣,激发学习兴趣有助于促进良好学习动力品质的形成.陈平在论学习动力中提到学习动力外化的过程中,积极、良好的学习动力系统能推动、促进学习行为.[3]积极的学习动力对学习行为有推动作用,良好的学习动力品质是个体推动学习行为的基础,也是个体维持学习活动的心理动力.因此,在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中,对于动力系统的学习动力品质,我们赋予它的权重为20%,分值为20 分.
1.3.2 学习毅力品质和学习思维品质的评价等级与权重分配
良好的学习动力品质促使学习活动的发生,但学习毅力品质、学习思维品质是学习活动过程的关键和核心,只有同时拥有学习毅力品质、学习思维品质,学习活动才能始终如一、高效地进行下去.
毅力表现为长时间持续进行某种行为的心理特征.林宛儒对毅力与责任心、需要、自我管理等概念关系的论述中,多次论证在投入长时间坚持和努力,长时间追求远期目标时,毅力优于责任心、需要、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4]
思维是智力的核心,[5]思维能力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思维品质,小学儿童的思维品质在学习过程中有相当重要的的位置,思维敏捷性影响正确学习活动的速度;灵活性有利于从多个视角、用多种方法灵活地解决问题;深刻性是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开展系统的理性活动;思维独创性是指独立思考创造出有一定新颖性成分的智力品质.[6]
学习毅力品质和学习思维品质相互影响、相互交叉,没有良好的学习毅力品质,就没有产生学习思维品质的可能,学习毅力品质对个体的长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坚持长期不懈地学习才能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反之,良好的学习思维品质,有助于学习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促进智力发展,助力于学习毅力品质的形成.考虑到学习毅力品质和学习思维品质的重要性,在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中,我们赋予它们的权重均为25%、分值均为25 分.
1.3.3 学习行为品质的评价等级与权重分配
良好学习品质包含计划力、执行力、表达能力、倾听能力、合作能力和观察能力等各项能力.《新课程标准》总体目标中明确指出:学生要学会与他人合作,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做到言之有理,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能运用数学语言合乎逻辑地进行讨论与质疑,[7]学习行为品质要求与《新课程标准》总体目标要求相契合.
学习行为品质贯穿于整个学习活动,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有助于学生逐渐形成比较固定的学习行为模式,是学生形成良好学习品质的行为基础,[8]学习行为品质是学生在学习实践中体现学习动力品质、学习毅力品质、学习思维品质的基本条件,是学生的学习动力品质、学习毅力品质、学习思维品质的实践体现和外在表现.因此,我们认为学习行为品质是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赋予它的权重最大,占30%,分值为30 分.
2 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的构建
根据上述讨论并确定的各评价指标和项目权重,结合小学数学课堂评价内容以及学生学习数学的特点,学习动力品质下设二级指标:学习需要、学习动机、学习责任意识、外在学习动机;学习毅力品质下设二级指标:自制力、坚持性、抗压性、耐挫力、果断性;学习思维品质下设二级指标: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批判性、敏捷性;学习行为品质下设二级指标:计划性、执行力、表达能力、倾听能力、合作能力、动手能力.将每个二级指标分为4 个等级,依次是:优、良、中、差,分别用A、B、C、D 代替,最高级别的分值设置为10 分,最低级别分值设置为0 分.具体评价等级及分值划分如表1:
表1 小学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的评价等级及分值表
(续表1)
3 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使用
小学儿童数学学习品质课堂评价量规的评价主体是教师,评价对象是学生.该课堂评价量规的一级指标分值合计为100 分,为使测量结果更符合实际,量规扩大二级指标分值(扩大一倍),设置A、B、C、D 四个等级;为更准确地对学生的测量情况进行评分,遵循量规理论分值越多,测量越精确的原则.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D 四个等级,A 级分值范围10-9,B 级分值范围8-7,C 级分值范围6-5,D 级分值范围4-0,等级中最高分值为10 分,最低分值为0 分,分值为整数,量规的总分值合计为200 分.
考虑到大家习惯性使用100 分制,需将最终得分折换成总分100 分,缩小一倍,在使用量规时,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把相应的分值填到评分栏;再将二级指标的各评分乘0.5,将一级指标得分汇总求和得出合计分数,合计为学生数学学习品质的课堂评价成绩,课堂评价成绩=各得分之和=各 2级指标评分之和×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