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认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022-07-21宋碧波

法制博览 2022年22期
关键词:管理控制流浪民法典

宋碧波

重庆大学,重庆 400044

一、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认定概述

(一)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身份界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民法典》对流浪状态的动物侵权责任主体规定看似明确,动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作为责任主体无可厚非,但是在司法案件中往往都是无法找到原饲养人或者确定管理人,那么确定责任主体就显得尤为困难。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法律对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进行明确的定义,这就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处理此类案件由于对法律概念不同的理解,运用自由裁量权出现了不同的判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作为我国动物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颇有特色,但却忽视了责任主体与动物所有权、占有状态的联系。这种定义在法律逻辑上无法准确反映流浪动物与责任承担主体在物权法上的规范联系,因此在我国学理上将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概念进行外延,不只是包括所有人还包括占有人。占有人是享有对动物占有的权利,属于事实上有支配、管理的人。

(二)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认定规则

为了解决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在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明确以及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案件不统一的问题,本文建议引入多维度责任主体认定规则,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我国存在具有自己特色的流浪动物侵权责任主体认定规则,但尚未形成体系,无法为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提供系统、统一的指导规则。多维度责任主体认定规则是指以实际支配管理控制标准为主导、多要素作用的动态责任认定规则。此种动态责任认定规则核心要素为实际控制原则,它要求对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管领能力,实际管领能力包括意志要素和利益要素。意志要素须责任主体有意识地接受、饲养流浪动物,依据危险控制理论,责任主体对流浪动物占有或者所有,进行支配、管理、控制,由此承担责任。[1]利益要素不仅是经济层面的获利也包括心理上情感满足和责任感,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理,流浪动物事实上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享受着流浪动物带来的经济或者心理上的利益,应承担动物侵权责任。多要素作用的动态认定是充分考虑形成事实上的管领能力须关注的各个维度,大致分为权属要素、意志要素、利益要素、时间要素、空间要素。所谓的动态是法院在处理个案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选择具备的要素使得个案的审理具备开放、多元、多维度的认定规则。

二、我国流浪动物致人损害案例及法律思考

本文选取的8个流浪动物侵权案例中(见表1),景某与郝某一案、杨某与姚某一案、李某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与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对流浪动物有管理和约束的义务;在王某与高某一案、崔某与胡某一案、徐某与倪某一案、姜某与何某一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与流浪动物建立了临时管理关系,出于无因管理占有流浪动物为合法占有,属于“管理人”的范畴;在李某与杜某一案法院并未认定被告为流浪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在乔某与肖某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为流浪动物的保有人。

表1 流浪动物侵权案例

责任承担者与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豢养关系不是单纯投喂还须有控制能力,法院认定时依据“使该流浪动物对被告投喂的食物产生依赖致流浪动物经常在附近活动引发危险存在”。如何界定流浪动物形成的投喂依赖程度?从大多数案件判决来看多数法官以投喂行为—具有管控能力—形成事实上的豢养关系思路来认定。动物被驯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投喂人长期的投喂过程中狗逐渐被驯服、安抚,投喂人与流浪动物因此具有社会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着重于投喂和管理行为,而非动物处于控制或事实上的管领状态。“饲养”的时间性—即时性、持续性、长期性三要素对认定主体资格必不可少,此外“饲养”还强调“所有”,物权权属关系作为认定事实上豢养关系主要要素,当所有人与实际管理控制人二者重合时,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同时具有正当合理理由作为责任承担者。

法院认定无因管理普遍适用合法占有人为侵权责任主体,将合法占有人归属于“动物管理人”概念范畴。占有侧重对动物的实际管控能力,合法占有人对动物享有事实上的管领能力。但是将善意投喂人认定为无因管理人有几点不妥之处值得思考:第一,善意投喂人主观上并无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善意投喂人的投喂行为在不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的前提下是值得提倡的。第二,善意投喂人并未从流浪狗身上获利的主观意思。第三,如果我们只追求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就会加重善意投喂人的责任,善意投喂人已先行承担流浪动物管理费用,如果在流浪动物原饲养人、管理人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要求善意投喂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违公平正义。

三、域外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认定司法借鉴

(一)罗马尼亚民法典

《罗马尼亚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动物侵权责任主体:动物的保管权属于所有人,或根据法律或合同,甚至仅在事实上独立地对动物进行控制和监督并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动物的人。此“民法典”本身并未解释保管权,但是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认为法律上的保管包括所有人的权利和使用动物的权利,有监督、指导和控制的特权。除此之外《罗马尼亚民法典》也规定流浪动物致人损害可以援引本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五条条的规定,受到动物损害的人可以依照本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对该动物负有物质保管责任的人,即饲养人可以向该动物的所有人要求赔偿该动物所造成的损害。

《罗马尼亚民法典》中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认定关键在于私人所有权的绝对性,即使是对动物有保管责任的人也可以向动物的所有人要求赔偿,物权权属关系是动物侵权责任主体认定的决定性标准。可将其理解为责任实体化,也就是动物行为的责任是建立在监督保管绝对推定基础上,不能用相反证据予以反驳。《罗马尼亚民法典》中还提到有使用动物权利的人和动物的保管人,保管为监督、指导和控制,这种“保管”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在动物的保管之下存托。罗马尼亚将所有权人与动物之间事实控制关系基本化即所有的关系体现在权属规范上,当其他有使用动物权利的人出现时,所有权人与动物之间的基本关系就会发生变化,但变化发生的前提是合法使用权利。

(二)斯普林诉布朗案

查尔斯· 布朗出租房屋给养有名叫乔普犬的主人,在租户和布朗的女友把乔普放到后院后乔普逃脱了,并咬了斯普林家的儿子。斯普林夫妇起诉了布朗、他的女友和房客,要求根据亚利桑那州修订法规第11-1020条和第11-1025条严格承担责任。上诉陪审团判决是否支持的决定性问题即对布朗是否为法定所有人产生分歧,是否违背《狗法》中动物侵权责任主体标准—严格所有权人主义。上诉陪审团认为判定动物致人损害主体资格应依据“一个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保持动物畜牧连续超过6天”。“饲养”术语要求对狗有照顾、监护或控制,而不仅仅是“安置”狗,重点是庇护动物,而不是动物坐、待或翻身的地方。

在本案中亚利桑那州法院以时间要素认定所有者承担责任,将保持动物的时间界定为连续超过六天。事实上时间跨度并没有严格的标准,其意义在于所属关系不明确时以动物与保管人在时间维度上的接触长短来判断保有人对动物习性了解程度以及对动物危险源防范与控制能力。但时间要素作为对动物管理控制判断的事实认定辅助因素是出于实践的需要,或者在个案中以单独的形式存在,或者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实际控制的认定。上诉陪审团解释“饲养”包含“庇护”,要求“庇护”对动物照顾、监护和控制,此解释实际上将责任的判断标准由对动物的占有和控制转移为相关空间对动物的管理控制能力。当然在美国的法律实践中对“庇护”的解读各不相同,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将庇护定义为:为动物提供住处、保护或避难。

四、我国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侵权案主体认定司法破局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流浪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立法不完善、主体认定规则不统一、主体责任不明确、流浪动物信息不完善等不同层面的问题。但主体责任认定作为侵权案件首要解决要素,一套系统的、全面的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主体责任认定规则不仅可以让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规则可循,而且对于当事人的利益有更大程度的保护。因此结合了我国近几年相关案例给出建议,建立主体责任认定规则为以实际管理控制标准主导、多要素作用的动态责任认定。此种动态责任认定规则核心要素为实际管理控制标准,它要求对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管领能力,实际管理控制标准包括意志要素和利益要素。意志要素要求责任主体有意识地对流浪动物有接受、饲养的意思,这样才存在事实上的饲养关系。依据危险控制理论,责任主体基于有意识对流浪动物占有或者所有形成的管理、控制状态,由此承担责任[2]。利益要素在此不仅是经济层面的获利也包括心理上情感的满足和责任感。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理,流浪动物事实上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一方面享受着流浪动物带来的经济或者心理上的利益,理应承担动物侵权责任。多要素辅助的动态认定是充分考虑形成事实上的管领能力所须考虑的各个维度,大致分为权属要素、意志要素、利益要素、时间要素、空间要素。所谓的动态是考虑法院在处理各个案件时不同的案件情况没有哪几个或者哪一个要素是必须具备的,只是在个案审理时开放、多元、多维度的认定。

五、结语

流浪动物侵权案关键一步在于责任主体资格认定,《民法典》的不完善、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导致我国类案判决出现差异,我国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侵权案主体认定司法破局无疑是一套系统全面的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主体责任认定规则——建立以实际管理控制标准主导、多要素作用的动态责任认定。将责任人与流浪动物之间支配、管理、控制的能力与时间要素(长期的投喂行为)、空间要素(固定的投喂)、社会公众利益影响(流浪动物的危害性)、权属要素(事实上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两阶层共同作用,为法官提供可遵循的认定规则体系,保障我国司法的公信力。

猜你喜欢

管理控制流浪民法典
无信不立 无诚不久——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那些规定
民法典诞生
民法典来了
中国民法典,诞生!
流浪
流浪的歌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控制探讨
遇见一只流浪猫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控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