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视角下飞地经济多方主体演化博弈
——基于系统动力学
2022-07-20景芳李基成雷海宁
景芳,李基成,雷海宁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西宁810008)
区域协调发展道路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渐进式道路,它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不断探索并逐步完善[1]。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战略由均衡发展转为非均衡发展,沿海地区凭借先天良好区位和政策条件实现了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拉大。为了弥补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中央从2000年开始相继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进中部崛起、实现东部率先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区域经济政策。“四大板块”战略实施有效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差距,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虽然中西部经济增速在2008年左右开始超过东部地区,但东中西部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存在巨大差异。面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性、不充分性以及内部分化性的困境,2020年10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充分挖掘国内消费潜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而要想实现国内大循环这一目标,就要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通国内市场,建立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新发展格局的提出为制定区域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道路,如何在新发展格局下有效打通经济循环框架的阻塞点,消除制约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成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2]。2017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飞地经济从地方实践上升到国家促进地区经济协调的发展策略。该文件为飞地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此后,在2021年3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要探索园区、飞地经济等多种经济共享发展方式。飞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区域合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要素充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缩小地区间经济差距,帮助生态脆弱地区克服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需要在原有区域经济布局基础上,打破地方本位主义,弱化行政区域界限,建立起以双循环为基本原则的跨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因此,本文从区域协调发展角度出发,试图理清飞出地、飞入地及企业三者在飞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以及作用机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经济政策,这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新冠肺炎造成的不确定性,国家为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适时提出要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主要内涵是以新发展理念作为行动指南,以国内大循环为核心,防范和化解国内经济运行的阻点和金融领域的淤塞点[4],集中精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增强科技创新力,在保证国内经济繁荣稳定的前提下融入国际大市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5]。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以及国际国内双循环,建立新发展格局,需要多重国家战略的实施与互动,才能为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产业联动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同时,也要调动区域经济主体的参与积极性[6]。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建立至少需要通过需求拉动机制、产业联动机制、创新驱动机制以及战略互动机制这四条渠道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7]。产业联动机制是建立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利用不同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和经济水平差异,可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在国内构建起完整的产业链,加强区域板块之间联动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飞地经济作为一种弥补地区经济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而采取的区域合作方式,逐渐进入学者们的视野。
从研究内容看,大多数研究是从微观角度出发对飞地经济的利益联结方式、治理方式以及横向生态补偿等方面进行。如付桂军(2013)对飞地经济的概念、类型、发展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明晰了飞地经济基本概况[8];周柯(2017)研究了飞地经济运行机制,重点描述了园区收益等多方面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9];麻宝斌(2014)认为飞地经济建设应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以及分配机制[10];于代松等(2020)认为飞地经济为横向生态补偿提供了经验,但落后地区处于弱势地位有可能会造成新型贫困问题[11];何一民等(2020)认为建设经济飞地,是解决西藏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实现西藏经济可持续性发展[12]。李鲁奇(2019)认为飞地经济的动力源自过度投资和寻找新的盈利空间,由于与国家空间选择性演变一致而上升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13];冯艳飞(2018)等通过建立改进的引力模型得出产业结构和距离是影响飞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14]。上述文献多数从案例解释角度为飞地经济的发展提供思路和决策。
从研究方法看,大多数文章多用定性方法对飞入地、飞出地以及企业关系进行描述,这使得读者很难理清楚它们之间的博弈关系。在产业转移领域有一些演化博弈理论和产业转移结合的研究成果,如胡黎明等(2016)从产业类型研究集群式产业与承接地政府之间的行为[15];殷阿娜等(2016)以京津冀产业转移为对象研究政府间行为[16]。
综上,各位学者对飞地经济的概念、利益联结方式、治理方式以及横向生态补偿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但总体看,在学术界只有较少的学者将新发展格局与区域协调发展、飞地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此外,在系统动力学理论基础上对飞入地、飞出地以及企业演化博弈的研究留有空间,虽然有些学者对三者复杂的博弈过程有所涉及,但多数为语言描述,对整体的博弈过程展示不清晰。因此,本文从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角度出发,在借鉴前人有关飞地经济研究成果基础上,尝试将系统动力学与演化博弈有机结合,对飞地经济各方主体进行研究,分析不同策略的进化路径,找出影响飞地经济发展的变量,根据模拟仿真结果得出结论,并为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飞地经济多方主体演化博弈模型构建与仿真
(一)飞地经济多方主体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1.飞地经济多方主体演化博弈模型基本假设。姜文仙(2015)基于多元利益主体的原则识别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参与区域经济发展主要利益主体,其博弈动机和行为以及影响力都存在着明显差异[17]。因此,飞地经济博弈行为,前提假设是飞入地、飞出地、企业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均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但三者之间必定相互影响,这就形成了演化博弈的动态过程。为了使模型更加贴合实际,便于读者理解,本文将做出以下假设:
h1:飞出地、飞入地、企业三者均可采取以下策略:飞出地政府可选择积极合作和消极合作;飞入地政府可选择积极合作和消极合作;企业可选择迁入和不迁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三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根据其他主体行为变化不断调整自身行为。
h2:由于飞地经济中存在正向飞地和反向飞地两种现象,为防止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混淆,本文规定飞入地为欠发达地区,飞出地为发达地区。正向飞地这一模式在我国应用广泛,具有很强的普适性。为了表示飞地经济未建立时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高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故本文参数设定为π1<π5。
h3:飞地经济是在上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同级政府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破二者行政边界,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本文分别用变量S2表示飞入地积极合作时上级政府的激励,S3表示飞出地积极合作时上级政府的激励。激励包括上级政府给予飞地经济优惠税收等政策、积极合作的官员予以提拔。这两个变量能够描绘上级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飞地经济发展的行为。
h4:飞入地为了最大限度吸引飞出地和企业,会对飞地园区的收益和企业转移成本进行转让和补偿,分别用α表示飞地园区收益转让比例和β表示企业转移成本补贴比例。飞入地对企业的补贴主要包括厂房建设成本、新机器设备购置等方面。飞地园区带来的税收以及GDP等收益用π2进行表示。
h5:飞入地成本与收益。Δπ1表示飞入地消极合作时企业迁入获得的收益,Δπ2表示飞入地积极合作时企业迁入得到的收益。飞入地消极合作时迁入的企业是指企业零散迁入飞入地,其规模效益远低于集群式迁入,即Δπ1<Δπ2。飞入地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用∁1表示,因为飞入地在积极合作过程中需要承担飞地园区厂房建设等费用。S1表示飞入地提供的营商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硬环境主要指为企业发展提供的配套服务,而软环境包含行政管理、法制环境以及金融服务等[18]。
表1 三方演化博弈参数及含义
h6:飞出地成本与收益。飞出地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用∁3表示,因为飞出地在积极合作过程中需要动员企业迁移,在搬迁过程中涉及沟通协调费用,同时也需要承担部分飞地园区建设费用。飞入地积极合作时企业迁出飞出地造成的治理损失用R2表示,因为飞出地采取消极合作的策略,企业迁出飞出地会对飞出地的税收、GDP以及就业等方面产生消极影响,无法共享飞地园区产生的收益。
h7:企业成本与收益。企业迁入获得的净收益为π3,不迁入获得的净收益为π4,且π4<π3,依据上文设定,位于发达地区的企业随着经济发展,盈利空间被逐渐压缩,需要通过产业的地区转移来提高收益,即资本的再领域化。企业转移成本用C2表示。由于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可以获得更大的盈利空间,飞入地积极合作能够改善自身营商环境,并对企业转移提供补贴,这使得企业不迁入行为具有机会成本。因此,用R1表示飞入地与飞出地积极合作时企业未能及时迁入时造成的损失。
2.演化博弈过程分析。假设飞出地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概率为x,选择“消极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x;飞入地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概率为y,选择“消极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y;企业选择“迁入”策略的概率为z,选择“不迁入”策略的概率为1-z。其中,x,y,z∈[0,1]。由于飞出地、飞入地、企业三方信息不对称,且均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概率x,y,z动态调整的过程即为演化博弈的动态过程。
表2 飞出地、飞入地及企业演化博弈支付矩阵
根据飞出地、飞入地及企业的演化博弈支付矩阵,可知飞出地采取“积极合作”和“消极合作”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则飞出地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同理,飞入地选择“积极合作”和“消极合作”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飞出地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同理,企业选择“迁入”和“不迁入”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企业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根据上述式子(1)-(9)式整理并构建出飞入地、飞出地及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上述方程式F(x)、F(y)、F(Z)联立构成复制动态方程组,记为L,反映飞地经济发展过程中飞出地、飞入地与企业之间演化博弈的速度和方向。方程组L的值域与x、y、z有关,由于x,y,z∈[0,1],L的取值范围在[0,1]*[0,1]*[0,1]。
根据雅可比矩阵的局部稳定分析法可得该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但由于该系统涉及的博弈主体超过两个且含有众多参数,只利用数学计算法无法判定所有稳定点。因此,本文将演化博弈与系统动力学相结合,以掌握各参数对博弈主体的影响,为决策具体化提供支持。
(二)飞地经济多方主体演化博弈模型仿真
图1是演化博弈与系统动力学结合后的模型。斯特曼(John D Sterman)曾指出系统动力学中最重要的是透过模型反映出来的规律,而参数设置只是服务于整个模型[19]。本文依据上述原则,结合前人的文献[20][21]对参数进行设置。
图1 飞地经济建设与运营的演化博弈SD模型
在系统动力学模型中,参数设置为π1=5,π2=9,π3=5,π4=3,π5=8,Δπ1=2,α=0.5,∁1=3,∁2=6,∁3=7,S1=2,S2=7,S3=7,R1=2,R2=1,Δπ2=4,β=0.17。
此外,假设INITIAL TIME=0,FINAL TIME=100,TIME STEP=0.125,且x=y=z=0.1。
在以上参数基础上进行模拟仿真,得到了飞地经济三方合作的初始状态,通过进行敏感度分析,观察飞地经济三方合作情况。
1.初始状态分析。运用Vensim PLE模拟仿真,通过系统动力学演化博弈模拟曲线可得:飞入地属于欠发达地区,迫切追求经济发展,因此会采用积极合作的策略,试图从发达地区引进先进企业管理方法等资源;飞出地采取积极合作的概率最终未达到1,原因在于飞出地对原来的经济发展方式存在路径依赖,如果无法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飞出地不会采取积极合作的行为。企业参与飞地园区的建设运营不积极,使得飞地园区未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企业采取迁入的概率也未到达1,由于飞入地对营商环境改善的投资不足,软环境和硬环境都无法对企业产生强大吸引力,企业搬迁过程成本高。因此,飞入地若不能提供合意的转移补贴比例,企业不会迁入。
2.敏感度分析。为分析不同因素对三方演化博弈产生的影响,本文将对分配比例α、转移补贴比例β、营商环境S1和飞出地积极合作时上级政府的奖励S3进行敏感度分析。
图2 初始状态下飞地经济三方合作概率
(1)飞出地积极合作时上级政府的奖励敏感度分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要想打通现行经济框架中的阻塞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府应在产业转移中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其中,宏观引导以及产业政策的激励在产业转移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22]。
如图3a,当飞出地积极合作时,上级政府的激励S3增加到8,飞出地的策略会由最初消极合作收敛到积极合作,原因在于:当上级政府没有从顶层设计对飞地园区做出整体规划的时候,会造成飞地园区利益共享机制、管理权划分等方面出现问题。而对发达地区利益分享激励程度,是影响飞出地政府合作意愿的关键。就目前的飞地园区实践来说,在利益共享机制上,主要是受到GDP以及税收统计属地原则的影响,造成飞入地和飞出地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这一点在跨省飞地园区建设上体现得相当明显。此外,飞出地的一些官员对产业迁出也存在着一些担忧,害怕因为接续产业不能按时迁入,对当地的就业、GDP以及税收基数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在管理权划分方面,由于飞地经济制度建设常常会落后于飞地经济的实际发展,因此,会造成有关管理部门存在职权交叉,引发管理权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当出现上述问题时,当地政府很有可能会出于本位主义,偏袒或者维护当地利益,造成同级政府之间管理权划分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飞入地和飞出地的合作意愿。
图3b中飞入地显然愿意合作,与上文原因描述相符。
图3c中,上级政府的激励会提高飞出地的合作概率,但对企业迁入不产生影响,原因为:飞出地企业对飞出地的区位以及交通运输环境很熟悉,飞出地企业已经嵌入到了当地的社会网络中,这一系列原因使得飞出地企业产生了路径依赖;飞入地存在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飞出地企业的迁入会对原来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影响,因此,飞入地相关企业可能会采取经济手段,甚至是非经济手段排挤打压飞出地企业;欠发达地区相比发达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更加落后,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市场观念比较薄弱,营商环境差。因此,如果仅是上级政府进行统筹规划,同级政府之间未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政策,那么在市场规律作用下,飞出地企业就不会迁入。
图3 b飞入地合作概率
图3 a飞出地合作概率
综上,在博弈过程中,上级政府对飞地园区制度建设有直接影响,但对企业迁入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企业是否迁入在于企业对利润和成本的衡量。
(2)转移补贴比例β敏感度分析。上级政府可以推动飞地园区的建立,但飞地园区的发展仍需要企业的广泛参与,如果没有企业广泛参与,即使园区建立起来,飞入地、飞出地、企业三者也无法达到利益契合点,飞地园区很难持续发展。
图3c企业合作概率
图4 a中,通过变动转移补贴比例β来观察对三方合作概率的影响。随着转移补贴比例β逐渐上升,企业迁入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原因在于企业的跨区域转移是一种逐利行为,只有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一定的比例,飞出地企业才会激发真正的产业转移需求。目前,就各地飞地园区建设情况来看,各种显性和隐性成本存在的不确定性降低了企业转移意愿。飞出地企业转移成本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显性成本,如,在转移过程中,固定资产沉没及折旧、厂房重建、迁移所耗费的交通运输成本等;二是隐性成本,如企业入驻后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以及社会网络重新构建等。显性成本通过具体数字可以展示出来,地方政府和转移的企业可按照协商的比例来分摊成本。但隐性成本的存在,使制定出让双方都满意的转移补贴比例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很多隐性成本无法衡量,不确定性很高,增加企业的入驻顾虑。例如,飞出地企业在行政审批方面,需要与飞入地政府协商沟通,但因为与当地部门负责人不熟悉,导致飞出地企业担心跨行政区的“飞地经济”模式会带来较高的协商和沟通成本,从而减弱入驻意愿。
但是,结合图4b,当转移补贴比例过高,超过飞入地承受范围时,会导致飞入地合作概率出现波动,增加了企业迁入意愿的不确定性。因为转移补贴比例的增加,在吸引企业迁入的同时也提高了飞入地的成本。飞入地作为欠发达地区,对于摆脱经济落后的欲望非常强,但由于自身经济实力较弱,较高的补贴比例会造成额外负担。这会使企业担心当下较高的转移补贴比例会不会在未来通过税收等方式转移到企业身上,从而影响企业对未来发展的预期。
与此同时,如图4c所示,飞出地也采取积极合作的策略。飞出地作为发达地区,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后全球需求疲软的影响,落实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及应对迁出企业在飞出地的盈利空间狭小的局面,迫切需要进行产业升级。但如果在落后企业迁出的情况下先进企业未能及时迁入,飞出地的经济将受到冲击。而采取飞地园区方式,一方面可以对产业升级形成缓冲;另一方面,可以使得飞入地和飞出地达成共赢,使双方共享飞地经济发展成效。
图4 c飞出地合作概率
图4 b 飞入地合作概率
图4 a 企业合作概率
(3)营商环境敏感度分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条件是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改善营商环境,解决好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痛点和痒点[23]。飞入地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吸引企业入驻,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转移成本进行补贴。将转移补贴比例β调至35%,其余变量保持不变,通过变动营商环境变量观察对三方合作的影响。通过对图5a分析发现,随着营商环境的逐步改善,飞出地由最初的消极合作逐渐过渡到了积极合作,这是因为飞出地与飞入地在市场观念、市场发育程度、经济结构、政府行政效率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在同级政府之间合作,由于观念、市场结构等各方面的差异,使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协调成本很高。但随着飞入地不断学习飞出地先进的思想观念,改善当地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双方沟通成本就会降低。
将图5b、图5c结合起来分析,企业的转移成本受到补贴,可以在短期内达成迁入计划,但在中长期阶段,飞入地的吸引力要靠营商环境的改善。由上文的分析可知,因为企业跨区域迁移之后需要重新嵌入新的社会网络,消耗很多经营成本,如果当地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会造成企业公关费用以及交易成本上升,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入驻意愿,阻碍飞地园区健康发展。
图5 c企业合作概率
图5 b飞入地合作概率
图5 a 飞出地合作概率
综合上文分析,飞入地通过采用改善营商环境与补贴转移成本两种措施,可有效提振迁入企业与飞出地对飞地园区建设的信心,促进飞地园区的良好运行。
(4)分配比例α敏感度分析。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企业是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节点。因此,将营商环境S1设定为3,转移补贴比例β设定为35%,其他变量保持不变,通过观察分配比例α的变动来分析其对三方合作的影响。
如图6a、图6b所示,结合前文的分析,企业的迁入为飞地园区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随着飞出地占有分配比例α的提高,飞出地会尽早采取积极合作的策略。这是由于飞出地进行产业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当地就业以及居民收入产生不良影响,而飞地经济能够起到缓冲作用,并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进行腾笼换鸟,统筹城市规划,划定功能区,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进创造条件。同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实际上是一种利益交换行为,只有双方的预期都达到之后才能激发合作需求。飞入地合作发展飞地园区的收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收益:一是显性收益,如土地出让收益、招商引资等初期收益,以及运营过程中税收、GDP等收益;二是隐性收益,如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上升、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优化等。飞入地的很多官员在飞地经济合作中更加关注能够看到的数字,像GDP、税收等显性收益,而对隐性收益视而不见。这是因为在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中,GDP指标是硬性条件,所以,他们也会更加在意这些可以量化的指标。这也就增加了飞入地和飞出地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增加飞出地政府顾虑,降低合作积极性。
图6c中,随着飞出地分配比例α越来越高,企业迁入时间相应提前,这是因为嵌入效应的存在。相比飞入地,企业更加熟悉飞出地的风俗习惯以及行政官员的政治风格等,飞出地选择积极合作的时间越早,对企业迁入的激励作用越明显,越利于企业的迁入。
图6 c企业合作概率
图6 a飞出地合作概率
图6 b飞入地合作概率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在假设3中对飞地经济进行了界定。飞地经济是在上级政府的引导下,同级政府打破原来的行政区划实现优势互补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地方同级政府之间的合作是一个复杂利益的博弈过程,如果上级政府不能及时从顶层设计上对利益共享机制、管理权进行有效划分并缺乏相应的统筹规划,可能会出现飞地园区低水平同质化建设的问题。同时,没有对发达地区形成充足的激励,导致同级政府对合作产生很多顾虑,缺乏相应的合作积极性。
2.企业的迁入以及可持续发展是飞地经济实现长久发展的核心,如果没有企业入驻和持续性运营,飞地经济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在转移过程中会产生固定资产沉没及折旧、厂房重建、迁移所耗费的交通运输成本等诸多显性成本。这些显性成本增加了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入驻积极性。此外,飞入地在进行转移补贴时,比例要适当。因为飞入地作为欠发达地区,自身经济条件相对较差,补贴比例不当容易造成自身财政危机,不利于财政良性发展。
3.营商环境对同级政府合作、企业的迁移有着很大的影响。飞入地与飞出地在市场观念、市场发育程度、经济结构、政府行政效率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随着飞入地不断学习飞出地先进的思想观念,改善当地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双方的沟通成本就会降低。企业转移也存在着诸多隐性成本,即重新嵌入飞入地社会网络的成本。
4.飞入地在保证企业迁入的情况下,出让部分飞地经济收益可以弥补飞出地在进行产业转移以及飞地经济建设过程中所付出的协调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增加对飞出地的吸引力。
目前,我国飞地园区建设,甚至于区域协调机制呈现出以下特点:区域规划多,细则保障措施少;政府主导的协议多,市场和企业能参与其中的少;宏观决策层面较多,微观执行层面少。
(二)对策建议
1.强化上级政府在“飞地经济”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上级政府要发挥积极的统筹协调作用,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落实中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积极推进飞地经济的发展。上级政府应积极沟通了解飞出地、飞入地的利益诉求;打破地方本位主义,尤其是同级政府之间无法解决的制度性壁垒或政策性规定,如针对管理权划分、飞地经济收益分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予以界定;遵循市场规律,防止过分干预,不定期召集洽谈会,消除下属同级政府间出现的矛盾和障碍;给予有力的政策优势,如给予飞地园区足够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权利,赋予飞地经济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政策的权力。
2.优化飞入地与企业之间的转移成本分担机制。飞地经济建设初期要突破行政地域限制,以全产业链的视角来统筹协调产业布局,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的积极入驻,对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产业项目,予以信贷和财政补贴支持;根据区域自身资源禀赋,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减少同质化建设、降低恶性竞争水平,促进区域间产业联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形势;对企业中的科学技术人员予以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高端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问题;飞入地要对企业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进行认真区分和分析,以便在不同时期能够更好抓住企业的痛点和难点。同时,在提供优惠政策时,要考虑自身经济能力。
3.飞入地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企业迁入。飞入地应该两手出发,既要尽自己所能提供优惠政策,也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改善营商环境上,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程序,杜绝乱收费等现象;转变“大政府,小市场”传统观念,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数字政府,实现政务简单化、网络化;统筹好工业园区与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加强各规划之间的相互联系,使专项规划要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事项,有效规划功能区,促进产城融合。
4.飞入地应该将飞地经济产生的收益向飞出地倾斜,如税收等实际收入或者GDP等统计指标,较高的收益是同级政府合作的前提。飞入地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时,要全面看待飞地园区产生的收益。同时,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分配比例,当地经济发展逐渐接近飞地经济发展水平时,及时调整分配比例,顺应飞地经济的发展。飞出地应抓住产业转移的时机,利用好飞地经济这一经济共享模式,通过飞地经济来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缓冲,降低经济波动,保证经济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