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电视节目策划的实践与创新
2022-07-18吴鸿芳
吴鸿芳
电视节目策划是以提高节目质量为目标,凭借节目所拥有的特色,最大限度地扩大节目的核心观众群,以此来提高节目的收视率。而优质节目是观众保持忠诚和收视率稳定的重要前提,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节目策划者能够以标新立异的思维方式和策划理念去审视新现象、表达新内容、带来新视点,收获观众对于节目的认可度以及忠诚度。
在數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为电视节目带来巨大的发展契机,层出不穷的新媒体也成为电视强大的竞争对手,聚集大批用户的新媒体对早前属于电视的受众、广告、话语权进行分流。在这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电视业必须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由乔新玉所著的《电视节目策划》一书,将电视节目策划置于新传播生态的宏观视角下,从节目创作的模板化、高效化、国际化等方面为电视竞争提供可行的路径和思路创新,呈现了在技术冲击以及新媒体层出不穷的环境下,电视节目的策划现状与实践研究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指导作用。
强调电视节目策划相关的基础知识。由对电视节目策划相关基础知识的探讨循序渐进到对如何具体实现电视剧节目策划创新的研究是本书的编写逻辑,也是本书的一个重要特色。具体而言,本书在对广告市场的格局、电视经营中的马太效应、电视节目策划的主要内容、电视娱乐化现象及其存在原因、电视经营的品牌效应等学科知识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有关电视新闻节目、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电视社交节目几种类型的节目策划机制及其创新之处。在章节安排上由浅入深,为读者了解电视节目制作具体流程以及电视节目策划的重要意义提供了可能,也为学术工作者深入细致探究电视节目如何通过策划创新等措施在新媒体中更具竞争力提供了参考。
着重阐释电视节目的创新与抄袭之争。对于节目的创新与抄袭拥有基本的共识与专业判断,是电视节目策划的重要基础。创新因其独特性与重要性而具有变现价值,难免吸引投机取巧者试图通过“抄袭”以低廉的成本谋取高额的回报。知识产权对于电视节目版权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然而电视节目的构成元素、模板、节目创意则不受到版权保护。作者将处于激烈竞争市场背景下的电视节目抄袭、借鉴、模仿的特征归纳为四点:一是一线卫视对引进节目热情度低,倾向于模仿欧美、日韩等国家的高收视率节目;二是国内综艺类节目游戏环节设计频繁抄袭日本;三是影响力低的非一线卫视模仿海外和一线卫视节目;四是从内容元素、叙事方式、包装创意、制作技术等诸多方面对于成功节目进行模仿。本书列举大量涉嫌模仿国外爆火的综艺节目的案例,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节目内容元素、叙事方式、制作技术的不同。在电视内容版权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投机者试图用小成本赚取高利润就会进行抄袭,那些创新能力强的节目会被大量仿造、同质化,这就造成了观众审美疲劳,反向促进电视人进行节目创新。
关注全球视域下的电视节目交易概况。在本书中,作者以全球化的视野审视国际电视节目交易市场形成以来的状况。通过分析发现,在全球范围内,“娱乐大众的能力”被很多国家作为判断视听内容是否优质的标准。同时,人类的审美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在一个国家喜闻乐见的节目往往能够跨越地域和文化限制,获得其他国家观众的认可。相较于欧美国家的影视内容制作,亚洲国家的影视内容制作略微逊色。目前,荷兰、美国、英国的原创节目在国际市场中颇受欢迎;日本、韩国则在亚洲国家中脱颖而出,这些都离不开其成熟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影视内容是文化软实力的一部分,当下我国电视剧、动画片出口的推荐受到社会效益以及对国家形象建设的影响。另外,在节目版权输出方面,电视从业者应保持创新意识,努力研发符合受众市场需求的优质节目,实现以版权出口形式输出到海外,从而提高中国文化、中国故事的海外市场竞争力。
本书从电视节目交易的实际需要和创新概念梳理出发,立足新媒体环境下的用户需求,通过解构电视节目策划的历史、现状,探索电视节目创新策划的路径,为电视行业提高竞争力提供了可行方案与思路创新。
作者单位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编辑: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