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这把“钥匙”
2022-07-17焦俊成
焦俊成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战略理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新时代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对促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方法策略意义。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理论体系不断细化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響,关键就在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压紧夯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中明确指出,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门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何落实、监督追责,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谁的责任谁承担,并对责任如何划分进行了规定。
这些制度和要求,不仅使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不断细化完善,使之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成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抓手,而且还使党内监督的具体贯彻落实有了政策的依据、制度的配套、科学的逻辑和长远的规划。
对促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义重大
通过分析大量“一把手”腐败案例,可以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致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政治生态恶化、社会风气败坏,“领头羊”变成了“害群马”。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主旨,就是把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推向全面从严治党最前沿,使他们成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和第一责任人,从而带动当地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明确和压实,有助于促进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强化上级党委尤其是上级党委“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强化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日常履职、生活作风的监督,形成一级压一级、环环相扣、步步衔接、全覆盖、无死角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通过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进一步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找到了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钥匙”。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问题会立刻全部化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建设在贯彻落实中还面临一些新问题,亟需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因应施策、对症下药。只要坚定信心决心,按照党中央要求,一着不让、一子不落地把各项制度措施真正抓实抓牢、抓出成效,就一定能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跃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向一个新境界。
(作者单位: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