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监督体系探讨
2022-07-16武晓璐谢路阳李成刘高勇赵镭朱国富
武晓璐 谢路阳 李成 刘高勇 赵镭 朱国富
摘 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二者同为国有企业全方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其特有性质不同,导致各自管理权限、工作方式及结果运用有所差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这为新时代完善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本文以平衡记分卡为基础,从财务、利益相关者、内部流程、学习和成长四个维度构建国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监督体系。
关键词: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平衡积分卡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7.057
1 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概述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政治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对国企而言,其主要作用在于: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采购与物资计量、分供与分包结算领域的监督;对审核权、人事权、采购权、放行权、计量权、财务权、拥有关键信息权的监督。
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国际内审协会2020年8月对“三线模型”进行重大修订,明确内部审计作为最后一道防线,负责为组织治理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提供独立且客观的确认和咨询。目前国有企业主要通过绩效审计进行组织绩效的评价与确认,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划分,通过管理专项审计推动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2 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的必要性
2.1 提高违纪案件查办效率
一般意义上理解,纪检是“对人不对事”,审计是“对事不对人”,实际工作过程中,违纪人员的发现和违纪行为的发生与经济行为密不可分,经济违纪是纪检监察查处的主要违纪案件,由于多数涉及专业的财务会计、审计知识,需要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绩效审计、经责审计等审计形式,抓取海量数据,分析数据间不寻常的勾稽往来关系,查找财务账簿及财務报表,发现舞弊线索后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移交线索,采取实地调查、谈话函询、调取查阅资料等方式,进一步精准锁定打击违纪行为,从而形成违纪案件的查处闭环管理。通过二者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圈”,直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高效率、全方位、全链条的大监督体系构建。
2.2 共享数据平台和数据成果
伴随海量数据的激增以及网络信息的迭代,数据挖掘技术和结构可视化数据呈现技术成为新型监督的必备技能,各业务系统网格化的信息系统互相穿插,如何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资源调度与协同成为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融合的新趋势。通过整合各自信息系统的审计对象库、审计案例库、审计成果库、审计整改库、纪检举报库、纪检查处库、纪检成果库、案件移送库等功能模块。整合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服务链上的关键要素,实现资源协同共享与数据精准供给。为联合监督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适应新时代发展趋势。
2.3 完善惩治反腐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层次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但仍有“漏网之鱼”不收敛不收手。这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也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在过程中时刻关注,进行风险预警和提示。要做到以下三点:
(1)持续震慑,保持“不敢腐”的高压。内部审计部门要对重大典型违规案例进行警示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零容忍,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保证违规处理结果公开透明,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和认同高压监督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推动审计监督、纪检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建立
(2)以案促改,健全“不能腐”的机制。针对企业易发多发廉洁风险点、问题线索集中的关键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填补制度盲区。强化“谁管业务、谁管风险、谁管追责”的鲜明导向,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职责定位,以监督委员会、追责委员会等决策机制为依托,用足用好问责追责利器,以有效问责为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保驾护航”。
(3)加强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觉。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问题清单库宣贯等形式,通报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廉。
2.4 强化巡视巡查工作成效
巡视巡查主要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查找关键突出问题是巡视巡查工作的核心人物,内部审计可以通过与纪检监察开展联合巡视巡查,利用审计手段,对采购、招投标、市场营销、分包分工结算等关键领域进行审计,检查收入成本的真实性有效性,资金收付的合理性,对目标责任等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发挥审计优势,为巡视巡查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巡视巡查通过把握政治方向,为内部审计工作指明重点,相辅相成。
3 平衡积分卡模式的构建基础
平衡计分卡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的一种新型绩效管理体系。基于平衡积分卡建立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机制的现实基础有以下三个方面:
3.1 能效基础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都是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可以独立发挥监督效能,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平衡积分卡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绩效管理工具,二者融合通过平衡积分卡的工具衔接,可以更有效的发挥绩效评价监督能效。
3.2 客观全面基础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关键测试点基本重合,都是对重大经济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监督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如内部审计可以采用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管理审计等,纪检监察可以采用巡查、效能监察、专项巡视等。二者监督范围覆盖全面,与此同时,平衡积分卡的主要优点也在于客观性与全面性,其提供的多维度评价指标能够完全并综合考虑覆盖二者监督内容,使其成为有机整体。
3.3 平衡基础
平衡记分卡的核心是平衡,通过平衡各方面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实现了业绩评价的准确性。它主要通过平衡企业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结果性指标和动因性指标,企业组织外部群体与内部群体之间,领先指标与滞后指标之间五个方面的关系,从而实现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在深度融合过程中,亟须打破信息与沟通壁垒,达到各方面的协调与平衡,从而实现互享互利,共同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4 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的路径探析
4.1 财务维度:强化成果运用
内部审计开展具体的审计项目多种多样,每年可以查出大量审计问题及风险,但却没有对应的刚性处理措施,从而导致“重审计、轻整改”的思想蔓延,如印章问题、招采问题等事项“屡审屡犯”,内部审计的“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而纪检监察依托党纪国法与政治地位,极大地加强了其权威性与实权力,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移交线索,对违法违纪个人进行相应的追责问责,进行如组织处理、扣减薪酬、损失追回等一系列处理,加大对于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企业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挽回,对企业的害群之马进行精准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震慑作用,提升企业监督体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与此同时,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可以对相互的监督结果进行再监督、再回头,如内部审计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可以对巡查问题进行审查,检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相关损失是否追回等;纪检监察可以对审计问题整改进行在督查,对于敷衍推诿导致整改不力或整改流于形式等行为进行执纪问责,二者共同推动监督成果运用的“最后篇章”。
4.2 利益相关者维度:满足管理层需求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最终价值是一致的,都是通过监督行为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为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完善考核评价。将内部审计结果与纪检监察成果进行结合,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管理绩效,为企业干部考核、聘用提供依据,杜绝“带病提拔”,将监督结果与人事任免、绩效考核、职级晋升进行强关联,使企业管理层在进行相关决策有充足的客观依据,让领导干部心中有敬畏,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才能面对组织不阳奉阴违,面对权力不忘乎所以,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
二是完善内控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内控体系监督检查工作,准确揭示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进一步发挥查错纠弊作用,对关键领域的制度缺陷和执行缺陷进行查处和纠偏,通过发现问题到整改问题,使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始终在平稳健康的道路上发展,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不断优化内控体系。
4.3 内部管理维度:构建多维度风控监督体系
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对于国企监督防控体系的构建提出了高质量、全覆盖的新要求,构建由内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风控监督、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成为国企发展的主流趋势。其中:
(1)内部审计监督偏向于“经济监督”,其主要目的在于对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与确认,对管理绩效和经济行为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执行情况、重大经营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审计评估,核心在于摸清企业家底,纠偏经济行为。
(2)纪检监察监督偏向于“政治监督”,由于党组织赋予其特殊处理权限,从而具备硬约束和威慑力。其主要在于对于关键岗位人员(如领导干部)、关键经营环节、重点管控领域的监督,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
(3)风控监督偏向于“预警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通过重大风险预警监督和危险处理机制,确保将企业风险控制在与总体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保護企业不因未识别风险或识别错误风险而遭受无法承受的损失。
(4)群众监督偏向于“违纪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张贴审计公告,纪检监察部门设立开通信访举报邮箱及电话,畅通信访举报通道,通过群众舆论监督提供违纪违法线索,作为软约束与纪检监察的硬约束紧密结合,同时应制定并宣贯相关制度要求,引导正确舆论监督导向,对发布和检举不实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问责,让群众监督成为监督体系的强大动力和重要组成部分。
以内部审计监督为主线,纪检监察监督为抓手,内部控制监督为基础,群众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企业全覆盖监督体系(如图1),能够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国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体系的重大发展趋势。
4.4 学习与成长维度:提升融合监督能力
纪检监督和内部审计均具备较强的专业性,需要对各自系统的制度政策要求熟练使用,对监督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对其他业务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初步了解,伴随企业高速发展,为避免“信息孤岛”现象,必须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业务能力,适应融合监督发展需要,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提升专业协作能力。内部审计人员擅长财务分析、经济数据分析等理性数据分析工作,纪检监察人员擅长组织谈话、线索搜集、报告总结等沟通工作,在融合监督过程中,要根据监督内容实质需要,合理配置人员,通过建立审计专家库及纪检专家库,形成专业人才储备,有的放矢的选取抽调人员,形成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的监督团队,提升融合监督的工作效率。
(2)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融合监督面对的是整个企业纷繁的状况,需要对各业务系统的基本业务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轮岗、跟班学习和淘汰机制等形式对融合监督成员进行业务技能提升,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监督人才,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
(3)提高警示教育能力。监督成果运用是联合监督成效的重要体现,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严肃追责“打折扣”“打白条”问题,做好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扶上一把,让“掉队”的赶上来。
5 政策建议
关于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监督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这是历史的潮流所向,在推动发展的过程中,笔者认为以下的几个方面是可以即可着手构建,以推动融合监督实质化进展。
5.1 制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监督工作指引
对国有企业而言,无论开展怎样的改革与革命,体系建设是基础,建章立制工作是根源,但是,从目前来看,融合监督只存在于两个系统努力的方向,国家层面、企业层面均未出台相关制度或者工作指引,确定融合监督的开展模式、实施路径及工作体系,从而导致融合监督工作无法可依、无迹可寻、哪怕零星实施也未将经验予以沉淀,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政府层面或重点国企央企层面亟须制订审计纪检协同工作指引,明确各方“权责利”,标化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配套相关标化文本及模板,切实推动融合监督工作开展。
5.2 切实发挥监督决策机构职能
监督委员会是国有监督资源的协调机构,是监督工作成果的审议机构,是共享监督成果的有效载体。但目前多数国有企业监督委员会并未发挥出相应职能,要抓好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监督,必须将监督委员会作为其核心纽带,通过监督委员会制定联合监督计划、审议监督结果、落实成果运用,从而实现优化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企业协调统一的监督体系的真正目的。
5.3 组建融合监督信息系统及人才库
改革落地,人才先行。为切实强化融合监督人才储备,打造素质过硬的融合监督“铁军”,必须建立覆盖内部审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融合监督人才库,通过集中培训、以练代学等形式提升专业素质,实现专业技术和政治素养的双提升和双融合;与此同时,着眼于数据挖掘技术,与信息化部门形成联动,将现有审计信息系统与纪检监察信息系統融合打造融合监督信息平台,并与所有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桥接,确保过程数据监控与数据提取的便捷性,彻底打破数据壁垒,丰富数据挖掘和数据呈现手段,提高融合监督灵活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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