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砂石矿业权管理分析
2022-07-13黄晶晶马连新查钟健
黄晶晶 马连新 查钟健
(1.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2.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3.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作为混凝土原料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砂石是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且耗量巨大。“十三五”期间国内、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砂石市场价格持续高涨,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1],局部地区出现了砂石资源严重短缺,甚至影响到重点工程建设的情况。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年,亟需加大对砂石矿业权设置研究,提高砂石资源的投放和资源保障。
1 概 况
1.1 砂石定义
砂石土类矿产主要包括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橄榄岩、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闪长岩、水泥用凝灰岩、水泥用黏土、陶粒用黏土、砖瓦用黏土、砖瓦用砂、砖瓦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20个矿种。
1.2 安徽省砂石矿产资源概况
安徽省矿产资源丰富,品种齐全,非金属等砂石资源尤为丰富,2020年上表的非金属矿产为77种[2],其中建材非金属矿产54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2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11种。依据非金属矿产在全省的分布特点,形成了沿江水泥原料矿山基地、池州非金属矿基地和皖北矿业原料基地(凤阳硅基原料石英岩矿基地、宿州水泥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料基地、萧县陶瓷原料基地等)的矿业格局。形成了以海螺水泥、上峰水泥、国风塑业、皖维高新、华塑股份等企业为代表的一批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矿山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带动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3]。
2 开采管理现状
2.1 开采现状
截止2020年底,我省共有非金属矿山583个,占全省矿山数量的66.3%;其中从业人数2.53万人,占全省矿业从业人数的15.7%。2020年非金属矿山年产矿石量4.16亿t,占据全省年产矿石量的70.9%;其中工业总产值611.20亿元、利润总额204.41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6.75%和71.8%,全省非金属矿开发利用统计结果见表1。
2.2 管理现状
(1)政策要求。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提出了包括“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在内的一系列行动,将安徽省全域划定为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同日,安徽省委、省政府明确,到2020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应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岸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建立[4]。2018年9月30日,安徽省原国土资源厅提出要求严把采矿许可关、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环保优先、合理有序要求开发矿产资源。
(2)综合利用。2019年,安徽省对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有偿处置试点,对在合理剥采范围内能够综合利用的剥离物进行有偿处置,充分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减少露天开采矿山固体废弃物堆放[5],有效防止采矿权人以开采主矿种为名擅自扩大剥离量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试点期限内的矿山53家,其中已通过评审下达意见的矿山有19家,至2021年底释放砂石量3 666.88万t。
(3)“净矿”出让。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6],对属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矿业权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撤回矿业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已征收的费用。只有提前开展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建设,充分完成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做到“净矿”出让,才能更加吸引社会资金进入矿产资源领域,更好落实“竞争性”出让要求,提高面向社会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4)砂石投放。2020年6月,安徽省发改委等十四部门转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砂石矿产资源储备的地级市,加快机制砂石开发利用,重点发展500万t以上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在满足全省砂石需求的同时,加大对长三角地区协同联供,亟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砂石矿优化布局研究[3]。
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成功挂牌出让砂石类采矿权共13宗,已成交采矿权的出让总金额122.8807亿万元,平均获矿成本较周边省份低约6.66元/t;下半年,出让总价和单价均有较大涨幅,马鞍山博望出让成交一宗建筑石料1.7亿t,成交价38.25亿元,获矿成本较以前大幅上涨超过22元/t;滁州凤阳成功出让1.4亿t建筑石料用灰岩,成交价45亿元,获矿成本突破30元/t。
3 需求分析
3.1 趋势预测
安徽省位于中国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长三角腹地,是长江经济带上的重点发展区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对砂石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仍会稳步增长,同时借助长江等黄金水道,安徽也是江浙沪资源的重要供应地,砂石等资源需求量巨大。按照各地砂石开采、生产消费趋势和统计年鉴数据等情况大致估算,2016—2020年全省砂石需求量分别约2.8亿t、3.0亿t、3.3亿t、3.6亿t、3.3亿t。“十四五”规划期间,我省除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建设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改扩建外,一大批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工程、惠民工程正在或将在不断开工建设,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省基础建设工程等进一步完善,预计在2021—2025年安徽省砂石资源需求将持续旺盛,年均需求量约3.5亿t。
3.2 人均模型法预测
根据表2及预测模型qn=P×H0(1+Re)×n预测[7]安徽省“十四五”时期各年度的砂石资源需求量。式中,qn为规划期矿产资源需求量,亿t;P为规划期常住总人口数,人;H0为基期人均砂石资源消费量,t;R为人均产值增长率,%;e为矿产资源消费弹性系数;n为预测年限,a。
从表2可知,安徽省户籍人口由2015年末的6 011万人上涨到2020年末的6 015万人,年均增长率0.034%,据此推测到2025年,安徽省常住人口总数将达6 209万人;根据安徽省矿山矿石产量2020年的统计数据,人均产值增长率按“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人均产值由2020年的6.1万元提高到2025年的9.0万元,人均产值增长率5.6%左右),矿产资源消费弹性系数e取1;预测年限为5 a,根据预测模型,预测“十四五”期间各年度建筑石料需求量分别为3.33、3.34、3.35、3.36、3.38亿t,平均3.35亿t,见表3。
综合上述2种预测分析,取2种方法平均值,“十四五”期间安徽省砂石资源年均需求量3.4亿t左右。
4 “十四五”砂石设置建议
4.1 强化规划准入,摸清砂石资源家底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承载、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等因素,按照国土空间管控和规划分区管理,科学合理布局建筑石料资源集中开采区。在集中开采区内,系统梳理地区的地质体岩性特征和分布情况,通过地质测量、矿点检查和岩石测试等工作,大致了解建筑石料的分布和资源情况;结合区域交通运输方式、本地及周边城市对建筑石料的需求等,合理编制开发利用区划,为地方经济建设及矿政管理提供决策参考;最后综合考虑生态功能区划、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生态公益林以及矿产资源分布区周边环境因素和重大工程建设分布及需求,按照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三线三边”综合治理要求,对开发利用区划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
4.2 落实“净矿”出让
落实资源储量明确、矿区土地权属清晰等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净矿”出让。在实施采矿权出让计划前,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对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用地用林等准入条件进行充分论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项目范围内原有矿权纠纷调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占用补偿等工作。
4.3 探索建筑石料矿差别化管理制度
探索建筑石料矿简化采矿权登记相关审批要件。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个方案,对于建筑石料矿山来说内容重复较多,且由自然资源系统一家单位2个部门审批,增加了登记成本,降低了审批效率,影响了自然资源部门形象,建议省厅出台文件,要求将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个方案合并为1个方案或直接与开发利用方案合并。建议选择地区进行试点,对建筑石料采矿权审批,取消其他部门意见的资料作为颁发采矿权许可证的前置要件,积极推进砂石矿产资源的净矿出让,缩短办证周期,及时根据市场需要投放砂石矿业权。
4.4 鼓励综合利用
地下开采矿山因井巷工程开拓等产生的砂石资源,除本矿山自用部分(地下充填、矿山修复、工业广场建设等)外,剩余部分允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销售收益纳入地方财政管理。鼓励已关闭注销、责任主体为原采矿权人的矿山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因削坡减荷、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综合利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石料利用方案报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林业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新产生的土石料允许由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销售,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生态修复。
5 结语
(1)砂石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加大砂石资源开发管理,通过划定砂石集中开采区来布局和优化砂石资源管理意义重大。
(2)安徽省砂石资源丰富,毗邻江浙沪,利用长江水运可以较大幅度地扩大运输半径,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