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22-07-12沧州市政协
■ 沧州市政协
近年来,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暨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出台了《关于推动沧州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职业教育各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从总体上看,沧州市职业教育还存有短板弱项,与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办学条件不强、学位不足、实训条件落后,专业建设较为传统、与产业契合度不够高,校企合作不够紧密、“校热企冷”现象突出等问题,影响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日前,为推动沧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沧州市政协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了专题协商,提出3 方面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统筹职业教育资源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 年5 月1 日起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像重视普通教育那样重视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服务方向、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领导职责,擦亮职业教育底色,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校舍,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容纳能力,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学位足够。持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整体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盘活资源、拓展功能,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
(三)强化部门联动。教育、发改、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指导、协助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企业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顶层设计,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化发展
(一)探索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发展。高职教育要“提质”,突显职业技术教育职能,发挥好沧州职院等高职院校的龙头带动作用。中职教育要“提速”,打造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注重为高职教育输送合格生源,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路径。推行“3+2”“3+3”模式,做好中高职衔接,把高职阶段的一些内容下移到中职,给中职教育增值赋能,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上有效衔接贯通。
(二)对接国家战略和主导产业协同发展。紧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全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需要,聚焦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优先发展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并一批面向低端产业、就业率低的专业,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打造区域性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培养更多的创新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为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职业教育和区域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建立职业教育联盟。建立沧州市职业教育联盟,将全市职业院校、各行业协会、沧州区域重点企业、职教研究机构吸收为理事单位,建立完善运营机制、保障机制,搭建校企资源共享、专业共建、人才共育平台,努力形成“一县(市)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共同推动沧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多措并举,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着力提升企业参与热度。企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要继续明确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拓宽企业参与途径。企业要充分发挥办学主体重要作用,依法履行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将端口前移,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场地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把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教材,适销对路培养所需人才。积极探索推行现代学徒制,由教师和师傅联合传授技能,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一体化协同育人。各职能部门要贯彻执行好《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监测机制,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和税费优惠政策,提高企业校企合作积极性,改变“校热企冷”的局面。
(二)准确把握专业设置契合度。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的主阵地。要贴近全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产业人才需求,打造优势专业,培育重点专业,围绕沿海经济,重点发展物流、船舶、生物医药等专业;围绕城市经济,重点发展现代服务、新能源汽车、服饰加工和营销、民族武术和杂技等专业;围绕县域经济,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旅游等专业。坚持将课堂建到产业园区中去,加强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推动校区和园区互促共进、合作发展。可设立产教融合专项发展基金,定期表彰奖励成绩突出和进步明显的学校、企业和个人。
(三)持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双师型”教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要深化教师聘用制度改革,明确“双师型”教师素质标准,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制度,让更多的专业教师走进车间;支持职业学校打破年龄、身份、学历等限制,拓宽专业师资的入口渠道,自主招聘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让更多的技能大师走进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