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的价值与路径
2022-07-11喻晓社
喻晓社,喻 洋
(南昌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清晰描绘了乡村振兴的路线图,强调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1](P1)。乡村文化建设被称为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是谱写农村壮丽篇章不可或缺的一笔。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对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文化振兴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重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2](P5)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蕴藏着丰富的地域文化资源,承载着农民浓厚的情感认同、强烈的文化归属和深刻的集体记忆。作为一种“本土纽带”,地方文化在维系村民公共情感、感知公共身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地域规划和人口流动中被解构的村落文化共同体遭受到巨大冲击。网络的发展“解放”了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小规模”传播的地域限制,智能终端的普及进一步消解了农民文化接收的时空壁垒。摆脱桎梏的线上文化传播将身体“脱域”的村民连接起来,实现了线上的“共同在场”[3](P72)。依托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局部地区文化共同体观念的重新培育成为可能。
19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一书的问世,“共同体”(community)一词频频现身于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前台。它是指以情感为导向的共同体生活,“主要包括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三种类型。”[4](P117)村落内部相同的地缘、相近的血脉、相似的语言、相通的文化等客观特质能够为“共同体”的培养与形成提供天然的条件。学界对农村社会“共同体”研究投入较大热情,成果较为丰富。一方面,表现为共同体研究与乡村文化传播研究耦合性较高。从宏观上来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是构筑村落共同体的内核所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能唤醒村民身份认同,凝聚了村民们相通的价值共识。以文化民俗活动为载体,再造村民间的社会性联结,可以进一步促进村落文化振兴。就微观层面而言,将农村地区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现象作为研究案例,如反映广西苗族“拉鼓”仪式节日、具有神秘色彩的山东临沂“送火神”习俗等个案研究,试图探讨文化视域下村落发展、文化共同体意识建构等问题。另一方面,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传播以及背后所影响的村落文化共同体变革的研究还需深化。互联网虽然成为村落共同体联系的新纽带,但其运作的本质逻辑仍停留在地缘和血缘基础上的熟人社会,邻里间仅形成“失调”效应[5](P127)。数字乡村建设重新塑造了村落文化共同体,网络的“高维连接”将个人的传播能量激活,或将促成线上共同体形成[6](P3)。并且,依托移动媒体的便捷性,线上建构的村落文化共同体为乡村治理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与村落内部共同体培育处于一种互嵌的关系,当前研究大多局限于具体案例,在研究视角上,主要聚焦优秀传统文化线下传播层面所构筑的村落文化共同体现象。事实上,当前的文化传播已经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的主场转移。外出工作的农村精英和主体劳动力在文化传播的线上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交流成为常态。通过对村落文化共同体的理论来源、概念内涵、特征与流变进行梳理,可以挖掘当下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的现状及其价值所在,探索出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具体路径。这不仅是把握当前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规律的必要前提,同时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应有之义,或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折射和思想书写[7](P32)。
一、村落文化共同体的理论根基
村落文化共同体理论起点可回溯到关于“共同体”论述的渊源之中。对其基本概念的界定虽然在多方讨论中未有定论,但其主体内涵已基本清晰。作为共同体重要的想象形式之一,村落文化共同体在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呈现的明显差异化特征,具有一定的时代流变意味。
(一)村落文化共同体的来源及内涵
村落文化共同体一词来源于“共同体”理论,包括村落文化和共同体两个方面。社会科学领域对“共同体”理论的研究历史悠久。共同体一词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古希腊语Koinonia即有“联合作用”之意。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等著作中就有关于“共同体”的表述,意指具有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的个体聚集起来的社会关系[8](P3)。随后,其概念逐渐丰富清晰,如马克思对共同体的基本形态进行了具体论述[9](P470),康德在对认识论的重新构建中强调了“伦理共同体”对群体内部个人道德培育的作用[10](P1);黑格尔则重视绝对精神与“共同体”的关系,认为后者是前者的具体体现,他主张用国家的形式取代家庭和个人的伦理性共同体形式等[11](P83)。在“共同体”能够考察到的90多种泛化定义中,都未曾抛弃“人”这一核心要素,大多强调以某一区域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同时延伸囊括了想象的人类群体。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为“共同体”注入了最为广泛且基本稳定的概念内涵。滕尼斯提出“社会”和“共同体”两项对立的核心概念,并认为“社会”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个体根据自身利益进行审慎的思考后选择有利于目的实现的群体,因此“社会”强调利益,各成员之间本质上存在着松散的距离;而与之相对的“共同体”则与个人自身的认知、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精神取向联系密切,内部成员“自然而然”地汇聚起来[12](P53)。这种“共同体”十分强调情感和共识,各成员之间联系紧密、热爱交流、互相帮助等特征十分明显。
村落文化共同体由共同体衍生而来,它是共同体在农村文化传播过程中所形成的重要的想象形式之一。它是指村庄内部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类似的生活方式、大体一致的文化传统或文化习俗的个体在彼此共享时所形成的特定群体。这种文化共同体通常表现出很强的地域性,是以地缘和血缘为基础的、有形地域限制和无形文化认知的统一。因此,村落文化共同体在形成地域上集中于农村地区,内部共识形成于村落文化传播所能覆盖或影响到的群体之间。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内部成员受到特定地域文化的熏陶,拥有相似的文化记忆、一致的文化理念和共通的文化体验,它强调农民精神世界的“集体感”“我们感”的唤醒,并伴有强烈的情感归属和价值认同。
(二)村落文化共同体的时代流变
村落文化共同体并非利益驱动的结果,而是情感与价值相互联结的产物。村落中流传的地方文化是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饱含了村民的思想情感。村落文化是通过自身的强适应性和自变性,并借助多种渠道实现传承创新。在这种流变程中,虽然文化精神内核较为稳定,但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边界、文化形态和文化关系都有所变动。因此,与之相关联的村落文化共同体也呈现出一定的动态特征。总体而言,伴随着农村社会发展进程中“传统村落—城乡发展—网络社会”的时代变迁,地方文化传播所培育的共同体倾向也呈现出“凝结—散落—重塑”的流变特征。
传统农村社会中,个人与外界的关联性较低,流行于地方的特色文化成为农民精神认知的重要来源。以村落为圆心,以文化交往为半径,所勾勒出的传统村民文化圈呈现出强烈的地域性色彩。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中自给自足的村民,仅在逢年过节或农闲时期拥有参与文化实践的热情和空闲。也正因如此,这种偶然性参与使得农民文化生活和文化认识趋于纯粹,客观促进了一种稳定的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培育和形成。由于“共同体”本身具有较强的田园色彩,它蕴含了大众对于村落乌托邦式的想象,这与传统村落中村民视优秀传统文化为共同的精神家园等意识不谋而合。这种社会背景下的村落文化传播符合滕尼斯口中个体“本能的中意”“习惯”“记忆”三种本质意志的形式,从而维持和发展出来的村落文化共同体结构稳固,呈现出高度凝结的特征。
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稳固的村落结构和闭塞的村落文化迎来了诸多挑战。村落内部文化展演鲜有问津,优秀文化传统无人继承,文化资源逐步凋落带来的忧愁成为一种“常规情绪”。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趋于频繁,在“农民上楼”“多村联建”“撤村并居”等多种政策主张的引导下,村民身份的城镇化内涵加重;另一方面,在资本不断涌入农村的过程中,村落内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在内容、形式、受众等多个方面呈现重大变化。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对村民的影响力逐步减弱,受众不再是特定区域的固定群体。
农村移动设施的完善和网络媒体的普及,村落文化共同体有了新的起色。在乡村振兴政策与技术发展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农村地区走向一个传统思想意识与现代化媒体思维相互交织的特殊时期。农村网民群体增加,区域性色彩浓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开始搭上“技术便车”,以多样化形式进行展演,不仅包含专业文化从业者创新网络演绎方式,也囊括了非专业大众广泛的互动参与,线上文化传播景观蔚为壮观。新式农民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富有特色底蕴的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村民填补文化空缺和探寻家乡情感的重要内容,通过新媒体的传播,承载的情感取向和价值追求的村落文化共同体收获了新的时代生命力,村落文化共同体有望线上重塑。
二、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视角下的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图景及其价值
当前,农民精神生活有了更高的需求,数字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在地传播迎来了新的机遇。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的参与者、展演形式、内容特征三方面发生的转变对村落文化共同体的重塑有着促进作用,线上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的意义被突显出来。
(一)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的现实图景
2022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我国行政村已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农村网民数量达2.84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7.6%(1)参见2022年2月2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络的出现和广泛普及将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置入了一个全新的图景之中,新媒体技术将村民的文化实践方式从屋檐下的“交头接耳”转换成“身体不在场”的移动化交流,身处各地的村落人群在线上实现了集体重聚。网络拓展了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展演的空间,村民文化接收的方式向线上公共场域迈进。从村落文化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当前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线上传播整体呈现出几种典型特征。
首先,文化生产者多元化,共同体成员集体性参与。传统传播模式下的村落文化生产常常是小众群体的“独角戏”。一方面,伴随着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化,“变迁中的乡村文化逐渐陷入主体性然机。”[13](P79)另一方面,具有诸多规矩和默认规范的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具有较高的制作门槛,诸多文化爱好者难以参与生产。网络新媒体技术翻越了文化创作固有的藩篱,文化创作中的互动性特征突显,进一步消解了文化创作者身份的单一属性。网红翻拍、县长直播、个人展演等文化传播现象成为互联网上一道独特风景。线上重聚不仅将散落在各地的受众群体串联起来,而且赋予了受众进行文化多样性创作的机会。通过网络,作为“专家”的“在村”基层文化创作者与和作为“新秀”的“离村”文化创作青年实现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携手线上演绎。在这样的背景下,村内文化传播其实也在信息共享的过程中迎来了更为开放的发展格局。身体“不在场”的村民们在网络世界中互动交流,从原来的文化接收者向文化传播者、创作者等多重身份演化。
其次,文化展演形态多样化,共同体成员多途径参与。传统村落的特色文化通常依靠特定时节举办的固定仪式实现内容传播。“村口的戏台”“张贴的画报”“吆喝的人群”这些线下文化传播的特色符号逐渐被智能媒体上丰富多彩的图文、短视频、直播等新型文化传播形式所取代。联网成功的村民通过线上编辑文案、发送语音、制作图片、拍摄视频、观看直播等行为,在虚拟世界中进行多途径参与。网络媒体积极传播多样化的文化内容,造就了琳琅满目的文化产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景观。集结了视听结合、声画合一、创新表达等优势于一体的新型媒体,将每一次文化传播变成一项富有趣味性的活动。借助这些丰富的文化展演形式,村民们实现了线上文化共享。与多种形式相伴生的是村落内部成员关于优秀传统文化的记忆和文化认同的唤醒。
最后,传播内容碎片化,共同体成员便捷式参与。网络媒体传播的重要特征就是高效便捷,线上传播促成了文化内容的“快餐式”呈现。由于创作方式、展演形式、接收设备等向移动化转变,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的碎片化特征突显。在网络世界中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实践变成一种十分便捷的行为,不仅能在“不耽误主事”的前提下满足其自身的文化需求,也激发了村民参与其中的热情。虽然这种网络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线上文化传播内容的完整性,但这种碎片内容的传递并非削弱共同体的作用,而是提高了村民参与文化的频次,实际上汇集了大量具备联合作用的片段,为共同体成员相互交织和交流提供了一个持久性的线上公共场所,进一步促进了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培育。
(二)线上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的价值启示
村落文化共同体在网络时代的重新构筑与城镇化相呼应。互联网背景下的农村文化传播,已然昭告了村落文化共同体在线上实现重塑的事实,其意义重大。
一方面,它满足了农民对文化的内生需求。长期以来,农村中存在的空心化村落和离散化成员等问题对公共文化传播造成了阻碍。在原有的乡村文化传播模式中,农民对于自身文化需求的表达渠道较为稀缺。由于新媒体技能不熟练、媒介素养不高等原因,农民在大多数文化活动中扮演的是被单向灌输的角色,致使文化传播与受众间的适配性问题突出。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互联网将他乡游子与本地原住村民群体联系起来,线上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唤醒了村民内心关于“我们家乡”的文化记忆。网络增加了受众的文化接触的机会,让异地成员之间的文化交流变得更为频繁。线下文化传播中特定的仪式、指定的区域、确定的人选等要求在线上传播中转化为线上进入圈层的“通行证”。当这种虚拟的线上交流变得日益频繁时,村民的文化交流活动逐渐拥有一定的群体社区黏性,现实的人际关系在网络世界中得到了拓展与延伸。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地方性价值认同和情感归属在网络世界中广泛扩散,线上社区内的身份认同不断加强,村民在频繁的虚拟互动中开始形成具有群体粘性的“网上村集体”。网络作为一根纽带,紧扣了村落文化所能覆盖的原生群体,通过多样化的文化内容传播,满足了移动时代村民渴望接触本土文化的精神需求。
另一方面,塑造线上村落文化共同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当代文化生产最显著的特征是‘网络化’,互联网不仅扩容了传播渠道,复杂了传播结构,也改变了内容生态,”[14](P87)数字媒介的运行法则改变了村民维护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方式。当前乡村文化的线上传播主要强调情境性和在地性,微信群聊、抖音互关等新型连接方式让身处各地的成员们实现了线上“共同在场”,虚拟重聚的关系对乡村社会的整合起着极大作用[15](P63)。当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交媒体平台呈现时,文化传播的地域限制被打破,被弱化的公共空间在线上得以增强。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在网络世界中充分放大,线上成员自身的文化素养进一步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地方政府将便民服务、政策主张等内容融入线上的文化传播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传达公共事务。在村民线上共同打造“我们自己人”的公共空间中,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深化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了乡村文化事业,壮大了乡村文化工作者队伍,助力了乡村文化振兴。相较于政治经济领域中规模较大、持续性较长的工作而言,地方文化的群众基础牢固,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有了更轻松的氛围,可操作性更强。线上村落文化共同体的重塑,可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三、线上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互联网新媒体进入农村后,有力地改变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图景和与之相对应的村落文化共同体培育状况。线上传播影响着优秀传统文化的人际关系类型、文化感知、传播场所、情感交流维度、文化治理特征等多个方面,不同程度地改善了线下文化传播存在的症结。线上和线下两种传播模式下村落文化共同体构建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见表1)。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的具体路径是一项基于多种要素的综合行为,其生成逻辑需要考量公共空间、认同基础、秩序规范等宏观要素。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新时代背景下,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需要围绕村民、文化、网络、公共治理四个核心要素展开。
表1 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类目与形式对比表
(一)召集“身体脱域”的村民
村落共同体的边界类型主要包括“自然边界、社会边界和文化边界。”[16](P35)其中,除自然边界作为政治层面的行政村划分依据外,伴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技术水平的革新、思想意识的改变,社会边界与文化边界在某种程度上趋于模糊甚至被消解。费孝通用“差序格局”概括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结构形态,个人关系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如水波纹般扩散,形成愈推愈远、愈推愈薄、能缩能伸的圈子。处于传统村落共同体的成员很难摆脱地缘和血缘作用下熟人社会的交际限制。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似乎在这种水波纹中投入了一颗石子,圈子中心因信息相对丰富产生新的涟漪。与之相印证的是,在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的广大农村地区,社交媒体逐渐成为农村人际传播的重要工具。
村民“身体不在场”却依旧可以借助信息传播技术手段与村落内部共同体成员进行实时互动。一方面,由于新媒体的介入,村内人际交往开始走向多样化,熟人社会的乡村关系受到挑战,超越地缘的外部成员开始频繁地与共同体内部成员进行交流,村民人际关系逐渐多样化。另一方面,在流动性不断加强的乡村传播中,村民之间的信息交互更多地由身体的“在场”向“脱域”迈进[17](P180)。这种“脱域”实际上促成了村落共同体成员完成了“从地方化到去地方化”的转变。
因此,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不仅仅是满足了村落共同体成员的信息需求,同时为地域性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传播带来了新的机遇。广大农民在享受智能手机、电信宽带、移动信号桩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所带来的红利时,个人信息获取的方式从以往的左邻右舍有限性交流转变为具有强烈移动智能色彩的丰富化信息接收。当村落共同体成员的媒介参与日趋频繁,不断弥补了传统自我传播与人际传播的缺陷,传统媒体单向度的传播局限逐渐在技术普及的进程中不断破解,即时互动的媒体与手持智能设备的村落成员在线上相遇,二者的融合使得农村地区的信息输入与输出更加便捷。大量外地务工的村落共同体成员虽然身体“不在场”,但依旧可以借助线上参与,实现村内交流。传统社会相对稳定的共同体成员开始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其流动性特征更加明显。微信、抖音等具有强烈社交性的移动软件在乡村社会普及后,身处各地的共同体成员实现了更为便捷的线上互动联系。
(二)转变文化共享的空间
文化是一个民族包括“物质、精神以及行为方式”等方面的社会继承[18](P3)。传统的文化传播模式在新媒体时代逐渐显露劣势。在农村青壮年群体大多外出务工的村落背景下,舞台演绎、灯节庙会、舞龙舞狮等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线下传播活动逐步演变成“仪式过场”。甚至在部分地区由于不受重视、囿于条件、内容单一等原因,优秀传统文化的线下传播活动面临濒临取消的困境。伴随着新媒介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广泛运用,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逐渐发生转变。
村民的线上文化传播实践突破了农忙时节的时间限制和身体不在场的空间限制。依托村落内部不断完善的移动传播设施,村民可以随时随地参与线上文化交流活动。借由新媒体技术,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触角延伸到普通农户家庭,实现了广泛的文化传输,通过线上文化形式的多样化处理,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景观。部分乡镇甚至组建起具有专业素养的新媒体团队,对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积极宣传,村部的文化活动作为其重要素材来源,在各个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就文化接收者而言,借助广泛普及的移动终端,优秀传统文化所能覆盖到的广大受众实现了“文化脱贫”。原本受制于时间、空间、形式等方面的文化接收障碍,在技术广泛运用的过程中逐步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村民便捷地共享线上文化。以抖音、微信群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平台将优秀传统文化的演绎场所从“台前线下”转移到“屏前线上”,并通过接收者的即时性交流评价、偶然性转发扩散等行为,为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线上的互动和参与促使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升级与革新,创造出更多适合时代主题、符合受众口味的文化作品,新媒体使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圈层进一步拓展,构建更为广阔的传播图景。这意味着,村民不再是文化传播中“单向度的人”,而是作为传播链条中的重要节点,构建了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的交叉网络传播格局。
(三)变换情感共鸣的场所
社交媒体为“跨地域”“跨群体”和“跨文化”的情感传播创造了可能[19](P58)。借助互联网技术,文化所承载的情感更加易于流露。智能终端所连接的每一位用户都能参与到地方特色文化传播的实践之中,形成一片广泛而又祥和的家乡文化传播盛况。这种线上交流的方式,让身处各地的共同体成员在线上实现了重聚。他们借助移动传输通讯技术,在天南海北的务工人员再次接受属于自己家乡的文化熏陶。留守家乡的农村网民也能够在网络世界中寻找到关于本地文化的最初记忆。
地域文化的线上传播将“脱域”在外的散落群体和家乡已经通网的留守群体连接起来。“我们的家乡”“我们的经历”“我们的文化”这些具有地方群体意识的文化情感诉求延伸至每一位成员的内心深处。同时,草根文化的崛起让一部分具有文化展演技能和懂得网络生存法则的群体摇身一变成为地方网络文化红人。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和具有较强用户黏性的地方文化,在群体传播中扮演“文化意见领袖”的角色,将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内涵渗透到普通用户的认知当中,促成其线上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线上展演唤醒了接收者的集体记忆与共同情感,并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建构起共同体的身份。由于优秀传统文化自身带有较强的集体仪式感,配合新颖的网络展演形式,村民之间跨越时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得到进一步加强。村民们借助网络,获得了以往常规线下文化传播中无法感受到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作为一种连接,串联了屏幕前的共同体成员。他们借助社交媒体进行点赞、转发、评论等二次创作行为,表达自身的感受,形成集体性特征显著的情感共同体。随着这种集体共鸣的情感交流日益频繁,共同体的规模逐步扩大,团体内成员对于家乡文化的相互解读,其内部凝聚力和相互认同感都得到巩固和加强。
(四)转换公共治理的方式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治理的有效性问题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从治理视角出发,公共文化的传播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治理工具,能够积极推进社会文明风尚的培育。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效能在某种程度上与文化传播的态势直接挂钩。长期以来,文化所培育的共同体意识被认为是基层治理的促进机制,受到了广泛的重视。事实上,农村地区文化活动一直以来都有较强的“行政包办”色彩。一般来说,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是农村文化活动的主要规划者和推动者,在上级行政决策的推动下,举办一些文化传播活动。同时,为了有效考核文化政策的实施效果,有关部门会制定标准化细则,以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实践站、影视放映室等“实体”作为尺度,衡量基层文化工作的有效性。
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传统的文化建设方式导致农民“文化单一性”的问题开始凸显。伴随网络媒体的普及,村内文化活动的内容丰富性和形式多样性逐渐被释放出来。乡镇和行政村都逐渐意识到,突破传统乡土社会的新式农民开始呼吁新的文化治理。互联网背景下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能够激发村庄文化的自主性,为基层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思想意识上来说,农村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从原本边缘弱势的“短板视角”开始向“作为一种有效软输出”的“优势视角”发生转变。将输出的内容进行优化改编、对线上渠道进行拓展等积极尝试进一步激发了文化治理的自主性。文化传播不再是官方的“独角戏”,广大群众在千人千面的网络人际交往中实现了对家乡文化传播的亲身参与和互动改写,营造了“乡村治理的弹性空间”[20](P40)。公共治理的介入,提升了村民共同参与村落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和合法性,激发了农村文化的自主活力,农民与网民的双重身份在网络世界中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的融通。
五、结语
处于城镇化地缘、离散化人口流向、现代化传播转向等时代浪潮中的传统村落,需要回归民族的文化底色,在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的悠久底蕴中寻找出路,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21](P19)。随着数字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迈进,网络媒体被广泛运用于农村文化传播领域是大势所趋。“新式”农民借助移动媒体,结合个人的具体文化实践,将自身的文化情感和价值体验汇聚起来,在线上广泛传播并形成集体认知。线上重塑村落文化共同体,有助于重新恢复乡村文化的“造血”功能,激发文化建设的内生性动力。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根”与“魂”,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智慧结晶,将其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可以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情感取向和精神追求。线上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可以塑造具有共通价值追求的和谐共同体,有利于解决乡村文化发展中的精神困惑,进一步化解农村地区个体之间的思想偏差和社会矛盾。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的良好培育是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举措。线上文化传播“串联起来”的共同体成员,内部一致性特征显著,极大提高了乡村文化振兴中核心要素的可调度性,对于构建基层治理秩序起到了重要而又广泛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