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一县财政局局长,8年敛财3000余万元
2022-07-09宗合
宗合
作为偏远小县城的财政局局长,他暗地里利用职权疯狂捞钱:县城国有粮库争取财政奖励资金650万元,他作为经办的财政局局长“吃掉一半”,索贿高达325万元;企业老板逢年过节给他送礼物,一个老板8年间送给他钱款共计232万元;他将受贿、索贿而来的2000余万元,通过投资、借贷等方式,获得760多万元的收益。
陈德君,1961年4月15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案发前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财政局局长(正科级),2020年7月5日被查。
作为一名边远小县城的正科级干部,陈德君8年间是如何敛财高达3000余万元的?
据法院判决书披露,陈德君在担任县财政局局长的8年时间里,借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大肆收受他人财物。
黑龙江海洋热力集团董事长徐某、克东县宝泉镇红星村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负责人白某等人在中秋节、春节等节前给陈德君送去钱物,美其名曰“过节了,过来看望一下领导”。白某两次共计送给陈德君6万美元,徐某8年间送给陈德君钱款共计人民币232万元。他们通过“围猎”陈德君,谋求能及时、足额得到工程款、项目资金。
除了逢年过节敛财,陈德君还利用资金拨付权力明目张胆地向企业索贿。
克东县是黑龙江省农业大县,每年省级财政给予的农业奖励资金和涉及工程项目的资金都要经过县财政局进行拨付。陈德君盯上了这块“肥肉”。克东县某国有控股粮库的实际经营者李某与陈德君有私交,在一次陈德君到该粮库检查时,李某积极向陈德君争取财政奖励资金,陈德君表面满口答应,暗地里却动起了歪心思,他认为“这些钱如果直接给他们就太便宜他们了,我得从中‘削一刀’,至少削一半”。
于是,陈德君提出,资金到位后需要粮库帮助“处理一些费用”。对此,李某心知肚明,在县财政局给李某经营的粮库拨付奖励资金650万元后,陈德君让李某“拿回来一半”。李某只得先后两次送给陈德君人民币共计325万元。
陈德君不仅大肆受贿、索贿,还将贿款投资牟利。
2016年至2020年间,陈德君将自己违纪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投到克东县恒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产生孳息人民币650余万元;将自己违纪违法所得借贷给齐齐哈尔福瑞达印务有限公司,产生孳息人民币106万余元。
企业老板陈某送给陈德君一间位于克东县保安街鸿富名苑的商铺。为掩人耳目,他将商铺落户在陈某女儿名下,而实际上这套商铺一直由陈德君占有,并由其弟弟代其向外出租,累计收租4万余元。
2021年3月30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德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2月至2020年3月,陈德君任齐齐哈尔市克东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和拨付工程款、项目奖励等财政资金的拨付额度、拨付速度(优先拨付)等方面为企业或个人提供帮助,先后20余次索要、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48万元、美元1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6万余元、407万余元的房产两套,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车位一处。
陈德君案反映出县级财政系统在体制机制方面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县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掌握着管理、拨付财政资金的大权,与财政支付管理不够严格等因素叠加,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陈德君正是利用了财政体制机制中的不完善之处,得以实现自己敛财的目的。比如,财政资金条块分割,钱来自多个渠道;财政审批制度不规范或是流于形式;财政资金流转运作不透明;对财政资金的审核不严、监督不力等。
而縣级财政系统缺乏重要岗位交流轮岗机制也是重要原因。陈德君担任克东县财政局局长长达8年,长期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使得其“地盘”观念变重、“抓权”意识变强,久而久之,把工作岗位赋予的职责当成了个人的权力,产生了腐败问题。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正科级干部竟然贪腐几千万元,这样的案例令人咋舌。
近年来,无数贪腐干部落马,相关的贪腐数额和贪腐手段被公之于众,人们往往会惊呼其手段之隐蔽,惊叹其数额之巨大,这样的“小官巨贪”着实当警惕。其实,很多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尤其是任职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领导时,职位虽不高但掌握实权,他们的一句话、一支笔,往往会决定一个企业是否会获得巨额利润。所以,他们往往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在一次又一次贿赂中,贪腐上百万元、上千万元都有可能。在财务的监管上,一些部门往往不够深入细致,检查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违法乱纪行为。
要想叫停“小官巨贪”,需要多管齐下。一是要加大对干部的约束和教育力度,尤其是对于手握实权的干部,要进行常态化的警示教育。二是加大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以严格的监督、常态化的监管,让一些人无洞可钻。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于发现的线索和蛛丝马迹要一查到底,以精准问责打消一些人的歪念头。
(综合摘编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半岛晨报》《南方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