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能力是轴心
2022-07-06唐静芸
唐静芸
有人说,缺少品德教育,跟孩子缺爱一样可悲。家长应该重视孩子的人格品性教育,教孩子如何做人,因为它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贝多芬曾经说过,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
爱究竟是什么?我们应当爱谁,又要如何去爱?这些问题,父母都可以和孩子好好聊一聊。
与孩子讨论:爱究竟是什么?心理学家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给出的答案是:爱不是一个对象问题,而是一种需要专门培养的能力。据此,父母需要首先明确的是,爱作为一种道德智能,不仅体现为“爱心”,更体现为“爱能”。在与孩子讨论“爱为何物”时,应当引导孩子理解爱的完整意义。这样,孩子才能更好地把爱转换为具体行动。
与孩子商议:我们应当爱谁?自爱是一切爱的开始,父母应当引导孩子爱自己,鼓励他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情绪与需求。但是,自爱不等于自私或以自我为中心,父母同时要教育孩子学会共情,对他人存有同理之心与关爱之情。除此之外,还可以引导孩子爱生命、爱生活、爱世间万物。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爱不是单纯的对象问题,指向的是一种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所以,“爱谁”并非爱的单向输出,强调的是爱的双向关系。
培育孩子爱的能力,送给父母3个锦囊:
以“家风”培育“爱能”。培育孩子爱的能力首要以行动为准则,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构建良好家风,以家风融汇爱、培育爱。以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为例,若父母能够在日常相处中让孩子切实感受到父母之间的爱意,在亲子互动中自然地表达对孩子的关爱,那么孩子便能充分地从家风中汲取爱的能量,进而发展自己的完整人格,这也是“生活德育论”的体现之一。
掌握爱的“分寸感”。古语有云:过犹不及。家庭德育过程中,父母对于孩子爱的能力的培育,还应当掌握好“尺度”与“重量”,即爱要有分寸。身为父母,我们当然要让孩子充分享受爱,但需要警惕落入“一味溺爱”与“以爱为名”的陷阱。一方面,父母给予孩子的爱应当建立在一定原则之上,没有原则、单向的溺爱会削弱孩子爱的能力;另一方面,父母不应当将对孩子的愛异化为占有与操纵,只有尊重他的自由意志与独特价值,孩子才能真正学会如何去爱。
平衡“爱”与“被爱”的关系。在良好的家庭德育中,我们无法忽视“爱”与“被爱”的关系。父母在有意识培育孩子发展爱的能力时,不应一味地向孩子输出自己的爱,也要明确表达自己被爱的需要。一方面,父母可以通过孝敬长辈、关爱他人,给予孩子正向熏陶;另一方面,父母要有意识地创造机会让孩子用语言表达心中的爱,并且激发他用行动表达爱意,比如帮父母主动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在家庭内部建立“爱”与“被爱”的稳定关系基础上,逐步引导孩子从自我中心过渡到了解他人需要,不断提升其爱的能力。
“爱能拯救人——无论是施与爱的人还是得到爱的人”,爱的能力是父母能够给予孩子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