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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2-07-06熊世明

当代党员 2022年12期
关键词:决策法治法律

熊世明

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系统总结了过去5年重庆各方面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出了未来发展要突出抓好的三项重大任务、努力实现的六方面目标和深入推动的11项重点举措,为推动新时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明确了思路、指明了路径、锚定了重点。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做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开启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上来。二是深入学习抓贯彻。切实把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三是全力以赴促发展。紧扣全市大局、着眼发展急需、着力解决问题、维护法治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最稳定最可靠的法治保障。一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用法治护航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用法治方式倾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二是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和动态调整三级权责清单,持续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深化“减证便民”,推动解决“落地难、执行难”“明放暗不放”“后端审批转为前置审查”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三是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能效。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加强产权保护,推进川渝跨区域协同联合执法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快打造西部法律服务高地,着力提升律师、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能级,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一是抓好制度建设集成创新。瞄准高水平对外开放、产业创新发展、资源要素配置等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靠前、找准切口、积极作为,既抓好单项制度创新工作,又注重各项制度创新之间的关联协调,增强联动和衔接配套,形成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准确把握好内容与形式、质量与进度、“大块头”与“小快灵”的关系,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知识产权等领域立法。探索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库,及时开展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推动以“小切口”“小快灵”的政府规章先行先试,保障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有效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和运行,切实增强立法可操作性。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立法,推动优化区域法治环境。

加快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和评估,有效提升决策制定和实施质量。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一支队伍管執法”,切实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快建设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依法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要求,加快推动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助力提升基层履职能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以全周期理念推进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持续实施基层治理“五大行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多元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协商沟通、调处化解和救济救助全周期管理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个“牛鼻子”,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法律服务产品,完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加大“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法治保障,用法治守护群众的高品质生活。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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