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浅析
2022-07-05崔超
崔超
一、时代背景
近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总量现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保障民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人民的水平逐年提高。2020年底,我国已实现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民对衣食住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要求“吃得饱”,现在要求“吃得好”“吃得健康”,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中,“最严谨的标准”处于首要位置,其他三个“最严”是确保“最严谨的标准”实行的重要措施。而且食品安全标准要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更新,以满足最新的社会需求。我国相关限量标准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等。其中,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受关注,源于食品中农药残留与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每天的食品安全。
二、GB 2763修订历程及其特点
(一)GB 2763修订历程
2021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代替GB 2763—2019,并于2021年9月3日實施。10年之内,GB 2763经历了6次修订,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反映了食品安全对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
(二)GB 2763特点
1. GB 2763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
2. GB 2763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突出了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管理。制订或修订了胺苯磺隆、甲磺隆、硫丹、氯磺隆、三氯杀螨醇、杀扑磷、溴甲烷7种禁用农药和丁硫克百威、毒死蜱、氟苯虫酰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三唑磷、乙酰甲胺磷9种限用农药的限量值。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和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
3. 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限量标准显著增加。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国际难题,农药登记积极性不高,无登记用药、无限量标准问题突出,制约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针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与临时用药措施相配套,促进用药登记,制定了阿维菌素等 67 种农药在人参、杨梅、枸杞等特色小宗作物上589项限量。
4.加快完善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2021版GB 2763新增推荐7项配套检测方法,并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有效解决了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
三、新国标发布实施的时代意义
GB 2763—2021的发布和实施意义重大,涵盖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及农产品,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定的1万项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目标任务,农药品种数量约为“十三五”之前的2倍,限量数量约为“十三五”之前的3倍,GB 2763标准制定工作迈上崭新的台阶,同时,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下一阶段农药相关新标准的修制定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会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标准的修制定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制定GB 2763相关标准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GB 2763必将形成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服务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
四、作为农业系统工作者该如何做
我们深知食品安全的意义重大,关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国家的和谐稳定。为此,有关部门要做好新国标GB 2763—2021的学习和宣传,掌握其中的核心要义,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和判定标准。近期,农业农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特别关注“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四条鱼”——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及种植业产品芫荽、上海青等和畜禽产品猪肉、禽肉等农产品的残留超标问题,保证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用农产品。
(责任编辑 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