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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践

2022-07-05何书琴史建军普布宗巴

广东水利水电 2022年6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何书琴,史建军,普布宗巴,黄 东

(1.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州 510635;2.广东省水安全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州 510635;3.林芝市朗县水利局,西藏 林芝 860400)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因成效显著,朗县连续4年在林芝市河湖长制工作中名列前茅,并进入水利部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至今,朗县县域内河清湖净、环境优良,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1 基本情况

朗县地处西藏自治区东南部、林芝地区西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喜玛拉雅山北麓,地理坐标为东经92°28′~93°31′,北纬28°40′~29°29′之间,距拉萨420 km,距林芝市八一镇240 km。东与米林县相邻,南与隆子县接壤,西与加查县近靠,北与工布江达县毗邻。中印边境线长达100 km,平均海拔为3 100~4 700 m。县域面积为4 186 km2,占林芝市总面积的3.6%,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3.5‰(见图1所示)。

图1 朗县地理位置示意

朗县境内属藏东南沟谷地貌,雅鲁藏布江自西向东,横穿县境,将全县划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南部属喜马拉雅山脉北麓,最高海拔为6 157.9 m,北部系念青唐古拉山脉南麓,最高海拔为5 572.0 m,南北两山组成一个巨大“V”型谷地,谷地最低海拔为3 016 m,高差为3 141.9 m。

境内群山起伏,河流十分发育,河流总长度达742 km。地表在河流切割和地质构造的共同作用下,发育成各种地貌类型。县境内地貌划分为高山冰蚀—冰碛地貌,高山流水切割构造地貌,河流阶地堆积地貌以及风沙地貌。

朗县属高原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干湿季分明,雨水集中,无霜期长。县境内日照充足,光热资源丰富,年均日照达2 000~2 500 h,日照百分率为70%~80%,较我国东部同纬度地区日照时数约多1 000 h,日照百分率高20%~30%,辐射总量大1倍左右。加上夜雨每年达80%以上,雨热同季,日较差大而年较差小等特点,植物光能利用率高,生物量积累高。朗县降雨量偏少、且四季不均,年均降水量在350~600 mm左右,多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90%以上,年蒸发量在2 200 mm左右,约为降水量的4倍。干季长达8个月,湿季仅为4个月。

朗县水资源比较丰富,全县水域面积为18 776.9 hm2。其中,河流水面为1 512.9 hm2,占全县水域面积的8.07%;湖泊水面为486.32 hm2,占2.59%;滩涂为291.04 hm2,占1.55%;冰川及永久性积雪面积达16 482.46 hm2,占87.78%。

朗县县域内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流有24条,常年水面面积大于1 km2及以上天然湖泊6个,雅鲁藏布江蜿蜒曲折,横穿县境,各支流以雅江为骨架,向朗县全境纵深辐射,几乎遍布朗县全境。县境内色曲、普曲、金东曲和工字弄曲等24条主要河流,均落实了河长制;藏湖、仁布湖、冰湖、兔子湖、措仁措和珍珠天池等6个天然湖泊,均落实了湖长制。

2 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2.1 “清四乱”成效显著,河湖乱象有效遏制

2018年7月,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向河湖顽疾宣战[1-4]。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道清洁行动四季战役“狠抓河道清洁 推进河湖长制”活动方案》,组织水利及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形成“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开展“清清河湖生态先锋”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对河湖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河湖管理保护中“四乱”突出问题及危害河湖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并对“四乱”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机制化落实,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河湖管理保护中“四乱”突出问题及危害河湖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朗县河长办共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15次,投资15万元,共清理河道16 km、垃圾43 t,投资60万元搬迁临近河道垃圾收集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基本实现。

2.2 强化采砂监管,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结合朗县实际,组织编制《雅鲁藏布江林芝市朗县段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年》,明确县域河道禁采区和保留区占比94.2%,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在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河道采砂有规可循。

落实监管责任,由分管副县长定期召开河道采砂管理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靠实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工作职责。朗县河长办组织编制《朗县砂石整治实施方案》和《朗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设立公示牌明确各级河长及乡镇和砂石企业责任,确保全县采砂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工作,制定巡查检查台账,定期检查县域内3家砂石厂采砂行为是否依法依规。2021年,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并采取问题整改闭环、销号管理,通过“回头看”倒逼整改落实落地。做到审批之外无采砂、可采区之外无采砂、禁采期之外无采砂,河道采砂行为得到规范,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保障。

2.3 注重系统治理,河湖建设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确定无人区河湖名录。实施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5个,投资4 555万元,综合整治河道7.488 km2;投资1 375万元完成“四旁”植树行动;投资800万元完成生态宜居村庄建设;投资645万元完成“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2022年总投资7 193万元的生态治理项目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个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水生生物管理保护。在全县所有湖泊、部分规定水域和河段实行全年禁渔,加强渔业执法检查,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全年开展渔业执法40次,查办违法捕捞案件2起。

2.4 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水质全部达标

落实全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 103万元,积极推动全县5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加快沿江沿河40个村(居)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排水管网10.8 km。加强农牧业区域污染防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便资源化水平,确保县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23个村庄生活垃圾和17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 660座,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100%。建立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覆盖率达100%。

结合实际制定《朗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改方案》,并组织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照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分类处置、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流、渠道等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立清单,对遗留的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封堵,促进了朗县雅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严格按照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目前完成119个取水口核查登记,完成县城重要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评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严格按照“三条红线”要求,通过设立标识牌、架设网围栏等措施,实施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不断加大对水源地保护执法力度。同时科学制定县域生态保护环境监测方案,多次对雅鲁藏布江朗县段等重要河流水质进行监测,水质均优于Ⅲ类,2021年朗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水质达标率为100%。

强化水资源管理。制作流域水系图,及时更新26条县级主要河湖公示牌和33条乡级公示牌,完善并明确河湖基本信息、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电话、目标管理、监督电话、监督举报二维码、河流水系图及河湖长制工作六项任务,切实将水域管护措施落实落细。

2.5 强化监测预警,全面落实防汛责任

朗县始终加强雨水情和安全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效益,县域监测监督、预测预警等智慧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坚决筑牢防汛减灾安全网。目前全县共有自动水位雨量气温站8个、自动雨量站12个、简易雨量站52个,所有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上报率达到90%以上。同时,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汛期始终保持与加查水电站密切联系,科学预测县域内雅江流量,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2.6 完善岸线规划,河湖管理逐渐规范

按照水利部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全县15条县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共设置管理范围线界桩70个、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5个。完成24条河流“一河(湖)一策”和“一河一档”编制工作。编制完成金东曲及色曲两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为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内常态化管理,制定《朗县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河湖长制工作经验

3.1 领导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经费保障

朗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林芝市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谋篇布局,全面推动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朗县县委、政府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新理念,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党组会、河湖长制专题会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多次组织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切实把全县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上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在本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河湖长制专项经费,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保障有力[5-8]。

3.2 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创新制度

为保障朗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朗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实施了《朗县河湖长述职制度(试行)》、《朗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朗县河长巡河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和《联席制度》等制度文件,使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明确了河长的工作职责、履职和述职要求,建立了河长常态化巡河制度[9-10]。

按照《朗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朗县河湖长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河湖长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3.3 加强监督检查,部门联动,上下游统筹协调,机制创新

强化监督检查,把集中督导和日常督导结合起来,把书面督导和实地督导结合起来,把上级督导和自我督查结合起来,把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干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同频共振、有序衔接、互为补充,了解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对重点问题进行实时跟踪,全面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联动督导检查模式。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对检查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3.4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在“联防共治”上下功夫,整合水利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芝市生态环保局朗县分局等相关部门力量,健全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各级各单位始终绷紧“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这根弦,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治标与治本同步”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职责,凝聚工作合力,认真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坚定不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解决问题上,确保形成每条河湖有人巡、有人管、有人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3.5 建立上下游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合力

大力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的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作朗县县级河湖巡河提醒函20份,市级河长巡河2次,县级河长巡河104次,乡级河湖长巡河528次,并已启用智能化APP巡河系统。制定完善《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开展综合调研的方案》,将河长制工作列入县人大监督工作内容,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积极探索跨县河湖长制治理方法,先后与山南市加查县河长办公室和米林县河长办公室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协议,为调解矛盾纠纷、加强巡河沟通协调、治理河湖打下坚实基础[11-12]。

3.6 营造浓厚河湖宣传能力,常态化河湖管护治理

朗县河长办充分利用《西藏朗县》《朗县水利》微信公众号、政府新闻网站、县电视台等平台普及河湖保护知识,深入登木乡、拉多乡、县中小学等开展河湖知识宣传活动8次,发放河长制宣传册2 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标语50余份,制作宣传栏10余个,大型培训4次,报送新闻信息60余条,约稿信息3次,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县乡级主抓、村居为单元、农牧民”为主体,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生态岗位、河湖长制五员治水队伍(专家“指导员”环保“关口员”、校园“先锋员”企业“治水员”、社会“监督员”)作用,实现全县大小河流治理工作全覆盖。对照河长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渠一长”的渠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解决了渠道常规的维护和养护工作。

4 结语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朗县连续4年在林芝市河湖长制工作中名列前茅,并进入水利部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本文回顾了朗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了在高原地区成功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经验,可为类似地区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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