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挑战与路径
2022-07-04马婧
马婧
摘 要:2015-2019年以来,青海碳排放量逐年下降,碳排放强度也表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在能源消耗方面,工业能源消耗量不断减少,但占比仍偏高;在能源结构方面,电力能源生产与消费比重上升,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所下降。在全国实现绿色转型的背景下,青海面临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转型革命等严峻挑战,建议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合理减碳将碳、优化能源结构等方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碳排放量; 碳排放强度;经济发展方式
一、青海省碳排放现状
(一)碳排放量方面
由于目前国内没有公布具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本文借鉴陈智颖[1]等关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即碳排放总量=能源消耗总量*二氧化碳排放系数。通过上述方法估算,从碳排放量和增速来看,7个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平均碳排放量为22522.84万吨,年均增速4.24%;青海平均碳排放量为5086.24万吨,年均增速1.61%,与之相比碳排放量整体偏低,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
(二)碳排放强度方面
碳排放强度是指单位GDP中二氧化碳排放的程度,从理論上来说,该指标越低,说明随着经济的增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越来越低,达到了经济低碳化的效果。通过测算,全国7个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平均碳排放强度为0.67吨/万元,青海碳排放强度为2.05吨/万元,表现为逐年降低的趋势,但与前者相比,指标指数偏高,这表明经济低碳化程度较低。究其原因:近年来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省政府不断加大对环保问题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使得二氧化碳排放量逐渐下降,然而青海地广人稀,地理位置特殊,经济总量普遍较小,如2020年GDP仅占全国的2.71%,导致单位GDP中二氧化碳排放程度偏大。
二、“双碳”目标下青海省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原因分析
(一)工业能源消耗比重仍偏高。
目前,青海产业结构呈现出“三二一”的特点,第三产业发展迅猛,第二产业增速放缓,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基本处于20-30%之间,工业化中期特征显著。受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我省工业构成中钢铁、煤炭、冶金、化工等资源型重工业企业比重较高,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的特征。2015-2019年,工业能源消耗量年均下降1.14%,但其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80%,占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超过98%。同时,从三大产业能源消费量和比重来看,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从2015年3344.28万吨标准煤减少到2019年的3240.57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消耗量不断增长;第二产业能源消费占比从2015年的82.96%下降到78.41%,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消费量占比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这说明我省能源消费比重逐步分化,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费的减少是碳排放量降低的主要因素,但其占比仍偏高,难以满足产业绿色化的高要求。
(二)能源结构亟需逐步优化与完善。
2015年-2019年,青海平均能源自给率为85.34%。在能源生产方面,总量逐年上升,平均生产量为3594.12万吨标准煤,电力作为主要生产的能源,比重约占49.6%;在能源消费方面,平均能耗为4203.76万吨标准煤,从变化趋势来看,天然气和电力消费比重不断提高,石油和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幅度较为明显,由于二者比重的降低,使得碳排放量逐渐回落,电力消费比重的提升则反映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也说明能源消费结构正在逐步优化中。但从消费比重来看,化石能源平均占比为60.39%,电力消费平均比重为39.61%,表明总体能源消费结构仍不够清洁,减碳压力不容小觑。
三、青海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扎实做好碳市场基础工作。
一是围绕国家及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尽快科学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针对钢铁、石化等高碳行业,编制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线图。二是目前国家对于碳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尚未有统一的标准,可通过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统一的碳排放核算体系,为全国碳中和目标预留空间。三是随着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式上线,碳排放权交易范围也将从7个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范围,要扎实做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制定符合省情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二)合理减碳降碳,坚持走低碳绿色化道路。
一是重点控制火电、钢铁、水泥、煤化工、油气化工、电解铝等高碳排放工业的排放量,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低排放的低碳产业集聚。二是加大对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低碳零排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构建循环型、绿色型、低排放、低污染经济体系。三是要综合考虑青海工业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实际情况,避免经济增长与低碳化脱钩发展。
(三)优化能源结构,发挥清洁能源优势。
一是加大对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金融支持力度,以此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二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能源消费量,防止碳排放量的恶性增加。三是通过推介、担保等方式引导多种主体投资低碳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发现可再生能源、碳排放系数较低的化石能源等新能源,同时注重碳减排技术的研发,以保证技术投入的充足性和连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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