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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的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2022-07-01王诗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2年14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数字经济短视频

王诗

摘要:短视频作为数字经济下的红利产业,因其制作成本低,内容丰富多彩、创作边界界定困难,市场又处于网络大环境,所以短视频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侵权事件。也因为维权困难,短视频的版权纠纷问题日益增多,严重阻碍了其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重视短视频的版权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保护制度先行,才能更好促进创作。通过分析目前短视频的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以期促进数字经济下短视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短视频;版权保护

一、数字经济下我国短视频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短视频行业发展速度惊人。根据《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1]显示:如图表2-1,截止2020年6月,中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突破9亿,网民使用率为95.8%,其中短视频用户约为九成,用户规模为8.18亿。

(二)市场价值潜力巨大。如图2-2所示,2019年我国视听行业市场规模为4541.3亿元,其中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占比最高,达1302.4亿元,同比增长178.8%,增速最快,发展迅猛。

(三)侵权事件逐年上升。如表2-1,12426版权监测中心[2]监测到包括影视剧、综艺、娱乐赛事、动漫等类型4894件作品中,疑似侵权链接1406.82万条,电视剧作品单部作品短视频侵权量较大,达到5991条。

二、数字经济下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短视频版权认定挑战。由于独创性标准不明的问题,在短视频著作权纠纷中过于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长此以往可能會导致司法不公的问题。此外,和其他法律条文不同,独创性的定义比较抽象且复杂,很难用既定的程序或规定标准对其作出详尽的概述。加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独创性的内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成千上万和各式各类的短视频各有特色,很难用一种普适性的标准将其尽数囊括。作品独创性必须具备独立性,而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界定作品的独创性。

(二)创作者版权意识淡薄。由于有的创作者版权意识淡薄,并未了解短视频版权保护的相关知识,甚至不懂得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导致有时候被侵权而不自知,甚至有些用户间接成为侵权者,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转载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短视频版权保护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目前的短视频版权保护机制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介于目前网络短视频多而杂,现有技术难以对其进行准确数据捕捉和界定。二是关于对短视频平台的义务和是否帮助侵权等问题界定也不清晰,特别是在短视频平台在利用“避风港原则”申诉时可能会使平台轻易逃脱责任,短视频平台也就无法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自然无法达到利用短视频平台企业协助共创优质短视频网络运营环境的目的。

(四)短视频版权法律依据缺乏。目前我国关于短视频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还缺乏一个可以完全针对短视频侵权案件的保护适用规范[3],没有确切的模板或规定可以遵循。另外还缺乏短视频作品认定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界定短视频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判定法律法规。

三、数字经济下完善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借助国内外经验完善短视频版权认定标准。可借助国内外相关经验,适当引入短视频版权认定的理论原则,补充和完善我国短视频关于作品认定和独创性认定标准。一是明确短视频独创性标准的认定要合理适中,体现自己独特的思想即最低限度的独创性,即可认定为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4]。二是从目前的独创性认定标准来说,缺乏对独创性具体详尽的规定描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特殊案件的审理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而不是机械的按照某一既定标准认定短视频作品的独创性。

(二)提升大众短视频版权意识。一是用户自己在创作短视频的时候要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在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视频、文字作品时要征得原创者本人的许可,不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用户在改编、引用他人作品时,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要注明出处或来源,不能侵害他人的版权。三是用户在创作完成作品发布时应该在相关自媒体信息管理运营平台上登记署名自己的作品,可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利用互联网建立统一完善的短视频监管体系。针对目前短视频监管力度缺乏的问题,可借助互联网的区块链技术建立统一完善的短视频监管体系。区块链技术因其“去中心化”“开放性”“独立性”“安全性”“不可抵赖性”的特点,不再受制于传统的数据中心化技术,可以通过追溯网络短视频的最初来源打击侵权行为,与短视频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度契合,可用来降低短视频被侵权的风险。

(四)完善短视频版权法律法规制度。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侵权行为目前采用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和详尽事例等方法,无法对短视频版权事实行为进行可靠的计量。因此针对和短视频版权相关的问题,譬如侵权判定,认定边界,侵权责任,处罚力度等问题,应该广泛开启征求意见稿,加快相关立法进程,落实目前短视频版权的法律问题和相关司法解释,切实解决短视频版权等实务问题。

四、结论

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经济下的短视频有更多向上发展的可能性和无限性,但避免不了随之产生的短视频侵权问题。因此选择合理的方法界定短视频的独创性问题,利用互联网对短视频行业有效监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短视频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宣传,提高国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以为短视频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优质的网络市场环境,逐渐形成良性的网络文化产业链,以期促进我国成长为强盛的知识产权大国。

参考文献:

《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发布[J].青年记者,2020(30):105.

《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成都:12426版权监测中心,2020-11-27.

李慧南.短视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的思考[J].法制博览,2021(04):34-35.

周书环.我国短视频著作权纠纷的现状、问题及其完善建议——兼评近两年的司法案例[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3):1-7.

项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编号:clgycx 20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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