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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擘画

2022-06-30赵志勋

关键词:共同富裕差距蛋糕

赵志勋

(平顶山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是破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1]3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增长,据初步核算2021 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 143 670 亿元,全年人均GDP 达到80 976 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2]。党的十八大以来,9 899 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全面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3],开启了 “第二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新征程,迎来了促进共同富裕的新阶段[4]5。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阶段也积累了许多社会矛盾,对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新挑战。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收入分配差距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已经到了必须着力解决发展差距过大、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阶段。国家综合国力的跃升奠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使得防止两极分化成为现实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技术条件,经济增长动力的匮乏也要求我们采取措施以实现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是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5]12。新发展阶段并没有改变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实现共同富裕仍然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因此,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而制度是管根本的、长远的,构建有效制度体系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新发展阶段需从制度体系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制定阶段性目标、分析影响共同富裕的问题,通过 “试点” 制度创新构建相关制度体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根本保障。

一、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

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所有社会形态里,这一理想从来没有实现过。由于私有制和剥削阶级的存在,注定了在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所有私有制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的。而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才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创造了根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大力发展生产力和按劳分配三大制度消除贫困,这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毛泽东通过革命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形成了 “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的共同富裕方法论,勾勒了全面建设小康 “三步走” 的战略目标。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共同富裕,为实现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理论遵循。党的十九大对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 “两部走” 战略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 “三个五年” 计划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进行了科学细化,对实质性进展的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划设计[6]1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对促进共同富裕进行了详细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阶段性目标和制度设计等纲领性文件。

(一)阶段性目标的科学规划

依据实现共同富裕的不同程度,共同富裕目标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目标,即划分为2025 年、2035 年和2050 年三个历史节点制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7]48。第一阶段目标,到202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并取得新进展,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取得新突破,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逐步构建,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三大差距逐步缩小;第二阶段目标,到2035 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开花结果,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成果和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定型成熟,一些主要指标发生显著变化:人均GDP 将达到2 万美元,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50%;第三阶段目标,到2050 年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三大差距明显缩小,城乡之间人民生活环境、生活品质、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趋同,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扎实构建,全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在70%左右,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和收入差别明显消失[8]。

从总体上分析,上述阶段性目标规划是科学的和可行的。一是2020 年我国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强大的综合国力提升为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愈发彰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治理能力,能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共同富裕战略安排与我国 “十四五” 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有效衔接能够扎实推进。

(二)相关衡量指标体系的系统设计

完成阶段性目标需要设计相关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综合考虑中等收入人群所占比重、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和人类社会发展指数等国际相关指标体系,以有效进行历史比较和国际比较。对标国家 “十四五” 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指标体系,具体设计指标体系以2035 年为时间节点设计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生产力、发展机会、收入分配、发展保障和人民福利等方面进行衡量(见表1)。其中,生产力指标综合考虑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等相关指标;发展机会指标主要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新增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方面进行衡量;收入分配指标综合考虑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等相关因素;发展保障指标主要从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妇死亡率、学前教育毛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基本保险参保率和人均预期寿命等方面进行评价;人民福利指标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和人类发展指数等方面进行衡量。

表1 我国促进共同富裕指标体系与主要指标(2020—2035)

总体设计指标评价体系既契合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需要分阶段实施的现实国情,又符合接轨国际相关指标进行国际比较的现实需要。这些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有中国特色原创性的预期指标,而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约束性指标。国家能够通过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动态地综合评价,能够反映促进共同富裕的动态演进历程和真实实现程度。

二、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问题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已经擘画,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资本利得与劳动所得失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加大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相关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着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对之进行科学分析并加以认真解决。

第一,资本利得与劳动所得失衡。我国家庭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初次分配。改革开放以来,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资本利得和劳动所得处于不平衡状态,资本利得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而劳动报酬收入总额占GDP 的比重却一直下降。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左右的速度长期高速增长,但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却没有同步提高。我国的劳动报酬率从1978 年的49.7%上升到1989 年的58.1%,从 1989 年的 58.1%下降到 2007 年的 39.7%,从 2007 年的 39.7%上升到2015 年的47.9%。总体而言,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GDP 的比重偏低,直接导致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绝大多数人与以经营性和资产性收入为主的少数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我国企业收入占 GDP 的比重依然较高,2012 年为 38.5%,2015 年仍高达37.3%[9]76,造成了资本等要素的所有者与劳动者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

第二,区域发展不平衡。近年来,我国区域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严重,主要表现为南北分化明显,经济增速 “南快北慢” 、经济份额 “南升北降” 的态势持续,各板块内部也出现明显分化。2020 年我国东部五省(直辖市)的人均 GDP 达到 10.5 万元,西部六省(自治区))人均GDP 为5.3 万元左右;东西部地区之间人均GDP 差距已由 2000 年左右的4 倍逐步缩小到2 倍左右,但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10]372。2020 年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异系数远超欧美发达国家的20%,仍然在40%左右;从四大板块来看,2020年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 239 元,而西部地区仅为25 416 元,收入倍差为1.62 倍[11]88。

第三,城乡差距加大。2020 年,我国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是2.5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 834 元,农村为17 131 元。尽管我国存在着逐年下降的趋势,但缩小城乡差距仍然任重道远。中国财富基尼系数从2000 年的0.599 持续上升到 2015 年的 0.711,随后有所缓和,降至2019 年的0.697,但2020 年因新冠疫情冲击再度上升到0.704。总体上,我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偏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主导的城乡分割体制和机制,另一方面是我国再分配机制对城乡差距存在 “逆向调节” 作用。我国的再分配收入逆向调节作用远大于再分配支出的正向调节作用,制度性差异总体上扩大了城乡差距。

第四,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从表2 分析,2009 年中国基尼系数达到 0.490,2010 年达到 0.481,2015年下降到 0.462,2019 年达到0.465,2020 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基尼系数达到0.468。总的来说,从2000 年以来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连续多年超过国际公认的0.4 警戒线,反映了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12]1。

表2 1981—2020 年中国基尼系数

现阶段如果不能有效地扼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蔓延,将会给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的弊端正在激发人们对共同富裕的渴望,实现共同富裕正在成为人们的现实要求。因此,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从整体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分阶段、有侧重地进行实施。实施促进共同富裕的 “典型试点” ,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将成为新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

三、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在区域均衡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缩小收入差距等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具备了实现共同富裕先行先试的基本条件。2021 年6 月至7 月国家和浙江省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开启了浙江省先行先试实现共同富裕的新探索。

(一)提出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的战略任务

共同富裕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是一条通往未来的崎岖之路,需要破解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面积较小、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在高水平共同富裕探索中取得了实践成果,具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独特优势。浙江省积极承担新使命,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创造性系统性落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提供 “浙江方案” 。其可以分为两个节点:第一阶段到 “十四五” 末,浙江省域内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 “四大战略定位” ,在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的目标,为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基本思路和实践路径,到2025 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普遍性经验和阶段性成果。第二阶段到2035年浙江省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城乡、行业、区域协调发展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五大文明” 全面得以提升,构建较为完善的共同富裕制度体系,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基本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

(二)构建促进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的制度体系

围绕共同富裕目标,在 “破旧立新” 中进行先行先试,以 “扩中” “提低” 改革探索缩小收入差距,构建促进浙江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

第一,构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实现共同富裕, “做大蛋糕” 是物质前提,而 “做大蛋糕” 必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坚决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体现发展平衡性制度、发展协调性制度和共享发展成果的包容性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奠定共同富裕的基础。

第二,构建三次分配协调性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实现共同富裕, “分好蛋糕” 是根本保障。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依托市场机制完善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创新要素的实现形式,赋予科技人员拥有成果转化收益权,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加大省级财政对乡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税收调节功能,设立公益慈善组织信托专户,构建 “蜂巢式” 公益慈善机制。共同富裕的难点是低收入农户,对低收入农户要给予创造发展的机会,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场地设备、资金技术等优势,组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低收入农户” 长效帮扶共同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

第三,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制度体系。实现共同富裕,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是关键所在。浙江省立足从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入手,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制度体系,建立 “以村民土地入股的利益联结” 机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把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方式转变为连片开发、规模化运作,采取 “薪金+ 租金+ 股金” 的收入新模式,共同打造乡村产业田园综合体,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四,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评价体系。通过基尼系数(以0 为完全平等基准)、S80/S82 指标和人类发展指数(HDI)结合,实时地引入了收入不平等指数、性别不平等指数、多维贫困指数三个新的衡量指标,并使用预期寿命、教育水平、生活质量甚至满意程度等作为指标,更加立体地反映社会的共富情况[13]1。参照国际上通用相关标准,将生产力发展、公平发展机会、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和人民福利等相关指标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从促进共同富裕的 “质” 和 “量” 方面构建符合浙江特色的评价体系[14]11。以此为依据,对浙江省不同地域实现共同富裕的程度进行动态的评估。

(三)形成促进共同富裕 “浙江方案” 的示范效应

促进共同富裕的 “浙江方案” 依据中央通过的先行先试授权,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以中等收入为主体的 “橄榄型” 社会结构,为研究共同富裕问题提供示范效应。该方案立足浙江的具体省情,重点破解三大差距等突出问题,闯出一条促进共同富裕的新道路,为全国范围内推广系统高效的共同富裕制度体系提供理论经验和有益参考。

第一,通过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以全域创新体系引领质量变革,以数字化变革引领效率变革;推进制造业产业链迭代升级体系化,培育 “415” 先进制造业集群、 “新星” 产业群;推进 “亩均论英雄” 改革,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建立高度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等推动动力变革。通过平衡性、协调性的发展加速缩小城乡差距,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经济结构支撑体系。浙江省从生产力、高科技、创新要素、市场主体和政府支持等方面推荐产业升级、供应链升级和价值链升级,通过做大 “蛋糕” 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

第二,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政策促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积极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注重激励生产性、知识型劳动所得,激发各类生产要素活力;减轻中等收入群体支出压力,合理优化社会结构;创新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的途径和方法;推动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全面实施;精准性地调节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正确认识第三次分配的补充性作用,完善慈善捐赠治理结构,健全 “善行浙江” 公益慈善机制。

第三,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构建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发展普惠制婴幼儿托育制度,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行 “教育大脑+ 智慧学校” ,推进 “融合教育” ,打造未来教育场景;实施 “健康大脑+ 智慧医疗” ,深化 “三医联动” “六医统筹” 改革,实施健康浙江行动;省级统筹各类基本保险,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医疗补充保险;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第四,通过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形成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依托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城乡之间产业融合、空间融合和要素融合。一体化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推进 “十城赋能” ,加快建设四大都市圈;推进 “百县提质” “千镇美丽” 工程,建设新型城市新模式。总之,浙江需要从理念、体制、制度、机制和政策等方面进行城乡协调发展的顶层设计,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为抓手,通过开放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而实现共同富裕。

四、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制度体系的全面构建

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既需要 “做大蛋糕” 和 “分好蛋糕” ,又需要统筹好 “做大蛋糕” 和 “分好蛋糕” 两者的关系。从理论上看, “做大蛋糕” 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是 “分好蛋糕” 的物质前提; “分好蛋糕” 也是进一步 “做大蛋糕” 的激励基础。共同富裕就是要统筹处理 “做大蛋糕” 和 “分好蛋糕” 的两者关系,通过 “分好蛋糕” 进一步 “做大蛋糕” ,实现二者动态兼顾、相互兼容,实现共同富裕的良性发展[15]5。从实践上看,我国不仅要构建 “做大蛋糕” 制度体系,而且要建立 “分好蛋糕” 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

(一)构建 “做大蛋糕” 的制度体系

我国要构建 “做大蛋糕” 的制度体系,必须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做大做强公有制经济,充分激发劳动、技术、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从而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制度体系。

第一,健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制度。一方面它有助于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优势,在宏观层面从国家整体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最大限度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收入;另一方面,在微观层面发挥市场机制能够实现最优化配置资源的长处,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地释放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生机活力。健全壮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制度体系,能够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再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上的功能;而完善鼓励、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益的补充。

第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实现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有机结合,实现 “有形之手” 和 “无形之手” 的有效配合。在新发展阶段,需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与国外循环相互贯通的新发展格局。适应新发展格局,通过构建更高水平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科学规则高度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以破除阻碍市场发展和要素流动的各种障碍,形成能够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公正平等地获取生产要素,让需求更好地引领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

第三,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制度体系。这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根本保障。以高质量发展解决好三大差别,缩小东中西部收入差距、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缩小行业收入差距。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做大蛋糕” ,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的生产力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中推动城乡融合,打破行业壁垒和垄断,以有效竞争推动行业收入差距缩小。总之,实现共同富裕,要先从生产力第一线,从供给侧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从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从城乡要素循环和行业协调平衡上去解决,从基础上推进共同富裕。

(二)构建 “分好蛋糕” 的制度体系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 “做大蛋糕” 问题,更重要的是 “分好蛋糕” 问题。从理论上讲, “分好蛋糕” 是国家对市场经济引起的收入差距进行纠偏和矫正,通过推行制度性社会再分配弥补 “市场缺失” ,通过 “分好蛋糕” 进一步 “做大蛋糕” ,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从实践上讲,在新发展阶段,为适应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必须构建 “分好蛋糕” 的制度体系,形成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体系,为 “分好蛋糕” 奠定制度基础。

第一,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初次分配是基础,要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追求效率;第二次分配是关键,是政府主导的矫正性调节,是一种具有明显调节功能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是基于自愿原则的补充性分配,主要包括捐赠、慈善和志愿服务等。需要协同发挥三种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功能作用,形成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格局。其一,构建 “有效市场” 主导的初次分配制度。第一次分配主要通过有效市场初次分配,由市场机制主导的要素分配,注重的是效率,主要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市场的机制来运行。通过市场化发展进一步拓展共同富裕的主体覆盖性,发挥市场规律的功能和效用,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效率,创造更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其二,构建 “有为政府” 主导的第二次分配制度。第二次分配主要是由有为政府对初次分配的结果进行矫正性调节,注重的是公平原则。第二次分配着眼于起点和结果不公平、着眼于机会不公平的局限性,通过税收、基本公共服务和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对初次分配进行矫正和调节[16]54-55。其三,构建 “有爱社会” 主导的分配制度。第三次分配讲自愿捐赠,主要是指基于道德信念的自愿性质捐赠。其核心是调动社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效地参与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

第二,形成科学合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者的收入拉下来,而是要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上去。其一,构建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构建常态化扶持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制度,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做好托底的文章,并逐步把托底的 “底” 抬高,实现资本性收入和劳动收入之间的平衡。其二,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合理扩容制度。大力实施产学研制度,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做到术业有专攻、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构建实习、见习和顶岗制度,使之尽早适应社会需要;构建技术工人常态化的培训制度,形成技术工人薪酬待遇逐步提升制度,增加技术工人队伍的吸引力;改进政府治理模式,推进 “放管服” 改革,提升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主的营商生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常住地管理制度改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家落户问题。其三,构建对过高收入群体进行合理调节机制。积极推进房产税,开征遗产税,完善个人收入调节税,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阻止资本野蛮生长,为资本设置负面清单和 “红绿灯” ,有效规范资本性收入的管理。

第三,深化 “分好蛋糕” 制度改革。面对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的趋势, “分好蛋糕” 制度改革要坚持破立并重、循序渐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推进。其一,规范高收入群体制度。深化改革房产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优化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国家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国有资本和公有资源收益调节力度,严格取缔非法收入。其二,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深化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制度改革,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益。其三,构建积极从事公益慈善的制度体系。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等方面鼓励企业家、社会成功人士,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更多参与社会捐赠,回馈社会。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工程,需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提升共同富裕覆盖率和普惠性。我国需要从构建劳动收入合理增长制度、完善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制度、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产权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

第一,构建劳动收入合理增长的制度。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要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实现劳动收入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落实建立与生活费用提高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联动调整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权益。发挥政府和工会在劳资谈判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劳动和资本的矛盾。构建对资本的引导约束制度,资本本性就是不想 “做蛋糕” ,只想 “分蛋糕” ,必须通过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让资本发挥服务于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注重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严格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让职工工资随着物价、GDP的增长而增长,并使企业高管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等指标挂钩,以确保职工工资收入随着劳动生产率、利润的增长而增长。

第二,完善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有机结合为消除对抗性的利益分割提供了客观条件,促进了更大范围内和更高程度上的自觉调节,为实现 “全国一盘棋” 和 “集中力量办大事” 提供了根本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目标、制度必须是满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因此,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制度突破传统宏观经济理论的结论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范式,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通过个人调节税、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增强社会公平的调节力度,增加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个人所占比重,形成更加合理的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制度不仅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策,而且要包括计划、法律、行政、产业等相关制度政策,实现间接调控与事先的直接引导相结合。

第三,构建公平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从人的全生命周期出发,加大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收入分配等宏观和微观层面对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打造符合新时代中国国情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商品房、公租房和农村自建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体系,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体系的均衡配置;形成 “先富带后富” 的有效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也需进一步完善,形成有效合力并推进系统集成。

第四,完善相关产权制度。要健全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的机制,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激励创新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等技术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制度体系[17]66。国家需要通过加强和健全产权制度,增加技术要素和知识要素在分配体系中的权重,进一步提升知识型和技能型收入所占的比重,形成知识、技术分享生产率提高成果的有效机制。

蓝图已擘画,奋进正当时。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核心目标,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新发展阶段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全新阶段,其战略擘画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寻找发展和分配问题的平衡点,通过构建科学的分配制度体系、政府精准调控制度和第三次分配制度实现共享发展,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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