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炮聚将:清前期的北京信炮
2022-06-27王子涵
王子涵
顺治初年,清廷在中原的统治尚不稳固。为了保证北京的安全,清廷仿照盛京旧制,在京城设置了用于军事报警的信炮,以便驻京八旗可以迅速聚集御敌。这一措施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的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完备的信炮制度。学术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已较为成熟,但通过翻阅清代档案,仍可发现一些北京信炮制度尚不为人熟悉的内容。
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并定都北京。但当时清廷在关内的根基不稳,南方反清势力仍具备一定实力。因此,清廷急需提高北京地区的防守能力。顺治十年(1653)十一月十四日,兵部尚书噶达浑言:“前在盛京时,凡遇紧急之事,以鸣鼓为聚众之信号。及至京城,因其地域辽阔,于煤山设炮以为信号,后停止。今天下虽平,但恐一旦有警,无信以集众。”[1]由此可知,在清廷进入北京伊始,便曾在煤山(今景山)短暂地设立过用于报警的信炮,因此噶达浑建议在京城白塔山和内城九门重新设置信炮。十八日,郑亲王济尔哈朗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2]在两人的建议下,清廷制定了如下体制。
首先,在京师的北海白塔山与内城九门各设五门信炮,若遇紧急事件,需奉有上谕或由兵部遣人持大内所藏金牌(金牌上有“奉旨放炮”字样)至白塔山,守炮官兵见金牌鸣炮。一旦白塔山鸣炮,九门信炮需全部响应。若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上报,则“各于有急之处举炮,闻炮声则各炮台皆举炮”。白塔信炮以八旗汉军两翼信炮官2人、领催2人、骁骑16人守卫看管,九门信炮则由各门原有官兵中派人看管。另于白塔山及内城九门各竖立五根旗杆,白天悬旗,夜晚悬灯。其次,八旗官兵闻信炮声后“皆披甲”,值班者留在原处值班;不值班者,八旗“左翼于紫禁城东华门,右翼于西华门外齐集,内府参领、佐领各率护军、骁骑于紫禁城北门外齐集”。八旗前锋、护军官兵以旗为单位,“两黄旗于地安门,两白旗于东安门,两红旗于西安门,两蓝旗于金水桥齐集,”各旗都统、副都统“率所属官兵于适中之地齐集”。都统和前锋、护军统领赴午门听令,如正官无人,则由副职代替;步军协尉率領步军尉、步军在城墙上环立,以备警卫。再次,参与议政的宗室王公,和硕亲王领15人,多罗郡王领10人,多罗贝勒领8人,固山贝子领6人,赴午门外本旗护军齐集之处待命。不参与议政的宗室王公也各有安排,其所属兵丁于本主府门前集结备战。
由顺治年间所定的信炮规制可见,京城信炮是调动八旗官兵和宗室王公的总信号。在皇帝或兵部传信鸣炮后,白塔山信炮率先鸣炮,内城九门信炮随即响应。此时八旗官兵以旗为单位,迅速在南至金水桥、北至地安门、东至东安门、西至西安门这一京城核心区域集结,拱卫皇帝。而宗室王公、侍卫、前锋营长官、护军营长官和各旗都统、副都统也需在紫禁城周围齐集,待命听调。
顺治朝设立的白塔信炮制度虽然包括了信炮官制、鸣炮规定和八旗的配合措施等内容,但并不完善,此后数朝对该制度进行了补充。
(一)信炮官制
京城信炮以白塔信炮为主,因此清廷设立了专门的官制。白塔信炮长官为信炮总管。由上文可知,白塔信炮初设时由两翼信炮官2人管辖,但至晚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前便已设置信炮总管的实缺。信炮总管,八旗总设1员,秩正四品。信炮总管之下设司信炮官8员,八旗各出1员,秩正五品。监守白塔信炮的官兵,八旗“每旗设炮手四名,拨什库四名,甲兵十六名”,均在八旗汉军领催、炮手和步军中选拔充任。乾隆八年(1743),御史西成认为看守信炮官员职责闲散,且无法考察其勤惰与否,于是奏请添设专管官员进行稽查,并由步军统领管辖信炮事务,从此步军统领衙门开始掌管京城信炮。[3]嘉庆十八年(1813)十一月,经军机大臣奏请,于白塔信炮再添置6名副都统,负责夜晚轮班值宿,防备紧急事件。
(二)信炮金牌制度
依顺治旧制,白塔信炮官员见金牌鸣炮,金牌藏于大内,上书“奉旨放炮”字样,但该制过于简陋。嘉庆十八年(1813),大学士勒保奏请改造白塔信炮金牌式样,定为可分可合的左、右两扇,以象牙制成,右扇存于大内,左扇交给紫禁城内值班王公大臣保存,并在换班时交接,不可遗漏。若遇事需要取用金牌,必须由值班王公、内大臣、文大臣、武大臣、前锋护军统领等五人会商,将左扇金牌送入大内与右扇金牌比对,左右相符再将金牌交出。若皇帝不在京城,便将大内所藏右扇金牌交与留京王公大臣保管,有关金牌的一切事务也由留京王公大臣和值班王公大臣协商办理。[4]
(三)八旗汛地的固定
清代规定八旗在北京内城分区驻扎,各有巡守区域即八旗的汛地。八旗汛地体制与信炮制度相互配合,信炮响后,八旗官兵迅速在各旗汛地聚集。其中,镶黄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鼓楼迄东至新桥,自新桥大街北至城根府学胡同东口;正黄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鼓楼迤西至新街口大街,由城根至马状元胡同西口;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府学胡同外大街迤南至东西牌楼报房胡同东口;镶白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报房胡同迤南至东单牌楼;正红旗满洲、蒙古、汉军在马状元胡同口外大街迤南,至西四牌楼羊肉胡同东口;镶红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羊肉胡同迤南至西单牌楼;正蓝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东单牌楼至崇文门,自金水桥往东至城根;镶蓝旗满洲、蒙古、汉军汛地在西单牌楼至宣武门,自金水桥往西至城根。[5]八旗汛地的固定,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炮响后八旗官兵集合的效率,不致因地点的含混不清而延误军情。
(四)城外官兵驰援京城
京城信炮响后,在京郊驻守的八旗官兵也要火速驰援京师。按制,信炮响后由步军统领派遣3名章京,再各自带4名官兵,持令箭飞马出城。其中1名章京赶赴圆明园,通知圆明园护军衙门“加谨守卫御园”,并令中营副将率领官兵沿围墙巡逻警戒。另外2名章京分别赶赴蓝靛厂和香山,通知外火器营和健锐营,令外火器营官兵向阜成门进发,健锐营官兵向西直门进发,在城门外驻扎以备调遣。[6]
(五)《白塔信炮章程》的制定
曾于嘉庆朝任步军统领的英和在《恩福堂笔记》中记载,他在上任初期检查旧档时曾发现雍正年间隆科多的一件满文奏折,其中详细记载了京城信炮制度的内容。当时这封奏折曾被传抄给各衙门备存,但由于日久年深,嘉庆时期已经无人知晓。于是英和把这封奏折译成汉文,起名为《白塔信炮章程》,再次传抄京城各衙门备存。[7]今天,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还藏有时间相同、内容连贯、字迹一致的两份档案,通过内容和时间判断,二者应是同一封奏折即英和整理的《白塔信炮章程》。[8]
隆科多总结京城白塔信炮制度的原因,雍正三年(1725)清世宗曾经谈及。其言在京城设立信炮是为了预防紧急军情,但由于设立日久,年岁稍小的八旗官兵都已不知信炮的作用,更不知信炮响后如何备战。因此,隆科多才整理了一套白塔信炮规制。[9]而嘉庆朝京城治安的混乱,使其意识到京城的守卫亟待加强。故在英和将《白塔信炮章程》进呈御览后,将之作为定例,誊写、颁发给京城各衙门遵行。
京城白塔山和九门的信炮有相同的规制。据嘉庆《大清会典》记载:“信炮上下若一,重自四十斤至八十斤,长自一尺六寸至一尺八寸,不锲花文,隆起四道。”[10]再查嘉庆朝《大清会典图》所录信炮图样,可知京城信炮为直筒铁炮,上下粗细相同;炮身无花纹,但有四个棱,四棱间隔距离相等,无底座与车轮。今北海公园白塔下仍存有三门信炮,其中两门与该记载相同。
清代为了防止京城各门的城防火炮因损坏而无法使用,规定需定时修护,信炮也概莫能外。《钦定军器则例》载,白塔山及九门城上的信炮如有损坏,由造办处修理,其中铁铲、火针木、榔头、黄布灯套、麻刷、炮帽、号杆、无量杆、龙旗、号灯灯绳、号杆绳、火绳、火药信、火药、烘药、白蜡等物都有各自的修理年限。当然,其中最重要的是信炮的修理和更换。在《钦定军器则例》中只提及“出有情形,随时奏明交造办处修理”,并未说清如何修理,但从道光二十九年(1849)京城九门信炮的一次修护工作中,可察其端倪。这年四月初九日,清宣宗令八旗汉军都统详查京城各门信炮损坏的情况,经奏报可知,京城九门的45门信炮中,正阳门、安定门、德胜门各有1门信炮损坏,朝阳门有2门信炮无法使用,因此步军统领衙门将此情况通报给内务府造办处。[11]收到步军统领衙门的咨文后,内务府营造司在东安门内的枪炮处搭盖棚座,铸造信炮。五月,内务府造办处奏请多制造5门信炮作为备用。八月,10门信炮铸造完毕,清宣宗先后派遣了内务府总管郎中德双和专门试炮的大臣,在德胜门外试放信炮。[12]在试放没有问题后,将信炮“粘封印花”,并注明各炮需用火药分量,在内务府造办处备案。至于信炮所用火药,旗杆所用灯、旗,固定存放在京城内九门城上专门设立的106所房间中。
信炮除在新铸后需要试放外,平时并不与其他火炮一同定期演放。清制,每年秋季为演放京城各门火炮之时,“除各城信炮,并例不出演之千斤以上炮位,及历年久远存贮各炮……运赴芦(卢)沟桥用碎丸演放一次”。[13]可知在演放京城火炮时,信炮不在演放之列。
信炮制度之所以在清前中期得到延续,应是几代清帝出于居安思危的考量。正如清高宗所说,白塔信炮除预防紧急事件外,还可以“睹此知惧,凛天命、畏民碞、戒盛满之志,系苞桑之固。则信炮之制,岂非祖宗之良法美意,萬世所当慎守者乎?”从此言不难看出,在清帝眼中白塔信炮制度可以为统治者带来危机意识,平日常怀“凛天命、畏民碞、戒盛满之志”,于行政时可时时警惕。故几代帝王均表现出了对白塔信炮的重视,不容有错放、乱放之事发生。如乾隆八年(1743)十月,奏事太监王常贵、张玉柱向外传播有人取用“信炮东西”,次日清高宗训斥道:“倘外边传知八旗忽然放起信炮,成何事体?此错关系非比别事。”[14]遂将二人严加治罪。
虽然清廷对京城的信炮制度非常重视,但由于清前期京畿地区基本没有发生过战事,信炮也鲜有机会发挥作用。至清末,八旗军战斗力严重下降,导致其根本无法拱卫京师、保卫皇室。如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的两场战争,皆以北京城的陷落而告终。因此,在重视京畿、居安思危这一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京城信炮制度,是基于驻京八旗军队保持强悍的战力,一旦八旗军腐朽堕落,信炮制度再为完善,也会丧失其鸣炮聚将、召集作战的作用。
注释及参考文献:
[1]噶达浑,题请京城应设信炮以传信事,内阁满文题本,档号:02-02-019-001250-002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2]济尔哈朗,题为议定于白塔内九门各设信炮五门并派官兵看守事,内阁满文题本,档号:02-02-019-001250-002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3]西成,奏为八旗信炮官宜有统辖事,军机处奏折,档号:03-0378-02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4]勒保,奏为遵旨查大内所藏白塔信炮信牌式样事,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1696-04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5][10][13]大清会典[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册79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卷八七,820-821;卷五二,498-499;卷八七,819.
[6]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册81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188.
[7]英和.恩福堂笔记(卷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57-58.
[8]呈京城白塔信炮章程,军机处奏折,档号:03-1696-059;呈白塔信炮章程,军机处奏折,档号:03-1696-06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9]清世宗实录,卷33,雍正三年六月己卯。
[11]春山,为查验正阳等九门存贮信炮损坏轻重情形修理补铸事致造办处等,内务府呈稿,档号:05-08-030-000324-001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12]为德胜门外黄亭以南褡裢坡地方试放信炮知照步军统领衙门事,内务府呈稿,档号:05-08-030-000326-00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14]国朝宫史[M]//故宫博物院.故宫珍本丛刊(册312).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42.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