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民意通”:开门立法 直通民意
2022-06-23杨鸣佳马颖文
杨鸣佳 马颖文
“法者,治之端也。”2021年以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破解民主立法信息“壁垒”,在省人大地方立法综合应用中的整体框架下,探索建立“立法民意通”多跨场景应用,打造地方立法数字化改革的台州样本。
“立法民意通”多跨场景应用以驾驶舱为统领,整合“基层直通”“焦点畅通”“协商互通”“民意融通”“研判精通”,形成民意征集闭环,通过浙政钉、浙里办、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网站等多端进入,构建“1+3+5+N”的整体应用架构。
“民意调查问卷上线仅20余天,法规草案的公众阅读人数达到50余万人次,12万余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征集到调研问题以外的其他意见建议3万余条,知晓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多、社会反响之大,在台州市的历次立法过程中属历史之最。”《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意见征集是“立法民意通”首个实践样本。
“将原先传统方式征求民意最多参与数和养犬条例以数字化方式征求民意数对比,阅读人数上升133倍,由3700余人次上升至50余万人次;参与发表意见人数上升203倍,由近600人上升为12.19万人;收到意见总数上升120倍,由1000多条上升至16万余条。数字赋能成效可见一斑。”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无独有偶,《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中,“立法民意通”再次赋能民主立法,上线不到一周,就有近5万人完成了民意调查,最终有8.9万余人完成调查。
“立法民意通”的推出也让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感到振奋,数字化手段让原先零星的联系点一下子串联起来,成为民情民意的“收集站”和“直通车”。温岭市温峤镇人大是台州市唯一的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养犬管理的问卷调查中,构建了“线上+线下”意见征集双渠道,辖区群众积极参与网络民意调查活动,获得了良好反响。
值得一提的是,臺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跟进应用场景建设的同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系统梳理数字化推进立法民主化的制度需求,制定《关于数字赋能民主立法的若干意见》,以及《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办法》《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若干规定》等10余项制度,组成“1+N”民主立法制度体系。
“‘立法民意通’适用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评估的立法全生命周期,是在地方立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积极探索。其从源头上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打破信息收集的壁垒,有效提升了立法征求意见的广泛性、精准性、便利性。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现有基础上再作探索,再求升级,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确保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夯实良法善治的基石。”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海平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