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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苏、浙江科技金融政策举措对山东省的启示和借鉴

2022-06-22姜宁朋周立波曲妍妍

企业界 2022年3期
关键词:科技型广东省金融

姜宁朋 周立波 曲妍妍

一、研究背景

当前,山东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旧动能转换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科技和金融密切结合,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2011年,科技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部委上述文件出台后,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河北、湖南、辽宁、陕西、宁夏等省市陆续出台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文件。其中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科技金融工作起步较早,政策、举措创新性较强,我们对这三个地区的科技金融政策、措施进行跟踪搜集整理分析,提出山东省科技金融工作发展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 三省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及经验

(一)广东省科技与金融全面融合发展

2019年一开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即“科创12条”,在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提出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鼓励银行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创新外部投贷联动服务模式;省市联动设立当地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对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给予适当奖补;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作用等一系列科技金融突破性举措,进一步加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力度。

广东省科技金融工作起步较早,2013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明确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分别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成为广东发展科技金融的纲领性文件。2014年省政府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会议,出台了《2014年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对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做出具体部署。近年来又先后出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7〕1号)》、《广东省促进科技企业挂牌上市专项行动方案》(粤科规财字〔2017〕104 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目前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已进入全面融合发展阶段,围绕“一二三多”,即一个专项,两个平台,三个体系,多方联动的特色全方位展开。

1.一个专项。从2014年起,广东省科技厅设立“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扩大科技信贷和风险投资规模、科技保险补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几个方面,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支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2015年广东在科技金融方面投入的省级财政资金超过2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超过200亿元,全省科技信贷发生额达1448亿元。目前全省上市科技型企业197家,融资额度达到240亿元(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提供)。

2.两个平台。一个平台是依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建设全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负责解决企业迫切需要融资和金融机构找项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中的“最后一公里”。围绕着省级平台在全省建立了31个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各分中心形成了各自的建设特色,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第二个平台是依托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建设全省政策性科技金融平台。2019年1月从省科技厅移交至省国资委统一监管的粤科金融集团注册资本96亿元,总资产351亿元,净资产211亿元,管理政府引导基金12支、投资基金50支,基金总规模超500亿元,累计为2000多家科技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推动60多家企业实现IPO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集团在全省国家级高新区相继布点设立了9个子公司和5个融资性担保公司,形成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效应。

3.三个体系。首先是科技信贷体系,全省21个地市均通过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池或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银行扩大科技信贷,全省资金池规模超过60亿元。广东省科技厅、建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出台“技术流+能力流”评价体系,打破银行传统信贷评价模式,创新性地引入了反映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等要素,推出可操作性较高的《小微科技企业创新综合实力评分卡》,让“轻资产”的科技企业凭借专利技术就可以进行融资。2021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工作总结会议透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池共为6550家企业提供贷款授信达698亿元,累积发放贷款金额达504亿元。资金池成立六年来,放贷额突破500亿元,科技信贷规模全国第一,杠杆撬动比例全国第一。其次是科技风险投资体系,整合原省科技创新基金、创业引导基金、新媒体产业基金成立总规模为71亿元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整合而成,由粤科金融集团负责组建运营。通过发挥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围绕区域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战略部署,多渠道引入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市场化运作基金,目前已设立33支基金,有效推动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实现财政资金放大4.6倍,累计吸引社会资本259亿元,对外投资项目(含子基金)232个,有效支撑广东省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后是科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广东省科技厅2017年颁布了《广东省促进科技企业挂牌上市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截止培育发展一批百强标杆企业和19“独角兽”企业;针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开展上市培育辅导,完善科技金融外部环境和激励措施,组织推动省内科技企业在不同层级资本市场间挂牌、转板、上市、交易、融资。到2020年末,全省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科技企业数量已超400家。

4.多方联动。广东省科技厅与广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保监局、广东省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形成良好的科技金融政策环境;同时成立全省科技金融促进会,加强科技金融各类机构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联动营造全省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复制推广中银番禺科技支行的特色服务模式,推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全省设立了近20家科技支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组建“Fit粤”科技联盟平台,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量身打造“Fit粤”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大力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服务,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青年创客融资难问题。

(二)江苏通过多种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近年来,江苏以建设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省为契机,省财政积极支持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以“首贷、首投、首保”为重点加科技金融平台化运作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保险机构积极支持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设立“苏科贷”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省份之一,“苏科贷”从2009年开始实施,采取省、市、银行共担风险的模式,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首贷,着重解决政府失灵问题。部分苏科贷开展较好的地市,在风险补偿基础之上设立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苏科贷的落实。截至2021年,共为上万家企业提供了超过700亿的科技贷款,其中70%的企业是年收入50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

2.设立“苏科投”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为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科技投资体系,缓解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自2013年起,省财政安排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投资损失补偿。2017年,江苏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制定了《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对入库的天使投资项目,从项目入库之日起,5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省财政厅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投资损失补偿。截至2020年底,全省“苏科投”累计入库天使投资机构100多家,引导超过13亿元天使投资资金支持380多家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3.设立“苏科保”开展科技保险工作

江苏省于2016年正式启动江苏省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工作,由省、地方科技部门共同支持保险机构分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提高科技型企业“首次”保险覆盖面。保险类型分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类,人保等保险公司先后在南京、苏州、盐城等地组建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积极开发专业险种,实行专业化经营,累计备案保险金额超9亿元。“十三五”期间,信息传输行业贷款客户数增长3.3倍,苏科贷、苏科保为7650户科技企业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

4.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江苏省注重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先后搭建了江苏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和江苏省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集成科技企业、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技园区、科技平台、科技政策等优质资源,促进金融、创投以及社会资本与科技型企业线上有效对接;江苏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是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7年依托“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引入路演新形式,搭建银企对接新平台,在全省全面开展科技企业融资工作的创新工作机制,依托遍布全省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路演活动,为银企对接搭建线上、线下沟通桥梁。

(三)浙江以企业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

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道路,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有:

1.强化政策引导,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

浙江省先后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76号)、《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4〕147号)等文件,大力支持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积极推动开展“杭温湖甬”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浙江省在政策和试点建设,特别是民间小微金融与互联网科技结合方面颇具优势。立足供给创新,以互联网金融位发展方向,形成“珍珠项链”模式,按照“没有不能贷款的企业,关键是什么样的额度和方案”的思路,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设计、信用担保、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金融咨询等整体服务。

2.设立引导基金,形成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机制

浙江省2009年出台了《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是全国首家投入运营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主要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实施投资运作,其中跟进投资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30%。重点引导创投基金或创业投资企业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符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引导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从2016年开始,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纳入浙江省创新强省产业基金统一运作和管理,随后一同并入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220亿元。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1331亿元,已到位资金759亿元。浙江省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子基金累计投资实体企业项目4002个,撬动社会资本9102亿元,主要投向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健康等八大万亿产业,助长经济“新动能”,其中,信息经济2998亿元,占39%;高端装备制造1918亿元,占25%;健康产业928亿元,占12%。各级政府产业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共投资特色小镇实体企业项目82个,政府产业基金投资4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74亿元。

三、对我省科技金融工作的启示和建议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主动与金融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在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在政策制定方面,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银发〔2014〕9号文件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科技金融创新融合的指导意见》等发展科技金融的指导性文件。在科技信贷方面,陆续出台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间接融资打通了渠道。在股权投资方面,设立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注资参股方式,引导其他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科技型企业。在科技保险方面,出台了《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在对接资本市场方面,省科技厅联合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共同设立“科技板”,为科技企业提供规范运作、股权托管转让、融资配套等服务。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建立了省市联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构建起全国先进的“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但是在私募股权投资、科技企业上市、金融机构创新水平、风险分担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我省与广东、江苏、浙江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需要借鉴先进经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加快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为此,我们建议:

(一)设立科技金融专项扶持资金

联合财政部门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对与科技金融相关的政策支持进行补助、奖励。包括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利率上浮部分进行最长2年期贴息支持;对创新竞技企业赛后的科技金融补贴;对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融资贷款进行贴息和风险补偿;对投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对在省内新设立并主要投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奖补;设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奖补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专业机构,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专业机构进行奖补,推动我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保险体系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科技保险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力度,扩大《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办法》中规定的财政扶持险种,建立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成立专业的省级科技保险公司,联合省银保监局推动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专营部门,设立多种类型的科技保险品种,解决“需求增加、供给乏力”的尴尬局面。

(三)优化创业投资氛围

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等部门修订《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出台针对创业投资行为的奖励和风险补偿办法,落实创业投资机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完善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落地山东,大胆投资我省的初创期和早期的科技型企业。鼓励发展投资型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孵化+投资”的模式,由孵化器直接对在孵企业进行天使投资。

(四)助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改制,建立科技企业上市储备库,加强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政策联动,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特别是上交所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作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为进入高端资本市场板块融资奠定基础。

(五)利用现有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发挥“创业齐鲁 共赢未来”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等双创平台作用。尽快落实往年晋级企业和优胜团队的各类科技金融补助和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加大宣传,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比赛;建立赛后跟踪服务机制,邀请银行、风投机构与参赛企业带队进行现场对接,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效果;鼓励地市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出台扶持政策吸引省外参赛企业落地山东。

发挥“山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一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在线业务和手机APP;二是以“大数据”为依托,研发科技企业综合创新实力专属评价体系,以“科技创新要素”作为核心资源对企业进行系统评价;三是以省级平台为基础引导地市建立或整合已有市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最终实现省市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工作上下联动;四是加强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的对接,扩展企业融资渠道,共建科技金融专家库,为投融资决策提供专业指导。

(作者单位:山东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曲妍妍为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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