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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背景下加快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对策研究

2022-06-22成柠茜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跨境园区广西

成柠茜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438]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RCEP是我国自“一带一路”倡议后进一步推动经济全球化以及重塑国际经贸关系的重大举措,是亚太地区贸易领域的一次大融合、大升级。随着贸易平台化零为整、区域治理机制变化等,RCEP将大幅提升国际市场及其成员国国内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多边框架内的自由贸易协定将在亚太地区实现,中日韩澳新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分销网络进入调整和重塑,将在15个成员国之间形成循环的“小全球化”,为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注入全新活力。

中国广西处于RCEP区域的重要位置,在RCEP背景下其“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愈加凸显,抓住RCEP实施的重大机遇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尽快将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的具体实践。多年来,广西已与东盟国家共建有8个跨境合作园区,其中,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开创了国际合作园区新模式,其能否率先与RCEP接轨以抢占先机,尽快推动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关乎国际合作园区的生存,关乎能否实现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本文深入分析RCEP的生效给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带来的一系列发展新机遇,对标国内外先进国际合作园区发展经验,指出当前广西国际合作园区面临的问题及挑战,为在全面接轨RCEP规则背景下加快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提出对策参考。

一、RCEP生效与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机遇

(一)广西与东盟贸易呈逐年增长态势,与日韩澳新贸易潜力较大

2015年到2020年,广西贸易进出口总额由3190.3亿元增长至4867.9亿元,累计增长52.6%,年均增长8.8%[1]。广西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有较大差别。一方面,广西对东盟进出口占据了广西外贸进出口的一半,东盟连续20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广西贸易顺差较大。根据历年《广西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2020年广西对RCEP其他成员国外贸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从2015年的195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700亿元,年均增长6.7%,占同期广西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5.5%。从国别上看,广西对越南的贸易额居首位,从2015年的153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762亿元,贸易合作频繁。目前,广西已与东盟8个国家开展跨境园区合作,其中,在广西钦州兴建的中马“两国双园”开创了国际产能合作的新模式,文莱—中国(广西)经济走廊成为两国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广西的2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与3个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工业总产值增速、外贸进出口额增速等指标数据均排全国17家边境经济合作区前列。另一方面,广西与日韩澳新货物贸易总量不高,呈现贸易逆差[2]。随着广西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广西对日韩电子中间产品需求增长,贸易前景广阔;随着广西金属冶炼产业做大做优和“延链强链”,广西对日韩澳技术、原材料等需求旺盛,贸易潜力较大。

(二)RCEP其他成员国是广西重要的外资来源地,投资潜力巨大

如表1所示,2015—2019年,RCEP其他成员国在广西设立的外资企业共计207个,累计到位外资达7.48亿美元,年均1.49亿美元,占同期广西全区实际利用外资的14.8%。其中,东盟的实际投资额约为7.3亿美元,占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比重的97.5%,日韩澳新四国仅占2.5%。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占74.3%)、制造业(占1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占2.4%)等领域。从趋势看,2015—2019年东盟直接投资金额呈减少的趋势,日韩澳新四国的直接投资额则呈增加态势。随着RCEP签署生效,广西投资准入门槛放低,营商环境得到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配套不断完善,承接外商投资能力提升,这有利于大幅提高广西利用外资水平。中马钦州产业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8个国际合作园区有望成为吸引外资的首选之地。

表1 2015—2019年RCEP其他成员国对广西投资情况(金额单位:万美元)

(三)RCEP为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提供发展导向和合作机制

RCEP生效后,将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也将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走上更高的台阶。从规模看,RCEP是广域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覆盖人口数量22.7亿人、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26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超过11万亿美元,区域内人口、GDP和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额的三成。从规则看,RCEP涉及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等具体的规则内容,且RCEP成员国目前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承诺,相较正面清单而言自由化水平“不可逆”,有效降低了不确定性风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在RCEP区域内的投资布局。从内容看,RCEP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协定相比更现代化、更高效和更便利,其作为一个涉及区域极广的自由贸易协定,通过逐步取消缔约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非关税壁垒和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有效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完全生效后区域内90%的货物贸易降为零关税。从发展看,RCEP成员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将依据约束力较强的制度性框架协议推进,制度性成本的下降将激活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效应[3]。RCEP的合作平台和机制将大力助推广西扩大外向型经济发展空间,为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发展提供无限商机。

(四)RCEP为广西国际合作园区指明国际合作规则的构建路径

近年来,在美国带动下,一些发达国家陆续推出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掀起全球化的“回头浪”。RCEP成员国位于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亚太地区,以“近邻融合”策略有力地推动自由贸易和多边合作,为重振全球经济贡献力量。RCEP涵盖的规则全面,包含了给予发展中国家宽限期等灵活性条款,有利于推动区域价值链整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给国际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核心宗旨在于削减贸易壁垒,推动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显著提升优化亚太地区的贸易环境与RCEP成员国间的协同性,助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迈入新发展阶段。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到2035年,RCEP将带动区域整体出口和进口增量分别较基准情形累计增长18.3%和9.6%,带动世界进出口贸易较基准情形累计增长2.9%[4]。此外,RCEP提出原产地规则采用区域累积原则①可以把其他缔约国的原产材料视为本国原产材料,只要附加价值达到40%以上就认可其原产性。,使得RCEP区域内的跨国供应链也更容易享受到RCEP的特惠关税。RCEP有助于各国在共同规则下完成自由贸易协定网络间的无缝对接。因此,RCEP是比较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其自由度较高,并很好地吸收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的要素,同时具备比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更全面的规则,还包含了给予发展中国家宽限期等灵活性内容,有利于区域内企业灵活运用[5]。基于此,广西国际合作园区需要抓住贸易扩大的机遇,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力度,熟悉其规则,并按照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自然人流动自由化便利化等不同路径构建与RCEP其他成员国接轨的规则和机制,全面打通RCEP与广西国际合作园区的外循环,为园区全面升级优化做好充分准备。

(五)RCEP为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实现跨区域升级带来新动力

第一,从生产贸易角度看,我国对东盟进出口额度排名前五的商品主要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和化工等(见表2),未来随着关税降低带来的成本下降,这些商品的成本优势将逐渐显现,这将是驱动发展的新动力。广西可借助RCEP给服务业和投资带来的新机遇,结合广西国际合作园区产业特点,通过与具有相关产业优势的国家加强合作,进一步在相关领域构建特色产业链,与东盟形成互联互通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第二,从产业升级角度看,东南亚、南亚国家正积极承接全球产业转移,而RCEP区域内既有日本、韩国等全球制造业第二梯队国家,也有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全球制造业第三梯队国家。我国处于两个梯队的空间交汇处,应继续深化全球价值链的细化分工和全球布局,突出强化在东亚、东南亚和南亚区域与周边国家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加强外移产业与本土产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提高对本土产业体系的依赖性。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应用好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推进企业在全球和区域供应链与价值链的搭建,推动合作互助型的贸易园区建设。

表2 中国对东盟进出口中排名前五位商品额度占比情况

二、当前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对标国内外先进国际合作园区发展经验,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在以下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亟须及时调整完善和改革升级。

(一)产业差异化不足、关联性较差

按照我国与东盟各国的合作程度,可以将合作分为以下四个梯队。第一梯队是与越南的合作。中国广西与越南地域相接,合作关系最为紧密,边境贸易频繁,并有陆上口岸、国际合作园区等平台及合作机制。第二梯队是与泰国、马来西亚的合作。广西正在推进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中马“两国双园”等国际合作园区的开发建设。第三梯队是在澜湄合作机制下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东盟国家的合作。第四梯队则是与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的合作。我国与这三个国家开展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有待增加。东盟国家中,除新加坡属于发达国家且主要依靠转口贸易和金融服务业、文莱依靠石油业发展外,其他国家的工业发展阶段与中国广西大体相似,主要在原料进口市场、国际订单代工、消费市场等价值链主要环节展开竞争。这反映在跨境合作园区建设上,就体现为园区产业定位差异化不足,易造成重复建设或恶性竞争。同时,由于前期缺乏顶层设计,园区在招商引资阶段“重”企业数量、“轻”产业整体规划,导致园区内部产业关联性较差,只形成了空间格局上的企业集聚,尚未形成环环相扣的紧密产业链条[6]。

(二)产业结构层次低,技术密集型行业面临激烈竞争

一方面,广西国际合作园区现有产业仍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包括石油化工、冶金及有色金属、食品加工、轻纺、农产品、林浆纸与木材加工、装备制造等产业,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所占比重不高,园区产业规模小、产业链短、产业关联度低。近年来,东盟逐步凭借低端制造优势融入全球供应链,并逐步承接中国劳动密集型和加工组装类产业转移;相较之下,中国此前利用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现在则亟须调整和升级。随着国内综合成本提高,其部分出口市场份额也将受到东盟国家的挤压,相关产业存在转移风险,食品加工、轻纺、农产品、林浆纸与木材加工等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进一步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势更加明显的低梯度国家转移。另一方面,广西国际合作园区一些技术密集型行业将面临日本、韩国先进制造业的冲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将面临激烈竞争[7]。

(三)边境贸易面临严峻挑战,成本优势将逐步丧失

RCEP的税收优惠政策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力度更大,抵消了边境贸易相对于一般贸易的免税优势,对边境地区巩固脱贫成果有较大影响。RCEP给予成员国货物国民待遇,包括全面取消数量限制、取消进口许可程序管理、进出口相关费用和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边境贸易在非关税贸易壁垒约束方面基本与一般贸易一致,同时还受限于进口许可管理而不能享受RCEP关于进口许可的便利措施,占广西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3.2%的边境贸易将受到极大的冲击[8],国际合作园区生产所需原材料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将逐步丧失。

(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循环流通不畅

跨境金融对跨境贸易的支持作用不强,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在账户体系管理、交易平台建设、股权投资工具运用、融资租赁、航运金融服务、期货交易等方面有待突破。现行的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清算体系对东盟国家尚未实现大额人民币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部分结算银行甚至未与东盟国家的商业银行建立起有效的直接跨境通汇结算关系,跨境货币流通监管机制不成熟、国际收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依旧突出,严重阻碍资金跨境自由流动。上述一系列问题导致金融对国际合作园区的支持未得到充分发挥[9]。

(五)部分国际合作园区运行仍低质、低效

一是不少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园区相对偏僻,地方经济基础差、路网密度低、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配套尚不完善,“硬环境”有待改善[10]。二是国际合作园区人手不足、人才缺乏、管理制度不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加上园区涉外事务管理和入园项目咨询服务平台设置不完善,“软环境”有待提升。三是国际合作园区相关土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及融资政策相对滞后,园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以上问题导致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办理及项目衔接过程中问题频现,服务质量不高,运转效率低下,吸引力下降,产业难以落地[11]。

三、全面接轨RCEP规则下加快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的对策建议

结合当前广西国际合作园区升级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广西仍需大力推动形成“深耕东盟、拓展RCEP、面向世界”[12]的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园区平台优势,勇当“排头兵”,大胆探索多条合作新路径,找准合作新抓手,尽快落地一批新合作项目,特别是瞄准RCEP其他成员国相关产业,全力构建园区全流程产业链体系,打造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资源配置枢纽。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全力推动产业链升级

1. 推进国际产能分工合作,实现产业升级。我国与东盟国家在诸多产业发展上有互补和共进需求,这为广西建设国际合作园区提供了巨大商机。RCEP达成了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自由化承诺的负面清单,这是我国首次以国际协定的方式作出的产业投资承诺[13]。广西应重点围绕产能优势互补,加强产业链整合,按照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总思路,努力构建“我国东部科技+RCEP原材料+广西制造+东南亚组装及销售+配套RCEP区域设厂”的跨区域跨境产业链;全力推动机械电子、石化、冶金及有色金属、食品加工、林浆纸和农林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加快推动汽车、机械装备、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中高端纺织服装等高端产业融入东盟市场[14];优先扩大与东盟国家在电子电器产品、运输工具、汽车零部件产品等领域的贸易合作,加大力度从东盟国家进口铁矿石、铜矿石等资源性产品。各园区要重点把握自身产业特色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明确自身“硬核”优势,围绕发挥大型核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千方百计与龙头企业合作,大力吸引重点产业中的大型企业入驻,努力成为推动广西与东盟产业链升级的引领力量;针对东盟对我国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电子装配制品、新能源产品、服装鞋靴等需求,吸引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广西国际合作园区投资办厂。

2. 抢抓与日韩澳新合作契机,创新培育新经济业态。广西应加大对日韩两国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强链补链延链”重点,吸引两国的投资者来园区投资汽车零部件、化工新材料、高端金属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依托园区努力构建“日韩技术+RCEP原材料+广西制造+东南亚组装及销售”的跨区域跨境产业链;充分利用中日首次达成关税减让安排,鼓励从日本进口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等主要零关税商品,扩大向日本出口优势特色农产品;尽快新辟或在现有园区设立“日韩区中园”,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吸引日韩企业入园投资办厂,特别是中高端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现代农业装备和汽车制造企业;充分利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矿产资源、农产品、畜牧业等方面优势,吸引两国投资者到园区投资矿业、食品、纺织加工等企业,若条件成熟,可在园区中设立“澳新区中园”。

3. 谋划长远,设计构建未来高端产业链、价值链体系。广西应用足政策红利,大力解决园区产业结构层次低、产业链过短等问题;利用RCEP投资准入和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方面的新条款,结合园区政策空间和资源要素整合的灵活性优势,谋划长远发展的价值链体系,瞄准高端产业特别是高端装备业、生物技术产业、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产业等产业的巨大市场[15]。在跨境园区建设上,广西应制定差异化和有针对性的区域价值链布局策略,强化以价值链构建为核心的贸易和投资平台,融合第二梯队合作国家的产业技术资源和第三梯队合作国家的生产要素资源,构建以中国制造为核心的价值链体系[16];依托国际合作园区,提升与RCEP其他成员国服务投资合作能级,推进制定标准、联合研发,加速构建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中药材加工、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4. 大刀阔斧改革,下真功招产业大商。第一,大力推动园区去行政化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或者纯公司管理模式,建立园区投资多元化、融资多元化、资本管理多元化的运营机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国内外巨型集团组建理事会;推行按市场规则运营管理,逐步实行全员聘任制、薪酬绩效考核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园区所在市也要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开展企业政务定制服务、上门服务等一系列举措,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二,招商思路由“优惠政策主导”转向“投资环境主导”“产业环境主导”,政策设计要紧紧围绕调动各类市场要素来开展[17]。此外,可开展主题招商、精准招商,利用各省商会和办事处进行驻点招商,完善园区产业链构建。第三,借助上海进出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际影响力大的展会平台进行招商推广。第四,多管齐下,把园区特色宣传出去、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吸引进来,实现产业链协同构建;多措并举加强与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国经贸合作,不断扩大与其经济文化等方面合作与交流;探索在中马“两国双园”互设一站式投资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的服务。第五,举办RCEP区域产业链对接会、RCEP产业园区招商大会等,邀请日韩澳新和我国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商、企业等参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构建“我国东部科技+RCEP原材料+广西制造+东盟市场”“日韩澳新研发+广西制造+东盟市场”“东盟资源+广西制造+日韩澳新市场”“通道+园区+产业”等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将广西打造成RCEP区域产业链的重要节点枢纽。

(二)紧追跨境电商发展热潮,激活商品贸易大市场

1. 加快打造园区跨境电商高地。当前,广西与东盟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正驶入“快车道”,成为拉动中国与东盟贸易发展的“新引擎”[18]。2020年广西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32.8亿元,同比增长3.6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RCEP明确了电子商务领域合作、贸易便利化措施、线上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电子关税免征等规定,还特别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信息流动自由的原则和数据本地化规则,这一系列新规则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由此,广西应紧抓RCEP为跨境电商营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南宁、崇左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平台,建设“面向东盟的丝路电商”特色产业带,带动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试点范围,促进数据自由、安全、高效流动,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宣传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在线消费者权益,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中国—马来西亚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印尼电子商务平台等,要用好宽松政策,加快打造跨境电商高地。

2. 加快打造RCEP国际物流枢纽。广西是中国唯一与RCEP其他成员国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其大多数国际合作园区都处于开放的最前沿,拥有沿海、沿边、沿江的优势,交通便利,物流成本较低。广西应充分发挥中央赋予广西的“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地位等优势,借助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加快探索“一次认证、一次检验、一地两检、双边互认”通关模式,配套布局跨境贸易链、跨境服务链、跨境供应链,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中国与RCEP其他各国的市场大循环,加快打造RCEP国际物流枢纽。

3. 加快打造电商供应链体系。广西应构建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打造集采购、冷链、仓储、加工、包装、通关、展示、交易、配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供应链基地,以线上跨境电商赋能线下传统货物贸易,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生态圈。RCEP将线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到了新高度,广西可借此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做大做强,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同时,继续办好中国—东盟丝路电子商务论坛,使其成为中国面向东盟区域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盛会,吸引更多项目签约落地,助推跨境电商产业链构建。

(三)把握市场机遇,加快补足服务贸易短板

1. 补足服务贸易的“软硬”配套,推动贸易物流提速换挡。RCEP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等方式提升海关管理效率,对各国提出需完善硬件设施、优化管理机制等新要求。“硬件”方面,广西应加快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一大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RCEP成员国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联络点,拓宽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软件”方面,广西应整合线上线下平台资源,搭建跨境电商业务辅助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RCEP最优关税推荐、智能原产地判定等功能,扩大通关物流信息共享范围。RCEP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广西可借此规则深化与东盟国家在通关、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检测结果互认机制,加强国际间检验标准衔接。

2. 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以试点带动跨境金融服务提升。RCEP统一适用的金融服务规则,提升了金融监管透明度,为有序扩大金融开放提供了机遇。RCEP的实施使该地区经贸合作提升新高度,消费市场繁荣升级有助于通过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降低人民币在国际交易和结算中的成本,培育人民币真实需求,增强人民币计价功能,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广西可借此机遇,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金融创新试点,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离岸划转简化、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在金融支持上,从园区企业跨境经营所需金融政策上突破,设立跨境金融联合工作室,围绕跨境投融资、支付清算等领域进行政策研究和实践创新,争取引进马来西亚金融机构在中马钦州产业园设立外资银行。

(四)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推动构建数字贸易体系

1. 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推动园区管理数字化、高效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跨境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步伐,结合RCEP贸易规则支持与完善数字贸易,有利于推进跨境园区线上转型。目前,广西正大力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等一批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基建”设施平台建设,需组织引导各园区加快系统对接、完成线上数据迁移、加强数据科学分析,实现对园区产业链布局的把控调整;促进跨境园区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的融合发展,构建园区线上“一网通办”集成管理平台,为园区招商、数据统计、楼宇数字化等提供数字化依据,大大降低线下沟通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实现园区管理决策科学化、精准化;借助数字信息技术,争取国家支持条件成熟的园区率先推动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推动与各国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机制并创新简化认证企业货物通关手续,享受货物优先查验权,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2. 建立园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广西应探索建设园区数据“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园区特色、支持政策等基本信息,并定期对投资数据、产业布局、用工需求、专业人才培育、金融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信息进行检测统计,为开展跨园区商贸服务合作,提高园区治理水平,实现人员、资金、设备设施等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等提供便利;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构建广西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形成技术、制度、管理三道“防火墙”。

3. 结合RCEP条款完善相关规则,保障跨境数据安全流动。RCEP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章节共包含83个条款和2个附件,是RCEP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中国迄今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对知识产权保护最全面的章节[21]。RCEP尤其强调了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规定“缔约国的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应在相同范围内适用于数字环境中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利以及商标的行为”[22]。由此,广西应以RCEP为外在推力,重视数字贸易发展中对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增强消费者信心等方面核心条款的解读和运用;加强广西相关立法,打造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保护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权益;探索实施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探索和完善数字贸易争议解决机制。

(五)多措并举用足政策红利,全力推动国际园区实力提升

1. 加快完善园区升级的“硬件”和“软件”。在“硬件”方面,广西应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推进合作国政策向园区倾斜、资源向园区集聚,加快建立更加开放合作的信息、数据、金融、物流通道,极大改善发展“硬环境”。在“软件”方面,广西应尽快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促进、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项目签约落地等一系列制度化措施,转变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大力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外商投诉、权益保护保障机制建设,对损害外商利益的行为要严查严惩。此外,创新境外合作园区共建模式,与东道国探索建立共同投资、共同运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运营机制。

2. 加强RCEP条款及潜在影响研究和政策指导。园区可邀请专家解读RCEP规则,系统开展一系列全员培训,帮助相关机构和企业熟悉相关规则,指导企业利用原产地规则等政策福利有效降低贸易壁垒,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借力专业智库,围绕园区发展情况对RCEP开展深入研究,找准园区长远发展的抓手、产业的着力点和招商重点等,尽快出台一系列可操作的工作方案。

3. 加强人才培养及引入,为园区升级提供智力支持。RCEP设立自然人临时流动章节,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员工、合同服务提供者及其随行配偶家属等各类人员提供入境许可,为人才跨境流动提供了便利。借助此项便利,广西可加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聚焦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园区建设紧缺急需人才,推动人才引进政策向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机构聚力;加强在细分领域与他国互认专业和职业资格方面的探索,完善经贸人才引进重点机构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跨境电商、商贸会展、跨境金融、数字化等重点领域和各类总部型机构引进优秀人才;推进创设新加坡—南宁国家高新区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共同孵化、人才引进多功能研发孵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探索建立跨境贸易高端智库;探索构建跨境劳务合作试验区,加强外籍务工人员管理和风险管控,在试验区内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员自由流动,为园区输送跨国劳务工作者提供便利;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等载体建设,培育园区人才以形成高技能人才优势,成为引领广西国际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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