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地质文化村的思考
2022-06-22牛金辉
牛金辉
[关键词] 地质文化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
[作者单位] 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我国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别齐全,目前已初步形成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地质文化村、重要地质遗迹保护点等五级地质遗迹保护体系。在利用这些地质遗迹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地质公园建设的作用发挥较为充分。据统计,近年地质公园为乡村地区直接提供了10万个就业岗位,使24万人直接脱贫、417个村整村脱贫,为乡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大部分的地质遗迹并不符合地质公园的申报要求,如何以建设地质文化村的方式更好地保护利用、适度开发这些资源,成为地质工作者的又一课题。
2018年,浙江省嵊县白雁坑村被命名为全国第一个“地质文化村”,随后国内多地被评为地质文化村,成为继地质公园以后地质工作开发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抓手和新生事物。
何为地质文化?笔者认为,是指当地存在的特定类型和数量的地质遗迹资源,具备自然美、环境美、生态美的美学价值。在长期地质环境影响下,人类在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性格特征、农业文化、民风民俗、人居特征等人类行为,以及形成的尊重自然、天人合一的精神理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美并且对当地的文化形成产生很大的影响。
而地质文化村则是指:“在深度挖掘包括地质遗迹在内的地质环境资源的基础上,融合其他资源,通过自组织形式保护与利用,具备休闲旅游、地学科普、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的特色乡村。”简言之,通常把建设具有地质文化特色的美丽乡村称为地质文化村。
地质文化村按照“地质为魂、保护为基、生态为要、民富为本”的原则进行构建,对于不具备申报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条件的地质遗迹资源,是一种很好的既能保护又能开发的选择。所以说,地质文化村是地质公园有益的深化和补充。具备以下内涵特征:
不同于地质公园、风景名胜等封闭性开发模式,地质文化村应从“地质文化+乡村文化+乡村旅游”的综合体视角进行规划建设,注重与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等规划的有机衔接。
——资源融合凸显独特性。资源融合主要包括特色地质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农业资源、人文资源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融合,即地质知识和乡土文化的深度融合。如何将这种尚未挖掘的地学属性、具有地质底蕴的文化充分显现,并充分彰显本地特色,避免千篇一律,是地质工作者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二是产业融合,即地质与旅游、文化创意、农业农村等产业的充分融合,是以地质奇观科普研学为核心,集美丽乡村观光、各色文化体验、绿色生态旅游于一体的地质文化村。
——共建共享凸显惠民性。地质文化村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地勘单位、旅游科研单位、当地居民和游客等。多方共同融入建设,收益良多。管理部门实现科学高效管理利用资源,科研部门实现公益价值和自身价值的体现,当地发动乡镇和村民两级力量,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乡村环境,提升了乡村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拓展农业产业模式,最终当地文化内涵和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均大幅提升。
——生态保护凸显绿色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应明确轻质建设的开发理念,以人地关系和谐为目标,基于当地生态系统和环境承载力,保护优先,使用绿色、低碳、环保的建设材料;逐步建立起生态系统检测预警网络体系、应急管理系统;引导村民和游客进行文明活动,避免地质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及环境破坏。
大多数地学产品在建设或者发展中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解说系统专业性太强。作为地质科普最重要的内容,解说系统中的内容大多是单独介绍地质现象,或者表达人类对地质知识的认识,并没有将科普和旅游很好地结合到一起,故事性较差,形式单一、创意缺乏,对目标群体的吸引力不强。二是功能合理性不强。尚处于研究和初步实践阶段,大多数只单一强调科普性、公益性、保护性等特点,在商业运作模式方面还要进一步探索。三是活动载体过于单一。创建完成后,基本以维护基础设施为主,日常运行管理、活动策划等内容相对较差。
地质文化开发应服务四个方面,即服务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
——准确定位,夯实创建基础。要依托现有基础设施、乡村建筑等村容村貌,摸清地质环境资源家底,挖掘其条件和价值,对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农业地质、遗迹地质遗迹景观、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进行详查。同时,关注到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现存基础及区别,相互促进,形成有机一体的发展格局。对当地特有的资源精准定位、深度融合,在原有基础上稍加润色,打造品质化、差异化、符号化的地质文化品牌,凸显特色才能体现价值。
——强化标准,提升创建品位。不同于地质公园、风景名胜等封闭性开发模式,地质文化村应从“地质文化+乡村文化+乡村旅游”的综合体视角进行规划建设,以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规划和建设标准,注重与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等规划的有机衔接。同时,要在遵循和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基础上,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对如何进行地质遗迹资源开发保护、功能分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和实施要求,形成能学、能觀、能听、能品的地质文化产品,加强门槛准入、申请挂牌、年度复审等标准的设定,确保“美一处、挂一处、火一处”,名副其实。
——试点先行,引导产业发展。在全国有计划地开展地质文化村建设试点工作,将那些发展基础好、地质文化特色突出、服务管理水平先进、电子商务发展适当、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地点列为试点,打造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经验,推广运营模式,带动后进地区,针对不同地质构造背景、地质遗迹景观特色的地质文化村,打造不同的山水生态、户外运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休闲度假等区域,打造个性化、生态化、体验化的项目,形成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力促经济社会全面系统整体发展。
——创新驱动,讲好地质故事。国家层面,创新宣传方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媒介设置宣传专栏,加大公益性宣传,广泛传播其重要性,使公众认识到这一新兴事物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并乐于前往。
乡村层面,创新营销方式,引导游客参与山水美景观光、地质知识科普、当地美食鉴赏等主题活动,与旅行社、电商平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展游客资源。
地质文化村力促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符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的发展之路,是“地质+”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方向,是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胆尝试。要进一步提升各方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意识,创新地质保护的手段和方式,极大丰富村落文化内涵并促进旅游业发展,带动村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