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飞出砸伤路人 虽无过错仍应赔偿
2022-06-21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24期
2020年10月31日,王某在道路上正常驾驶货车,货车右侧的轮胎突然飞出,在货车后骑行电动车的李某被轮胎砸成重伤。
李某经抢救和住院治疗了32天才出院,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李某身体一处八级伤残和一处九级伤残。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共50余萬元。
由于交警认定双方均无责任,保险公司表示既然无责任,那保险公司就不应承担赔偿义务。因要求赔偿无果,李某将驾驶员王某、车主宁波某商贸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浙江省宁波市宁海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
宁海法院受理该案后,邀请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并结合案件证据,向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10多天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保险公司和王某共同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53万余元。
法官提醒,车胎等物件脱落引发“非碰撞”事故,车辆的驾驶者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者或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各位司机一定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出车前,对车辆状况进行相应检查,排除车辆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驾驶。
(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