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三项内容
2022-06-16李世盛
李世盛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主要是确定公路项目资产价值,同时对投资的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改善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较多,本文重点就工程造价审计、工程建设管理审计、征地拆迁管理审计等内容谈一谈。
工程造价审计
(一)合同清单审计。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工程单价两方面的审计:
1.工程数量方面审计。核对设计图纸所载工程量表计算的准确性、设计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的一致性,检查是否存在因设计的错漏而导致多计、少计及漏计情况。
2.工程单价方面审计。检查工程单价、合价或费用与合同的一致性;检查合同清单内项目现场实际做法与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施工图设计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是否存在未施工内容。
(二)设计变更审计。根据项目变更台账,重点应核查如下内容:
1.核查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核查变更原因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充分、变更手续是否合规、变更界面是否准确。
2.变更数量及单价准确性
(1)变更结算数量与设计图纸或经监理审核的现场施工数量是否一致、设计图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并关注合同内变更减少的工程量扣除情况。
(2)变更单价合同内已有适用项目的,是否按照原投标报价结算;新增单价组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取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议价部分是否合理合规。
(三)材料调差审计。主要审核调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价差调整计算(包括材料类别、用量、单价确定、风险幅度等)是否合理。
(四)索赔及费用补偿审计。主要审核索赔及补偿事项的真实性,检查索赔及补偿理由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清晰、依据是否真实可查、费用是否合理。
(五)奖罚金审计。重点应审核各类奖罚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制度,并特别关注罚金收入是否冲减建设成本等。
(六)安全生产经费审计。重点审计安全生产经费的计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安全生产经费是否实行专款专用,在安全生产经费计列的费用是否重复另行计列结算。
(七)保险赔偿费审计。重点关注费用赔偿是否合理、是否及时申报及理赔、是否存在与设计变更重复计量情况。
(八)审核代付代扣费用。主要包括:代付代扣费用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是否有合同约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代付代扣费用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差额产生等。
(九)代建工程。主要关注:厘清代建工程界面、范围,熟悉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建合同,核查与施工、设计、监理、咨询等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核查建设管理费等内部开支,是否计列了不属于项目范围的费用,代建产生的费用收入是否冲减建设成本等。
(十)尾工工程审计。主要关注其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项目相关、是否属于建设项目批复设计范围。
工程建设管理审计
工程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基建程序审计。主要检查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用地、环保、施工消防等事项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备案。
(二)招投标与采购审计。需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依法进行了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规避招标投标或未依法依规招标的行为。
(三)合同管理审计。审查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备,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
(四)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审查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等工期迟滞现象。
(五)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关注工程质量是否验收合格,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管理控制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质量隐患等问题;检查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是否实施了质量缺陷的处理并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六)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审查是否建立健全投资控制体系;是否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理由是否真实合理,变更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履行规定程序;工程计量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的执行是否有效;审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审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且其執行是否有效;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征地拆迁管理审计
审计重点内容如下:
(一)审核业主是否有包干费用外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地方政府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征地拆迁进行补偿,是否存在克扣征地补偿款的情况,是否存在损害农民合法利益及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
(二)对总包合同结算书中变更增加的补征地、房屋等依据进行审核,并与土建标的变更单进行比对,确认补征事项的真实性;通过核对补征地、房屋的村民签字确认的丈量原始单据、付款依据,确认补征地、房屋面积的正确性,审核征拆补偿手续及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
(三)审核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等税费缴纳情况,耕地提质改造工作与“占补平衡,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一致性。
(四)审核征拆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情况,代建项目相关的征拆费用成本归属情况和承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