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与技术效率提升
——基于军民融合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2022-06-14王静茹车金茗张堪钰
王静茹,车金茗,张堪钰
(1.山东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山东 德州 253000;3.达尔豪斯大学 经济学院,哈利法克斯 B3H4R2)
一、引言
军民融合作为统筹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不仅能促进富国与强军目标的统一,也助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随着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军民融合已成为经济改革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此基础上将军民融合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坚定实施的“七大发展战略”之一。2018 年我国军民融合产业总产值达到3.98 万亿元,较2018 年增长16.72%,意味着军民融合产业进入了高速成长期。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推进军民融合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也出现了军民融合概念股的热潮,逐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格局。随着我国军民融合的不断发展,军民融合企业的研发创新不足、生产要素高投入及要素配置扭曲等问题逐步显现,这将不利于我国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发展的转变。军民融合企业作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推动我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其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是实现军民融合和制造强国双重战略的重要推动力。
军民融合是一个包含社会、制度、技术、资源等各个层面的有机整体,是指国防科技在军用工业与民用工业的深度结合和应用。军民融合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技术创新的核心地位。我国为促进国防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校开展国防技术研发活动,进一步提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通过建立有利于国防科技创新的机制体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现阶段,我国军民融合企业主要存在技术效率偏低、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机制不灵活的问题。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军民企业有效融合的纽带,直接影响着军民融合的深度和效率。
与其他行业企业相比,军民融合企业存在准入门槛高、信息不对称及技术较为前沿等特点,使其对政策工具的依赖更为突出。技术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高成本及外部性特征,政府利用政策工具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扶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活动。税收优惠是政府为降低企业研发风险、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政策目标而采用的政策工具。税收优惠是指通过少征税或不征税的方式减轻企业税负的间接补贴政策,与直接补贴相比,其对军民融合企业来说相对更为公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以“军民融合”为主体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依靠零散的地方减免税政策为支撑,呈现出以军品和军队企业增值税减免为主体,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他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略微涉及的整体特点。总体来看,税收优惠尚未能发挥其在深度军民融合中的撬动作用。鉴于此,为高效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优化政府资源配置,发挥税收优惠的引导作用,本文从方法和内容上对军民融合企业税收优惠与技术效率之间的作用机理进行研究,以期对军民融合企业财税政策工具的实施提供更为有效的证据。
本文以2008—2018 年我国军民融合上市企业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随机前沿模型(SFA)测算了企业技术效率,并考察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本文在如下方面有所创新和贡献:一是系统考察了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完善了从税收角度引导军民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二是探究税收优惠及中介变量对企业技术风险的影响,清晰直观地展现税收优惠及中介变量对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而以往研究较少关注企业技术风险问题。三是对军民融合企业整体及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技术效率进行敛散性分析,更加客观认识到军民融合企业间存在的技术效率差距,而已有文献则缺乏此方面的研究。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税收优惠的技术效率效应
技术效率是在产出约束条件下的实际产出与生产前沿面产出之比,其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与完全效率情形下最大生产潜能之间的差距。该差距越小,表明企业的技术效率越高。对于微观企业,税收优惠通过作用于企业组织变革、管理模式创新、资本及技术环境进而对技术效率产生影响。税收优惠主要通过其对企业的激励效应和防范风险的作用来达到提高企业技术效率的目标。第一,税收优惠提高了企业税后净收益,能够激励企业增加要素投入进行技术研发活动,以获取更多的收益,这有益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效率。第二,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性特征。税收优惠增加了可支配资金,能够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提升企业在不确定性环境下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能够为提升企业技术效率产生积极作用。已有研究文献关于税收优惠对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分析,如有学者采用两阶段DEA-Tobit 模型分析税收和补贴政策对技术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征税不利于企业技术效率的提升。也有学者认为两阶段模型的估计结果会产生偏差,通过构建包含技术无效率项的SFA 模型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效率的积极影响。李成和李熙首先利用CRS 投入主导型DEA 模型测算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效率,其次运用Tobit 模型验证了税收优惠对技术效率具有显著正影响。李彦龙通过构建SFA 模型测算高技术产业的创新效率并通过σ 收敛和β 收敛检验了创新效率的收敛性,同时以税收优惠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也支持这一结论。而朱永明等以我国制造业企业为样本,通过构建SFA 和门槛效应模型后发现税收优惠在一定门槛范围内提升了企业技术效率。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其影响在不同样本中存在异质性。
(二)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机制
根据前部分理论分析可以看出,税收优惠不仅能够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激励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增加创新产出,而且还能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此外,税收优惠对于不同制度环境地区的激励效应存在差别。基于此,本文通过企业规模、创新质量、融资约束及制度环境四个作用渠道以分析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
1.企业规模效应
税收优惠对于不同规模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企业规模作为调节技术效率的关键要素之一,会对企业的技术资源、创新风险承受能力及税收优惠的敏感程度产生影响。因此,税收优惠对不同规模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别。Schumpter认为,与小规模企业相比,大规模企业多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市场份额较高兼有稳定的利润水平,能够承担较高的研发费用和研发风险,并且其在人才储备和技术累积等方面存在优势,具有更强的创新动机致力于研发创新活动,实现企业技术效率的提升。同时,国家政策方面支持大中型企业进行内部结构优化,扩大企业规模和提升技术效率,形成研发—生产—盈利的良性循环模式。我国军民融合上市公司普遍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扩大企业规模能够实现收益和技术效率的提升,从而分析军民融合上市公司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是生产规模不足,因而扩大企业规模是实现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提升的重要途径。综上,税收优惠通过减轻税负的方式增加企业可支配资金,促进企业扩大规模进而影响技术效率。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税收优惠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
2.创新质量效应
创新质量是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外生经济增长理论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均一致认为,技术效率的提升是经济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创新质量的高低则会关系到企业竞争优势和技术效率增长趋势。创新质量是衡量企业研发能力的重要标准,对技术效率具有直接和间接影响。一方面,高质量创新对企业技术效率具有直接提升作用;另一方面,高质量创新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强劳动、资本等要素在企业内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流动性,改善企业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配置水平,进而对企业技术效率产生正向促进作用。税收优惠作为一种事后激励,是指企业在研发创新活动之后通过税率优惠、税收减免和税前扣除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收益,意味着企业能够通过持续性的高质量研发活动和创新产出享受目标性的税收优惠。在此过程中,势必会带来企业技术效率的增长,而税收优惠又进一步补充了企业的经营资金,保证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最终形成以高质量创新为中介的良性循环模式。结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税收优惠通过改善企业创新质量提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
3.融资约束效应
融资约束是制约我国企业转型和升级的重要瓶颈之一。根据MM 定价原理,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组织变革过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此时需要企业向外部债权人弥补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风险溢价,从而导致外部融资成本较高。一方面,企业自身的融资约束越高,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会增加,从而企业开展与技术升级相关的研发创新活动的意愿将随之降低,不仅会错失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而且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融资约束会扭曲企业的市场进入与技术改进决策,最终导致资源错配和技术效率的损失。Savignac研究发现融资约束抑制企业创新投入,从而不利于企业技术效率的提升。解维敏和方红星认为融资约束制约企业研发创新的空间,技术效率增长率趋于渐缓。陈海强等利用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融资约束对技术效率具有显著抑制效应。税收优惠能够增加企业用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可支配收入,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和财务风险,对研发创新和技术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税收优惠能够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
4.制度环境效应
制度环境是决定经济主体行为的基本因素。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的根本原因不是地理位置、文化教育等因素,而是制度环境。制度之所以对经济增长产生根本性影响,其原因在于制度决定了社会中核心经济要素的激励结构,从而对物资资本、人力资本、技术和生产组织等投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地区间的市场化程度、法律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地区制度环境的不同,会导致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效率的激励效应存在差异。制度环境好的地区拥有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和健全的法制水平,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到位和司法公正,企业会减少研发操纵和“策略性创新”等逆向选择行为,真正开展实质性技术创新,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来提升企业技术效率,助推税收优惠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而在制度环境差的地区,其市场化程度和法制水平相对不高,地方政府对经济资源具有一定的裁量权,这就导致企业通过“寻租”“政企合谋”来谋取更多的利益。企业通过虚报研发支出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造假来获取目标性的税收优惠,但并未真正将时间和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活动,抑制了税收优惠激励作用的充分发挥,最终阻碍了技术效率的提升。良好的制度环境意味着市场化程度较高、法制水平较健全和科技服务供给充足等,能够有效提高税收优惠对企业技术效率的促进作用。据此提出假设:
H:税收优惠对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提升效应更加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1.随机前沿模型设定
从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测算研究看,以数据包络分析(DEA)与随机前沿分析(SFA)两种前沿技术方法为主。与DEA 方法相比,SFA 方法需设定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能够克服一些不可观测变量和随机扰动项的影响,对样本中异常值的敏感性较低,能够得到更可靠的分析结果。本文采用SFA 方法测算军民融合企业TFP,以往的研究中生产函数通常选取资本和劳动两种投入,未考虑研发投入,但在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军民融合企业中,研发创新对资产和劳动的替代作用不能忽略。因此,本文引入研发投入这一变量,构建军民融合企业的资本、劳动与研发的三投入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模型(trans-log)。
SFA 方法基于的生产函数形式通常为C-D 生产函数和超越对数生产函数。采用C-D 生产函数必须具备常替代弹性和技术进步中性的基本假设条件,否则会造成模型估计有偏的情形。与之相对应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放宽了基本假设条件和函数形式的限制,具有较好的柔性特性,一定程度上矫正了模型估计偏误的问题。当无法判断数据是否满足常替代弹性和技术进步中性的假设条件时,认为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的SFA 方法是可靠的。本文在基本生产函数模型基础上,构建军民融合企业三投入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形式设定的随机前沿模型为:
对式(1)两边取对数得到:
其中,为常数项,z为影响技术无效率的影响因素。
2.改进的随机前沿模型
上述生产函数形式借鉴Battese 和Coelli的做法,并在此基础上对模型的设定和分析进行了相关改进,具体如下:
一是在投入变量中增加了研发投入变量。除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研发投入对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不容替代,因此将其加入随机前沿模型中进行技术效率的测算,保证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综合式(3)和式(4)可知,在这种设定下,影响技术无效率水平的因素也会影响技术无效率项的方差,反映在实际中这些因素会影响企业的技术风险。然而,各因素对技术无效率项和技术风险的影响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相反的。
以上,式(1)~式(4)构成了本文所要分析的随机前沿模型,基于上述设定,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测算公式为:
3.采用中介变量法分析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机制
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式(3)和式(4)中技术无效率项的影响因素仅引入税收优惠变量(),检验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总体影响;第二,构建模型检验税收优惠对各中介变量的影响,模型表达式为Med=θTaxp +ε,其中Med为中介变量;第三,将税收优惠和中介变量全部引入,如果模型估计后税收优惠的系数仍然显著,表明税收优惠通过中介变量影响企业技术效率的效应为部分中介效应;如果系数不显著可以认为是全部中介效应。
(1) H:0,即不存在技术无效率项。
(2) H:0,即不存在技术进步。
(3) H:0,即技术进步是希克斯中性的,此时技术独立于生产要素投入。
(4) H:0,即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应采用C-D 生产函数形式。
上述假设均使用广义似然比()统计量来进行逐一检验。2[(H)(H)],(H) 为假设条件下的似然函数值,(H) 为原模型的似然函数值。在原假设H成立条件下,服从(),自由度为假设条件中受约束变量的数目。通过统计量与受约束条件下的χ临界值进行比较判断原假设是否成立,如果统计量大于χ临界值则拒绝原假设。如果原假设检验(1)~(4)均被拒绝,表明模型设定较为合理,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反之,其中任何一个假设检验成立,表明模型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军民融合概念股下共A 股上市公司80 家,剔除不属于制造业的企业,最终确定样本企业70 家,样本观测期为2008—2018 年。本文数据来源于Wind 数据库,部分缺失数据借助企业上市公司年报进行查找补全,最终获取642 个观测单元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表1 列示了军民融合的企业类别和所有权性质。从企业类别来看,分为地方国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军工集团企业,基本涵盖了各类型的军民融合企业,使得数据更具代表性。从企业所有权性质来看,国有企业数量为31 家,民营企业数量为39 家,充分反映了民营企业大力参与军民技术转化和军品市场竞争的发展现状。
表1 军民融合企业类别和行业类别
(三)变量说明
产出变量()。产出变量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并借鉴张少华和蒋伟杰的处理方法,以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折算为2008 年的不变价格。
劳动投入()。借鉴王萍萍和陈波的处理方法,以企业员工数目的年平均值表示。
研发投入变量()。以研发费用支出表示企业研发投入。参照朱平芳和徐伟民的方法构造研发费用价格指数。研发费用价格指数由消费物价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加权合成,其权重分别为55%和45%。通过研发费用价格指数将研发投入平减为以2008 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税收优惠(),参考潘孝珍和庞凤喜的方法构建税收优惠强度指标,计算公式如下:(251)。其中,25%是我国一般企业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的营业收入。该变量的值越高,表明企业所享受到的税收优惠程度越高。这一测算方法的优势在于仅关注了军民融合企业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排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影响。
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创新质量()、融资约束()和制度环境()。企业规模()以公司资产总额(根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转换为2008 年不变价格)的自然对数表示。创新质量())借鉴余明桂等的方法,选择企业专利授权数量加1 的自然对数作为衡量指标。融资约束()选择企业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重来反向衡量,即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重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低。制度环境()选择王小鲁等编制的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来衡量。由于该报告所披露的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截止到2016 年,2016 年及以后的企业经营环境指数通过以年度为变量的OLS 回归递推得到,并对之取对数。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 SFA 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使用stata15.0 软件对所设定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进行模型合理性检验和面板随机前沿回归。表2列示了对随机前沿模型合理性、生产函数的超越对数形式、技术无效率项和技术进步的存在性及其形式的广义似然比检验结果。假设(1)被拒绝验证了随机前沿模型的合理性;假设(2)被拒绝表明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存在技术进步;假设(3)检验了技术进步中性的原假设,拒绝原假设意味着我国军民融合企业存在技术进步,选择时变效率模型更加合理;假设(4)被拒绝表明相较于C-D 生产函数而言,采用超越对数形式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更为合理。假设(1)~(4)均被拒绝,表明采用超越对数形式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进行样本分析是合理的,同时存在技术无效率项。
表2 LR 假设检验结果
随机前沿估计结果如表3 所示。其中模型(1)是在无效率项中加入税收优惠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2)~(5)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依次加入企业规模()、融资约束()、创新质量()、制度环境()变量后的随机前沿模型估计结果。
表3 随机前沿模型和技术无效率方程估计结果
续表3
首先,根据表3 中的值可以判断复合误差项中的大部分是由技术无效率项造成的,说明使用随机前沿模型进行分析更为合理。由表3 中随机前沿模型的估计结果可知,模型(1)~(5)中资本和研发投入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劳动投入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其中资本投入的系数最大,其次是研发投入。经济学理论认为单位边际产出和生产要素投入之间呈反方向变动,单位边际产出越大意味着该生产要素投入越低,依据此理论能够推断出与劳动投入相比,资本投入和研发投入对于我国军民融合企业的稀缺性更强。因此,应对当前企业投入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加大资本和研发投入。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防专利的统计数据可知,2005—2018 年间我国企业的国防专利申请、授权和有效数占比为18.08%、16.47%、21.62%,这也表明我国企业在军民融合和国防领域的技术成果中并未发挥显著的研发作用。此外,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和研发投入的系数之和小于1,表明我国军民融合企业技术研发生产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
其次,根据中介变量法第一步,通过表3 中技术无效率项的估计结果能够看出,模型(1)中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税收优惠对技术无效率项具有显著负影响,同样意味着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总体影响显著为正,假设H得到了证实。根据中介变量法第二步,以4 个中介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税收优惠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构建基本方程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 所示。表4 中模型(6)~(9)中税收优惠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税收优惠能够促进军民融合企业规模扩张、降低企业融资约束和提高企业创新质量,此外也会更好地改善地区制度环境。最后根据中介变量法的第三步,在模型中分别依次加入企业规模()、融资约束()、创新质量()和制度环境()进行分析。由模型(2)~(5)的估计结果可知,在依次加入变量、、和之后,税收优惠变量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税收优惠通过企业规模、融资约束、创新质量和制度环境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产生的正向效应属于部分中介效应,可能原因是税收优惠不仅会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产生直接影响,还会通过人力资本投入、要素配置等其他作用渠道对企业技术效率产生影响。由此可知,假设H~H得到了证实。
表4 税收优惠对各中介变量的影响
最后,根据表3 中技术无效率函数的方差估计结果可知,模型(1)~(5)中税收优惠变量的系数为负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风险的影响不显著。但是由模型(5)中各中介变量的系数能够看出,变量和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企业规模和专利数量能够有效降低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风险。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融资约束越高,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风险越高。而变量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地区制度环境越好,企业技术风险越高。这可能是由于,对于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的军民融合企业而言,虽然其总体技术效率处于较高水平,但企业之间技术差距也存在一定的距离,产出波动也会更大,从而导致技术风险偏高。制度环境较差地区的企业技术效率偏低,技术差距和产出波动较小,意味着技术风险也越低。
(二)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所有权差异
本文根据技术效率测算结果绘制了2008—2018 年国有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变化趋势图,如图1 所示。自2008—2018 年,国有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总体均呈现了上升趋势。国有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从2008 年的0.28 逐渐上升到2018 年的0.38,民营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从2008 年的0.25逐步上升到2018 年的0.30,但2009 年出现了明显下滑。由图1 可知,国有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始终高于民营军民融合企业,并且两者之间的差距由较小转变为略微有所扩大,技术效率差距渐趋于稳定。
图1 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变化趋势
(三)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敛散性分析
上述分析结果可以从整体上看出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差距的变化趋势,但无法得出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内部的技术效率差距的变化趋势,也未通过实证模型进行敛散性分析。Barro最早对敛散性进行研究,并在此之后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采用绝对收敛检验和条件收敛检验对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进行敛散性分析,绝对收敛检验采用横截面方法,条件收敛检验采用面板分析方法。本文采用绝对收敛和条件收敛方法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敛散性进行检验,所使用的模型分别为:
其中,lnTE表示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年平均增长率,TE表示样本初期的技术效率值,TE为样本前一期的技术效率值,λ表示随机扰动项,δ为个体固定效应。若显著为负,则表明军民融合企业创新效率存在绝对收敛,否则不存在绝对收敛。若显著为负,则表明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存在条件收敛,否则不存在条件收敛。绝对收敛的估计结果如表5 所示,条件收敛的估计结果如表6 所示。
表5 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绝对β 收敛检验结果
表6 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条件β 收敛检验结果
由表5 可知,全部军民融合企业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初期技术效率水平较低的军民融合企业具有较高的效率增长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存在显著的绝对收敛,也意味着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之间的技术效率存在差异。国有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国有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均具有绝对收敛性,也意味着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的内部技术效率差距在不断缩小。由表6 可知,无论是全部军民融合企业还是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变量lnTE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这表明整体和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均表现为显著的条件收敛性。综上,通过绝对收敛和条件收敛检验能够得出,我国整体的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存在显著的收敛性,国有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也存在显著的收敛性,表明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整体在逐步增长,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的内部技术效率差距在不断缩小,民营军民融合企业和国有军民融合企业之间的技术效率依然存在差距。
(四)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样本区间内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用在生产函数中加入其他影响产出的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以验证税收优惠及中介变量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7 所示,检验模型为: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续表7
由表7 可知,资本投入的影响系数最大,其次是研发投入、劳动投入,说明资本和研发投入的产出弹性大于劳动投入,与表3 的研究结论一致。表7 中(1)(2)列均显示税收优惠对技术效率具有正影响,与表3 的结果也一致。中介变量系数的符号与表3 中一致,显著性略微有所差别,但大体保持了一致性。根据第(2)列中税收优惠与所有权性质交叉项的估计系数可知,税收优惠对国有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显著,对民营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不显著,与图1 表现出来的变化特征较为吻合。综上,采用模型(7)得到的估计结果支持了前文的实证研究结论,证实了研究结果的稳健性。
五、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2008—2018 年军民融合企业数据,构建SFA 模型测度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并实证检验税收优惠对技术效率的影响及作用机制,考察了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效率差异及收敛性。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资本投入的产出弹性最大,其次是研发投入,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最小。第二,税收优惠通过增加企业规模、降低融资约束、提升创新质量及改善地区制度环境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具有显著正影响。第三,税收优惠对军民融合企业技术风险的影响不显著。各中介变量对技术风险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企业规模和创新质量对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风险具有降低作用。制度环境对技术风险具有不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的融资约束越高,技术风险越高。第四,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整体上呈逐步增长趋势,国有军民融合企业和民营军民融合企业也存在显著的收敛性。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军民融合企业的内部技术效率差距在不断缩小,民营军民融合企业和国有军民融合企业之间的技术效率依然存在差距。
(二)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为实现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提供了政策启示:第一,加大资本和研发投入比例。资本投入和研发投入的产出弹性大于劳动投入,是由于资本投入和研发投入对于我国军民融合企业的稀缺性更强。因而,现阶段应对当前军民融合企业投入结构进行调整,并利用金融、财税等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增加资本和研发投入,实现向高精尖产业转变,促进军民融合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第二,弱化企业规模概念,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灵活度。税收优惠应根据企业的创新实力、盈利能力、融资约束、发展可持续性和资源需求等方面调整优惠力度,使大企业和小企业依据统一标准公平竞争。税收优惠还应注重和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等政策的协同运用,从而有助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创新质量的提升。此外,还应从市场化程度、法律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地区制度环境,放大税收优惠的激励效应,从而提升企业的技术效率和创新能力。第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拓展更多研发创新的融资渠道。应减少资金配置中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对于融资约束较高的企业应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倾斜,使资金要素能够更多地配置到融资困难的企业,从而缓解企业所面临的资金匮乏、人力资本不足、机器设备老旧等技术创新障碍,实现军民融合企业技术效率的提升,降低技术风险。第四,强化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效果,增加企业用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资金收益。首先,根据民营企业规模、经营发展概况及行业特点等方面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增强民营企业对税收优惠的适应性。其次,拓展减税降费形式,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差异化社保缴费比例,积极稳妥推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民营企业的减税获得感。最后,优化民营企业税务征管环境,改进税收征收方法,扩大民营企业查账征收范围,缩小定额征收比例,以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