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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跨越两地的合规试点协作

2022-06-13刘亚张馨月

方圆 2022年9期
关键词:嘉兴合规垃圾桶

刘亚 张馨月

他们清楚地知道,是一场跨越两地三院的企业合规试点协作让他们重新起航,更让他们“重获新生”。

“一键自动打包,垃圾零接触”“垃圾桶也可以是颜值担当”,在电商网站上,一款售价数百元的智能垃圾桶颇受客户好评。这款由上海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公司)主打的产品,拥有多项核心领先技术,曾斩获德国红点奖等多个奖项。产品主要实现了两个功能,一个是自动翻盖,把手放在离垃圾桶一定距离内,都会自动打开;二是实现一键打包,在不需要触碰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垃圾袋自动打包、自动更换垃圾袋。

这意味着,人既不用触碰到垃圾桶也不用收拾垃圾袋,因此,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市场上,都具有非常好的销量前景。从生产至今,这款智能垃圾桶每年销量利润都很可观,特别是逢双十一、双十二,公司总会备好足够的产品迎接销售高峰。

但就在2019年下半年,上海智公司忽然接到大量客户投诉,要求对其公司生产的智能垃圾桶退款、退货。“垃圾桶无法打开、一键打包功能失效、智能垃圾桶一点也不智能……”客户投诉的种种问题让上海智公司警觉了起来。

智能垃圾桶突然不“智能”了

经过调查,上海智公司发现这些产品均为仿冒产品,并且在多个线上购物平台都有大量仿冒产品销售。通过对物流的追踪,曾经的合作伙伴——位于浙江嘉兴的嘉兴合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合公司)浮出水面。

嘉兴合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1月,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司以生产智能家居电器为主,共拥有专利124件,有效注册商标3件。2017年至2019年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8月,上海智公司与嘉兴合公司洽谈委托代加工事宜,约定由嘉兴合公司为上海智公司代为加工智能垃圾桶,后因试产样品未达质量标准,且无法按时交货等原因,双方于2018年12月终止合作。但在试生产阶段,嘉兴合公司已经有了不菲的投入,合作的“告吹”,让嘉兴合公司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这让嘉兴合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思齐焦虑不已。“在合作前期,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包括生产线、设备、耗材等全部都已经采购好了,甚至已经在试生产了。在这种情况下取消合作协议的话,我们损失是相当大的。后来,我们与上海智公司协商,看要么继续合作,要么让上海智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当时权利方态度比较强硬,双方没有谈拢。”王思齐说。

为了挽回前期投资损失,王思齐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决定铤而走险,把公司原有的这些生产线、设备保留,直接生产贴标的智能垃圾桶产品,再通过杭州的一家经销商对外销售,生产出来的假冒智能垃圾桶就这样销往了全国各地甚至是海外。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王思齐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上海智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公司员工生产假冒上海智公司注册商标的智能垃圾桶、垃圾盒,对外销售非法获利,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60万余元。

2019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在嘉兴合公司厂房查获假冒上海智公司注册商标的垃圾桶及配件等物品。2020年9月11日,王思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单位嘉兴合公司、犯罪嫌疑人王思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企业陷入困境怎么办

企业作为犯罪嫌疑单位进入司法程序后,原本发展势头良好的公司骤然陷入困境。“本来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就受到影响,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也需要一定的诉讼期间,对于企业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在提审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思齐非常忐忑和不安。”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任志伟告诉《方圆》记者。王思齐曾向任志伟坦言:“我既怕接到你们的电话,也怕不接到你们电话,不知道到底你们想怎么样。”

案发后,王思齐为自己的错误决定深感后悔和自责,自愿认罪认罚,嘉兴合公司积极赔偿上海智公司经济损失700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由于当时正值疫情比较严重的时候,上海智公司也出现了经营困难,这笔赔偿金可以说解决了上海智公司的燃眉之急。同时,嘉兴合公司深切感受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出强烈的合规建设意愿。

2020年3月,最高检开始部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浦东新区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经综合考虑案件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及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管理漏洞,于2021年4月对该案启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

“在案件的推进过程当中,我们研究了本案启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是合规的必要性,嘉兴合公司是一家很有前景的科创型企业,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贡献,在行业中也有很好的信誉和口碑。二是合规的可行性,这是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多数侵权案件不同的是,它不是那种以生产假冒产品为业的企业,而是一个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发生的侵权事件,主观恶性并不大。三是合规的自愿性,嘉兴合公司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主动申请合规整改。”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逄政向《方圆》记者介绍。

“当时,企业合规在全国来说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借鉴和参考的经验,所以一直是在这种摸索和探索的状态。”逄政说,“另外,这次企业合规的特殊性在于,这家企业不在我们上海本区域,而在浙江嘉兴。关于合规试点工作如何启动的问题,是我们碰到的第一个障碍。”

由于涉案企業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一场跨越两地的企业合规试点协作便由此展开。“一起涉及跨区域的企业合规试点案件,并非轻易就能启动,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的论证工作,我们认为,异地企业合规既符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提高办案效率。”逄政表示。

那么,没有相关经验借鉴,具体怎么去开展企业合规呢?“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他们并不清楚到底怎么做,企业合规需要整改哪些方面,又如何进行整改才能落地见效;从检察机关角度讲,如何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办案地检察机关与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如何进行配合,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逄政说。9D2C42FD-1153-4C65-A0FE-32240106612E

异地合作实现“真合规”

2021年4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根据沪、浙、苏、皖四地检察院联合制定的《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向上海市检察院呈报《长三角区域检察协助申请函》,申请启动长三角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委托企业所在地的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秀洲区检察院协助开展企业合规社会调查及第三方监督考察。

“作为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我们充分发挥对案情了解深、对合规风险把握全的优势,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委托秀洲区检察院重点围绕合企业的社会贡献度、发展前景、社会综合评价等开展协助调查,同时一并考察企业家的一贯表现。”任志伟介绍说,“在社会调查期间,我们多次赴浙江省嘉兴市与当地检察机关会商,就调查方式、调查内容及相关要求达成共识。2021年6月1日,嘉兴市检察院完成协作调查事项,向我院移送全部调查材料,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涉案企业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

2021年7月,在充分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浦东新区检察院向当地检察机关发出《第三方监督评估委托函》,明确委托事项及各方职责,确立了“委托方发起”“受托方协助”“第三方执行”的企业合规异地监督考察模式。很快,秀洲区检察院会同工商联指导成立了由律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科技局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涉案企业同步开展监督考察。

本应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缘何一脚踏入犯罪的泥沼?在任志伟看来,随着对案件越来越深入的審查,潜藏的“病因”逐渐暴露出来。“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尤其对涉及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及刑事犯罪不够重视。公司在合同审核、财务审批、采购销售等诸多环节也存在管理不善问题。”任志伟说。

为了保证企业合规计划制订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浦东新区检察院还结合涉案企业管理漏洞,向其制发《合规风险告知书》,从合规风险排查、合规制度建设、合规运行体系及合规文化养成等方面向涉案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第三方组织结合风险告知内容,指导企业制订合规计划,督促企业对合规计划涉及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程序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等主题进行分解,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在为期两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间,为深入了解案件背景、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问询谈话,通过走访调查梳理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制定单项合规计划及落实措施。

2021年9月,嘉兴市检察院、秀洲区检察院、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合规验收会谈。(资料图片)

根据第三方组织相关建议,嘉兴合公司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合同审批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多个合规专项制度,成立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增设法务岗位,实行管理、销售分离,制定涉及审批管理、风险管控等多方面的合规制度、措施,并外聘合规专业团队定期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全面“体检”,每半个月提交一次阶段性书面报告。

同时,为确保异地合规监管的有效性,浦东新检察区院制作《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反馈意见表》,实时动态跟进监督评估进度,对第三方组织成员组成、合规计划执行、企业定期书面报告等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与企业、第三方组织保持沟通听取意见,确保信息通报及时、线索移送便捷、沟通反馈高效。

涉案企业重获新生“真见效”

2021年9月8日,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考察期限届满,并被第三方组织评定为合格,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专程赴嘉兴实地“验证”整改效果。9月10日,浦东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异地检察机关代表等就合规考察结果、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公开听证。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单位嘉兴合公司、犯罪嫌疑人王思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嘉兴合公司及王思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积极进行企业合规整改,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次合规工作整体时间从7月开始至8月结束,历时2个月,在公司最高层的指导下,公司成立了5人合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合规管理计划和落实合规计划任务。”在听证会上,涉案企业代表表示,通过此次合规管理,公司形成了合规工作战略目标,建立起知识产权合规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配套制度与措施,打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规程序体系,同时在企业内部初步形成了合规文化,合规管理已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经评议,人民监督员等各方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积极适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10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作出该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璇璇表示,企业合规不仅能促进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还对行业内同类型企业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检察机关在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的同时,充分落实了“真严管”“真厚爱”。涉案企业正是在积极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的前提下,进行合规严格整改、消除刑事犯罪等违法风险后才适用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等从轻处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后,我们获得新生,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2022年年初,在检察机关回访时,王思齐不无感慨,经过合规整改,企业已经甩开了“包袱”,由内而外“焕然一新”,重新投入市场大潮之中。2021年度获得新授权专利13件,新申请专利33件,公司某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审核通过,“智能清洁用具生产”等多个重大项目顺利竣工并通过验收,2021年度销售总额同比增加43%。9D2C42FD-1153-4C65-A0FE-32240106612E

他们清楚地知道,是一场跨越两地三院的企业合规试点协作让他们重新起航,更让他们“重获新生”。

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

2021年9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此案办理为契机,与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签订《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备忘录》,在合规理念引领、合规流程规范、合规标准统一、合规人才培养方面达成共识,形成“1+1>2”的跨区域检察合力。

与此同时,该院秉持“办理一个试点案件、形成一个合规标准、推动一个行业治理”的理念,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通过合规标准化建设助推行业合规发展,推动形成企业自主合规、行政合规、刑事合规的闭环,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专项合规标准的制定。2021年12月,该院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共同制定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标准指引(试行)》,成为上海市首个专项合规标准指引,为涉知产类企业合规有效评估提供了规范指引。

“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在企业合规试点改革中,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浦东新区检察院充分依托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整合区域优质检察资源,合力破解了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等難题,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异地合规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处理的一致性与协同性,保障了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体化。”逄政介绍。

逄政还表示,在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进程中,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企业合规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合作共赢的“大合唱”,更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近期,我们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水”新入市场主体合规告知制度,对在临港新片区提交注册申请的各类市场主体同步送达《企业合规管理友情提示》,提示合规经营的意义及违规违法风险,督促市场主体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建设合规体系,推动实现企业自主合规、行政合规、刑事合规形成闭环。(文中涉案人员、公司均为化名)

如何启动企业刑事合规案件办理

目前,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刑事合规案件启动途径有两个:

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通过对案件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企业刑事合规条件,然后向当事人送一份《企业合规相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由当事人或委托辩护人自愿申请,检察机关进行审批;

当事人已通过其他途径知晓企业刑事合规,由自己或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适用企业刑事合规申请,检察机关按内部程序审批。从全国其他试点情况看,一些地区在审查是否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条件前,还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社会调查,取得了较好效果,建议可以充分借鉴。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指导意见》提出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条件的,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

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如何组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全国工商联会同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门组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全国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负责承担管委会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具有哪些职责

(一)建立本地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管理;

(二)负责本地区第三方组织及其成员的日常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三)对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及其成员开展日常监督和巡回检查;

(四)对第三方组织的成员违反本指导意见的规定,或者实施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伦理的行为,严重损害第三方组织形象或公信力的,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协会等提出惩戒建议,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并将其列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黑名单;

(五)统筹协调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的其他工作。9D2C42FD-1153-4C65-A0FE-3224010661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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