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帮”覆灭记
2022-06-13汪宇堂陈磊郭丹
汪宇堂 陈磊 郭丹
谈个恋爱,就把自己手里价值360万元的股票给“谈”没了,还把自己担任副总经理的酒店给“谈”没了,这个恋爱“谈”得有点离谱!河南某假日酒店的副总经理赵美娟跟“武校帮”的倪小兵谈的这场“恋爱”,不仅让她伤痕累累,还让她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的纠纷和麻烦。
自2007年起,倪小兵拉拢同在一家武校学过散打的谷大宇等人,组建“武校帮”,通过做安保、拉运砂石、承接建筑工程等方式分红赚钱,经常以打骂、恐吓、寻衅滋事等方式为非作歹、强占生意,在社旗县形成恶劣影响。
2009年4月,倪小兵与当地某假日酒店副总经理赵美娟谈起“恋爱”,哄骗赵美娟将其名下10%的股份交倪小兵母亲苏红娜代持后,倪小兵便以持有股份为由,介绍“武校帮”成员加入该酒店安保队,并任命其堂哥倪志卫为总经理助理兼行政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因酒店资金周转困难,赵美娟向倪小兵借款200万元,倪小兵看到有机可乘,便要求赵美娟将其持有的假日酒店价值360万元的股份作为抵押,赵美娟当时认为这只是短期借款,风险不大,便同意其要求。待赵美娟资金周转到位后,她想找倪小兵还款,倪小兵采取不与赵美娟见面的方式,刻意制造违约事实。其间,赵美娟想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办理清偿提存业务,但因倪小兵等人的吵闹、辱骂,致使律师事务所根本不敢代理该业务。
随后,倪小兵、苏红娜、谷大宇等人便以赵美娟违约为由对其侮辱、辱骂,并采取扯横幅、发传单、辱骂殴打员工,封锁酒店通道和仓库等方式,宣布苏红娜为酒店大股东并已接管酒店,赵美娟在不堪其辱的情况下,被迫将自己名下的360万元股份转让给苏红娜。
2012年5月,该酒店股东曾向洛阳市某区法院申请解散,法院受理后,裁判解散该酒店。2014年8月,苏红娜等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擅自恢复酒店营业,并实际占有了该酒店。截至2020年8月,倪小兵、苏红娜实际持续经营该酒店6年之久,营业收入4160余万元。
在逐步控制酒店的同时,为获得更多的利益,倪小兵开始强揽工程赚钱。自2009年至案发,倪小兵等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强揽工程,从中共获取了4300余万元的非法经济利益。
2009年5月,洛阳市某区紫金风景线小区建设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倪小兵得知后便参与竞标,但因资质问题,未能中标。2009年7月,泰德地产公司竞标成功,依法取得紫金风景线小区建设项目批文后开始施工。倪小兵对泰德地产公司获得项目建设权很是恼火,他认为自己没有揽到这个工程是泰德地产公司让自己遭受经济损失。于是,在泰德地产公司筹办开工典礼及项目施工期间,倪小兵多次单独或伙同谷大宇、苏红娜等人,采取拉横幅、锁大门、打砸车辆、辱骂他人等手段阻拦该项目施工队施工。
2009年8月,倪小兵因要求泰德地产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未果,便制作了一份虚假的土地买卖合同,以施工地已被买卖、要求赔偿土地使用费为由,组织20余人,采取静坐、拉横幅标语、锁大门、辱骂他人等非法手段多次阻拦施工,导致泰德地产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建设无法进行,工程工期延误6个月。
其间,洛阳市某区管委会多次到现场劝阻并报警。
执法人员在现场时倪小兵等人便散去,一旦执法人员离去他们就再次返回现场,致使该工地无法正常施工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最终,泰德地产公司难以承受长期不能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被迫向苏红娜的银行卡支付300万元“补偿款”。收钱后,倪小兵等人才不再阻碍施工,项目建设才得以正常推进。
2010年6月,倪小兵在承揽某广场建筑工程失利后,凭借之前向泰德地产公司索要补偿款的“经验”,再次指使20余人采取同样的违法手段,迫使原承揽方退出,倪小兵等人得以承揽该项目,获取工程款620余万元。
2011年4月,倪小兵通过各种关系当选洛阳市某村治安混乱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获得该村拆迁房屋工程。随后,倪小兵指使谷大宇等十余人手持盾牌、统一着装,组成“巡防队”,对未拆迁村民采取随意殴打、制造噪声、强制拆除等非法手段,强迫他们搬迁,获取工程款480余万元。
不仅如此,倪小兵在2015年至2020年6月,还指使谷大宇等人通过串通其他公司陪标的方式,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10次,涉案金额共计900余万元。
多年来,倪小兵称霸一方,作恶多端,随意伤害他人,当地许多群众有怨而不敢言,有的甚至因此离婚,躲至外地生活不敢回家乡。
2014年5月,开珠宝店的樊志因做生意手头紧向倪小兵借款150万元,后无力偿还,倪小兵便逼迫樊志签订珠宝抵押合同书,强行将倪某价值6万余元的珠宝玉器等搬走。之后,倪小兵带人持续4个月对珠宝店、樊志住宅采取拉横幅、喷大字、锁大门等方式,扰乱正常经营、生活秩序,樊志妻子赵云不堪其扰,与樊志离婚,逃往武汉市汉阳区打工。随后,倪小兵指使谷大宇伪造与樊志的购房合同,出具虚假证言,骗取法院裁判,并将樊志的房屋以119万元的价格出售。
倪小兵仍然觉得樊志债务未清偿完毕,听说樊志妻弟赵小乙经营了一家电缆厂,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便指使谷大宇等人对赵小乙实施长达10天的囚禁、殴打,逼迫赵小乙将厂内价值80万余元的电缆、电线机械设备拆除供其售卖,并霸占其价值6万余元的汽车,后又胁迫赵小乙到银行透支信用卡35万余元现金,据为己有。种种违法行为致使赵小乙一家人苦不堪言,其妻子忍无可忍,便与赵小乙离婚,赵小乙本人也躲到廣西打工,不敢再回洛阳。
虽然事已至此,但倪小兵依然“咬”着樊志欠债不还的事情,他得知樊志妻兄家也在洛阳,便指使谷大宇等人到其家中吃住半个月,并多次对其家人进行辱骂,还威胁要将其5岁儿子从15楼上扔下,直至其向朋友借了4万元支付给谷大宇后才离开。
倪小兵涉黑组织团伙通过大规模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洛阳市群众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干扰、破坏,当地和上级有关部门陆续收到群众举报,要求查处。
2020年7月26日,河南省公安厅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南阳市公安局侦查。同年8月5日,市公安局将倪小兵涉黑案件线索指定社旗县公安局办理。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特别复杂,案件周期较长,倪小兵曾在部队服过役,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一些犯罪证据被其销毁或隐藏。在前期秘密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社旗县公安机关迅速将倪小兵涉黑犯罪团伙的案情及时通报至社旗县检察院。
社旗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4名业务骨干为组员的倪小兵涉黑犯罪检察工作团队。
这也是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在南阳市检察院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社旗县检察院把提前介入转变为实质化案件办理,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指派专人通过实地阅卷、旁听预审、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依法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引导取证方向,就该涉黑案件组织架构、四个特征、证据固定等问题进行了反复沟通、磋商,最大限度地将证据、事实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保证了该案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倪小兵涉黑犯罪检察团队主动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办案检察官一方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涉黑犯罪的构成要件前往洛阳全面调查取证,检察官跟随前往,指导协助完善证据;另一方面全面审核证据,提高审查质效,对可能涉嫌违法违规取证的关键节点,严格审查,从严把关,及时改错纠偏,力避非法取证,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破、快捕快诉。
办理该案以“打财断血”为重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优势,对审查起诉环节发现侦查机关查扣涉案财产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优先自行补侦。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侦查机关遗漏查询部分被告人银行账户,遂自行补充侦查,依法查封了被告人倪小兵等人银行资金共2300多万元。
“该案办理中,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审慎细查,抽丝剥茧,挖掘‘漏网之鱼’,依法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追捕追诉达32人之多。同时纠正了1起涉及虚假诉讼犯罪民事案件、1起原判错误刑事案件,精准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据办案检察官吴功介绍说,“我们在确定量刑建议时,坚持宽严相济,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自首、主从犯、累犯等量刑情节及证据完善,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罪名、追捕追诉人数均较多,从提前介入侦查到案件最终开庭,本案办理时间长达一年多。2021年10月23日,社旗县检察院对倪小兵及其团伙成员共42人依法提起公诉。
同时,为了将这起涉黑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挖出来,该县检察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将扫黑除恶宣传月与“保护伞”查处、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步推进。该院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到乡村、集市、街道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共深入21个乡镇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动了10多名群众与受害者利用微信、电子信箱、举报信、举报电话等形式,向检察机关揭露躲在倪小兵涉黑犯罪团伙背后“保护伞”信息,收到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十余条。
“我们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保护伞’线索分成36类200余条进行移送,目前已有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纪律处理、12名国家工作人员被移送当地组织处理。”办案人员说,“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检察院依法向洛阳市公安局某机关、某镇政府等单位发出相关检察建议书,帮助有关单位弥补管理漏洞,不断健全和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保护民生民利与完善制度、构建法治政府、社会经济稳定共赢多赢的法治目标”。
近日,社旗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倪小兵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经过认真审理,社旗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倪小兵涉黑团伙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认定倪小兵等42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犯罪44起,串通投标违法犯罪10起,强迫交易犯罪、抢劫、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共计67起违法犯罪行为,对不特定对象的人身财产实施侵害,涉及被害人1100余人,涉案资金达9810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社旗县法院依法对这起特大涉黑组织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倪小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苏红娜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谷大宇被判处有期1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9万元,另外39名涉黑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不等刑期,或處罚金。审判后倪小兵等人认罪,没有上诉。(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办理涉黑案件需要聚焦“两个重点”,着力深挖彻查。一是以“打伞破网”为重点。强化在审查案件中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意识,坚持“两个必问”,即对每个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必问其政治面貌,必问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为其团伙提供过帮助和保护。对审查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处置,强化“打伞”合力。2021年,仅社旗县检察院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多达5人。二是以“打财断血”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职能优势,对审查起诉环节发现侦查机关查扣涉案财产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优先自行补侦。如社旗县检察院办理的倪小兵等42人涉黑案,审查发现侦查机关遗漏查询部分被告人银行账户,遂自行补充侦查,依法查封了被告人倪小兵等人银行资金共2300多万元。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对相关侦查机关处置不当的涉案财产,依法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