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国旅居养老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2022-06-11李文琦王小燕
李文琦 王小燕
旅居养老是新型的养老模式,陕西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法制建设不健全、传统观念难改变、部门协同不到位、供给结构不合理等诸多挑战。“十四五”期间是发展的重要机遇,只有顺应养老服务需求升级、依托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借势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旅居养老发展新思路,才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
旅居养老最早由中国老年学会副秘书长程勇先生提出,是老年人在常住地以外居住超过十五天,期间享受含旅游在内的多种养老服务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其相较于传统单纯养老和普通旅游的走马观花、行色匆匆,老人们不仅可以以慢游细品的方式在不同季节里辗转多地,而且也可以将旅游度假与健康养老有机融合,实现“老有乐养”与开阔视野的双重目的。
作为新型养老模式,旅居养老近年来备受老年群体青睐。如何在美丽乡村建设、健康中国建设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引领之下高质量地发展与老年人真实养老需求相契合的旅居养老,已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现有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探讨旅居养老的优越性、可行性及发展意义等,指出旅居养老是一种高品质、积极可取并具可操作性的养老方式。二是通过调研旅居养老发展现状,指出人才匮乏、服务意识低下、基础设施薄弱、医疗保障乏力等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瓶颈。三是着手旅居养老运行机制与技术支撑,建議通过构建旅居养老综合体、智慧化产业链、完备设施空间、健全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旅居养老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是旅居养老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上述研究成果对于推进这一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但也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例如,已有研究多从社会学角度展开,缺乏从公共管理角度研究的成果;相较于东中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尤其是对拥有丰富旅游资源和养老资源的陕西缺少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从系统论视角出发,将理论、政策与实证调研有机结合,探索“十四五”期间陕西旅居养老发展的机遇,分析其面临的挑战,以期为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陕西旅居养老发展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挑战
(一)取得的成绩
1、旅居养老政策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促进旅居养老服务高效发展,2019年至今,陕西在实施中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同时,先后制定并颁发了《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2019)》《关于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陕西省旅游条例(2019)》《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2019修正)》《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9)》《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2019)》《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19)》《陕西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2020)》《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2021)》《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2021)》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对旅居养老发展做出了整体规划和部署。[1]
2、旅居养老产品日渐丰富。为满足不同老年人的旅居养老需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举办“旅居康养+品质温泉产业发展会”“黄河流域旅居养老发展论坛”“陕西康养旅居高峰论坛”等,集思广益,整合资源,先后开发出了温泉旅居、亲子互动旅居、医疗保健旅居等特色旅居产品,大大提升了老年人的旅居养老情趣。
3、“医养结合”工作成效显著。为了加快解决旅居老年人面临的医疗诊治难题,全省目前已建成老年病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46个,康复保健医疗机构276个,老年就医绿色通道医疗机构1497个。同时,大力支持打造“医养联合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促成了1000多对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底,已有5例成功医疗模式入选“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典型经验分享榜单。[2]
(二)面临的挑战
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旅居养老意识淡薄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当老年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处于亚健康状态时,大多会选择与子女一起生活。即使两代人分开住,也多位于同城,这与我国传统观念中的“孝道”有着密切的关系。孝道文化是一种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代际伦理道德和情感模式,它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与义务。受此规约,凡抛弃或让年迈父母远离自己进行自我养老的子女,极易被视为不孝甚至遭到责骂。也正因如此,子女一般很少同意父母自行异地养老或参加所谓的“旅居养老”。此外,中国人素有勤俭节约的传统,治国齐家皆离不开节俭二字。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也会考虑经济因素,相较于传统家中养老,旅居养老由于费用稍高,从而成为许多老年人放弃的理由。
2、政府主导作用不突出,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政府主导作用未充分发挥,导致部门间协作不通畅,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三链”结合不紧密,有时甚至出现断裂。例如,目前在纵向关系处理方面,上级政府的扶持力度往往不到位,管理方法欠科学,造成资源整合效果差、水平低,旅居地投资、运营、服务“一肩挑”现象严重;在横向关系处理上,因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各地片面强调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造成旅居养老政策较难统一。同时,由于陕西仍以中国老龄协会2014年制定的《旅居养老服务质量规范》为管理依据,尚未出台针对本省省情的旅居管理政策,住宿、医疗、护理、旅游等仍未形成统一标准,导致部署指导工作无法可依、无据可循。同时,因部分地区政府履职不到位,出现了贪求利润的旅居竞标赛等行为,造成实践工作与政策倡导不吻合,旅居分离状态明显。
3、服务供需结构不均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旅居养老本应涵盖旅游、居住、文娱、养生等内容,但陕西多地目前仍以提供基本居住和基本生活服务为主。不仅健康养生和旅游服务存在地区间差距,而且各地普遍忽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同时,由于服务分类不规范,质量欠缺量化指标,导致服务内容同质化,服务水平难尽人意。另外,部分地区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较低,服务意识较差,无法和老人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导致服务口碑不断下降,后续推广效果不理想。
“十四五”期间陕西旅居养老
迎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
(一)日益健全的政策体系,为陕西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今,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并印发了9部含旅居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政策文件,为陕西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其中,推进养老服务业加速发展的共有5部,内容涉及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在旅游行业中整合“旅游+健康”战略,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业与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等行业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共有2部,内容涉及旅居养老服务机构选址、康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旅居健康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建设等;推进旅居养老产品研发的有1部,内容涉及地方养老模式转变,鼓励推动乡村旅游由乡村观光向乡村体验、乡村旅居转变,积极开展自然观光、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多类型服务项目;推进多领域、多维度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有1部,要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3]
(二)养老需求升级,为陕西旅居养老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受“421、420”家庭结构影响,陕西空巢老年人规模逐年增大,养老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对旅居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可支配收入逐年稳步增加,直接倒逼传统养老模式的改革与转型升级。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陕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实现了“17连涨”。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已增至3118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均养老金已增至5141元。与此相联系,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不再停留在有吃、有穿、有住的基本生存养老上了,而是在基本生存得以保障的基础上逐渐向文化、精神等更高层次延伸。这一点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符合,也是消费升级的一种体现。旅居养老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养老方式之一,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生理、安全以及社交方面的需求,又能让部分专业技能较强的老年人参与其中,通过承担部分旅居管理工作(含志愿者)获取满足感、成就感和被尊重感。
(三)治理现代化,为陕西旅居养老服务体系系统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
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创新,是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针对旅居养老需求动机的复杂性、供给主体的多元性以及现有资源的分散性,现代治理机制和治理手段一方面能够加速推动相关主体治理行动的开展,实现旅居服务体系升级改造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治理技术为陕西“智慧旅居养老”搭建强有力的科技平台,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治理格局。通过打造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旅居养老服务系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旅居养老需求,从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旅居养老目的。
“十四五”期间陕西旅居养老
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落实“旅居乐老”理念
首先,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政府、社区、机构等举办的旅居养老宣传推介活动,一方面增进老年人对旅居养老模式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其对旅居养老相关议题的认可和接纳。另一方面,转变老年人的消极养老观(诸如闭门养老、空耗时间、无所事事等),树立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积极养老意识。
其次,破解旅居养老资金难题。通过产品(服务)市场竞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专项基金、吸纳民间资金、“以房养老”和发挥余热等方式,多渠道解决选择旅居养老的老年人遇到的资金问题,扎实推进落实“旅居乐老”理念。
(二)强化政府作用,提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率
首先,要健全标准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尽快制定旅居养老市场准入标准,强化旅居行业信用淘汰机制。另一方面,应结合省内地区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旅居养老示范区,将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具体服务当中,逐步建立并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地区特色,纵观南北、横跨东西的旅居养老标准化体系。通过明确服务质量目标、规范服务方法、优化服务流程,保证旅居养老设施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规范有序。其次,要全面统筹各方力量,为旅居养老提供动力源泉。旅居养老是一项综合产业,应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聚合不同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多元力量,形成强大的支撑带动效应。一是要在充分考虑地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出合理的旅居产业规划。二是要通过政企、政社合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居养老配套服务。三是打造“陕西智慧旅居养老”平台,引导老年人合理选择、正确消费。
(三)区分服务类型,培育专业人才,创新服务供给
首先,旅居养老服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特征,可以细分为探亲访友型、休闲度假型、疗养保健型、学习采风型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服务有不同的需求特点,因此应该借助不同的主体根据自身资源优势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通过旅居养老行业内部改革,培育特色品牌,激发潜在客户群体。其次,旅居养老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管理服务工作,应该通过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行业管理服务队伍。
注释
[1]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EB/OL].(2019-05-14)[2021-06-04]. http://m.yanglaocn.com/shtml/20190514/1557825162119185.html.
[2]新華陕西.陕西60岁以上老年人口674.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17.46%[EB/OL].(2019-12-26) [2021-07-04]). https://2ly4hg.smartapps.cn/pages/article/article?articleId=362856695&authorId=381579&spm=smbd.content.share.0.1622797452752B7O9s4a&_trans_=010005_wxhy_shw&hostname=baiduboxapp&_swebfr=1
[3]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EB/OL]. (2021-02-01) [2021-08-04]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2/t20210201_1266577_ext.html.
参考文献
[1]程勇.浅谈旅居养老[C].2009中国老年保健暨产业高峰论坛文集,2009: 83-85.
[2]林元昌,许亦善.旅居养老业态打造路径研究——基于“清新福建”视角[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07):102-107.
[3]穆光宗.有品质的养老:新生代城市老人的新追求[J].人民论坛,2019(13):72-73.
[4]杜双琪.云南省发展“旅居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D].云南大学,2018.
[5]龚 娜.谈老年旅居康养的现状及发展路径选择[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9(20):25-26.
[6]演克武,陈瑾,陈晓雪.乡村振兴战略下田园综合体与旅居养老产业的对接融合[J].企业经济,2018(08):152-159.
[7]张映芹,冯亚江.“南漂老人”旅居养老服务需求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1):94-101.
[8]刘惠,杨效忠.旅居养老者出游动机、行为特征及市场开发研究[J].宿州学院学报,2019(03):30-33+84.
[9]魏薇,林茜.旅居养老综合体的建设特点和发展现状分析[J].中国市场,2017(07):54-55.
[10]封铁英,齐心竹.旅居养老产业链智慧化纵向整合——基于演化博弈模型构建与情景仿真[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會科学版),2021(01):89-101.
[11]郑莹,郭佳,忻益慧.基于GIS的张家口旅居养老选址研究——以宣化区为例[J].居舍,2019(31):116.
[12]庞小笑,包富华,李晓华.旅居养老型城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应用[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01):17-21.
[13]陆杰华,伍海诚.老龄化背景下中国特色临终关怀体系建构的若干思考[J].新视野,2017(01):74-80.
[14]郭维.关于加强哈尔滨市康养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J].决策咨询,2019(05):28-32.
作者简介
李文琦 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王小燕 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弱势人群社会保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