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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吉林省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2-06-10相雨佳白斯达

中国国情国力 2022年5期
关键词:纳税人纳税税务

相雨佳 白斯达

吉林省位于东北地区中部,具有老工业基地振兴优势,且沿边近海,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2016—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从10427亿元增长到12311亿元,但经济增速呈现明显下滑态势,年增长率依次为6.5%、5.2%、4.4%、3.0%、2.4%。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报告梳理了2020年我国营商环境的成效和亮点,展示了全国80个参评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从案例入选情况看,东北地区仅哈尔滨市在“政务服务”指标方面入选,在“纳税”指标方面无一入选。地区营商环境与企业能否引进、成长、壮大的全过程息息相关,所谓“营商环境过了关,投资必过山海关”。税收营商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研究如何改善其对于吉林省减轻企业负担、扩大企业规模,方便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和国外企业对内投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

(一)数字赋能办税服务

吉林省采取“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模式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成立了“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建设和管理“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该平台归集各地各部门数据超136亿条,实现数据共享交换超1006亿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所需信息顺利查询,避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其中,吉林省税务局开发的“E窗通”系统将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和发票申领等环节贯通起来,新办企业首次办理发票申领业务由原来2个工作日缩短到0.5个工作日,办理时长缩短了3/4。2021年试点运行的“1+N(Number,数量无限)+M(Media,各种媒介)税e办”办税新模式,可以办理214项“共享办”业务和183项无接触式“帮你办”业务;2022年1月,吉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成功归并,推出的智能“小慧”语音自动解答系统和“厅线联动”远程办税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办税服务热线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二)税收红利助力优势产业

汽车制造业是吉林省第一大产业,每年纳税额占全省税收总额的40%左右。吉林省积极利用税收优惠送出红利,助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龙头产业优势带动区域产业链位置攀升。2020年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享受各类税收优惠4.23亿元,2021年预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2亿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近三年里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7亿元,而减免的税款全部投入到第四代新药品研发上,并取得了重大进展。2019年,乾安网新风电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10.69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其于2021年年初转增为实收资本,用于乾安三期风电项目的建设,节省了预提所得税195.53万元。递延纳税和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获得为企业在吉林投资注入了强心针,对吉林省税收营商环境抱有信心。2021年,吉林省新增涉税主体达18.88万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13.64%,共有47.47万户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比增长14.54%。

(三)法治保障税收公平

2019年,吉林省正式颁布实施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落实在纸面上,“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全面、高效、便捷享受减税、免税、退税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4月发布的《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结合吉林省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要求。2021年起,吉林省还正式施行了《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规范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应用、安全等全过程管理。同时,吉林省税务局不断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创新执行“三项制度”建设,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推行执法“温馨提示”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现场、入户送达检查通知、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等10项执法行为纳入《音像记录清单》,并在全省配备2422台执法记录仪,规范税务执法,让企业来吉林投资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内部信息共享链条不畅

与上海、深圳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机制较为落后,各市县及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信息共享存在延迟。各部门数据在存储形式、调用方式、系统端口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马太效应”导致部门间r的“数据鸿沟”日益加深。此外,有些部门对数据信息共享的需求有限,从短期来看甚至会增加工作量,因而改革动力不足。

(二)政企之间沟通机制有待提升

近年来,吉林省对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收费目录也向全社会公开,政府管制乱收费现象有所成效。但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繁杂,各级政府在征收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此外,经调研访谈发现,吉林省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较为充足;相较而言,中型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最少,导致企业负担沉重,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与企业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了政策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了磨合成本,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税收政策无法顺利落实,从而不能充分满足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求与期盼。

(三)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不足

目前吉林省社会化纳税服务定位还较为模糊,客观上,存在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量较少、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主观上,部分纳税人的社会监督意识较为薄弱,导致专业机构的中介代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纳税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在政府服务效率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差距的情况下,吉林省更加需要动员社会中介的力量来弥补服务缺口,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

(四)纳税服务精细化程度不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多业态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的特征,吉林省税务系统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引领下实现了常规服务的顺利开展,但对于不同纳税人的服务内容存在扩展不足、个性化与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海量的数据与不断升级的信息化手段对传统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如何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来精准把握纳税人的涉税需求、细分纳税人类别、定位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痛点,是吉林省税务部门仍大有可为的领域。

(五)税收执法的法治观念仍需提升

税收征管塑造了税收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执法屏障。基层税务部门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核定税款、注销审批、减免税管理及退税等环节容易出现违反税收程序法律的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基层税务干部往往创新动力不足,对于“疑难问题”“特殊问题”不敢办或者推诿不愿办的情况时有发生,或为了推卸责任要求纳税人重复多次提供信息或其他有关部门证明,这些都将不利于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和优良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设。

三、对策建议

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并不能一蹴而就,这是一个循序渐进、厚积薄发的过程。因此,学习借鉴优秀的国内外实践经验,结合吉林省自身历史特点和发展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是打造吉林省数字化、市场化、法治化特色税收营商环境的必经之路。

(一)推动纳税服务数字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利民措施的实施,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纳税”指标的综合排名逐年上升,但其中“纳税时间(小时/年)”这一指标与表现最好经济体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为了提高税务部门行政效率,进一步缩短企业准备、申报和缴纳税收的纳税时间,建议吉林省以全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非接触式办税”为契机,深化治税数字化水平。第一,要注重数据信息的筛选整理,调整和优化查询、办理等各类功能,在登记、预申报等预约功能之上,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线上办结;第二,保障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细化行业信息、企业资产总额等关键信息,防范企业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第三,大力推动“互联网+智慧税务”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保证区域性跨部门协作模式的顺利运行,实现大数据下信息资源共享,比如,能在网上解决的办税事项就不必再要求纳税人到现场办理,遇到实在无法避免的纸质流程可以参考北京税务局推出的“票e送”的物流服务来处理。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吉林省税务部门工作效率,还可能为整个东北地区建设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和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思路和方法。

(二)推动减税降负政策区域化

目前我国税制改革正朝着轻税负、简税制、优服务的方向发展,重点包括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优化调整现有税制,继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其他税种的调整也箭在弦上,地方政府需要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保证能够合理协调不同优惠政策;二是对土地或房产可能重复征税的环节,或者是由于企业身份发生改变造成的适用税法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及时调整。

所有自上而下的改革往往进行到更深层的时候,实施力度就有所下降,吉林省需更注重政策的衔接,落实国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针对中小企业实行更具有地域性、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吉林省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吉林省现代农业、汽车产业、冰雪经济在全国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可以出台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助力冰雪产业发展、落实民生物资供应等税收政策。为了给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宽松便利的税收营商环境,与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吉林省税务部门应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努力,需要注意的是,着力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负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数量众多的中型企业,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并完善反馈跟踪问责机制。

(三)推动涉税服务社会化

纳税服务不仅局限于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也要重视市场力量。例如,可以动员更多社会中介力量来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目前我国税务代理业务发展缓慢,建议健全税务代理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税务代理优势,强化对税务代理的监督管理,从市场层面来提高国家整体纳税服务水平。为了更加全面地掌握区域内营商环境情况,建议吉林省政府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定期调研和发布区域营商环境报告,动态报告区域内企业的实际税负等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际水平。围绕企业核心关切和重点诉求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招揽和吸纳优秀税务人才与机构落户,试点宣传和推广纳税服务代理业务,创造更加宽松和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促进区域营商环境更上一层楼,服务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枫红叶倩|付秀宏/摄

(四)促进税收征管精细化

吉林省大型国有企业,可以尝试对企业较多实施分类分层管理,优化对大型企业的税收管理方案,细化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层级,规范对家族式企业的税收征管方法,改变无差别管理方式,充分利用海量纳税信息对纳税人精准画像,从多维度刻画出不同纳税人的特征,进而根据企业类型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夯实基础性纳税服务。例如,在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时,吉林省税务机关可以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精准推送和滴灌式辅导。在规范税收执法的基础上,对税务征管工作的精细化有利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涉税风险,为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培育沃土。

(五)推动税收治理法治化

吉林省中小企业数量众多,部分家族企业管理文化中“关系”思维盛行,这种不良思想容易导致企业对自身管理要求不高,最终难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吉林省政府及其税务部门应依托国家“放管服”改革,持续出台地方性法规,提高税收政策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用,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推动税收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六)推动综合治税一体化

吉林省税务局应加强与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与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的合作模式,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汽车行业、房地产建筑行业和医药行业等重点领域与公安、国土自然资源、交通等政府部门及保险公司等单位形成数据共享联动,摸底排查企业涉税风险,搭建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税源动态项目库,通过政府部门之间和社会各界多维度的联系,建立完善的税源管控立体交叉网络。建议将税收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纳入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中,其中应包括纳税人、第三方服务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及税务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满意度评价。

①数据来源:吉林省统计局.http://tjj.jl.gov.cn/tjsj/tjgb/ndgb/202104/t20210415_8027371.html.

②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21/9/6/art_334_414555.html.

③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c101763/c101789/c517293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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