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罪表证成立
2022-06-07杨伟民
环球时报 2022-06-07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和前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欺诈罪6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完成举证,法官裁定黎智英和黄伟强表面证据成立。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6日报道,黎智英和黄伟强被控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与壹传媒前营运总裁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称租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苹果大楼未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约,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约下的权利,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法官陈广池6日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两名被告选择不自辩且决定不传'召证人,法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24日待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其间黎智英继续还押,黄伟强则获准继续保释。
黎智英因4起非法集结案被判刑,总刑期20个月。2021年5月他的资产遭冻结,市值超过3亿港元。除了欺诈罪外,他还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同案有壹传媒和香港《苹果日报》的6名高管。该案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