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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机制研究

2022-06-04郭金鹏李世豪

江苏科技信息 2022年12期
关键词:壁垒情报公安

郭金鹏,李世豪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0 引言

大数据背景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为公安情报共享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公安情报共享能够促进情报信息的增值,引导案件侦查、指导公安预警决策,可以有效提升公安战斗力。然而,在公安情报共享过程中,由于个人、部门利益壁垒,导致公安机关情报共享动力不足、共享过程不畅,无法满足公安实战的情报需求。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打破公安机关的信息壁垒、保障共享情报数据权属,有效解决共享利益壁垒和信任缺失问题,为海量情报实现跨部门、警种共享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和全新思路。本文结合区块链技术初步构建了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架构,为破除共享利益壁垒、实现情报共享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框架。

1 基于区块链的共享激励研究现状

在区块链中,激励机制将密码货币作为激励机制的激励方式。参与者可在互不信任、无第三方的情况下合作,使用密码货币作为完成任务报酬。大数据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重视区块链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应用,数据共享的核心是从数据的流通和交换中获利,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如何利用区块链破除利益壁垒,提高共享动力,学者从不同的领域展开了研究。祁兵等[1]对区块链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提出了架构设想,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激励的光伏交易机制,可以鼓励各用户间自由、灵活进行单次交易结算。王倩等[2]对区块链技术在科技服务数据共享领域提出了新的激励机制,通过演化博弈理论设计出了3种共享策略,在科技服务数据共享策略基础上构建了智能合约激励机制。蔡婷等[3]在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安全分布式数据共享系统的探索过程中,研究了基于区块链的高效物联网数据激励共享方案,提出了一个高效的区块链物联网数据激励共享框架,该机制解决了物联网数据共享中涉及的多层数据分配有效性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社会福利。陈晓峰[4]提出了一种车载自组织网络基于区块链的安全共享与激励合约方案,从而解决了网络中的车辆参与信息交互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促使了车载自组织网络节点之间的数据共享。梁小燕[5]通过研究医疗数据共享中的激励机制及其如何提高区块链环境下医疗数据共享交易记录的检索效率,提出了一种基于信息熵的医疗数据共享激励机制。

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分析可知,学者对区块链在共享激励方面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在医疗、交通、能源、科技服务等领域,而针对公安情报共享领域的研究较少,且已有文献更倾向于依据具体的场景根据区块链技术设计出共享激励机制,并没有从利益壁垒因素出发去探讨激励机制的形成[6-10]。因此,本文将分析公安情报共享难题中的利益壁垒因素,探究区块链在公安情报共享激励中的适用性,并针对性地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架构构想,以期破除利益壁垒,促进公安情报共享。

2 影响公安情报共享的利益壁垒问题

2.1 个人利益权衡问题

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在公安情报搜集过程中由于职能的不同,搜集的情报内容也有所不同,而情报信息一方面是其办案成果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也是其衡量业务水平的核心要素。业务民警搜集信息并将信息转化为情报的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进行情报共享意味着将本身的情报成果与其他主体分享,但案件侦办后的评优评奖往往会忽视情报共享方的贡献,难以获得相应的回报,进而影响个人职务职级晋升与绩效考核权重,由于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与精神奖励,难以保证共享的积极性,导致共享意愿低。

2.2 部门利益制约问题

由于缺乏宏观规划和统一协调,受各地区的经济、技术及人力资源等差异影响,各警种、部门情报能力有所不同,情报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部门的优势,是部门的核心竞争力。情报共享后,部门优势丧失,难免会降低情报共享的积极性。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是部门政绩与权利的重要保障,掌握了情报信息,就掌握了主动权;丧失了情报信息,在衡量部门考核权重、维持部门政绩等方面就丧失了主动权。因此,情报共享行为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并不被鼓励,部门情报共享的热情缺失,形成一个个“情报孤岛”,难以使情报增值,发挥情报效能。

2.3 共享激励机制缺乏问题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机制。在情报共享过程中,并未均衡共享方的多元利益,往往忽视情报提供方所作出的贡献,在单方获益的情形下,公安情报共享工作的主动展开举步维艰。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得共享方在失去一定核心利益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精神补偿,从而提高共享参与的热情。

3 区块链在公安情报共享激励中的适用性

3.1 有利于保护情报数据确权

区块链集成了时间戳技术和哈希算法,使得每个区块都有唯一性与标志性,能够有效实现对共享情报的溯源、追踪和查验,保证共享情报的归属权,维护情报共享方的权益。

3.2 有利于实现激励规则的智能执行

区块链底层内置的智能合约系统是一种计算机协议,一旦部署就能实现自我执行和自我验证。在共享激励中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激励规则,根据情报数据来源、数量、质量进行权重分配赋予情报相应的分数,整个赋值、交易过程可以由智能合约代码负责促进、验证、执行交易,整个共享过程都可以由区块链底层内置的智能合约系统自动完成,全程透明、不可篡改,实现整个情报共享过程的自动执行。

3.3 有利于实现情报激励共享

区块链中蕴含经济学原理,通过设置挖矿或智能合约技术等推动数据的共享,使得共享从情报主导转向价值主导,相当于拥有了具有价值的情报就拥有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根据共享情报的来源、数量、质量等获得相应的虚拟积分,形成对情报共享方的激励。在架构中,虚拟积分是共享情报的唯一支付方式,从而鼓励情报共享参与节点进行数据分析研判,提供情报产品,构造一种释放情报价值的生态体系。

4 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机制构建

为激励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有效参与情报共享,可引入区块链技术构造一个安全可信的情报共享环境;可通过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为情报共享激励机制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基于此,本文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面向公安情报领域促进情报共享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可激励更多各警种、各业务部门及其他情报服务人员参与情报共享工作,使情报共享参与双方或者多方同时获益,保证共享的长久发展;另一方面则有利于释放公安情报的服务价值和经济价值,促进公安情报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的破除,实现“1+1>2”融合扩大效应。

4.1 基本需求

(1)共享方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对公安情报共享场景的角色分析,提取和定义情报共享双方的利益关系,如验证关系、分工关系等。

(2)根据情报共享安全保密性要求,需要选择和制定一种结算方式来给付报酬,并记录交易报酬,用于周期性的评优评奖。

(3)根据情报共享场景中的分工关系、情报验证工作以及共享情报价值,设置合理的定价机制。

4.2 基础架构

情报共享的核心是在情报流转中获利,各级(地)各警种、部门公安机关进行情报共享的过程实质就是衡量在情报共享中所付出共享成本、共享收益、激励收益的理性过程。结合目前各地(级)公安机关的具体情况,本文将参与区块链共享的公安机关分为情报综合节点(公安部、省市级公安机关等)和情报专业节点(各警种、各业务部门、派出所等)。情报综合节点和情报专业节点在情报数据的规模、类型和质量上有较大的区别,情报综合节点拥有的情报数据规模更大、类型更多、质量更高,专业机构拥有的情报专业化程度更高。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架构

(1)数据层:该层主要包括情报数据库及区块链底层技术,如哈希算法、非对称加密技术、时间戳技术及链式结构等,情报综合节点及情报专业节点都拥有各自不同的数据库,有各自的管理模式。在情报共享过程中,情报综合机构和专业机构将需要共享的情报信息上传至区块链共享平台上进行数据共享。

(2)网络层:网络层主要通过P2P技术实现分布式网络的机制,包括P2P机制、传播机制和验证机制,用于实现区块链网络中节点之间的信息交流。

(3)共识层:区块链是分布式账本数据库,众多的节点都在记账、同步记录数据。共识算法主要保证所有节点的数据内容一致,典型的共识算法工作量证明POW机制、权益证明POS机制、委托权益证明DPOS机制等,共识算法是控制区块链运营的代码,设定了所有参与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规则。共识算法创建网络结构,是区块链的基础。

(4)智能合约层:该层包含脚本代码、算法机制、发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规则等,通过设定好的智能合约,情报在共享过程触发合约中的条款,代码即自动执行。也就是说,只要情报满足条件就可使整个共享过程自动执行,不需要人为操控。其中,智能合约层中的激励层是众多节点参与共享的核心动力,在区块链P2P的网络中,要如何让情报拥有者积极踊跃参与共享?这里就涉及区块链激励层。区块链的激励层主要包括经济激励的发行机制和分配机制,通过设置激励规则,鼓励节点参与区块链中的安全验证工作,并将经济因素纳入公安情报共享架构,激励各情报节点遵守规则参与共享。

(5)应用层:该层主要包括用户登录、数据验证、数据管理、交易分配等具体应用。

4.3 激励机制的设置

区块链中的激励机制将数字货币作为激励机制的报酬,奖励完成目标任务的参与者,智能合约设置完成了“如何激励”问题,而定价策略则决定了“激励多少”问题。在激励机制中,定价策略往往影响激励机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按照定价策略,将激励机制分为3类:基于信誉的激励机制、基于拍卖的激励机制和基于质量贡献的激励机制。

由于情报共享质量在犯罪预警、案件侦破等过程中起关键性作用,所以本文采用基于质量共享的激励机制。该机制设置为情报需求者发起情报共享任务,由情报共享参与者完成任务后,通过质量计算模型进行权重分配,依据共享情报的价值对共享者支付相应报酬,而如何设置质量计算模型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4.4 基于区块链的公安情报共享激励架构的功能实现

(1)用户登录:情报需求者发布任务,共享参与者通过情报手段或查询数据库等进行情报搜集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出有价值的情报,通过平台上传至区块链。

(2)数据验证:验证方验证发起者及参与者的身份,并对上传数据进行验证,按照指定的激励规则及平台算法对情报价值进行权重分配,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可以由智能合约验证策略指定参与者上一级情报节点为验证方,并指定验证方和数量,验证方具有验证通过及验证拒绝权限。

(3)数据管理:共享用户可管理自己的数据,查看未验证的情报数据及整个交易过程详情,可以通过或拒绝被验证通过的情报共享交易请求。

(4)交易分配:共享参与者参与情报共享,所提交的情报数据被验证通过及情报需求者通过后,由情报需求者给付一定的报酬,激励用户参与共享。

(5)周期奖励:由区块链智能合约等对共享交易进行有效记录,共享参与者获得相应的报酬,在每个周期结束时,结合各节点所获报酬情况,给予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

5 结语

本文针对公安情报共享中存在的利益壁垒问题,研究了基于区块链的共享激励机制架构,利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安全可信、可追溯性等克服了情报共享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信任程度低等弱点;提出了依赖智能合约、共识机制设置激励规则,实现情报共享双赢;同时,实现共享激励的自动化过程,或能够有效破除情报共享利益壁垒,实现情报跨地域、跨警种、跨部门的安全、可信、高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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